我摸了一把自己的脸,那触感让我很是忧虑,于是我摇醒苏云水:“云水,咱们给小客栈招工吧这周,招到人了我下周带你玩去。”
她迅速提了个要求:“要招个帅哥!”
我朝她一个挤眉弄眼:“招个帅哥来,好给你近水楼台是不?”
她做娇羞状扑到被子里:“讨厌啦~”
说完一个枕头砸过来,砸得我节节败退,我开始怀疑,真的有男人能降服这女的?
我在网上发布了信息,当然条件加上了:形象气质佳。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就收到了五六份简历,我抱着笔记本去给苏云水看,她半睡半醒间眯着眼说:“把女的筛掉,留下帅哥待我亲自面试。”
“你不会是当成相亲了吧”,我弹了下她的脑门,然后在她清醒过来之前迅速逃离了现场,因为要求上有写“会有不同程度体力活,比如搬煤气罐”,所以应聘的还真没啥女人。
等苏云水被我喂得吃饱喝足恢复精力之后,根本不用我带,她就要往外走。
“哎,等等,苏云水你是不是打算穿这身出去?”
“是啊,怎么了?”
我眯着眼打量她还是昨天那一身粉色的运动服,在我锐利的眼神中她终于恍然:“哦,我去换身衣服。”
孺子可教,我笑得欣慰。
一回头,苏云水一身蓝色运动服站在我身后,转了个身:“怎么样,这一身可以吧,这可是我新买的呢,这么出去不会给你丢人吧,哈哈。”
我看着她蹦蹦跳跳少女一般出了门,笑容僵在嘴角,朽木不可雕。
安易风来了短信,我跟他说我这里来了朋友,忙着招待,让他最近不要来蹭饭了。
话是这么说,其实这群朋友里,我最怕苏云水遇上安易风,我只跟她说我是小客栈的代理老板,根本不敢提那晚的糊涂事,不然以她的性格,非得闹的天下皆知,所以安易风跟苏云水最好还是暂时不要碰见得好。
☆、第二十四章 佛珠and玉镯
发完短信,顺手上了个网,不出意料,朋友圈里满是安静订婚的照片,没想到隔了这么几天了她才开始发,我这点可真背!
理智告诉我马上退出来不要上网了,但我的手却像不受控制,或许是那些照片有魔力,我还是忍不住点开了图片。
图片上的男人西装革履,温柔地注视着身边公主一样的女人,我的手再次不受控制得抚上他的脸,这张我爱了九年的脸。
那样温情脉脉的目光我见过无数次,在我的梦里。
如今亲眼见到,果然跟我想象得一样温暖溺人,若是他能这么看我一眼……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吓了一跳,扔掉手机深深几个呼吸:不管怎样,我绝不做小三!
我发了会呆,捡起手机,默默给照片点了个赞。
翻到一张两人轻吻的照片,我呼吸一滞,立马取消了那个赞。
…………
到了晚上的时候,投简历的已经有了二十几个,苏云水在一边使劲撺掇我:“明真,你就把面试定在明天算了,二十个人够你选的了,反正你只是选一个能干的而已嘛。”
这厮傍晚回来的时候淘了一堆所谓的纪念品,还美滋滋地给我看,我捏起一串粗粗的珠子:“云水呀,这个你多少钱买的?”
“那是可名贵的佛珠,那个大哥人可好了,三百块就卖给我了!”
我手一哆嗦,又拿起一个首饰盒,里面躺着一个粉色的玉镯:“这个呢?”
“五百,你知道那是什么玉吗?是芙蓉。”苏云水美滋滋地看着我,“你们这里的人真不错……”
我的手攥了好几攥,跟隔壁卖纪念品的小哥聊天的时候我套过他的话,我问他这街上卖的纪念品有几成真货,他嗤笑一声说:“有真货的谁来这里摆摊哟。”
“苏云水,有钱不是这么花的吧,你初来乍到的不得多攒点钱以防万一啊。”
“我吃你的,住你的,用你的,哪里要花钱。”
苏云水不以为意,说得理直气壮,我竟无言以对。
“云水啊,你听我说,不是有句老话叫‘财不露白’吗,这些东西的价值我知道就好了,你可别跟其他人说了啊”,我语重心长,感觉像是她的妈妈。
“你说的对!”苏云水点头。
“那你跟我说说你是从哪家店里买来的?这么给我朋友面子,我怎么也得跟人说句客气话,呵呵。”
“明真,你别这么笑,怪说摹!�
很快我就知道苏云水这一堆东西是从哪家买来的,哼哼,坑我的人……
当天夜里苏云水睡着后我就杀到了那几家店,一听说他们宰的那个运动服女人是我的朋友,不知道为啥都主动把钱还了回来,我纳闷,难道我真的那么凶神恶煞?
还是我说的那句苏云水是跆拳道黑带吓到他们了?
总之,这钱讨要得顺畅无比,比大姨妈来的第二天还要顺畅。
回去的路上我哼着小曲,顺便买了一只超大的圣诞袜,把钱放在了里面,准备在圣诞节给苏云水当礼物,试问,满眼红红的毛爷爷谁不喜欢?
但愿苏云水不要一个激动再给我个“拥抱”才好。
我把那只大红色的圣诞袜锁紧小箱子里,才安心睡了。
☆、第二十五章 搞错重点
可能是身边有毛爷爷的原因,夜里睡得好极了,直到苏云水敲门来叫我起床吃饭,我衣衫不整地冲出去:“糟了,现在都九点了,八点多有个预定的客人的……”
“哎呀放心,我给你安排好了”,苏云水边说便把我往门里推,“你这个样子像什么样啊,都怪你整天不修边幅的才找不到男朋友。”
“是啊,像你一样整天穿运动服,再配个高领毛衣,然后集齐七种颜色的运动服就可以召唤神龙,许一个‘要帅哥老公’的愿望,是吧?”
我纵然不是辛娜的对手,但在苏云水这里可是能扳回几成的。
苏云水愣了几秒,才像刚反应过来似的说:“你以为我傻啊,要真是那样,我肯定许一个‘要十个帅哥’的愿望!”
在搞错重点这件事上,苏云水自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客人你真的都登记好了?”我再次问。
“我做事你还不放心啊,这点事我再做不好,我还怎么混?!”
苏云水拍着胸口说,她眼睛一瞪,我咽回了那句“嗯,不放心”。
申跃学医,本科是五年,我比他早毕业一年,因为他实习的医院离小客栈很近的缘故,我一直没有辞去义工的工作,而苏云水大学期间来找我的时候,本着艺多不压身的原则,我教会了她“如何接待好客人”这项技能。
学会这项技能的苏云水,当然也替我分担过不少的工作。
按理说,在这件事上我该相信她,可不知为何,相比起来,我宁愿相信她真的是跆拳道黑带这件事。
我们最终还是把面试时间定在了今天下午三点,因为是周末,我想面试的人时间应该也方便些。
我跟苏云水说这事的时候,以为她一定会惊喜,这丫头才不想错过这热闹呢。没想到苏云水却摸着下巴围着我转了几圈,我搓着胳膊说:“苏云水你丫有话直说啊,这眼神看得我毛毛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斜着眼睛睨着我:“哼哼,周明真啊周明真,幸亏你看不到自己的表情,你都不知道你刚才笑得那个春心荡漾,你老实告诉我,要来的面试的是不是有帅哥!”
春心荡漾?!
苏云水语文一直学得不好,用词不当我也不能怪她,呵呵。
调整好心态后,我淡定反击:“你以为我是你,整天想着帅哥,我是觉得马上招到人了,招到人之后咱俩就可以放心玩去了。”
玩这件事并没有吸引到苏云水,她对帅哥的兴趣比较大。
我是个色女,对男人不单要求美色,还要看内涵。
苏云水不一样,她是花痴,只要脸好看,个子高,她就当男神。
她眼睛一瞥,瞅见了我的电脑,一下冲过去:“哈哈,我不信你,你把那些人的简历放哪了,给我看看。”
我找出简历给她看,她对着那些证件照看了好一会儿,轻轻一个叹气表达了自己所有的感受。
我拍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然后关掉电脑:“乖,我定了外卖,是这里有名的餐馆里的,今天中午你就好好享受吧。”
苏云水嗯了一声,我偷偷抹了把汗,没想到汉子一样的苏云水,竟然还挺敏锐,余光里瞥见电脑,我又一个心虚。
我是真的内定了一个人。
个子不算太高,一米七五左右,戴无框眼镜,斯文秀气,笑起来的时候,左边嘴角翘得弧度比右边大一些。
像极了当年的申跃。
☆、第二十六章 学弟程成
因为没有心仪的帅哥,苏云水被我喂饱之后抱着咖啡玩得欢乐,说起来也怪,咖啡跟苏云水一见如故,苏云水一见咖啡,双手捂着两腮,尖叫道:“好可爱呀,它还在呀,早知道我早搬过来啦~”
苏云水只喂了咖啡一顿猫粮,那只猫就被收买了,一人一猫打得火热,在咖啡女王那里,我还没有得宠过,就已经失宠。
我撇撇嘴,认命地准备面试工作,一个流程之后,我理所当然地留下了像申跃的男生——程成。
我看着简历:“你是大三?”
“是的”,他回道,“这学期课程不算多,我不会耽误上班的。”
我盯着那个学校名字,跟申跃竟是一个学院,之前我只注意到他们是一个学校的而已。
“你听说过申跃吗?”我听见自己的声音,终于鬼使神差地问出口。
程成眼睛一亮:“听说过,我们老师不止一次拿学长举例子,听说学长高中时就在自学大学的课程了,上大学之后那些课程对他来说简直小菜一碟,又开始自学研究生的课程,我们本来是大五才实习的,但学长大四就已经实习了,所有的老师和带他们的医生都对他赞不绝口……”
程成眼睛里满是崇拜,滔滔不绝地说着,我笑着听他说,好一会儿,他才不好意思地笑笑:“不好意思啊周小姐。”
“没事没事”,我恨不得他多说一点才好,知道申跃有女朋友了之后,我不敢再去他面前刷存在感,从朋友那里偶尔听到关于他的只言片语,每每都是支起耳朵,但也不敢多加打听,还怕别人看出来我的心思。
现在从程成这里听到这些,一方面我告诉自己申跃马上要结婚了,我应该彻底放下他,另一方面……
我还是留下了程成。
带着我无法否认的私心。
…………
到了周一,苏云水收拾妥当去上班了,对与她能不能胜任这件事,我一点也不担心。
让苏云水做健身教练,简直就像让郭晶晶教跳水一样,小菜一碟,又契合无比。
苏云水那丫头,有六块腹肌,还有马甲线!
我们俩体重差不了很多,不过她有肌肉,我却是虚胖。
苏云水上班走后,咖啡站在门口,目送她离开,不见了她的身影后,又慢条斯理地踱到吧台那里,往上面一蹲,眯着眼睛打起盹,都没有看我一眼。
这只猫的态度让我很是不满,站在她面前,气势汹汹:“咖啡,你实在太嚣张,我还以为你只对安易风一人腻歪,没想到你跟苏云水也那么亲,我养了你这么久……”
“谁又对我腻歪了?”
身后响起温厚的男声,我吓得一个转身,安易风站在门口,笑眯眯地问道。
我想起刚才的模样,双手掐腰,跟一只猫过不去,实在是算不上淑女,打扫完客房的程成正好过来,见了安易风,赶紧说:“先生您好,您是自己住吗?”
他把安易风当成了住店的客人,我挠挠脑袋:“程成啊,这位是……”
程成不明所以地看着我,余光里,安易风也静静望着我,我只当没看见,对程成说:“他是咱这客栈的大股东,呵呵,你去忙吧,我来招待就好。”
☆、第二十七章 习惯成自然
“他是你新招的?”
不知是我心虚了还是怎样,我总觉得安易风的语气怪怪的,在我点头之后,他眼睛轻轻眯了一下,说:“我怎么觉得他有点熟悉呢……”
“哎呀,熟什么熟”,我打断他,“程成最近在找兼职,在附近来来去去的,你这大老板可能无意见过也说不定。”
“或许吧”,安易风说了这句似是而非的话。
房间里温度适宜,他随手把身上那件薄风衣一脱,伸手一递,我的脑袋还没运转的时候,身体已经自觉把衣服接过来,挂了起来。
一系列的动作行云流水般地顺畅,我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觉得丢脸无比。
这是当年做义工时养成的习惯,至于这么奴性的习惯是怎么养成的,我已经忘了,但我确定这不是我的问题。
那时候我没钱,虽然现在也没钱,但我现在脸皮厚呀,那时候还总有些莫名其妙的自尊心,对安易风这样的人,带着点微微的仇富心理——现在我把那种心理叫做嫉妒。
那时候莫名傲气十足的我,怎么会做出那么奴性的动作,曾经一度,我怀疑安易风此人定是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比如催眠一类。
此时安易风见我怔怔望着自己的手发呆的模样,轻笑了一声,我一下反应过来,抬头说:“你每次来都这么悄无声息的,怪不得咖啡喜欢你,老实说你脚下是不是也有肉垫来着?”
咖啡已经蹭在了安易风的脚边,我话一出口,安易风伸手抱起咖啡,指着我对咖啡说:“咖啡,做猫要懂得感恩,小真把你养得这么白白胖胖,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去,找小真去。”
我看着他一本正经地跟咖啡说这些,觉得这个男人真是暖爆了。
咖啡是只很奸诈的猫,当着安易风的面,它很乖顺地跑到我脚下喵喵几声,小爪子抓在我的裙摆上,顺便抓起了好几个球球。
没错,如果你还记得话,就是那件被辛娜吐槽过的棉质长裙。
我自以为穿起来森女得很,辛娜却说:“你本来腰不是腰、胸不是胸的,这下直接成圆柱体了。”
圆柱体这种画面感强烈的比喻,也只有辛娜可以想得到了,她显然已经掌握了用语言做武器的精髓。
但我喜欢这件裙子,以至于虽然现在天气冷了,但不出门的话,我还是会穿。
咖啡在我最喜欢的裙子上挠起了球,我脸一绷,正要说话,安易风却蹲下来了。
他蹲在我的脚边,拎起咖啡的前爪,在我和咖啡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这厮就把咖啡尖尖的指甲减掉了。
我和咖啡都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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