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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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偶像-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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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喜欢吃桃子?”他问得好怪。亮亮的眼珠儿映看壁灯,有一抹琥珀色。

  “桃子次之,李之第一,”她说。柔美的古典乐已化去她心中的不平衡,此时此地,她鼓不起心中怒气。“我喜欢那阵香味。”

  “很清、很淡的一种香味,”他同意地点点头。“像你的人一样!”

  “恭维吗?”她在嘲弄。

  “实话!”他拿起桌上的水林。“你知道,你看起来像个小女孩,但说起话来一点也不挠人!”

  “那要看对什么人说!”她忍住笑意。

  “对我就凶巴巴、冷冰冰,”他无可奈何似的。“对那个有洋名字的男孩就好一点?”

  “当然!”她皱皱鼻子,忍不住笑了。

  “他是你的男朋友?”他盯着她。

  “不需要答复!”她不置可否。

  “王咏梅,对我友善点,行吗?”他眼中隐有笑意。“每次见到你不是垂着头就是气鼓鼓的,我以为得罪了你!”

  “就算得罪我你也不含在乎!”她说。

  “谁说不在乎?”他瞪看她。“我在乎!”

  “很幼稚的谎言,我不是叶爱琳!”她回瞪他。

  “又来了,叶爱琳和我很有关系?”他小声叫起来。

  她不回答,定定地注视看他修长的、满有艺术味道的手指,这样一双手,该天生是诗班指挥吧!

  “你什么时候发现诗班有一个对你有敌意的人?”她抬起头,问得突然。

  “嗯——昨晚?今晨?不,不,是那天在新界的渔场里,”他回亿着。“你避开不和我打招呼!”

  “一定要打招呼?”她反问。

  “除非你否认我们是朋友!”他认真地。

  “我们是朋友吗?文先生,”她说。

  “文仲!”他纠正她。“不管你怎么想,我觉得是朋友!”

  “你这个人,你要天下人都当你是朋友才开心?”她忍不住说:“朋友是什么?见面打招呼例开嘴笑一笑,虚伪地嗨一声,走开了就忘记你?”

  “那么大火气,”他拍拍她放在抬面上的手。“朋友就是朋友,用心灵来沟通的人,不是见面打招呼,也不是例开嘴笑一笑的,就像是我和你,我和爱琳——”

  “你不和我!”她涨红了脸,坚定地说:“对我来说,你只是诗班指挥,一个——比较不落俗套的男孩子,我们不是——你说的那种朋友,不是!”

  “咏梅——”他感兴趣地望若她,这么火爆的女孩子实在少见,火爆表示什么?真?

  侍者送上食物,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他们都低下头像是很专心地吃着。

  咏梅很难堪,在他面前总沉不佳气,以前那么渴望得到他的注意,那么渴望接近他,现在目的达到了,反而变得莫名其妙地格格不入,是没有缘吧!

  “下星期真不来教堂了?”他拿着叉子。

  “我记得这么说过了!”她装得冷漠,心里好懊恼,怎么会弄得这么糟?不去教堂——不是等于封死了前面的路?

  他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又开始吃牛排。

  她恨恨地咬咬牙,封死了路又如何?谁希罕?她不相信全世界只有一个文仲!

  **木咏梅躺在床上,又是星期六,练习唱诗的时间快到了!

  她矛盾又烦躁,她自己说过不再去的,说得那么斩钉截铁,即使十分渴望去,她也不能再去,她下不了这自筑的台阶。

  她很不客气地推掉林正平的邀约,这个男孩子一定生气了,她不在乎他生气!

  她睡不安稳地移动一下。

  上星期天她拒绝了文仲要送她回家的请求,只有男朋友才送女朋友回家的,她和文仲没有这种关系!

  她愈来愈觉得和文仲去吃一餐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事。虽然餐厅情调好、音乐好、食物也好,但她和文仲无言以对地坐着,算什么?

  她很后悔,会有什么闲话吗?

  文仲那天说有话要告诉她,但是他始终没有说.他只是故意找个借口而已!

  文仲,很可恶!

  他可是和叶爱琳约好了来捉弄她的?

  幸好她决定不再去那间教堂,否则一定给人看笑话!

  莫名其妙去喜欢一个陌生的、全然不了解的男孩子,是天下最靠不住的事!

  她看看表,练习的时间已开始,文仲可发现她不在?

  也许不会,文仲指挥唱圣诗时从来不看她,连视线都不掠过她脸上,他怎么可能发现?

  叶爱琳一定知道,咏梅就坐在她旁边,不是吗?她心里一定暗暗高兴,去了眼中钉、去了情敌!

  天!怎么又想起情敌这这两个字?文仲对她简直没有半丝“情”可言,说什么情敌?

  她随手在床头架上抽出一本书,是本看了许多次的散文学,是台湾的张晓风为的(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张晓风一定是个基督徒.而且是个十分虔诚的基督徒。晓风文采生动、思想深刻、感情真挚,她喜欢张晓风的作品。

  她还看过一本晓风的(哭墙),不过,她偏爱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这本书里收集的文章都是晓风在大学里那一段日子写的,令她觉得亲切。也许这一本是晓风第一本集子,她觉得特别精彩。

  总之,她每看一次,总感动一次,也似乎更了解晓风一点,她隐隐觉得,晓风已是个朋友!

  她在想,在台湾读大学一定比在香港幸运,晓风文章里的好环境、好友情,还有那些注重思想启发的教授们,.她在香港找不到!

  她很向往那种生活、那种日子,她知道自己也适合那些生活。还有文仲,他也该是台湾大学里的一分子,做助教,或做一个学生——

  挨!怎么又想起文仲?他们诗班练习该结束了吧?说句实话,诗班里多一个咏梅和少一个咏梅并不重要,她不像叶爱琳走台柱啊!

  教堂里唱诗班的台柱?很可笑的名词!

  她放下晓风的散文集。去洗澡,然后安安静静地睡觉。明天一早找一间又近又漂亮的教堂——

  房门又在响,她停止换衣服。

  “若是电话,我不接!”她没好气地嚷着。

  “不是电话,小姐,”阿彩小心地。这几天小姐的脾气真难捉摸。“有客人在楼下等你!”

  “客人?找我?”她不能相信,她从来不招待朋友回家的。“弄错了吧!找爸爸或妈妈的!”

  “找你的,小姐,是位少爷!”阿彩去了。

  她呆了半晌,是位少爷,谁?林正平?

  这个男孩子还不死心?她刚才在电话里已经够不客气了,他怎么还有脸来?

  她没好气地走下楼,总不能让他在客厅坐一夜!

  客厅里坐着的不是林正平,她意外得不能再意外、惊喜得不能再惊喜,文仲怎么会找来这里?

  “王咏梅,你今晚迟到得太离谱!”他站起来。

  在自己家中,地无法再摆出那副凶巴巴、冷冰冰的假面具,她显得手足无措。

  “是你,唉——你坐!”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为什么不去练唱?”他不坐,定定地凝视看她。

  “我说过不去的!”她努力使自己镇静。

  “没想到你倔强得这么可恶!”他一步步朝她走去。“你做错了,知道吗?”

  他站定在她面前,眼中光芒令人不敢逼视。

  “我不以为有错!”她避开他的视线。他全身每一寸地方都发出令人难抗拒的压力。

  “还辩,你会为这个倔强受苦!:”他握住她的肩。

  她震动起来,摔一摔,摔不开他。

  “文仲,我不认为你有权力管这么多事,”她用全身的力量支持看这份镇静。“我有不去的自由,我也不会受什么苦,你这么说——不好笑吗?”

  “你知道不好笑!”他仍然盯着她。“你不去——有人在失望!”

  “这句话才可笑,谁失望?”她无法再支持,假意冷笑两声,用力挣脱他,坐在沙发上。“有人高兴才对!”

  “我不知道你误会了什么,”他似乎在叹气。“王咏梅,如果你本性是这么可恶的,我——我看错了你!”

  “我相信——你看错了我!”她把视线移开。

  有一分终的沉默。多长的一分钟啊!对咏梅来说几乎有一世纪那么长,文仲——会走吗?

  “咏梅!”他蹲下来,蹲在她面前,他叫她咏梅?这——和他叫爱琳有同样意义?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别再孩子气,答应我,明天去教堂!”

  她不能说话,她的倔强、任性及那些不妥协的防线已经崩溃。他说得那么温柔,那么有感情——是感情吗?她能感觉到,他们真的是朋友了!

  哦!朋友!多温馨的两个字!

  “说话,告诉我明天去教堂!”他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

  她心灵颤抖,激动的泪水几乎流出来。

  文仲,文仲,她会不答应吗?她心理早答应了一千次一万次,只是,她有每一个年青女孩子的倔强、好胜,而且比别人更多些!

  “咏梅,答应我,”他慎重地。“去教堂唱诗为神,不要搀杂人为的因素!”

  “我知道,”她吸了一口气。“但是——这人为的因素是你造成的!”

  “我收回,我们重新来过!”她的手仍然在他的双手中,他们的视线仍然交缠着。

  这一刹那,她发现自己再无一丝妒意,她竟然可以全然不在乎叶爱琳了。

  他说“重新来过”,多神奇的四个字,带给她说不尽的希望——她本是绝望的!

  像他这样的男孩子即使只能做一个朋友——不常见面,心中记念的那种朋友,她亦已经能满足!

  真的,文仲能来到面前已够满足,她还贪心什么?贪心的女孩子神不喜欢!

  她点点头,好自然、好愿意地点头。

  “我明天——去教堂!”她说。

  然后,她感觉到脸上有点冰凉,有点潮湿。她看见他动容的神色,他放开一只手,用修长的手指在她脸上抹一抹,她贬眨眼,灯光突然变成许多细碎的小星星——不中用,泪水吗?

  她羞涩地低下头,该是笑容,不是泪水!

  “肯陪我出去走走吗?”他站起来。

  她好柔顺地点点头,怎会不肯?这是她渴望了许久、许久的事!

  他不再说什么,握住她的手,并肩走出去。

  她看见女工阿彩惊讶地在一边发呆,她不在乎,她已经得到了一份友谊!

  不是普通的友谊,是用心灵的!

  街道,偶尔有一辆汽车经过,都识趣地轻悄悄地,像是怕打扰了他们。

  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他们就这么安静地、了解地、满足地走看,谁都没有说话。夜空中,只有稀疏的星儿在贬着眼睛。

  “你看过一部电影吗?是讲舒伯特的一生!”她突然问。

  “没有,我很少看电影,”他摇摇头。“我看过舒伯特的传记、亦研究过他的作品,若看他的电影,我怕会破坏了他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

  “说得好怪,我不懂!”她说。

  “我肯定电影拍不出舒伯特的气质,我也不喜欢看那一段被夸张了的恋爱!”

  “但是那部电影拍得很不错,不是出名的导演,也不是出名的男女主角,可是——气氛很美、很淡,连那份哀愁都是淡淡的!”她不以为然地。

  “淡?”他看她一眼,眼光又深又远。“若真是淡,倒也抓住了舒伯特的那份无可奈何的恋爱!

  为什么你提起?”

  “因为——我们这样走着,我记起舒伯特在电影结束时,孤里地从他深爱女孩子的婚礼中出来,走在那两旁全是椰子树影的寂静街道上,虽然好含蓄,我却忍不住哭起来!”她微有羞意。

  “读数学的女孩子这么爱哭?”他逗看她。

  “这两件事扯不上关系?”她娇俏地笑了。

  “为什么会想到舒伯特?”他问。

  “我不知道,或者——我下意识地把你当作是他!”她的捡红起来,她说得太直率。

  “稚气,我永远不可能是他!”他放开她的手,围着她的肩。“我只是个平凡的人!”

  “你若平凡,我就是庸俗了!”她说。

  “咏梅,有一件事要说清楚,”他低头看臂弯里的她。“你若幻想我很了不起的话,你会失望!”

  “我不曾这么幻想,只是——你很特别!”她红着脸。

  “特别得吸引了你?”他开玩笑。

  “吸引了很多人,你不知道吗?”她反过来捉弄他。

  “说得我像大情人,”他笑着。“或者——“青春偶像”?”

  “唉——谁说的?谁告诉你的?”她急得涨红了脸。“总有那么多无聊的人说无聊话!”

  “你很出名啊!”他笑着。

  “再说一句我就回家!”她有点发恼。她不喜欢这个外号,就像什么花啊!草啊的令人难堪。

  “不说了!”他收回那打趣的笑容。“说一些你的事给我听!”

  “你知道我那么多的事,让你说!”她说。很俏皮的。

  “好!”他故意清一清喉奇+書*網啼。“我叫文仲,二十三岁,和你是同一间大学,我在去年毕业,学的是建筑!”

  “建筑?不能想象,你去造房子?”她天真地叫嚷。

  “不造房子,只设计房子!”他笑一笑。“我有父母,有哥哥,还有一个妹妹!”

  “讲得好死板,像在背公式!”她笑得好开心。她几乎忘记还有一个叶爱琳。

  “哥哥订了婚,妹妹还在念中学,哦!忘了说哥哥是医生,在政府医院做事!”他一本正经的。

  “像你这种说法,还该说出父母做什么!”她打趣。

  “好简单,爸爸、妈妈都在教书,”他耸耸肩,盯着她看。“爸爸教大学,教微积分,妈妈教中学英文!”

  “微积分!”她大叫一望,把自己都吓一跳。“你是说文声恒教授?”

  “正是家父!”他作状地微微欠身。

  “天!原来你是文教授的儿子,难怪你知道我!”她脸孔涨得通红。地想起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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