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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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海洋-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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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不在焉的走下楼来,看到厨房的程予默,我呆站在那里,忘了到厨房来是要做什么。
  他也看到我了,两人各自停留在原地大约有一分钟吧,周遭静得只有窗外的虫鸣声。
  最先有动作的是我。
  我已经忘了来厨房是要干什么的,征征地转身往回走。
  “海…宁。”他喊得很迟疑。
  我停住脚步,回头看见他果愣的神情,他大概是没想到我真的会留下吧!我这几天对他的态度,和守丧的寡妇脸没什么分别。
  他有一瞬间的无言以对,走向我,递出手中那杯刚冲好的热牛奶,而我竟然也莫名其妙的接过了,那是很下意识的动作。
  “你呢?”
  他摇头,轻轻笑了。“你喝。”
  这是这阵子以来,我第一次看到他发自真心、无负担的笑容。
  是因为我跟他说话的缘故吗?
  我不以为我对他有这么重要。
  那,又是为了什么?
  “可以谈谈吗?”他问。
  我喝了口温度适中的牛奶,不置可否地点了下头,谁教我吃人嘴软。
  他垂敛着眼捡,像在斟酌着词汇。“还在生我的气吗?”
  “没什么好气的。”冷静下来想想,他只是不接受我的感情而已,虽然处理的方式欠佳,我也没必要爱不成就反目成仇,那太没有风度了。
  也许我该试着释怀。
  只不过,我还是没有办法若无其事的面对他,至少现在不能。
  所以我才会做下那样的决定‥
  “你知道了吧?”我没头没脑的冒出这一句。知道予洁上榜,当然不会不知道我的严重失常。
  “嗯。”他居然听得懂。“这让你很难受吗?”
  “还好。”刚开始的确是,现在已经无所谓了。
  “和爸谈过没?他怎么说?”
  “他希望我明年重考。”一个十八岁的年轻女孩,只身南下求学,叔叔放不下心
  这一回,婶婶倒和叔叔站在同一阵线了
  她说,多个人在外,得多多少开销啊?
  她说,天高皇帝远,谁晓得我在外头都干了些什么事?别丢了他们的脸。
  她说,不想落人话柄,说她心胸狭隘,急着将我扫地出门‥
  我真的不懂,婶婶容不下我本来就是事实了啊,我自己滚蛋,不是正中她的下怀吗?她何必还鸡蛋里挑骨头?
  “那你自己的意愿呢?”
  “我要去读!”在得知他已有女友的时候,我几乎立刻做下了这样的决定。
  本来,我并没有非去不可的打算,但是现在,我已经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我需要一些决心来斩断这段可悲的初恋兼暗恋,而时间与空间正是我要的。
  是的,我要忘了他,也确信自己一定会忘了他。
  “我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会自己在外头打工,不用到家里一毛钱,总之,我就是想去读‥‥”
  他又不说话了。
  习惯了冷场,我也不急着说些什么来填补空档,直接任它冷爆到最高点。
  直到气氛闷到快要让人睡着时,他叹了口气。“是我妈吧?她又说了些不太中听的话了?”
  我借机到流理抬清洗空玻璃杯,不予作答。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脑子里始终重复着上楼前,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那就去吧!去展开你全新的人生,自由的呼吸;爸妈那边,我帮你说服。”
  后来,我真的走了!
  我并不清楚程予默究竟用了什么方法去说服叔叔、婶婶,总之,南下高雄的那一天,他陪着我早起,送我到承德路的统联客运坐车。
  “你回去,我自己等车就行了。”既然打定主意要结束,就不要给我太多的回忆,那只会让我更难忘。
  他真的转身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强忍心头的酸楚,不让眼眶发热的水气凝聚成汪洋。
  我孤孤单单地站在等车口,看着人来人往。没多久,一道暗影笼罩我眼前的世界,我本能地抬头,傻傻看着去而复返的他。
  “你‥‥”
  “前面7。11买的,带去车上吃。”
  我枉然看着被移到手上的袋子,里头是一瓶加温的统一鲜奶、一个全麦面包。
  他还帖着我没吃早餐‥
  我不是不感动,事实上,我的胸口正发烫着,涨满了一股说不出来的情绪。
  “你不回去?”我起码该说声谢谢的,但是突然变笨的嘴,就是自顾自的不知所云,跑出这句活似赶人的话‥
  他摇头,接过我手中的行李袋,只让我提着他刚替我买来的早餐。
  “我陪你等。”
  很简单的一句话,那时的我却听得想哭。
  也许是离愁,让我变得脆弱善感起来。
  工作人员扬声喊着往高雄的旅客上车,我正想移动,他扣住我的手臂,摇了一下头。“等下一班,这辆车没什么座位了,坐太后面你会晕车。”
  的确,一趟路四、五个小时,不坐得舒服一点,简直是酷刑。
  “晕车药吃了没?”
  他还记得我会轻微量车‥‥
  “吃了。”
  “该带的都带齐了吗?”
  “带了。”最想带的是他的心,却带不走。
  “如果有什么遗漏的,打我手机我会帮你寄下去,别打家里电话,免得妈知道了,你又要挨骂。”
  “嗯。”从头到尾我始终盯着鞋尖。
  “你个性太倔强,这样不好。有事别一个人强撑,打通电话告诉我,好吗?”
  “好‥‥”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句句殷切叮咛,像是对我极为牵挂‥
  酸酸的感觉,已经由眼眶蔓延到鼻骨了,他再说下去,我一定会放声大哭。
  “还有‥‥”他顿了顿。
  “还有什么?”等不到下文,我抬起头。
  “好好照顾自己。”他低低地,轻喃出声。
  我立刻就后悔抬头,迅速背过身去,两颗水珠也正好由眼眶跌出。
  “车来了,海宁。”
  我狼狙地拭去泪水,他先帮我把行李放进去。
  我是该上车了,但我的脚步移动不了。
  “如果我去高雄找你你会欢迎吗?”
  “当然啊!”我牵强地挤出微笑。“到时我再带你逛遍高雄名胜。”
  “一言为定。”
  将票交给服务人员。上车前,我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回头,他始终站在原地看着我,那一剎那,我无法思考更多,冲动而任性地奔向他,伸手楼住他的颈项,深深地~~印上他的唇。
  这是我最后一次放纵自己爱他,为这段感情做个完整的纪念~~以及告别。
  松手之际,瞥见他短暂的震愕,我没有回头,迅速上了车,不敢多看他一眼,更不敢去想象,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我把我的爱留下,埋葬在这里,然后,重新去开始另一段人生。
  这是最心酸,也最无奈的抉择。
  其实,我一直都不想走‥
  卷卧在位子上,我顾不得别人的眼光,放任自己痛哭失声。
  不知何处传来了这么一句
  “小姐,别哭得这么伤心啦,台北、高雄只要四、五个小时,很近的,想他再叫他来看你嘛!”
  是啊,台北到高雄只要短短五个小时,但心与心的距离,却已经远到穷尽今生都无法交会了。
  第二幕 卷四
  学校开学了,新的环境、新的生活步调要摸索适应,大学新鲜人的身分,让我每天都忙碌到无暇去理会自身复杂混乱的思绪。
  以前读高中时,听同学讲了太多关于宿舍“不干净”的故事,刚好我胆子也不够大,就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住。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勇气回想那天的情景,抵达高雄时,我曾经打过一通电话回去报平安,接电话的是予洁,我分不清该失望,还是松一口气,若另一头的人是程予默,我还真不知该跟他说什么。
  一切都安顿好后,我又打了通电话回去报告现况,这回接电话的是叔叔。
  第一个月,我回去时,程予默和同学去中部玩,没回来过夜,据予洁说,他是和女朋友一起去的。
  第二个月,学校有考试,我走不开。
  或许是他有心逃避我,也或许是我和他的缘分真的太浅薄,每每总是很巧合的错过彼此。
  而他也从没打过电话给我。
  时至今日,我已三个月没见到他,也没听到他的声音了。
  命运就像是一出安排好的戏码,将我和他错排开来,渐行渐远。
  要忘记他,比想象中的还要困难,每当我一不留神,他的形影就会跃入脑海,占住我所有的思维。
  随着分离时日的拉长,他的影像不但没有转淡,反而多了一种名叫思念的东西,它像只小虫,侵入我的血液、骨髓,一寸一寸的啃蚀着我。
  也因为这样,我学会了用忙碌来麻痹思想,每每只要有一丁点危险情绪冒出头,就拿其它的事物来转移注意力。
  我热中于社团、联谊,藉由认识各式各样的朋友,让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想起他。
  在一次的联谊中,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他叫童圣阳。
  他对我很好,既体贴又包容,和他在一起,让我感受到了自小所缺乏的照顾与关怀。
  我间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他一副被打败的表情,惊讶地说:“不会吧!小姐,你难道感觉不出来我在追你?!”
  是吗?他在追我?也就是说,他喜欢我?
  被人喜欢、在乎着的滋味好独特,因为我一直都是没人在乎的‥。
  叔叔当然关心我,但是他的关心会让我有压力,我得提心吊胆接踵而来的战火
  程予默或许也关心我,但是他的关心太扑朔迷离,像是雾里看花,什么都捉摸不住,让我的心随着他不明确的态度而摆荡,找不到定点。
  而童圣阳,他是第一个关心我,却不必揣揣担虑、不必茫然着慌,可以安心去感受、并接受的人。
  我这才明白,原来被人放在心上的滋味,是这么的教人感动。
  和他在一起,让我觉得很安心。
  我对他是有好感的。如果爱情有一定的公式,最深的爱恋必先由淡淡的喜欢开始,那么我想,我是很有可能爱上他的。
  于是,我接受了他的追求。
  我从小就独立,凡事一肩挑,并不是我比别人坚强,而是被迫成长,我其实也会累、会无助、会力不从心,但是和他在一起,我可以放下武装,单单纯纯的依赖他、信任他,当个不识人间愁的小女人。
  还有绝大部分的原因,是我想藉由另一段新的感情,来冲淡初恋挫折的伤痛。
  每当我又想起程予默时,就拿另一道影像覆盖过去,取代它曾经存在的痕迹,有了另一个我该爱的人,可以帮助我忘记那个不该爱的人。
  感情得到寄托,一切事情都变得容易许多。
  我做得很成功。
  那份曾经让我的心拧得发酸、发疼的感情,被我牢牢压在心灵最深处,封箱锁起,现在的我,已经不太想起他了。
  我相信,有一天我会彻底的忘记他。
  十一月天里,气候开始转凉了。
  从小就极度怕冷的我,只要稍一不小心,就会喷当、鼻水直流。
  这种天气最讨厌了,要在以前,没事我一定会躲在被窝里,睡他个地老天荒、海枯石烂。不过我并没忘记我是有男友的人,童圣阳一群死党吆喝着要见我,于是我这个丑媳妇就只好认命地见公婆‥‥嗯,是见“叔伯”。
  就这样,我难得跷了一天的课,舍命陪君子。
  一伙人杀到澄清湖去烤肉。
  先承认一点我不是什么当贤妻良母的料,你要我烤肉当然没问题,但是我的功力仅止于把食物弄熟,如果你想更进一步要求美味,那…不好意思,送客,谢谢光临,我们拜拜再联络。
  几乎我所经手的食物都有一定程度的焦黑,真要说有什么差别,那就是烤焦的地方不一样而已。
  但是童圣阳却吃得好开心。
  “哇例~~嫂仔,你想害我们大人”落赛哇喔?“
  啧,哪个家伙说话这么不可爱?
  另一个人夹起一块不明物体端详。“果然最毒妇人心。”
  很好,有人要拜拜再联络了。
  我戳着肉片,委屈地解释。“我怕它没熟啊!”
  “我说嫂仔,它简直熟过头了,好不好?”
  “闭嘴,猴仔、阿卫!你们是要我一人一脚把你们踢进湖里去吗?”童圣阳出声维护我。
  “哇,大人心疼了耶。”
  “好怜香惜玉唔,真是羡死奴家我了。”猴仔和阿卫一搭一唱,扭腰摆臀又怪腔怪调的调侃我们,把我逗得直发笑。
  “别理那两个白痴。你烤你的。我吃。”童圣阳拍了拍我的手。
  “你不怕拉肚子?”
  “放心,我胃壁强健得很。”他将烤得比较完好的食物拨到另一个盘子,递给我。
  我心里头暖暖的、甜甜的,感受到他的包容与疼惜。
  烤完肉,酒足饭饱后,大伙又嚷嚷着要去唱歌。
  “好啊、好啊,去钱柜。”童圣阳附议。
  “钱柜好远耶,好乐迪不行吗?”我奇怪地问他。
  “不行,一定要钱柜!我要的是刘德华,又不是周杰伦。”
  现在连KTV竞争都很激烈,唱刘德华的新歌要去钱柜,周杰伦要去好乐迪,不然唱不到。
  “你这个固执的老伯,就这么爱刘德华污?”我去点了一下他的头。
  “不不不,伯母,他爱的是你!”这回出声闹场的是牛仔。
  “嘿畔,你好笨哦,我们大人是要唱”肉麻情歌是给你听啦,你都不懂他的心。“
  “那干脆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好了。”
  “你是活在旧石器时代喔?会不会唱”王昭君“啊?山顶洞人!”
  “你才是活在冰河时期例,恐龙!”阿卫一脚往猴仔的尾椎招呼过去,直接蹦出马路,刚好一辆车呼啸而过,当场让我见识到什么叫生死一瞬间。
  “你干么用你那根顶人家的屁屁,好痛了人,万一以后都不能用了怎么办?”
  猴仔跑回来,踝着脚大发娇填。
  “你有个鸟用就好了,干么还要屁用?你是Gay啊?”
  “如果对像是你,那就用得上啦!”猴仔拋了个媚眼,娇滴滴地怅向阿卫。
  “P、K!你这个垃圾,刚才那辆车怎么没撞死你,为民除害。”阿卫再一次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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