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时尚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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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时尚守则-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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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名?
  “咳,我确实喜欢Casablanca。”于觅看他脱下夹克在空中乱挥,画面实在有点蠢,不过她看着,那种鼻头发痒的感觉逐渐远去,被他这般狼狈拚命的样子逗惹得不知如何是好。“不过不是香水百合,是一部叫『Casablanca』的电影,还有它的主题曲。”
  “啊?”
  她弯下身,在自己的iPod按弄了一会儿,Bertie Higgins低沉惑人的歌声便自喇叭流泄而出。“中文片名好像叫什么……『北非谍影』?”她不喜欢中文片商过度的翻译,对于喜欢的电影或曲子总以原名称之。
  妈的,误会大了!
  〈Casablanca〉略显忧伤的曲调此刻像在嘲讽他,单行尔窘到爆炸。搞半天,她喜欢的是电影,不是花?害他还以为……
  “我以为你讨厌我了。”他像是一下子失却力量,抱着头蹲坐下来,历经刚才的慌乱,他来前特意打理过的仪容全乱了。他一身虚汗,本来扎进牛仔裤内的合身衬衫跑了一截出来,他领口敞开,喉结上下颤动,甚至连声音都发抖。“你刚叫我离你远点,我很受伤……”
  于觅哭笑不得,见他蹲坐在地,可怜兮兮,深棕色的眼珠透着一股忧郁,那令她想起老泰迪熊,那是育幼院院长送给她的礼物。这明明是个拒他于千里之外的大好机会,她却发现自己一点也不想那么做。
  她灰眸不由自主地放柔了。“我不讨厌你。”
  “只有不讨厌?”
  见他棕眸燃起希冀的光,于觅翻了个白眼。“单行尔,不要得寸进尺。”当她看不出他是真可怜还是假可怜?
  “好吧。”被人看穿,这戏实在很难演下去,他做公关的,向来熟谙何时该硬何时该软,何况那天冉撷羽噼哩啪啦跟他讲了一堆,有件事倒是说对了——于觅外硬心软。
  对于被她划分为“非我族类”的对象,她的态度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犯到了绝不客气——一如他们当初杠上;可一旦被她当作自己人,她便不再防备,转而柔软,教人舒心。
  单行尔站起来,他高大身躯在她窄小的店内制造了不少压迫感,刚开始不喜欢他,他是圆是扁和她无关,可现在感觉变了,她看着他,觉得他在自己眼底益发英挺,那首〈Casablanca〉依旧持续播放——
  看“北非谍影”时,我以为你爱上了我,在烛光摇曳的瑞克咖啡馆里的吊扇下牵着手,我们躲在聚光灯照不到的阴影里,你的眼里映着摩洛哥的月光……
  这刻,于觅在他的眼里,也看到光了。
  然后她感觉自己被他的光所影响,产生了变化。
  左胸口那里,人们称之为心脏的地方,开始以她控制不住的速度猛烈跳动,像失去煞车的车子,减不了速,只能一路往前死命地开。她握紧方向盘,试图挣扎,却抓不准方向,她口干舌燥、手心发汗。不,不行,快停止!前方是处山崖,她失速坠落,本该碎裂的心却被他好好地捧在手心里,正怦怦跳动着——
  “……觅?于觅?”
  他的声音唤回了她的心神,感觉轰地一声,她白皙的脸瞬间红如番茄,这突来的反应让单行尔一愣。“你怎么了?”
  “不要问我!”天!她连耳朵都红了,这是什么情窦初开的反应?
  于觅很慌,好像直到这一刻才确切意识到所谓的喜欢是怎么一回事。光是那个人站在她面前,就让她紧张得连话都讲不好,她难以自持,本来使她过敏的香水百合味道被他身上的香气给取代。她心神迷乱,很怕继续失常下去,自己会做出什么后悔莫及的事。“你……你来干么?”
  对喔!
  刚才情况太乱,以致单行尔全忘了正事,他吞了吞口水,开口。“我只是想问……你跟你男友感情好吗?”
  他事先问过冉撷羽,不过对方给他的回答是“不知道、不清楚”,这使他起疑,两人是好友,倘若朋友跟男友感情很好,她该劝他不要介入,可冉撷羽话却说得很生硬,似有苦衷。尽管这念头有点卑劣,但于觅跟她男友如果不好,老实说,这无疑是激励了他。
  “喔,你打算当第三者?”
  可惜于觅的反问如一盆加了盐的冰,让单行尔跳脚。“我是这么卑鄙的人吗?!”要也是他当正牌的别人当小妾,他才不屑这么没尊严!
  “不然咧?”
  “我的意思是,如果、真的、假设、不幸你们分手了,烦请第一个通知我。”
  于觅睁了睁眼,好似还在消化他这句话。“如果我一辈子都没分呢?”总不可能等她一辈子吧?
  靠!单行尔心里骂了句脏话。“你考不考虑直接选我?”
  于觅瞠目,随即噗哧笑出。“选你?你哪里好?”
  她问得好故意,灰眸眨啊眨,这男人也太自信了,居然叫她直接选他?不过她喜欢他没不切实际地承诺她一辈子,他很诚实,对自己坦率……糟糕,她又发现他一项优点了。
  倒是单行尔被这么一问,陷入怔忡。靠,他哪里好?记得过去交往的女人说他长得好看、身材好、品味佳,加上收入稳定,不赌不嫖,除了嗜甜之外没有其他怪异嗜好,问题是她偏偏看过他最邋遢的一面,把这些条件拿出来说,他只觉得好庸俗。“至少,我长得不算差吧……”
  看他想了大半天结果只冒出这么一句,于觅笑翻了。她还以为他会把自己的丰功伟业拿出来大肆宣扬一番,结果不是。“如果我就是不选你呢?”
  她静静说出这句话,灰眸直瞅着他,不像玩笑,单行尔心一紧,不否认受到些许打击。他深呼吸。她说她就是不选他,代表她一点都不喜欢他,他还能怎么办?!
  “好,你行!”
  他单行尔有尊严,铁铮铮的男子汉,拿得起放得下,人家话已说到这个地步,他再痴缠下去未免太不识相,他走了,走得很潇洒。“我认了,我要回头,我就是小狗。”
  说走就走,不过一步走得像要费时半个月,于觅在这时唤他。“等一下。”
  “怎样?!”终于想开了?哇哈哈哈——
  他回过头来,棕眸晶亮,于觅好气又好笑。“喏,你的外套。”
  Shit!“谢谢。”单行尔接过,咬牙切齿,再度转身。这次于觅没再出声。可恶!真这么绝?!好样的!
  于是,单行尔走了。
  他真的走了。直到过了十多分钟,于觅才真正领悟这一点。
  不知道为什么,她直觉他会回头,可他没有,她为自己过分自以为是的想法苦笑。期间有一、两个闲晃的客人进来,她招呼着,胸口却好似卡着什么,不上不下,闷得难受。他……就这么回去了?
  空气中,香水百合的粉艳香气早由他身上的Escape取代,她心里郁闷,拿起手机,却不知道拨给他之后要干么。她真的不是故意要伤他,刚才他误以为被她拒绝,那瞬间灰暗的目光使她产生一种强烈的心疼。
  不,她并不想这么做,她并不想夺走他眼底的光。
  她黯然吐口气,决定提早打烊,走到门口,赫然看见单行尔站在那里。
  她愣着,呼吸停滞,夜灯下,他的眸子还是那般灿亮,瞬间刺穿了她原本做好的所有防备。他走回来,毫不犹豫地迎着她不可置信的眼,撇了撇嘴。“你得给我机会。”
  于觅睁大了眼。
  她错愕的反应惹得单行尔很尴尬。可恶,他也想走啊!无奈人已走出门口,脚底却似生了根,完全不受控制,偏偏又发下豪语,无法就这么摸着鼻子回头,只得在这儿像个傻子般呆站一小时。
  他一手叉腰,哼一声,另一手比出“三”这个数字。“我刚刚被三个女人搭讪!”
  于觅回神,控制不住地笑了出来。“那你怎么还在这?”
  他气虚了。“我只是在想……当小狗好像也不是很糟。”尤其是为了她。
  然后,于觅大笑。
  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上回这般大笑也是因为他,他不知道,他其实多能牵引她的喜怒哀乐?她笑出泪水,但并非因为嘲笑,而是感动。
  第5章(2)
  单行尔见状,额际青筋跳动,偏偏她开怀畅笑的模样十足勾惹他的心,他气不起来,只得认命,为心爱的女人当小狗。“汪汪!”他自暴自弃,还吠了两声。
  于觅笑得快不行,她喉咙发乾,胸腔猛烈收缩,强烈悸动,从没想过这么一个心高气傲的男人居然能为她放下尊严至此。他小心眼,幼稚又爱逞强,甚至还很爱计较,可他喜欢她的心意却一点都不假。
  这使她心动,忽然很想被他拥抱,或是拥抱他。
  他的棕眸温暖如她床头的老泰迪熊,她笑弯了眸,看着他咖啡金的脑袋,又想起了奶油糖的味道。那是她在育幼院时唯一尝过的糖,这一切几乎要融化了她仅剩的抵抗,她再难自禁,忍不住上前捧起他的脸,给他一个吻。
  单行尔傻了。
  这吻,很淡也很轻,相较于他在梦中对她所做的根本不值一谈,可甜美馨软的程度却远超过梦境能给的。他眼眶热了,被她的吻彻底收服,现在就算真要他当小妾,他可能都会很孬地点头。
  她为自己突来的举动一怔,想退开,可他不许。单行尔的手揽在她纤软腰间,额头抵着她的。“嘿,我是真的喜欢你……”
  “我知道。”于觅的脸热了,心怦怦跳,被他这简单的言语给收买,她扬唇,笑中带着一抹忧伤,忧郁如台北连雨不晴的天空。“但我已经习惯一个人了。”
  单行尔瞪大眼,一时消化不了她的话。“等一下,你不是说你有男朋友?!”
  于觅挑眉。“我没说喔,是你自己误会的。”
  单行尔跳脚。的确,当天她是说:“你认为我没有?”而不是直接讲有……
  “你那样说,我当然以为你——”他没力了,结果这三天辗转反侧的痛苦挣扎都变成一场闹剧,但最可悲的,还是知道她单身以后,心底深处浮现狂喜的自己——
  他曾怀疑过自己对她抱持的究竟是何种感情,但现在他确定了,如果不是爱,他不可能让自己的底线一次次地后退。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果然连到了这种该痛骂她的时候,他都只能说:“跟我在一起。”
  简单五个字,甚至还带着点命令成分,可于觅听着,胸口却猛烈震荡了一下。“你是好人,我们不适合。”
  妈的!活到这把岁数第一次被发卡,而且藉口还烂得他无法接受。“所以你是坏人就对了?”
  于觅一颤,随即苦笑。“是啊,我是,你现在不就气得想砍了我?”
  确实,单行尔牙痒痒,是怎样,一定要他跪下来求她?假若她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那他认了,可分明不是,她吻了他,用那种温柔得近乎要滴出水来的目光看他、并且吻了他,不是吗?
  “给我一点别的理由,这个我没办法接受。”
  其实这要求不难,一句“我不喜欢你”就解决了,他在赌于觅说不说得出口,倘若她真做得到无动于衷地违背心意,那么,他就认了。
  于觅怔了。确实,这不难,她有很多种说法可以给他,过去也不是没遇过男人追求,她分明都能很直接地说:“我混过帮派,你不介意?”为什么面对单行尔,她反倒说不出来了?
  只因……他太好了,她不想让他跟过去那些男人一样,听了她的话之后便吓得逃之夭夭,从此不再联络。
  “我喜欢单身。”
  她吐出这个理由,却薄弱得连自己都有点难以接受。
  单行尔也是,他哼了声。“我也喜欢单身,一个人多痛快,我甚至还想过这辈子干脆别谈恋爱养只狗算了,但谁教我不幸遇到了你,你要我怎么办?!”
  于觅不说话了。
  他言语如桩,一字一句打入她的心,她开始觉得自己十恶不赦。确实,她跟他一样,喜欢一个人,可她其实害怕空出来的床铺被人占满之后再度离去的空虚,她不养狗,但有只泰迪熊,陪了她很多年,她很满足,以为这样就够了,单身得快乐,但是,她也遇到了他。
  于是,她就有点不甘寂寞了。
  “既然都讲了是不幸了,干么不继续维持单身的快乐?”
  靠!“是啊,单身超快乐的,没人管我,我想去哪就去哪,想加班到三更半夜,一次跑五、六摊都不用担心有人等我,我在家里做我自己,东西爱乱丢就乱丢、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用徵询别人意见,单身超棒!”
  他讲得自暴自弃,于觅却笑了,单行尔看着,妈的,他的心在淌血她却在笑?
  “可是我回到家,只有一个人,我床很大,却没人暖床,不想一个人看电影,朋友却未必有空,好吃的东西没人分享,跟嚼蜡一样,重点是,我没喜欢的人,我可以坦然享受单身的好处,但我喜欢上你,不管做什么都会想到你,你连我睡觉时都不放过我,你知道醒来后的感觉有多空虚?”
  “你拿我当春梦题材?!”
  于觅傻眼,单行尔俊脸一红。“没到那种程度,只有接吻!”
  还真的咧!“你真的很喜欢我呴……”她呵呵呵呵呵,笑翻了。
  原来被一个人喜欢是这么一回事,他的热情毫不掩饰,她被他彻底感染,忽然觉得自己的那些顾虑都太不必要了,即使真的被讨厌了又如何,她并不想为了保护自己的心,在分明动情的情况下去伤害这个人,这样的她一点都没有进步。
  “进来吧。”于觅关上店门,拉上门帘,小店忽然变成一个拘禁他们的牢笼,或许是她潜意识想留住他。她走回来,脱掉了上身所穿的T恤。
  料不到这一招,单行尔瞪大眼。“你……你干么?”
  她没答,脱下上衣,雪白的胸脯隐没在深蓝色的胸罩底下。
  既然要脱,干么不脱彻底一点?
  单行尔脑中才窜过这龌龊念头,便注意到她白皙平坦的小腹上有着一大片刺青——图案是一片黑色的荆棘,蔓延至她隐在牛仔裤下的下身,仔细一瞧,那荆棘上还有个疤,他眯眸细睐,那是个刀痕。
  他愣住了。
  于觅晓得他看见了,她穿回上衣,很开门见山地说:“我十五岁的时候混过帮派。”
  单行尔睁大眼。
  那不是什么太美好的过去,但没有那一段,现在也不会是这样的她……于觅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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