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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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色春光-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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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哥儿,”看着瞪着一双大眼睛,怯生生看她的男童,林贞娘笑着吩咐:“一会儿出去,你跟在我身边,不准乱跑。要是不听话,那我就去告诉娘——不带你出去了!”

“不要!姐姐,我最听话了。”不到七岁的孩子,讨人喜欢时,嘴甜得好似抹了蜜糖。只是看着林贞娘的眼神里到底还是露着怯。

林贞娘一笑,目光一转,瞥见隐在西厢门后的身影,不由嘴角微掀,拉了林静的手,她扬声道:“姨娘,你不用担心。除了我不是还有东伯跟着吗?清天白日的,不见得就有拐子来偷小孩儿!我这个做姐姐的,那更是不会卖了唯一的亲弟弟了……”

隐在门后的如玉没有出声,林静却是挣了下,睨着林贞娘的眼睛里透出一丝担忧。

林贞娘哼了一声,却没有和林静说什么。拉了这一直拿眼偷看她的小子,抬脚就出了二门。

说是两进,可其实也不过是一进半,后面的院子是一进,三间正房,东西厢房各两间,又有充作灶房的倒座房一间。而前面的半进,只有三间正房,没有厢房,院子也小。

靠着东边墙的,是一间小小的马厩,里头养着一头驴,停了一辆不大的驴车。看门的东伯就住在门旁边的倒座房里。

林家家境平平,按理说,这驴车和门房都是养不起的。如果当年若不是为了林父进京赶考,这驴车是不会养的。这三年,也就是林父下乡收租时,才会赶出去用用。

“早,东伯……”才进前院,就看到正喂驴的东伯。

林静看着转头过来,淡淡点头的东伯,有些胆怯地往后缩了下。林贞娘有些不满地拉了下他,看着东伯,仍露出灿烂的笑容。

东伯生得高大,不过左脚却有些跛,走起路来不是很快。而且,在他的右颊上有一块小孩巴掌大小的烫伤。他救林父时就已经是那样,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受的伤。

因为那块烫伤,附近的孩子都怕他,林贞娘初见时,也是怕。但因为记忆里有东伯的影子,知道他是个好人,也就没那么怕了。

几天相处,虽然几乎没说过什么话,可她还是看得出这个东伯虽然沉默寡言,面容可怖,可心肠很热,以后也该会照应他们这一家孤儿寡母。所以再看东伯,也就没了惧意。反倒,在心里暗自揣摩着他脸上那块疤到底是怎么来的。

不像开水烫的,倒像是火灼的,活是炭块在脸上滚过似的。想到之前的猜测,她就想,难道,竟是东伯自己烧去了面上的黥记?

这年头,可没什么保家卫国,当兵光荣的思想。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兵甲,是粗人,和那些衙差杂役一样,都是下等人。甚至,有好多兵,都是犯了案子在脸上刺了黥记发配充军的。

所以,一般人心里,兵甲就是囚徒,当兵就是种刑罚,是实在没什么活路的人才走的路。甚至有句话,是“好男不当兵”。哪怕是现在已经是枢密史的狄青大将军,也要受那些文人的腌臜气。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只有读书考科举,才是一条光明正大,前途无量,光宗耀祖的正途,也正因为这,大宋好学成风,无论是大城小镇,还是乡村,都设有学堂或私塾。

或是衙门出面,或是乡绅集资,提供房舍,请坐馆先生。一众小童,只需按月出一定束脩就可以读书。所以,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太贫困的家庭,都会送孩子去读几年书,这样就是不能考科举,去做伙计也比别人赚得多些。

在大宋,真的就是知识改变命运,只要你有学问,哪怕出身再卑微,世人也会把你供起来。若中了进士,则一步登天,十年寒窗苦读,都在这一刻得到最好的回报。

当然,这是大宋男人特享的美事。女子,就没有这样的权利了。在这里,能识字会自由的不是大家娘子,就是青楼名妓。林贞娘能识字,还是得益于有个中过举的父亲了。

虽然对东伯的来历,有太多疑惑、太多猜测,可是林贞娘把这些通通放在心里,表面上对东伯仍然一如既往,尊敬亲和却并没有刻意亲近。

“东伯,我们都准备好了。”林贞娘笑着招呼,林东却仍是面色木然。

放下手里的草料,他随手收起放在马厩前的小马扎,又提了篮子,一言不吭地走过来。看东伯无意说话,林贞娘也不多话,转身出门,又等着东伯掩好了门,才转身往胡同外走去。

定陶县城是一座四方城,无论街道还是住家的小胡同,都是直来直往的,聚成一片的房屋,好似一块一块豆腐,也像分了垄的田地。

街道连着街道,胡同连着胡同,定陶城好似一张网,将相干的、不相干的人连在一起。也是这个原因,所谓的蜚短流长也就传得特别的快。

走过胡同,不管是迎面碰上的,还是原本就在自家门口闲坐“磕牙”的,少不了要特意瞄上林贞娘两眼。

跟着林贞娘的林静咬着唇,几次想抽回手去,林贞娘却只似不觉,仍是牵着他的手,仰着头,步子迈得极稳。

穿过胡同,是一片小空地,空地中间是这片胡同唯一的水井。井旁的台沿儿上,有妇人在捶洗衣物,远远地看到林贞娘带着林静走过,也不知是谁说了些什么,人群里便有人哄笑出声。

响亮的笑声,让林静更觉难堪。终于忍不住抱怨:“早知道,不出来好了……”

虽然只是自语,可是林贞娘知道这半大孩子其实是在和她抱怨,牵起嘴角,她淡淡道:“我做错了什么?还是你做错了什么?”

看林静默默摇头,她的笑容就越发明媚,“既然我们什么都没有做错,无愧于心,那为什么要怕出门呢?那些人嘴碎,要说就由她们说去,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再说,公道自在人心,她们此时说得欢,可是总有一天,她们也会被人说的……林静,你要记住了,人活在世上,就没有不被人说闲话的,只要自己站得直,不怕这个。”

说完这几句,林贞娘突然朗声笑了起来。虽然只是她一个人笑,可是清朗的笑声一响,远处井边的哄笑声就立刻静了一静。待井边众人回过神时,那突然发笑骇了她们一跳的少女已经走远了。

“疯子——”啐了一声,有人低声道:“你们没听着白府上的那老婆子怎么说她的呢!悍妇!说是这样的小娘子不管嫁到谁家,也一准是个刁媳妇……”说完这一句,她自己就先笑起来,其他人也随之哄笑起来,一时间水井旁尽是笑声。

第一卷 春色渐至 第五章 市井见闻

虽然走得远了,可是身后的笑声,却还是隐约能听到的。

林贞娘没有发怒,只是平声道:“只知道讲人闲话,说人是非的人,一辈子也就只能做那样的闲人。”

侧目看着林静疑惑的目光,她笑笑,“你想啊,讲人闲话,也是需要时间、精力的。她们把时间、精力都用在这个上头,还哪有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情呢?就像你们学堂上,学习好的,一定是那些埋首学业的人,若是像刚才那些无知妇人一样只知道说人闲话,又怎么能成才呢?!”

看林静点头,似乎是有所受教的样子,林贞娘不由笑着摸了摸林静的头,心里颇有做人长姐教导幼弟的快感。却没有留意到身后一直低着头的林东忽然间抬起头,望着她的目光深沉,颇有几分难明的意味。

在林贞娘的记忆里,虽然有逛集市的记忆,可是小小少女所关心的、喜欢的,却并不是现在的林贞娘所想知道的事。

她知道林家在乡下有田,眼下是租赁给人的,虽不知具体是多少,可每年出的地租却是林家衣食的根本。而且林父未病倒前,也曾做了坐馆先生,收到的束脩再加上地租,足可让林家数口衣食无忧。但现在,林父去世,少了一大笔收入,就算地租能糊口,可生活质量下降,却是必然的。

虽然没人让林贞娘为此操心,可是林贞娘自己却少不得暗自盘算起来。

既然认了林家的人是她的亲人,那她就得想法子让大家都能过活才行。就像她前世,拼死拼活,也不过是想让日子能过得更好而已。

没有父母余荫,没有天降横财,唯一能做的,只有努力,再努力。

定陶虽然是个小县城,可是商业却极为发达,事实上,定陶几乎是整个山东省的商业大县,就算是济南府,虽然比定陶繁华许多,可在济南做生意的,却有三分之一都是定陶人。

都说陶朱公当年在此发家,后来被世人奉为财神后,也格外眷顾定陶县,所以定陶人做生意少有赔钱的。

这自然是玩笑话,可是定陶人会做生意,愿意做生意,却是真的。小小定陶十里长街,尽是商铺。就是偏一些的街道上,也多得是商铺。

虽然长街之上,店铺林立,五花八门,什么样的店铺都有,可是林贞娘这会儿要看的却不是这个。

这条主街上,确实繁华,商家多,店铺大,逛街的人比肩接踵,络绎不绝,而且衣着大多鲜亮,出入皆是车马接送的更是不在少数。如果有机会,在这里做生意自然是最赚钱,可是却不是林贞娘现在能考虑的范围。

林贞娘要看的,是那些最接近老百姓生活的买卖,也就是菜市,这正是她央求了娘亲跟着东伯出来的原因。

渐近菜市,喧热之声更甚,周围的环境也不像刚才长街上那么整洁干净,味道自然也混浊起来。

林静便有些不快。好不容易休沐,他可不是要来逛菜市的,买菜有什么好看的呢!?

“还以为能去瓦肆呢!”低声嘀咕,林静嘟起嘴,有些耍小性子。

林贞娘掀了掀眉,却没接话。都说瓦肆是最热闹的地方,好玩的、好吃的一大堆,她也想见识去,可是,玩乐虽好,到底比不得生计重要。

进了菜市,原本是跟在他们身后的林东快走了两步,走在了林贞娘的身前,这样,就变成了他领着他们。林贞娘心知东伯也是好意,倒不好再自己随便闲晃,只能乖顺地跟在林东身后。

虽然林静嫌菜市吵闹,不干净,味道也浊,可是林贞娘却很是喜欢这样的环境。虽然并不完全一样,可是在前世常出入菜市的她,仍然觉得这里很是亲切。

定陶县有三个菜市,这个,是离林家最近的。在菜市入口两边,是成排的铺面,比起刚才路过长街时看到的铺面,这里的铺面都相对要小,也没有搭起欢门,更没有在门前唱卖的。

细看招牌,这些铺子卖的也大多是和吃食相关的东西。左手边,是一些米行,只是这些米行,却又细分了,有的卖的稻米,有的卖的粟米,有的卖豆子,有的卖麦子,每间铺子,都会在门上挂出棱形的幌子,上书大字。

“奇怪,为什么不是一间米行卖齐所有的粮食呢?”林贞娘睨着那些米行,好奇的同时顺便多瞧两眼卖稻米的那间米行。

好怀念吃大米的日子!

在现代,无论南北,大米随处可见。可是现在的北方却是以麦为主,从南方运过来的稻米,价格昂贵,不是普通百姓常吃得起的。这几天,林贞娘一直都是在吃麦饭或是豆粥,虽然这在现代是好东西,可是天天吃到底还是会腻。

“这有什么奇怪的……”听到林贞娘的话,林静低声嘀咕,被林贞娘瞥了一眼,就立刻扭开头去。

林东回眸睨着林贞娘,虽然脸上仍是木然,可却答得耐心,“你从前不曾出来买过东西,不大清楚也是正常。就说这卖营稻米的铺子吧!单只是他们卖的就有多少种,普通的就有籼米、粳米、糯米、糙米、长粒米、上色白米、中色白米、香米、红曲米等等,好的就有碧粳米、胭脂米、紫香米、偶尔还有可进贡的琢州贡米、增城丝苗米、云南八宝米、南城麻姑米、奉新柳条红、常熟鸭血糯等等……”

林东一气说了十几样米,听得林贞娘直眨眼。前世,她对厨艺也算下了苦工夫的,自然也对米之类的很是了解。可是现在一听林东说的这些,却不得不深吸一口气。原来,古时候就有这么多品种的米,相比之下,反倒是她这个现代人OUT了。

“虽说这些米行都是从米市里大米商那里拿的货,可林林总总算下来,也是要不少本钱的。而且,自来也是都是这样的,若要卖什么就是卖什么了……”

东伯的最后一句话,让林贞娘险些吐血。反倒一边的林静却是扳着手指笑道:“就好像那些卖布帛的,就有彩帛铺、麻布铺、锦缎铺、绵布铺、丝绸铺、抹领销金铺、生帛铺等等,我娘上上月买的那块‘瓜子春’就是在赵记彩帛铺买的……”

林静说得痛快,没留意到林贞娘的嘴角抽搐了下,“上上个月?‘瓜子春’啊?”

瓜子春说的其实就是瓜子罗,提花罗布,比素罗更为艳丽。质地轻薄、丝缕纤细,是夏衣用的好材料,而这瓜子春,带着绿色横暗纹,绮丽娇艳,正是南方流行的颜色。

如玉年轻,爱打扮,拿私房银子买好布料做衣衫,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这上上月,岂不正是父亲病得最重的时候?那个时候,陈氏日日夜夜守在林父病榻之前,哭得眼睛没有一日不红肿。这个时候,如玉居然……

阴着脸,林贞娘不自觉地咬牙。

林静仍是懵懂,林东却突然一声咳嗽,“小娘子,要进去看看吗?”

虽然林东的声音不高,林贞娘却是一震,目光闪烁,神情却是缓了几分。

她气什么呢?虽然为陈氏抱屈。可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玉虽然薄情,但也是林父自找的。三十岁无子,就得纳妾了?!抬进这么一个比自己小了十来岁的小姑娘,哪那么容易对你有了感情呢?

活该!

在心里恨恨地咒了一句,林贞娘轻轻吁了一声。

虽然对林父的记忆都在,也知道那个死去的父亲其实是很疼林贞娘的,可是到底没有真的见过,感情很是生疏。

摆了摆手,没有真的走进米行,林贞娘放下心头的那一分怨气,转过头,去看另一边的铺子。

另一边的铺子,多是卖肉的,也有盐行,也有干调铺子。这卖肉的,却也是分类鲜明,一家卖羊肉的,一家卖牛肉的,还有鱼行,生杀家禽的,而最醒目的却是一连三间铺子打通的猪肉行。

在猪肉行的门前,是三节长长的柜台,有两节柜台上横放着成片,还未分切的猪肉。上方的铁钩上,挂着的有两个猪头、五挂内脏、三副猪耳朵、两根尾巴、一些肠子,又有些切成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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