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宠你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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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宠你一世-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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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作者:(心虚)介个,呃,可能,也许,根据窝的设定,那啥……

秦渣:朕不管,都是你把朕搞成如今这般悲催苦逼的境地,如果这一世你还是不让阿筝和朕在一起的话,朕就用帝王之血诅咒你这一辈子嫁不粗去,只能在言情小说里YY什么是爱情的滋味?

渣作者:(抹眼泪)这诅咒,也太TM毒舌了,果然虐完女主虐男主的下场就是自己也被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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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相濡以沫

“阿筝!”

“阿筝,阿筝!”

“谢天谢地,我总算找到你了,阿筝!”

……

这是谁在叫她,声音模糊而又遥远,是地狱的勾魂使者吗?

喉间有甘甜的液体滑入,身周也渐渐感觉到温暖。可是右背上却是猛然一痛。

一个声音仿若隔着层层阻碍不大清楚地传入她的耳朵,“阿筝,你忍一忍,你的伤口再不清洁包扎上药,恐怕会不大好,……”

这个人好像不是地狱来的勾魂使者,那么他是谁,他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个疑问在黎明时她终于回复了一点神智,睁开眼睛看到来人后似乎有了答案,可是她却更困惑了。

怎么可能会是他呢?

为什么会是这个人呢??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定是自己失血过多,这才出现幻觉了,那个死渣男贵为皇子怎么可能会跑到去国千里的亡魂沙漠里来呢?

直到又一个黎明来临,她才终于确定她之前所看到的齐王殿下不是幻觉,而是实实在在的一个人。他正将她抱在怀里,给她喂水。

洛筝现在真是宁愿先前早一点渴死在这沙漠里也不要被这个死渣男救,倒要欠他一个人情。她索性重又闭上眼睛,似乎这样就可以拒绝眼前正在被仇人相救的事实。

秦恒见她不再喝水,便将水囊收起,从怀中取出一条白色手巾,温柔细致地替洛筝擦了擦唇角。其实他到是更想用他的唇舌代劳,可是却又不敢。

看着怀中人儿惨白的一张小脸,他既觉得心痛,又觉得庆幸,心痛她一身的伤痕,庆幸总算抢在死神之前找到了她。

看看时候已经不早,如果不抓紧时间在进入这片沙漠的第七个傍晚之前走出这里的话,只怕他们就要永远陷在这里,再也走不出去了。他从怀中取出一个罗盘样的东西来,确定了一下方位,将洛筝背在背上,牵着小红马,便向东北方向而去。

洛筝趴在他背上,虽然闭着眼睛,可还是觉得说不出的别扭,忽然脸上被一个温热的大舌头给舔了一下。她一睁眼,就见着了被她改名为小红的那匹良驹。

虽然她对这匹秦恒送给她的马感情远不如对跟了自己七年的爱马,但是毕竟也是和它在战场上共过患难的,此时见到这小红马还好端端的活着,心中也是极为高兴的。

有些沙哑的声音低低传入耳中,“我在这荒漠里走了一夜才遇到小红,它很想把我领到你这里来,可惜在这里它却怎么也找不准方位,还好,我们只花了一天总算把你找着了。”

“阿筝,你放心,我一定会带你出去的。”

洛筝倒是想问一句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可是她此时喉中直如火烧,头也越来越沉,觉得身上忽冷忽热,极是难过。先前她为了不靠在秦恒的背上,始终强撑着把头扬起来,但是现在她终于再也撑不下去,头一歪,无力地垂在秦恒的背上。

因为洛筝的高热,秦恒进来时所带的水就显得有些不够用了。几乎是每隔一盏茶的功夫,秦恒就要把她从怀里放下来给她喂一次水。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洛筝又起了高热,如果不能及时补充水分的话,那她必死无疑。

可是即使秦恒自己一口水不喝,也不给小红马喝,省下的水全给了洛筝一人,如果不能尽快走出这片荒漠的话,等待他们还是死路一条。

可是秦恒抱着洛筝按着罗盘所示又走了两天,还是没有走出这片被迷雾笼罩的荒漠。

而洛筝,因为高热昏迷,无法进食秦恒带来的食物,尽管服了他带来的灵药,仍有一口气在,但却是气息越来越微弱。

看着怀中奄奄一息的女子,秦恒心中焦灼无比,看来只给她喂水是不成的,一定得再给她喂些别的东西,这样才能让她能多撑一些时候。

无论如何,他都再不能让阿筝再死在他的面前,她一定不能死,这一世她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即使抽干他的血,刮尽他的肉,让他付出他的所有,他也一定要把她活着带出这片死地。

第七天的凌晨时分,洛筝终于从昏迷中恢复了一丝神智,她觉得似乎总是有一股略有些湿热的微风吹在她的脸上,让她觉得有些痒。

她努力睁开眼睛,就看见一张迫近眉睫的脸。第一眼看过去,这张脸似乎有些陌生,又黑又瘦,胡子拉碴,有些苍白的嘴唇干裂起皮,围了一圈的血泡。

只有那一双眼睛,仍是明如星、亮如月,熠熠生辉地凝视着她,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喜悦。

“阿筝,你醒了,觉得好过一些了吗?你再忍一忍,明天,明天我一定会带你走出这片荒漠的!”虽然洛筝还是能从那话中听出关切温柔之意,但是那声音,却如同吞下了一把沙子似的,沙哑干涩的厉害。

不论他因何而来,看到他这一副憔悴狼狈相,洛筝只觉得无比顺眼,瞪了他一眼,“你,离我远一点。”虽然昏迷了好几天,似乎她的咽喉倒也不怎么干涩。

秦恒有些歉然地朝她笑笑,“只怕我此时是做不到的,还请郡主见谅。”

不等洛筝变色,他就自已解释道:“郡主,我带的水已经所剩无几了,医书中曾说过,人呼吸之时也会带出部分水分,所以若是两个人在沙漠中行走,为了省水往往会相对而卧,口鼻相对。这样一个人呼出的水汽会被另一人再吸进去,可以减少身体水分的流失。所以,为了省水,这几天郡主昏迷之时我都是离郡主如此之近的。”

洛筝看着他的眼神之中满是戒备之色,“你又想耍什么花样,又打算用流言来坏我清誉吗?”

若是回京之后,传出她和齐王曾在荒漠之中孤男寡女的共处了几个日夜,还是在一起挨得极近口鼻相对,呼吸相闻过得夜。只怕就算卢琛不跟她退婚,她未来的婆婆也会逼着儿子跟她退婚。

秦恒苦笑道:“郡主为什么总是把恒想得如此之坏,若我当真打算如此行事,为何不干脆直接把郡主抱在怀里,这样既舒服还……”

他没有再说下去,其实在洛筝昏迷不醒时他一直是将她抱在怀里的。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极其珍贵的,他又怎舍得放过这片刻的相拥呢。只是在觉察到怀中的人快醒时他才放开了手,怕被她发觉了又惹得她心中不快。

但只是这样口鼻相对,呼吸相闻也已让他极为满足,虽是迫于沙漠中生存的情势,但当他呼吸着她呼出的气息,她也呼吸着他呼出的气息时,他忽然就想起庄子里那一则有名的故事,关于两条快要渴死的鱼相濡以沫的故事。

他和她,现在不就如同那两条小鱼一样,相濡以沫,但却永远不会相忘于江湖,因为即使有一天洛筝不记得了,他也会一直记得,永远都不会忘。

秦恒咳了两声,努力忽略喉间的干渴疼痛,又道:“郡主请放心,不管恒在郡主心中观感如何,但恒自问还是一个言出必践之人,既然当日在灞柳河边已经答应要对郡主放手,再不纠缠,恒就一定会做到的。”

“更何况,恒这次出京,是秘密偷跑出来的,对外只说是卧病在床,不许任何人探视。所以没有人会知道我会跑到北境来,更是想不到我现下会和郡主一起被困在这沙漠之中。”

“你若没动这个歪心思最好。”洛筝说完便将头扭到一边,不想再理他。

秦恒却似乎还想再继续谈下去,“郡主就不好奇为何恒会出现在这里?”

“不好奇。”

“如果我说我是为了郡主来的呢,我知道郡主有危险,所以不顾父皇的拒绝和阻拦偷偷潜出京来这北境寻找郡主。”

良久,洛筝终于问了一句,“你怎么会知道我有危险?”她一直觉得她重生后所面对的秦恒和前世不一样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处处都透着诡异,再想到在灞柳河边他送她的那件宝衣,由不得洛筝心里不疑惑。

“都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也有人说若是一人对另一人心心念念,无时或忘,情意极深,那么即使相隔千里,也会感应到所思之人的安危。”

“自从在灞柳河边送别郡主之后,我夜夜睡不安枕,总是会梦到郡主身陷一片黄沙之中。我查了北境的地图,发现果然有一处荒漠。不能亲眼见到郡主平安无事,我实在不能做到一切如常般继续在京中度日,所以我便日夜兼程赶来北境,一听说郡主失踪,我便立刻赶到了这里。”

“只是心灵感应吗?”洛筝喃喃道,欲待不信,可是眼前却还有另一个切实可信的实例摆在眼前,纵然秦恒这个死狐狸会骗她,可她哥哥不会骗她。前世她的嫂嫂在她哥哥出征后也是夜夜恶梦连连,最后正是因为梦到她哥哥浑身是血的被埋在一片黄沙之中,惊醒之后早产,难产而亡,一尸两命。

“那你为何要送那件金丝软甲的宝衣给我?”为什么每次在这个男人面前,洛筝都觉得自己的脑子很不好使。

秦恒垂下眼睫,状似无意的避开洛筝的视线,“战阵上刀枪无眼,我是怕会伤郡主,没想到,我虽然送了那件宝衣给你,郡主却宁愿自己受伤也要弃之不用。”

“我将那件宝衣送给了父亲,也是亏了那件宝衣,替我父亲挡了一箭。”洛筝缓缓说道,前世,这人杀了她父兄是事实,可是这一世这人送的宝衣替她父亲挡了一箭也是事实。

秦恒这才抬起眼眸,眼中带着一丝欣喜却又混着一丝内疚,“能帮到洛大将军已是大幸,都是我思虑不周,应该想办法再找一件金丝软甲来的,那样郡主也就不会受伤了。我每次看到郡主身上的伤口,都觉得像是在我心上狠狠的割了一刀。”

洛筝情不自禁的抖了一下,觉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实在是无法适应秦恒从前世的无情渣男一下子变身成深情王子的这种巨大跳跃。

秦恒急忙问道:“怎么了,可是觉得冷吗?”

洛筝别过头去,深吸一口气,才缓声道:“殿下不远千里到这里来就是为了担心我的安危?”

秦恒点点头。

洛筝有些自嘲的一笑,“若是我问殿下为何要担心我的安危,只怕殿下一定又要再说一遍对我所谓的情意了。”

秦恒有些黯然,“恒的理智可以命令恒对郡主放手,不再纠缠,但是恒在情感上是永远也无法对郡主放手的。那日在杏花宴我便说过,今生若不能得郡主为伴,我便终身不娶。”

☆、第23章 心动理由

秦恒的又一次深情表白;依然没能在洛筝心里激起一点儿波动。

她的声音仍旧冷冷淡淡的;“齐王殿下,我一直有一事想不明白,自从你我照面以来我从未对你有过好脸色;怎么你就这么匪夷所思的对我一见钟情,现在还情深似海了?而据我所知;殿下此前一直都是冰冷淡漠;拒人于千里之外;对任何女子都不多看一眼,怎么就会为了我而心动呢?”

“千年的铁树也会开花,是因为时候到了;而我会对你动心,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你。”

这是什么狗屁理由,洛筝索性闭上眼不再去理他。

秦恒却哑着嗓子继续说道:“是啊;我为何会喜欢郡主;这个问题不独郡主奇怪,就是在……;之前我也问过自己很多遍,我到底是因为什么对会对阿筝你动心、动情,继而……”

“我想了很久,也去问过容遇,因为他一向是个情场高手,熟知每一个落入情网的男女的心思。他说可能是因为郡主我和以前见过的女子都不一样,也或许在郡主身上有一些我渴望拥有但却没有的东西。”

“我仔细想了好久,我觉得他说得似乎有些道理。我的确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世间还有像郡主这样的女子,可以无所顾忌的将自己所有的心情都放在脸上。高兴了就欢快的大笑,不高兴了就板起一张脸,难过了那双大大的眼睛里便会迅速的浮起一层雾气……”

“我一方面觉得极为看不惯,因为我是一个极度内敛的人,向来瞧不起这般喜怒形于色的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又觉得郡主脸上的那些表情个个都生动非常,让人过目难忘。”

“那个时候,只要和郡主见过面,每天晚上在临睡前,郡主的一颦一笑,一嗔一怒,总会在我眼前一遍遍的闪过。”

“容遇说男人和女人,要么因为相似而心生好感,要么因为相异而互生爱慕。也许正是因为我太过内敛,总是不能敞开自己,所以才羡慕郡主可以这样不受任何拘束,尽情表达自己的七情六欲。”

洛筝仍旧沉默以对,心中却在想,容遇这个花心大萝卜虽然人是够渣,但也的确是术业有专攻,将男女间□□看得通通透透。

前世的自己难道当真只是因为这个死渣男不像别人那般对自己殷切热情这才要将他追到手吗?

自己又岂会如此肤浅?前世的自己会喜欢上高冷淡漠的齐王殿下,只怕也是因为他身上有她所不具有的冷静、沉稳和城府吧!

如果说她像一团烈火,那么他就像一块千年寒冰,她固执的想要去温暖他,却从不曾想过也许那块寒冰从来就不喜欢被融化的感觉。

“但是并不仅是如此,郡主最打动我的,是在郡主眼中我只是我,而你也只是你。”

秦恒这话说得实在太玄妙,洛筝实在理解无能。

但她就算不问,某人也会不嫌口干的自动给她解惑,“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知道在不同的人眼中,我的身份是不同的,对我宫中的内侍来说,我是他们的主人;对我的那些兄弟来说,我是父皇的嫡出皇子,是他们强有力的竞争者;对我师傅来说,我是当今天子的三皇子,虽是他们的弟子,但是他们却从不敢打我骂我。”

“后来再长大一些,在别人的眼中,我依然是某些人的主人,陛下的三皇子,大秦的齐王殿下,未来储君的人选之一,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在他们眼中看到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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