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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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 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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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马上的吴举人动了动。

“爹爹。”

“吴老爷。”

朱厚照忙叫两个老太监:“快找间不通风不透气又暖和的房间让他住下。”

一通忙乱,总算安顿下来。

这里的房间实在太多,一人住一大套都还有富余。

苏木谢了一声,打了个哈欠:“大将军,忙了半天,我先去睡了,这次多谢你了,我们只住一晚,明日就离开,另外找房子。”

“别,别走呀,你想住多久都可以啊!”

苏木笑道:“梁园虽好,终非故乡,我倒无所谓,老举人他们一家可需要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那好,明天老举人他们自搬走,子乔你留下就是了。”

“明天再说吧!”苏木的哈欠一个接一个地打了起来:“我真要去睡了,再废话我可不客气了。”

“不客气,太好了!”朱厚照去抚掌笑起来:“子乔,要不,咱们再说说武艺,我跟你说说我最近练功的情形好不好。”

“好吧,好吧。”看这姓朱的小子如此热切,自己又吃人家住人家,面子还是要给的,不过,先找个舒服一点的地方躺下再说。

苏木一点点头,一边朝自己的屋子走去,随势倒在床上。

这一天实在发生了太多事情,苏木只觉得四肢百骸无一不软,也记不得朱厚照说了些什么,只不住“恩恩恩”地有口无心地应着,直到梦见周公。

等醒来的时候,已是东方大白,这一觉睡得舒服。

只不管过,鼻端有阵阵恶臭袭来。

定睛看去,却见到脑袋旁边的被子里伸出来一双臭脚,显然是另外一头还睡着一个人。

苏木大怒,一脚踢出去。

“啊!”一声,朱厚照跳了起来,怒道:“你踹我做什么?”

苏木:“严重警告你,以后不许跟我睡在一张床上,还有,记得洗脚。”

“为什么?”朱厚照不解。

……

朱家的伙食果然很糟,就白米粥和馒头。

馒头就不说了,看起来黑漆漆的,不是细粮。至于稀饭,那米不知道存放了多长时间,都变成红色了,喝下去瘊得慌。

苏木有些同情起这姓朱的小子,这地方虽然大,可大有大的难处,要维持这么大一个家庭想来也不容易。

吴举人的情况还是不太好,昨天见了风见了光,今天一大早就不住流泪,虽然烧已经退了,可整个人昏沉沉的。

朱厚照问是不是传个医生过来看看,苏木摇头:“不用,老举人这是宅出来的毛病,找个地方安稳下来,再在屋里关几天就好。”

朱厚照大为惊异:“还有这种说法?”

作为一个老宅男,最讨厌的事情莫过于突然换了生活环境,苏木也理解吴举人。

胡乱喝了几口粥,就一抹嘴:“我要出去找住处了,找个人带我出门吧,等找好了再过来接老举人。”

“要走,别……”朱厚照满面的失望,可想了想,毕竟这里是皇家园林,外人不能入住,这个规矩他还是懂的。

就对刘瑾说:“刘伴,你跟子乔一道去吧,到时候再带他过来,免得找不着路。”

“是,少爷!”刘瑾立即明白太子让自己一起走,那是不想让苏木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回是白天,西苑的情形都尽在眼底,又是山又是谁,又是树林,看得苏木连连叫好,说这地方真是不错,大将军真是住在风景区里了。

刘瑾一直绷着脸不说话。

过不了片刻就转到一道后门,这一路上也看不到任何人。

出西苑,叫刘瑾掏了银子雇了一顶轿子,说了地方,苏木和刘太监就到了甜水胡同百户所。

京城居大不易,无论如何得先找个住处。这个时候苏木想了想,还是先去找胡进学借点钱租个院子再说。

至于胡顺,只要他愿意开口,几千甚至上万两还是能够要来的,只是苏木不想和他在经济上扯上任何关系。

这里依旧是残垣断壁,到处都是火烧过后的痕迹,经过一日一夜,如今看来依旧是触目惊心。

苏木下了轿子,一个锦衣力士笑着过来连连施礼:“见过苏先生,可是来找胡老爷的。”经过昨天晚上的战斗,卫所里的人对苏木敬为天人,又知道他以后很有可能是胡顺的女婿,态度不可谓不恭敬。

“却不是,对了,胡老爷在不在?”

那力士又笑问:“却不知道苏先生是要找大胡老爷还是小胡老爷?”

苏木:“什么大胡老爷小胡老爷?”

力士:“呵呵,苏先生大约还不知道,我家胡老爷刚被升为千户了,而大个子哥哥则成了百户,算是小胡老爷了。”

“啊,都升官了!”苏木大吃一惊:“那我找胡进学胡百户。”

“苏先生你得去千户所寻,胡老爷如今在那边办公,招集所有百户军官训话,小胡老爷也在那里。”

第256章 朱家大老爷

“这个胡顺真是运气好啊,昨天晚上那么大动静也能升官?”刘瑾大叫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苏木笑着解释说这甜水胡同每月的规费都有好几万两银子,看样子我给他出的那个主意效果不错,皇帝也不打算追究此事。这次东厂在锦衣卫手头栽了这么大一个跟斗,颜面尽失没,估计以后也不可能再派人过来收钱。

得了这个大一笔财源,锦衣卫生自然高兴得紧,怎么着也该奖励胡顺这个有功名之臣才是,转成有实权的正千户也属寻常。

昨天晚上的事情,刘瑾是参与者,只要太子玩得开心,至于谁倒霉谁得意,他也不关心。

说话间,二人就来到胡顺所领的千户所。

胡顺今天是新官上任,正在训话,手下十个百户军官正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聆听教训。

老胡这次才算是手握重权,颇有些春风得意的感觉。

见苏木来了,就说声散了,就带着大个子迎了过来,笑道:“贤侄,我估摸着你应该到了。”

“昨晚的情形如何?”苏木忍不住问。

等到左右退下,屋中再无第三人,胡顺才道:“贤侄真是神人也,我昨天见着圣上了,果然是什么都不用讲,哭就是了。一哭,就哭出了一锦衣千户。”

他一脸亢奋,连比带划地将昨天的情形说了一遍。

苏木听得又好气又好笑:“恭喜,恭喜。”

“对了,贤侄这次来见我可有事。”

“没事,就问问你现在住哪里,胡莹怎么了?”

“莹儿正在家里陪她母亲收拾宅子。我那宅子不是被阉狗给烧了吗,总不可能叫她们娘俩住大街吧。虽然,我昨天又买了两套。对,还忘记了一件事。”胡顺笑眯眯地掏出一份文书和一大串钥匙塞进苏木的怀中:“这是给你的。”

“什么东西?”

胡顺笑得更欢:“这是一个大宅,是正统年一个工部侍郎的产业,后人败了家,当在当铺里没钱取,我就买下来送给你。那地方不错,有花园子,还有荷花池,莹儿最喜欢啦,一共六千多两银子。给你银子你又不要,索性就买了,贤侄,你也别推辞,地契都已经换成你的名字,你就算不接着,那地方也姓苏。”

嘿嘿,苏木小子,只要你给我出一回主意,老子就升一次官。你这个智囊,这个乖乖女婿我老胡是要定了。你不要钱,好办,我直接送宅子,送地,送女人……呸,女人是不能送的,奶奶,若是让莹儿知道,我这日子可没办法过下去!

苏木这次是来找胡进学借前的,却不想,还没等他开口,胡顺直接送自己一套大院子,连地契都换成了他苏木的名字。

苏木也是无奈,看来,自己这辈子是要同胡顺纠缠不清了。

只得摇摇头:“罢罢,且收着,告辞!”

“贤侄,什么时候有空,到我新买的宅子吃个饭认个门,贤侄……苏先……”

苏木已经走得远了。

回去的路上依旧坐刘太监早已经准备好的那辆遮得严严实实的马车,依旧进的是一道后门。

可同出去的时候冷冷清清看不到一个人影不同,后门居然还站着两个护卫。

这两个护卫苏木也是认识的,正是朱寿小子的贴身保镖,年纪大约三十上下。估计是参加了前天晚上那一场盛大的聚会,两人的脸都刮得趣青,看起来很是搞笑。

苏木倒不觉得有什么奇怪,但刘太监却是脸色一变,喝问:“你们两人怎么来这里了?”

一个护卫凑上前去,苍白这一张脸,小声道:“刘伴,大事不好。”

刘瑾:“什么大事不好,慌里慌张的。”

“大老爷过来了。”

“什么大老爷过来了?”刘瑾满头雾水:“这里又有个鬼的大老爷。”

那侍卫却不回答,只看了看苏木,不住地朝刘瑾挤眼睛。

刘瑾突然明白过来,额头上的冷汗就下来了,口吃道:“可、可、可、可是东面的大老爷过来看少爷?”皇宫正好位于西苑的东面。

护卫点点头:“正是,大老爷今天突然来了兴致,说是要看少爷,已经过去了。”

“那……”刘瑾突然想起太子的院子里还有吴举人父女和小蝶,如果天子过去,不正好碰上。

“刘伴不用担心,老举人自从昨夜到了之后就躲在屋里,根本没出来过。至于小蝶姑娘和吴小姐,没关系吧。”

听到这话,刘瑾这才松了一口气,心道:对啊,老举人身染怪恙,叫他出门跟要命似的,也不爱同人说话,就算屋外起了燎原大火,只要不烧到他老人家面前,老举人就不会挪窝,自然不怕被万岁爷看到。至于吴小姐和小蝶,这宫里多的是宫女,到也不会引起皇帝的注意。只要不让陛下看到苏木就好。

正在这个时候,苏木在旁边等得不耐烦:“老刘,怎么了,哪个老爷过来了,咱们走吧,忙着收拾东西呢!”

刘瑾想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猛地跳起来:“不能过去,不能过去。”

“怎么了,为什么不能过去?”

刘瑾赔着笑道:“今天也巧,我家老爷过来考较少爷的功课,若是让他看到子乔你却是不好。”

“什么不好,我堂堂举人,一身正气。”苏木心中不快:“难不成还被你家老爷当看成浪荡子?”

“不是不是,子乔误会了。”刘瑾有是打拱又是作揖:“主要是我家老爷身子不好,病得厉害。这人一生病,脾气就不好,看什么都不顺眼……子乔,你且在这里等上片刻,等老爷走了,我再过来叫你可好?”

苏木有些无奈,不过,朱寿小子的父亲怎么说也是皇室宗亲,至少也是个镇国将军爵位。也不知道是什么性子,自己半夜跑人家府上来住,一大早又没去拜见家中长者,已是落了礼数。这个时候若是让他看到,却有些尴尬。

只得点点头:“也罢,我且在这里等上片刻。”

刘瑾忙谢了一声,带这那两个护卫匆忙去了。

这一走就是半天没回来,苏木刚开始还好,渐渐地就有些不耐烦。

又转头看了看四周,突然发现这地方的风景真是不错,心中就赞了一声:朱寿这小子家道虽然中落了,可这宅子真心宏伟,看起来古朴深郁,很是气派。

苏木以前也是个喜欢游山玩水之人,作为历史发烧友,最喜欢去各大名胜古迹探古访幽。穿越到明朝之后,本以为可以饱览一番大明古迹。可真到了这个时候,一看,都是簇新的建筑,同后世修旧如新的仿古建筑也没有什么区别。

这下可让他倒了胃口。

像朱寿家这种古色生香的去处,苏木还是第一次见着。

心想,看这府里的建筑,估计是元朝时候的吧,闲站无聊,还不如四下逛逛。

一念升起,就再也按捺不住。

他也管不了那么多,就四下乱逛。

这一走,才叫他大吃一惊。

本以为上次所去的寿宁侯府的规模已经了不得,却不想这朱寿小子的家比张鹤龄府还大上十倍。

不但如此,朱府的格局也非常宏大。有山有水有桥有亭,甚至还有森林,纯粹就是一片大公园。

苏木越走越惊:不可能,不可能,一个芥子般的镇国将军府怎么可能大成这样,看这架势,就算是亲王府也不过如此。这小子究竟是什么人?

突然间,苏木对朱寿的身份莫名其妙地产生的怀疑。

正值得秋末,森林中长满了枫树、银杏和苍劲的青松。

枫叶正红,银杏却如黄金一般。

有风袭来,片片飘落。

又走了一程,眼前豁然开朗,前方却是一片大得看不到边际的湖泊。

“原来已经走出朱府了。”苏木一笑,站在水边的青石堤岸上,看了看那汪汪浩淼水域,突然间想起自己如今已经是举人了。

“对,中举了!”

昨天因为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又累了个半死,到朱府之后倒头就睡。到现在,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品味这功劳成名就的果实。

到现在,清风袭来,衣袖飘飘,突然之间,又一种遏制不住的喜悦从心头升起来。

一切不愉快和郁闷都将过去,到现在,才算是过出点滋味来。

“我是举人了,我苏木是举人了,将来还会中进士,大丈夫,当如是哉!”苏木对着湖面“啊啊啊啊,霍霍霍霍”地一通长啸。

长啸声在湖面上扩散开去。

“此情此景,岂能无酒,岂能无诗?”苏木俯下身去,美美地喝了一口甘甜的湖水,然后湿淋淋地站起来大声咏道:“大明湖,明湖大。大明湖里有荷花,荷花上面有蛤蟆,一戳一蹦达。”

“哈哈,哈哈,好诗,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从身后传来。

“谁?”苏木吓了一跳,转身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着青色道袍,看不出具体年龄的中年男子正好从树林里走出来。

这人的又高又瘦,跟竹竿一样,眼睛深深地陷进眼眶之中,脸苍白得跟死人一样。

下颌上那一把胡子也已经枯黄干涩。

大约是苏木的打油诗实在搞笑,那中年男子涨得满面通红,捂着嘴不住喘息:“‘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人说苏木乃是青年一辈的诗坛圣手,可你这诗怎么做得狗……不通不通,这里也不是大明湖。”

明朝人喜欢穿道袍,苏木倒不认为这个中年人是道士。

听到他知道自己的名字,苏木就以为这人也是个书生,一笑,拱手道:“文人雅集,置酒高会,诗词唱和,一个个都是挖空心思寻章摘句,想作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诗词,这才不至失了面子。可一人独处,讲究的是散淡闲适,自在随意,又何必费那心思自己为难自己。见过朱老先生,朱寿没给你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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