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原始人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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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原始人男友-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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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明天林野就和A队一起出发。”沉吟了片刻,左彦斯下了决定。

“再加上我吧,我也一起!”齐越看林野都去了,自己肯定也不甘落后,忙出声道。

“那齐越,你也一起吧!”别看齐越这幅不着调的样子,他们家可是世代的军人世家,这些试炼从小就要开始训练,只是齐越对电子方面更感兴趣。

但即使这样,齐越的功夫也不容小觑!多一个齐越,也就多一分保险!

翌日,6点,山崖森林。

“林野,你真的能找到出口?”即使到了这里,齐越也还是有几分怀疑,不由得出声问道。

其实,不仅仅是齐越,A队的其他队员心里也是直打鼓,实在是林野太过默默无闻,就算他在电子方面颇有造诣,但网络作战可不比起实战,两者感觉差不多,但其实却是天差地别。

林野没有说话回答,事实会是最好的答案。

说实话,在山崖作战算是林野的长项了,毕竟,在山林中的熟识度,又有谁能比得上林野呢?

在这里,林野,就是天生的胜者!

林野一马当先地走在前面,这座森林虽然也很大,但比起之前林野呆了20几年的那座,可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他到底会不会啊,尽带着我们在绕圈!”白肃松身为A队的队长,作战经验丰富,很轻易地看出林野是在围着森林中心走了好几圈。

虽然林野的烤肉很好吃,可是一码归一码,林野这幅样子明显就是无能,还敢在少将面前毛遂自荐!

这可是在战斗,可不是在游玩,时间比什么都来的重要!

“是啊,到底他会不会啊,别是故意逗我们玩吧!”

“都走了好久了,怎么还在这儿!”

有一就有二,队长白肃松都开了口,下面的几个小兵也开始抱怨,他们可是不到五点就开始起来准备,那会儿,天都还没亮呢!

齐越没有跟着大家一起抱怨,他既然跟着林野一块来了,那么不管林野是否能找到路,齐越都是相信他的!

林野之前在森林里生活了20几年,在这方面,林野有着常人所不能比肩的敏锐感知,在别人看来,这森林里每棵树似乎都差不多,但在林野眼里,可却完全不一样了!

通过这几圈的观察,林野很轻易地就判断出树木总体的一个生长趋势,再结合林野之前所看过的地图,林野心里就有了一个大概的底。

旁人的嘀咕,林野就当没听到,仍旧是一幅冷冰冰的样子,继续往外走。

这一点,林野和林洛其实挺像的。

齐越自然是跟着林野,A队的队员见状,互相看看,只能继续跟在后面。

不过,这次林野可不像之前那样绕圈,反而是有所目标,找准方向,直捣黄龙。

走了不过半个多小时,大家惊奇的发现,他们居然离开了之前的那个森林中心怪圈,开始往外走了!

再看着前面带路的林野,众人心里不由得开始对这个笔直挺拔的身影感到由衷的敬佩和信服。

没有人再抱怨,大家都没说话,保存体力是野外作战的必备功。

忽然,林野停了下来!

“怎么了?”白肃松上前一步问道,不过,很快,他就知道为什么林野会停下来了。

朝他们走过来的居然是一头黑瞎子,也就是大黑熊!

我的天,这座森林里居然还有熊!A队众人心里不禁暗自吐槽。

不过,大家心里也不是特别担心,根据以前他们的经验,熊一般是温和的、不主动攻击人和动物,也愿意避免冲突。

但当它们认为必须保卫自己或自己的幼崽、食物或地盘时,也可能变成非常危险而可怕的野兽。

所以,只要你不去主动招惹它,它也不会来攻击你。

即使如此,大家也不敢放松戒备,而是纷纷摩拳擦掌,时刻做好准备。

A队的队员也下意识地把林野和齐越围在中间,在他们的想法里,两人都是搞电子科技的,身手肯定没有他们好,自然要保护他们。

好在这头熊似乎品行格外温和,没有一点伤人的意识。

熊的视力都不怎么好,所以才会有黑瞎子一称,不过相反,它的嗅觉听觉极好,有的熊甚至顺风可闻到半公里以外的气味,能听到300步以外的脚步声。

所以很明显,它也能感觉到林野他们一行人的存在。

这头熊朝林野他们这边耸耸鼻子,忽然,神情一下子变得狰狞起来,发出震天的吼声,竖起的爪子锋利无比,活像要撕了林野他们一样!

就在林野他们心跳碰碰,以为即将有一场硬仗要打的时候,这只熊仿佛能感觉到对面这些家伙的紧张,神情猛地一变,头一扭,悠闲自在地往另外一旁走去,那幅大摇大摆地样子,根本一点也不在乎林野他们。

这头熊,刚才是在玩我们吗?

一时间,林野他们都面面相觑,心里涌现出这个玄幻的想法,不过,这是不是太不切实际了?

看着这头极具灵性的熊,大家都满头黑线。

等它彻底离开了林野他们的视线,他们才继续开始行动,用时不到半日,终于,林野带着大家顺利地走出了这座森林。

“天!我们走出来了,走出来了!”看着身后的茂密的森林,大家对自己能这么顺利地走出这座迷宫感到不敢置信。

要知道,昨天他们可是整整走了一天,将近12个小时,都没能走出这座森林,他们还以为这肯定是场持久战。

可是现在,他们竟然这么轻易地走了出来!这都是因为他们面前的那个男人——林野!

而且他们没有迷路,没有走错!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林野并不是一时碰运气,而是早就胸有成竹了!

想到之前自己还那么抱怨,A队的人心里都几分内疚。

“真是不好意思啊,林野。”A队的队长白肃松是个是非分明的人,一看就知道是自己错怪了林野,也不骄矜虚荣,跨腿上前两步就向林野道歉,“我就是个粗人,之前那么说,你可不要介怀啊!”

军人大多如此,都是性情中人,不满意就骂,知错了就改。

“没事,你也没说什么啊!”虽说林野是冷冰冰的,但为人还是大度地很,对这些小事也不怎么介怀。

“不过,我们现在是要回去呢,还是先行行动?”齐越忽然问道,他们出来的早,现在还不到中午,可要是回去的话,未免太浪费时间了。

“我们既然先出来了,就先去探探蓝方的情况吧,至于回去的话,派个人就可以了。”林野沉思了片刻说道。

他们沿路都有做记录,所以不用林野领路也可以原路返回了。

“恩,林野说得有道理,”白肃松这个时候完全是以林野马首是瞻了,“那章峻,你回去向少校说明情况。”

“是,队长。”军人服从命令是天职,纵使章峻很想跟着A队一块儿去,也只能乖乖地回到根据地。

根据之前齐越他们的判断,蓝方要是走出了森林,现在肯定也是要去平地山坳的,事不宜迟,他们也只能尽快往平地山坳赶去。

林野他们甚至连午饭也没时间吃,只能摘几个野果,草草果腹。

同一时间。

“我请你吃饭吧!”林洛看着手机,难道自己误听了?

不然总裁那过耳不忘的声音怎么会在自己的手机里响起?可是,的确很像啊。

林洛迟疑地问道,“总裁?”

“恩!”简单地一个字,证实了林洛的猜想。

不过,司宇凡怎么会有自己的手机号呢?林洛正奇怪着,忽然一下子恍然大悟,自己之前填写员工资料的时候,不要说手机号了,连家庭地址都写的有!

“·····你喜欢吃什么?”许久,司宇凡才憋出一句话。

吃饭?

林洛本想干脆利落地拒绝,但想起之前司宇凡之前才帮了自己,拒绝的话,在喉咙转了两转,最后还是开了口,“······什么都可以。”

“真的?”司宇凡的语气里是很明显的高兴和惊讶。“那我做主,可以吗?”

“恩,”司宇凡的语气里带了些谦卑,让林洛不忍心拒绝。

“那等会下班了,我过来接你,可以吗?”

“不用了,你告诉我地址,我自己过来就行了。”要是和司宇凡一块走出公司去吃饭,又不知道要惹来多少风言风语呢!

“······好!”放下电话,司宇凡不禁苦笑,从来都是别的女人赶着趟地来粘着自己,今天位置倒是颠倒了,林洛对自己才是唯恐避之不及。

不过,能和林洛一块儿吃饭,也算是一个进步吧!

蓬莱岛。

林洛看着装饰得豪华非凡的餐厅,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牛仔裤衬衫,忽然生出几分相形见绌之感,自己是不是穿的太随便了?

“您好,小姐几位?”这儿的服务生也极有素质,即使林洛穿成这样,还是恭敬有礼,不见半分歧视。

“我找人,”林洛顿了顿,“······司宇凡。”

但纵使是训练有素的服务生听见司宇凡三个字,也不由得惊讶地盯了一眼林洛,“这边,请跟我来。”然后很快恢复镇定,带着林洛往后面走去。

与前厅现代奢侈的景象不同,后面竟然是仿古的长廊庭院。

假山流水,青竹红花,轻纱长曼,俨然一派江南水乡的模样和韵味。

“就是这儿了。”最后,服务生停在转角的一个房间面前,轻声向林洛说道,然后俯身退了下去。

面前窗格几净,门角里还放着两盆清雅的茉莉,闻起来,沁人心脾,也难怪这房上名为“茉莉居”了,这蓬莱阁的老板倒是挺有雅思的。

林洛迟疑了几秒,还是伸出手,敲门,“咄咄——”。

很快,门就被打开了。

露出的正是司宇凡那张惊天地泣鬼神的美颜,再配上这样的江南风派,让林洛忽然间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司宇凡就是古代烟雨迷蒙中手持羽扇的公子,翩翩风华。

“林洛,快进来。”一见着林洛,司宇凡的脸上一下子就绽出一抹笑靥,更是显得他谦谦如仙,温润似玉。

林洛踏进房门,中间一个紫檀圆桌,桌上放着好些饭菜,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菜色。

“坐,”司宇凡绅士地拉开配套的圆凳,让林洛坐。

“尝尝看,看合不合胃口?”放在林洛面前的菜几乎都是她最喜欢吃的。

其实,林洛并不挑食,从小那种有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让林洛养成了节约节俭的好习惯,这会儿,一看到桌上居然有十几个菜,直接脱口而出:“只有我们两个吃,会不会太浪费了?”

说完,林洛就后悔了,别人请自己吃饭,你还嫌别人点的菜太多!

司宇凡明显也愣了一秒,看林洛的眼神更加深邃了几分,“没事,吃不完,我打包回去就行了。”

“······哦。”林洛也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拿起筷子尝尝。

恩,味道还真是不错,和林野的手艺有得一拼。

美食当前,林洛自然也顾不上尴尬的气氛了,只低头吃着。

“好吃吗?”

“恩,好好吃,你也快吃吧!”

看林洛这幅大快朵颐的样子,司宇凡悬着的心才放回了原位,也开始动筷子。

不过,比起林洛,司宇凡吃饭的样子更像是一幅美丽的图画,不仅仅是因为司宇凡的美貌,他吃饭时的一举一动就像是行云流水般流畅有礼。

吃了好一会儿,林洛才发现,司宇凡吃的大多都是她自己不喜欢吃剩在一旁的,这倒和林野很像,林野也是这样的。

“司宇凡,”林洛想了想,放下了碗筷,“我有些话想对你说。”

“······什么?”

“之前,你帮我解围,我很感激,但是,我不会因此喜欢上你的。”林洛把话讲得很白很直接,“我们不合适。”

林洛没有多少恋爱的经验,准确的来说,林野是她的初恋,所以,林洛也不是很清楚应该怎么样去拒绝一个人。

但是,她并不想司宇凡把心放到她身上,因为,她无法给他等同的回应。

“我们,哪里不合适?”司宇凡实在不甘心,自己还没有行动,就已经被判了死刑。

“我,我也说不清楚,”林洛也是迷迷糊糊地,“就像今天在这吃饭一样······”“不好吃?”司宇凡打断了她。

“不,很好吃!”林洛努力地想要表达清楚自己的感觉,“但是我总觉得不舒服,像是哪里不对劲一样,但是和林野在一起

的时候,我就从来不曾出现过这种情况!”

就像是整个人只对他放松,只对他打开了那扇门!

······

很久,都没有人说话。

“你,你很喜欢他?”终于,司宇凡开了口,声音有几分沙哑。

“恩!”林洛重重地点头,真诚地看着司宇凡,话里没有半分犹疑。

听到这里,司宇凡知道,林洛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希望自己不要再执着与她,她是不可能给于他相同的回应的,她是不会喜欢上他的。

可是,人的心,人的思想,哪里是可以说停止就停止的呢!

“可是,只要你没结婚,我都有机会,不是吗?”

看着林洛清澈发亮的眼眸,司宇凡怎么也不可能说出放弃两个字,他不能,他做不到!

“可是······”林洛还想继续说下去,却被司宇凡打断了,“我,去结账,你慢慢吃。”然后,司宇凡慌慌张张地快步跑出了门外。

看着司宇凡踉跄的脚步,是个人都会于心不忍,林洛咬咬唇,终究什么都没有再说。

吃完饭后,林洛拒绝了司宇凡送她的请求,而是自己打车回了家。

按下开关,房间一下子明亮了起来。

不过才两天,自己对林野的思念越发浓重,此时,林洛才明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真的不是一句虚话。

自己一个人在漫漫红尘里,不觉时间飞逝,而当身边有了陪伴的人,才会越发想要珍惜彼此在一起的日子。

拉开淡素色的窗帘,林洛靠在窗边,外面的夜空漆黑一片,不像之前在森林里,满天繁星。

明亮的路灯照耀下,林洛才忽然发现楼下居然有一辆黑色轿车,看样子贵的很,不像是他们小区的人会买的车型。

而且,这车牌,好像还挺熟的!B9766XX

这不是司宇凡的吗?!难不成他一直跟在自己后面吗?

哎,林洛不由得叹息一声,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事情,要是林野在就好了,至少多了几分说服力啊!

林野,你还好吗?我真的很想你!

山崖作战地

“什么?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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