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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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结-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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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绷着脸,坚决下收。“我自己会想办法,大不了——”
  “大不了不读书了,对不对?你好不容易才考上的耶。要你读书是我的意思,你就听我一次会怎样?”他微微动了怒。“你不让我爸妈帮你就算了,这是我自己从小存下来的压岁钱、奖学金,你难道连我的心意都不肯接受?你到底还把不把我当朋友?如果你真的那么介意,大 了你以后再慢慢还我,我又没有说你可以不用还!”
  她第一次被他骂,一愣一愣地反应不过来。
  “干么这样瞪着我看?要揍我吗?好啊!反正我今天跟你卯上了,你一天不收下我就一天不去台北,要嘛大家都别读了,看谁狠!”因为他知道,在她心目中,他能不能读书,比她读不读更重要。
  “你、你……”太过分了,谁教他耍这种贱招的?
  她微微张口,好半天才挤出声音。“你自己去台北读书,也需要用到钱啊……”
  “放心,我这里够用。”
  丁群英叹了口气,投降了。
  现在才知道,原来个性比水还温的男人,一旦固执起来,也是没人招架得住的,他以前只是有心让她!
  看来,她是不用太担心他了,他根本不像表面那么好欺负嘛!扮猪吃老虎的家伙!
  第七章
  在丁群英再三保证她真的没事之后,言洛宇这才在隔天坐夜班车北上。这期间,他打了好几通电话回家,除了报平安,也问问丁群英的近况,知道她一切安好,准时注册、准时上课、准时打工,空闲时就往言家跑,陪他父母聊聊天、做做家事,生活平静规律。
  刚开始,他每到周休,就会赶礼拜五的夜车回家,陪父母吃个饭,让他们放心,也和丁群英聚聚,然后再坐礼拜天晚上的车回台北。
  后来课业加重,家人要他别南北奔波,怕他身体吃不消;丁群英也说,大学生嘛,就是要好好享受校园生活,他应该多和同学往来联谊,拓展生活圈,而不是一天到晚往家里跑,他才逐渐减少回南部的次数,改为写信与电话联络。
  每次写回家的信里头,总有那么一封是给她的,就像他答应过她的,不管外面的朋友再多,永远不会忘记还有一个她。
  有一次他问她:“你要不要来台北找我?”
  “找你干么?”
  “你都不会关心我,看看我在这里过得好不好哦?”他很失策地往自己脸上贴金,当然,也淋到她泼来的那盆冷水了。
  “你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痴情女干里会情郎,你没这等身价,让本姑娘放弃花花绿绿的钞票,不顾一切去千里寻夫啦!”开玩笑,请假要扣薪水的耶。
  ……算了,当他自取其辱。
  她后来终于去办了一支手机。她一天到晚在外面东奔西跑,很难找得到人,有了手机后,他无时无刻都能联络到她。
  她从不打电话给他,反倒是他一有空闲,总会记得打个电话问候她,说说生活琐事,关心彼此的课业状况能否应付等等……
  第一个学期即将结束前,他拨了通电话给她。
  那时,她刚挨完主管的训,脸色很臭地走出来,就听同事在喊:“丁群英,你家的Mr。言来电。”
  顿时,她健步如飞,快速扑向手机。“喂?”她没留意,眼神在接起电话的那一瞬间放柔了。
  另一头愣了下。“你在忙吗?”
  “知道就好,有屁快放。”说是这样说,每次还不都是啦咧半天还不肯挂。
  “噢,那我告诉你,我放寒假了,今天晚上会回家,你要不要过来?”
  “没被当哦?不会吧?”
  “谢谢你的诅咒,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没有。”他轻轻笑开,恐怕他要是真的被当,第一个敲他头的人就会是她,他还会不了解她吗?
  “真可惜,老天不长眼。”她轻哼。
  “你这么不想见到我啊?损友!”
  “又没特别帅,见了更不会通体舒畅,百毒不侵,要见来干么?”
  “真过分!本来我还想说我很想念你的,现在我决定收回这句话。”
  心脏不小心漏跳了一拍,她表情不大自在地轻哼。“你说话几时变得这么噁心了,我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啦!”
  “那你晚上到底要不要过来?”
  “好啦好啦,你自己路上小心,到客运站打个电话给我,我去载你。”虽然嘴上毫不留情,但又总忍不住细细叮咛。
  挂了电话,唇畔的笑意仍是收不住。
  “怎么样?你男朋友要回来啦?”同事靠过来,取笑了两句。
  共事稍微久一点的人都知道,这丁群英的手机从来不响,只要响起来,就绝对是那位神秘的Mr。言。
  没人知道他的全名,手机上也只显示一个“言”字,不管怎么问,她就是不肯说,不过谁都看得出来,这个“言”对她来说,是生命中分量极重的一个人。
  “他不是我男朋友啦,你不要乱讲。”丁群英低声驳斥。
  “还说不是!每次接到他的电话,心情都会好上一整天。你看你看,眼角眉梢都在笑呢!”
  “要你管!”她一闪身,应付客人的点餐去了。
  她生命中的快乐,本来就是从遇上言洛宇之后开始,只有他才能让她真心地微笑,她不需要否认。
  他们才不会了解言洛宇对她的意义,她又何必多说?
  当天,丁群英向店长请了一个小时的假提早离开,回家洗个澡。换件衣服后,赶在言洛宇预估的到达时间去接他。
  言孟春知道儿子要回来,早早就买了一堆菜,担心他一个人住外面都是随便吃吃,难得回来总要准备满桌的菜。
  “一家之煮”在厨房忙着当“孝子”,言洛宇就坐在客厅与好一阵子不见的母亲话家常,聊啊聊的,就说到手机的事上去了。
  “我们那个孤僻的丁小姐终于开窍了,有朋友找她啦?”
  他记得她说过,不办手机是因为没有朋友找她。
  “没有吧?她好像还是一样,每天上课、打工,不然就是在我们这里混,没看到她有什么朋友耶!她那支手机是为了要让你找她方便才办的,笨儿子!”
  “她这样不行啦,你有空劝劝她,试着放开心胸去接纳别人。她那么伯孤单,又老是不敢付出,难道要孤僻一辈子啊?”
  “群英的个性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太极端了,不要的话就不要,要的话就挖心掏肺,她啊,太害怕受伤了,个性就难免封闭了点。”直到现在,能让她真正敞开心胸接纳的,始终都只有她这个呆儿子。
  接着,他们又聊了些他在台北的生活。包括课业、交友,一句“妈,我交女朋友了”,差点让她把茶喷出来。
  “你、你说什么?”
  “需要这么意外吗?我十九岁了,谈个恋爱很正常吧?”他奇怪地看了眼母亲怪异的反应。
  “你——很喜欢她吗?”叶初晴问得结结巴巴。
  “她对我很好,个性、各方面还满合得来的,和她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就试着交往看看了。”
  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原来她儿子那么随便!“难道你和群英在一起的感觉就不舒服吗?”
  “那不一样,我们是哥儿们。”
  “哥儿们?我不晓得群英几时变性了。”叶初晴没好气地。“要我提醒你吗?儿子——你的哥儿们是道道地地的女人!”
  “无关性别,那是一种感觉,就像她说的,生死换帖的那种交情。”
  生死换帖?!你怎么不说生死相许?厚,你敢说我还听不下去咧!
  叶初晴撑着有些痛的额头。惨了,儿子没事给她搞这出,群英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哭死。
  虽然群英不说,但是谁都看得出来,她是在等他!她不交朋友,不和任何人来往,一有时间就往他家跑,帮他关照家里,打点东打点西的,办的手机成了他的私人专线,活似王宝钏在苦守寒窑,有哪个哥儿们是这样当的?这笨蛋看不出来,群英有多爱他吗?
  她一直以为,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只差这两只没谈过恋爱的小菜鸟几时开窍而已,现在弄成这样……心里对群英,总是有那么一点抱歉,是她的笨儿子辜负人家一片深情了。
  “啊,群英!”她有些心虚地惊喊,发现买完酱油的丁群英不晓得几时站在门口,她、她、她——该不会都听到了吧?
  丁群英牵动唇角,扯开极淡的笑。“我先把东西拿去厨房给言叔。”
  她进厨房之后,就没再出来,帮着言孟春张罗食材,忙到开饭后,才一起坐下来享用晚餐。
  叶初晴一直惴惴忧虑地留意着她每一分细微的表情变化,她那个笨儿子还像没事人一样,净扯些不痛不痒的话。
  “好久没吃到爸煮的菜了,一个人住在外面,想吃都吃不到。”
  “没关系,你的分我帮你吃掉了,不用太嫉妒我。”丁群英嘻嘻哈哈地接了一句。
  “喂,你有没有良心啊,这样刺激我!”他笑骂,打劫了她碗里一块椒盐排骨以兹报复。
  “你土匪啊,还来!”她伸筷要去抢。
  叶初晴看在眼里,心里频频叹气。这群英也够厉害了,还能天下太平的跟他笑笑闹闹。
  “好了、好了,你们都几岁人了,吃饭还这样玩,幼不幼稚啊!”
  “听到没有,幼稚!”丁群英吐吐舌。“你以后要是也这样跟女朋友抢东西吃,失恋就不要回来找我哭!”
  “女朋友?”错过第一手消息的言孟春怔了下,咬着贡丸瞪他。
  “对呀,爸,我交女朋友了,我们学校外文系的女孩子。”
  啧,你是嫌人家伤口不够深哦?还要多踩两下才爽。
  第一次,叶初晴好想扁死她的蠢蛋儿子。
  夫妻俩同时看向丁群英,憨厚的言孟春可不像妻子,他藏不住话,直觉就冒出一句:“那群英怎么——”办?
  “是是是,言叔,我也会努力交男朋友的,你不用一直提醒我。”她接得飞快,笑容更灿烂了。“吃饭啊,不要光说话。”
  看了看这厢刻意昭示的灿笑,再看看那厢无知无觉的傻小子,夫妻俩对望了一眼,同时逸出被打败的无言叹息。
  那天晚上,丁群英在言家过夜,许久不见的两人窝在客房的通铺上头,一人抱着一条厚棉被裹着,天南地北打算聊到天亮。
  “喂,怎么突然想到要交女朋友?”记得他对感情的态度,一向内敛低调,不会特别去思考这方面的事,否则国中时也不会让校花暗恋到快内伤了还没发现。
  “你不是说,我该交女朋友了吗?”他耸耸肩,回了一句。这让她回想起A片事件,两人相视,忍不住大笑出声。
  “你这么听我的话哦,真孝顺。叫声妈来听听。”忍不住亏了他两句。
  他摇摇头,吃不消地道:“牙尖嘴利的,好男人都被吓跑了,难怪你交不到男朋友。”
  她怔了怔,旋即不服输地回嘴:“要你管!你看好女朋友,别让她跑掉就行了,管我那么多!”
  他们各自倒头往反方向躺去,就像以前那样,有一句没一句地纯哈啦。
  “喂,你很喜欢她吗?”丁群英推了推他。
  “当然。”不然干么跟她交往?
  “要不要说说看,你的她是怎样的人?哪里吸引你?”
  “她哦,个性吧!敢于直言,清楚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确定了就勇往直前,执着地去追求。”
  “你就是那个她‘执着的追求'?”
  他笑笑地。“或许吧!有时候我觉得她和你满像的,喜欢上了,就不会别别扭扭地装矜持,你知道吗?她直接在人来人往的楼梯上就叫住我,大喊:”言洛宇,我喜欢你!'我当场傻眼,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您老抬举了,我可没那么有种。”她要是喜欢一个人,有办法把“我喜欢你”大声说出口吗?不,她想,她会隐藏起来,不让对方发现。也许是怕再一次被拒绝,也或许,她一向不擅于争取,从以前到现在,面对任何事都是如此。
  “我说的是性情,你和她都是那种干脆俐落,不会拖泥带水的个性。”
  她淡哼,绕回原话题。“听起来还满浪漫的啊,总比在走廊念情书,还被抓包,发现那不是我写的好太多了。”
  他闷笑。“是啊,任何情况,绝对都会比你那个好、很、多!”他一定要加重“好很多”三个字,她的表白实在很经典。
  像想到什么,她侧过身问他:“喂,你们接过吻没有?到几垒?有没有花前月下?亲吻?爱抚?还是——”很巧,她今天躺的方位,视线刚好到他腰部。
  “喂,你在看哪里!”他下意识把棉被裹得更紧。“你很色耶,老是想那种有的没的。”
  “问问会死啊!”她倒回原位,懒懒地嗤哼。“是你自己说她热情奔放的啊,那我当然就会往那里想。”
  “没有啦。你知道我的个性,就算她不介意,我也不打算那么快。这种事还是一步步慢慢来,等感情够稳定了再说。”
  “纯情的处男。”她下了结论。
  他脸上泛起红潮。“你够了哦!”
  “好吧,你自己去慢慢来,那片‘萱萱与水电工'还在我那里,哪天有需要再跟我说一声,不够的话我同事还有。”
  “……”算了,他跟她无法沟通。
  “你一直说我,那你自己呢?不要忘了,我们同年,我都交女朋友了,你还在孤家寡人。”
  “哟,炫耀了。”
  “那是因为,我希望你也能得到幸福啊!只要你肯放开心胸跨出那一步,你会发现,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人值得你爱的。”
  “好啦,我尽量啦,你真啰嗦。”她翻了个身,径自睡去,不再搭理他。
  又来了,每次谈到这个话题,她就逃避。
  言洛宇轻叹,挪了下枕头,合眼睡去。
  许久、许久之后,房内静得只剩两人平稳规律的呼吸声,确定他已入眠,丁群英缓缓坐起身,曲起双腿,下巴抵靠在膝上,愣愣瞧着他的睡容。
  许多过去的画面闪过脑海。初识时,她的恶意刁难;被逼出家门时,他义气的相伴;深夜里飙车、进警局、他蹲在门口陪她发泄完情绪;无数次凶他赶他,他还是坚持留在她身边;帮她写情书、计划减肥求爱的过程,见证她的第一场初恋;当地失恋,还是他在身边安慰鼓励;她父丧,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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