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小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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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小地主- 第2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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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瑞轻笑,送走了钱丰,回到内宅,听到丈母娘准备在家里长住,韩瑞身后冒出了冷汗,幸好老丈人苦苦相劝,众人也推波助澜,崔氏才勉强改变了主意,不打算住下了,但是却开始千叮万嘱起来。

“约儿,怀了孩子,就不比以前了,以后……”

“韩瑞,约儿怀了孩子,就不比以前了,你以后……”

“你们记得,夫人怀了孩子,就不比以前了,以后要小心伺候……”

先是郑淖约,然后韩瑞,最后是婢女仆役,每个人都再三叮嘱,事无巨细,唯恐有遗漏的地方,尽管有罗嗦的嫌疑,便是母亲对于女儿的浓郁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在崔氏的轰炸之下,又觉得母女情深,韩瑞心生冲动,忍不住说道:“要不,让约儿跟岳母回去……呃,住几天,学些基本的知识,注意事项。”

“好呀,没有问题。”崔氏连忙答应,唯恐韩瑞反悔似的,立即说道:“流萤画屏,快些收拾行李……”

韩瑞哭笑不得,心里马上就有几分后悔,也没有必然那么着急吧。

“夫人,这么晚了,明天再说吧。”还好,老丈人郑仁基比较明白事理,在旁边劝说道:“况且,约儿的阁楼,也要重新布置,匆匆忙忙的,不好收拾。”

“没错,看我,都欢喜糊涂了。”崔氏笑道:“行,现在就回去,好好想想,应该怎么布置才好……”

从来没有发现,丈母娘的脾性,居然也有雷厉风行的一面,说走就走,郑仁基还想与韩瑞小酌片刻,探讨未出生的外孙,应该取个什么名字较好,而今看来,要等到以后了。

又送走了两位长辈,韩瑞回来房中,垂头丧气,郑淖约抿唇微笑,轻声道:“后悔了?”

“没有。”韩瑞摇头,颇有几分死鸭子嘴硬的意味,嘟喃说道:“大不了,我去搬过去与你同住,哈哈,连膳钱都省了。”

“嘻嘻,郎君,你越来越吝啬了。”流萤打趣道:“搬过去住,不怕人笑话了。”

“怕什么,也准备是拖家带口的人啦,怎么能不精细打算。”韩瑞笑道:“养儿不易呀,现在就要做好准备,制订一个二十年计划……”

“怎么才二十年?”

韩瑞得意洋洋盘算起来,乐滋滋说道:“若是女儿,虽然便宜了某个臭小子,又赔了大笔嫁妆,但是胭脂水分的钱,就不用我们负担了,要是儿子,那个时候,该是他养我们了……”

“郎君……考虑得真是周到。”流萤掩口笑道,绝对不是奉承。

韩瑞浑然不觉,依然得意道:“那是自然,未雨绸缪,目光要长远。”

“想法是没错,可是郎君,你这个计划,有很大的漏洞。”流萤好心说道。

韩瑞一听,连忙虚心请教起来,流萤笑嘻嘻道:“要是娘子以后,再多生几个小郎君、小娘子,那怎么办?”

对呀,失算,失算,总是想着计划生育,却是忽略了这是古代,只要有能力,生多少也没有问题,好歹自己也是不差钱的人物,百八十个养不起,但是篮球队总不成问题吧。

“什么是篮球队?”郑淖约好奇问道。

“口语,口误,应该是蹴鞠队。”韩瑞笑容可掬,上前拉着郑淖约的纤手,憧憬说道:“那个时候,他们在场下比赛,我们在旁边裁判……”

现代的女孩,听到这话,多半是娇羞抱怨,你当我是猪呀。

然而,身在古代,大家闺秀的郑淖约,却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理所当然以为这是韩瑞的心愿,也是自己努力的方向,自己不行,不是还有别人嘛。

韩瑞表情怪异,郑淖约抚着小腹,温柔笑道:“妾身争气,夫君也要努力,萤儿、屏儿配合,不须十年,人数就够了。”

流萤、画屏小脸羞红,娇艳夺目,胸中柔情荡漾,美丽的眼眸,嫩着快要滴出水来。

呵呵,韩瑞就知道傻笑,心中感慨万端,古代,真是男人的天堂。

“对了。”好像想起了什么,郑淖约说道:“夫君,你要好好谢谢希音妹妹。”

“嗯,没错,多亏她发现及时,不然大家都不知道你怀孕了。”韩瑞点头说道,女子怀孕至少要两个月才有明显的反应,现在一个月多几天就知道了,好像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提前知道消息,可以做好准备,注意防范。

毕竟是古代,一点儿伤风感冒,足以要人性命,要是不知道郑淖约怀孕的事情,随意折腾起来,或许吃了些对于胎儿不利的食物,那可不是件好事,尽管概率极小,不一定发生,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伤不起啊。

“不是这个。”郑淖约摇头,迟疑了下,吞吞吐吐道:“这样说也没错,但是相对另外的原因,更加应该感谢她……治好了夫君的隐疾。”

“什么意思?”韩瑞不解道,隐隐约约,却有些明白。

郑淖约犹豫道:“说了,夫君不要生气。”

“你不说,我才生气呢。”韩瑞笑道。

“成亲两三个月,肚子都没有动静,我也有些急虑,以为是自己的原因,可是上次希音替你诊治,却说……”郑淖约声音似有若无。

“原来是我的原因。”韩瑞坦然,笑呵呵道:“那么,真的要好好感谢她才成。”

“夫君,你不见怪?”郑淖约小声问道。

“为什么要见怪,这很正常呀,怀孕是双方的事情。”韩瑞笑道:“现在你有孕了,证明我身上的陶疾已经治好,应该高兴才是。”

“可是,世人常说,生不出孩子,是女子的问题……”

“那是他们愚昧,阴阳和合,衍生万物,自然之理,上古的贤人早就明白了,其实与播种差不多。”韩瑞笑嘻嘻道:“种子坏了,怎么育苗,田地再怎么肥沃,也没有用处,所以说,你怀孕的事情,主动是我的功劳,没有我x夜不息的辛勤耕耘开垦,怎么……”

“夫君”韩瑞越说越过分,郑淖约受不了了,红晕上脸,灿若彩霞,嘴唇动了几下,干脆躺回榻上,闭上眼睛,细若蚊呐道:“我累了,你出去,代我好好谢谢希音妹妹。”

“没有问题,乖乖的,多休息。”韩瑞笑道,俯身轻吻,随之迈着八字步,飘然欲飞似的负手而去。

“娘子,郎君走了。”流萤俏声笑道:“可以睁开眼睛了。”

“小丫头,笑什么笑。”郑淖约啐声,脸上艳光浮现,羞嗔道:“你们两个,也没少……耕耘,不见动静,也要多加努力。”

“这事,不是说有就有的……”流萤小声辩解,慢慢的也没了声响,秀首低垂,脸庞上蒙了一层绯红的彩霞,眼眸中波光荡漾,又羞赧又喜悦,充满了期盼。

“我去给娘子打水……”画屏也好不到哪里去,娇羞不胜,落荒而逃。

夜色渐暮,华灯初上,宅院走廊挂起了灯笼,朦朦胧胧的灯光,犹如薄薄的红纱,带着几分喜庆,此时,东厢房之中,李希音随意抽了本书册,无聊的翻阅起来,随行来到韩家,韩瑞忙着招呼来客,流萤与画屏在卧室照顾郑淖约,没有相识之人,又不好胡乱走动,只有在厢房里看书,聊以自娱。

不过,伺候的婢女,也清楚,李希音是贵客,不敢有所怠慢,糕点茶饮之类的,却是隔三差五的前来添加,这不,才收拾晚膳餐具下去,又传来阵阵的敲门声。

“门没栓,进来。”李希音说道,声音腻腻的,酥软柔绵,如娟娟泉水般美妙。

顿了顿,房门敞开,一人端了盆温水走了进来,看到房中的情况,眼睛不由泛出了异彩,却见李希音侧身轻躺,素臂轻撑,左手执书,神情悠然自得,身材婀娜娉婷,曲线无限美妙,姿态优雅,像一朵盛开的空谷幽兰,文静中充满撩人的丰姿。

第三百六十六章 真是个混蛋

暂缺

第三百六十七章 出征

“郎君,军队来了。”仆役提醒。

韩瑞起身,眺望,却见远处,长安城官道的方向,突然卷起了漫天的烟尘,如烟似雾,好似雷鸣般的声音滚滚而来,十分急促,须臾之后,众人觉得大地都在微微的颤动

烟尘由远及近,雷鸣般的声音也化成了马蹄之声,率先映入众人眼帘的,却是成群结队的骑兵,到了目的地,似乎有意识的控制速度,抽缰勒马,缓缓而来,烟尘逐渐散去,骏壮的战马,披甲执戟的军卫,凌厉的眼神,给人带来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

“飞骑卫,百骑……”人群之中,见识广闻的人,立即惊呼起来。

贞观初年,李世民取民间的壮健青年充兵,号为飞骑,再在其中选择善骑射者为百骑,也算是中央禁卫军中的精锐,自然不容小觑,训练有素,驾驭着胯下的战马,迈着几乎整齐划一的步伐到来。

在数千飞骑的拱卫下,却是一辆金碧辉煌,车饰华贵之极的辇车,龙衔宝盖、凤吐流苏,文漪落霞,舒卷绚烂,乍看之下,众人就可以断定,这是天子驾辇,顿时呼声更甚,自发的叫唤起来。

“陛下…英武…万寿…安康……”

即位九年,将诺大的帝国,治理得井然有序,颇有盛世的迹象,文治武功,远远越于许多帝王,李世民的声望,自然日益增长,得到百姓的敬重。

听到呼声,车辇慢慢的停了下来,赤黄颜色,绣着龙凤图纹的绣帘轻轻卷起,身材魁梧,穿着华丽衮冕的李世民现身,左手按剑,右手负在身后,清风吹拂,衣袂飘飞,其中的威严气度,令人心折。

“陛下……”围观百姓愣了下,瞬间暴发出更大的声潮,振臂高呼,犹如山呼海啸似的,激动得连脸孔都红了,争先恐后的,就要挤身上前。

然而,皇帝车辇左右的禁卫也不是吃素的,似乎已经预见到,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驾轻就熟的列步上前,横兵拦阻。

见到百姓的反应,李世民心里难免有几分欣喜,嘴角绽出了笑容,轻轻示意,御者挥动金鞭,清脆的璎珞声音响起,八匹神骏的宝马扬蹄,轻快朝点将台行去。

“昔在炎运终,中华乱无象……幽明同叶赞,鼎祚齐天壤。”皇帝车驾才过,百姓的兴奋未消,远处又传来响彻云霄的声音,这是宫中武乐,名为凯安,数万人同声和唱,尽管比不上专业歌手演绎,但是大气,高昂,豪情满怀,引人共鸣。

伴随着阵阵鼓乐,铁甲兵戈撞击,整齐而沉重步伐声,也相继传来,远处出现一队人马,为首的是行军大总管李靖,尽管已经年过六旬,但是脸上并没有留下太多的岁月痕迹,依然是那么俊逸潇洒,虽然为人低调,但是在民间的风评很高,自然引得百姓欢呼雀跃。

“大将军李靖。”

“兵部尚书侯君集。”

“任城王李道宗。”

“右卫将军李道彦。”

随着一阵阵的欢呼和惊叹之声,领兵出战的几个将军,带着各自的部曲,缓缓的来到点将台下,突然之间,动作整齐,行礼高喝道:“参见陛下。”

一声高喝,声传百里,在山峦之中隐约回荡,一股雄浑的气息喷涌而出,连在远处围观的百姓,也受到影响,吵吵闹闹的声音,慢慢停息。

“免礼。”点将台上,李世民高声回应,声音洪亮,清晰的传入众人的耳中,线条硬朗的脸孔,充满严肃,静静而立,逐一扫视着台下的将士们。

“诺。”

台下,一众军卫应声,挺身矗立,安静的等待着誓师大会的开始。

气氛肃然,全场静默,只余下军马嘶鸣,风吹战旗猎猎作响,在阳光的照射下,军卫们的刀戟闪亮,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整齐、庄重、肃穆,在这种氛围下,任何人都只会觉得漏*点荡漾,豪气冲天。

围观的百姓,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有这样的军卫捍卫国家,何愁匈奴不灭。

这个时候,在众人没有注意的角落,朝廷的文官冒出来了,袍服尽是紫弼之色,挥着着胥吏之流,准备好祭祀三牲,这也是古老的传统,也不知道源于什么时候,反正行兵打仗,特别是时间不急,而且隆重的场合,总是要祭祀祷告,祈求神明之助。

有没有效果,不在众人的考虑的范围之内,反正传承千年的习俗,大家已经习以为常,想到改变,那是很难的事情,况且,这样做,多少让士兵心里感到安慰,也不算是无用功。

这样折腾了半个时辰,几个道士模样的神棍,烧了龟壳,得出大吉大胜的预兆,李世民当即大喜,再次出现在点将台上,右手按剑,抽出半截,雪白耀眼的光芒,透出锐利锋芒,酝酿了半个时辰的气势,让场中众人的精神随之振奋。

“朕嗣纂鸿业,思恢至道,端拱垂裳,於兹九载……徼外君长,海表猷渠,无远不庭,无思不服。”李世民傲视说道,就是有这样的底气,天可汗的名头,不是自己自封的,而是草原部族,心甘情愿的拜服尊加。

即使有点拍马屁的嫌疑,但是古往今来,能够让草原部族,这样屈尊奉承的皇帝,应该没有几个,所以,李世民足以自傲,声音也愈加的凌厉:“而吐谷浑蕞尔小蕃,负固河右,地不远千里,众不盈一万,不量其力,不恤其人,肆情拒命,抗衡上国。”

众人深以为然,自从秦定天下,有皇帝之始,汉承其制,华夏的版图不断的扩大,期间虽然有五胡之乱,但是隋朝复归统一,直到现在贞观年代,大破突厥,憋屈了两百年的中原,终于可以扬眉吐气,高傲的宣称,浩浩天下,唯我华夏。

其他,东南西北,什么蛮夷戎狄之类,不过是癣芥,吃饱了撑的,夜郎自大,居然敢捋中原虎须,若是不还以颜色,真当现在的大唐,还是百多年前,任人欺凌屠宰的晋朝呀。

“朕每遣行人,入蕃晓谕,并引其使者,临轩戒勖,示以善道,劝以和亲,欲使境上无虞,各安其业。训导积年,凶顽未改,剽掠边鄙,略无宁息。”李世民很生气,觉得自己已经非常厚道了,派使节安抚,又同意和亲,蛮夷番邦就是蛮夷番邦,不领情也就罢了,居然还变本加厉,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李世民胸中怒火高炽,抽剑直指长空,喝声道:“拘我使人,内外百僚。华夷兆庶,同心愤怨,咸愿诛讨。宜乘吊伐之机,以展鹰鹯之志,长驱克期,穷其巢穴。罪止吐谷浑可汗昏耄之主……”

适时,点将台下,几十个彪形大汉一字排开,赤膊上阵,手拿双棍,对着身前牛皮大鼓,使劲敲打起来,轰轰隆隆,震颤全场。

“长驱克期,穷其巢穴。”

“诛伏允,擒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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