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玻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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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玻璃鞋-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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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寇家大人都在国外,寇长命的孪生妹妹寇百岁又莽撞不会照顾人,老三寇水仙又在巴黎。其他的妹妹年纪太小还需要仰赖人家照顾,谁也不能倚靠。不得已,寇母只好想到年纪虽然还小,可老成稳重且会照顾人的寇玫瑰。
  只是很对不起她就是,因为她的成绩已经通过申请的大学考核,就等着开学成为大学新鲜人。
  犹豫了一下,她还是答应了。
  因为母亲似乎很担心大姐,也已经替她买好了机票,所以明天早上她就得回国了。方才她试着打叶逢春的手机要连络,可打了半天没人接。其实,她要回台湾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她记得他曾半开玩笑的说过,要离开起码知会一下,别让人误以为她在躲人。
  圣诞夜……她其实很期待他会邀她一块过的,可陪着他一同去挑礼物,看他挑了一条要价二十几万美元的红宝石项链时,她就知道他选择一起过节的人不是她。
  是哪个值得那条项链的大美人吧?
  她没有问项链是要送给谁的,只肯定那不是送她的。太正式了,说它是订婚或结婚新娘子要配戴的她都不怀疑。
  爱丽丝的消息来源果然有误,是谁说他从来不送女人首饰的?他不但送,还是高档货,而且……还是和她一起去选的。
  下了公车,约要步行五分钟左右才会到叶逢春住的公寓,走着走着,远远的她看到他一身西装笔挺的快步出了公寓,手上还拿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那盒子她记得,里头装的正是那条价值不菲的项链。
  他果然是要去见那个项链未来的主人吧?一思及此,寇玫瑰方才看到他的雀跃神情不见了,步伐也在不知不觉中慢了下来。
  这一慢,有人抢先一步的跑出停在叶逢春正前方的车子,快步的冲向他,在一步宽的距离就向他抱了过去,扎扎实实的给了个拥抱。
  热情的拥抱后,他宠溺的拍拍她一头漂亮的金发,把礼物递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美丽的金发美人在他脸上又吻了一下,然后又给了个深情拥抱,这才相偕上车。
  寇玫瑰的脚像是深陷在雪中拔不出来似的,她无法再前进,只能怔怔的看着两人离开,而她……连唤住他的勇气也没有。
  其实,对于他而言,她有没有来道别都是无所谓的吧?
  真是的!他也只是说说,是她错把别人的礼貌当成诚意了!
  她好笨!
  她慢慢的走回候车的地方,站牌旁边的人行道上有张长椅,她坐了下来,拿出出门前才烤过的大菠罗起士面包狠狠咬下。
  还亏她今天抢到了两个呢!原本想虽然今天是圣诞夜,叶逢春不太可能会没东西吃,可她看他吃大菠罗吃得开心,连梨涡都跑出来见人,她还是买了一个要给他。
  他的梨涡还是少出现的好,因为连她这么小心的人都呆呆的被骗了!
  寇玫瑰用力的嚼着。虽然冷了,可还是很好吃,只是冷掉的起士不会“牵丝”了,不过味道还是很好。“真是太好吃了!只是一个人吃真可惜!”
  她想起叶逢春说的──人多东西才好吃!
  其实,一个人独享很多东西的感觉也不坏,真的不坏……
  呵呵!在回台湾的前一夜,她可以把在美国她最爱的食物一次吃到怕,那也是美事一桩,这时候绝对不会有什么人多东西才好吃这种傻论点!
  “好吃!真是好吃……”脸上有什么东西滑了下来,她理也不理。“真是太好吃了……”
  第三章
  台湾  寇玫瑰二十六岁时
  以下是一段MSN上的对话。
  南丁格尔:终于把一千零一夜拜读完了。
  红色:好看吗?
  南丁格尔:不就是一本童话吗?
  红色:我以为你能从童话中提出不同见解呢!亏我还挺期待你能有什么不同的心得。
  南丁格尔:哈……(汗)!不就是一个得了被害妄想症的国王,在占尽了女人的便宜后,有一天突然良心发现,专心守着一个女人的故事呗!
  红色:噗!哈哈哈……你的读后心得真另类,和我认识的朋友很像!他说,书中的国王只是逮到了皇后劈腿的辫子,然后把自己原本就存在的花心“正当化”!说他是因为皇后的叛变,所以变得不相信女人,一个玩过一个,不再对谁真心。
  我问他,那为什么他后来愿意钟情于那个说了一千多个日子的故事给他听的女人?
  你猜他答什么?
  南丁格尔:什么?
  红色:他说,那是一个失误,人生的误判!如果一千零一夜后来还有续集,一定是整本书都在写那个国王如何如何的后悔,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还激动的拉着皇后的手,说他这辈子最大的憾事,就是听了她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南丁格尔:噗……哈哈哈……这个……这个有创意!笑晕@@
  红色:……
  南丁格尔:咳……喂,我分享了我的读书心得了,那你呢?一千零一夜这故事带给你什么样的伟大启示?(好好奇哟!)
  红色:那个国王怕失去,因此不敢去爱;那位讲了一千零一夜故事的女孩因为爱上了,因此不顾一切的赌上所有。当然,最后女孩赢了!
  我想,即使女孩给的启示是正面的,我的爱情观却是像极了国王。嗯……说实话,爱情给我的感觉像洗三温暖,我是恒温动物,忽冷忽热我受不了的。
  南丁格尔:嘿嘿嘿,你遇上了那个让你怕失去,因此不敢去爱的人了呴?(灰熊好奇!)
  红色:嗯。
  南丁格尔:哇噢!然后呢?然后呢?
  红色:我没有国王那么幸运,遇到了一个用智慧、用耐心去克服国王恐爱症的人。更何况那个人早就心有所属,所以我……逃了。
  南丁格尔:故事这样就没啦?
  红色:要不然呢?
  南丁格尔:我还期待有后续呢!
  红色:别闹了!喂,快十二点了,我睡觉时间到了,明天一大早还得早起呢!别忘了,我现在可是“老板”了哟!
  南丁格尔:啊!我差点忘了说,我今天帮你接了一笔生意哩!有位亲戚要送女性朋友的,要红色玫瑰,花材随你搭,要典雅大方。总之,对方也没什么审美眼光,一切你作主就是。
  啊!对了,对方什么没有,就钱最多,花束价格无上限,他唯一的要求就是,他希望那朋友收到会很开心。
  红色:送女友的吗?
  南丁格尔:哈!当然不是,那人会有女友才奇怪!他是标准的现代楚留香,红粉知己一拖拉库,但女友却没半个。也不想想,都已经有未婚妻的人还这样,真是有够○○××……
  红色:嗯,我知道了。
  南丁格尔:可能要麻烦你外送,住址是……
  互相道别下了线,关机后,寇玫瑰把花店的笔记本拿出来记录。
  几年前她在网路聊天室化名“红色”,认识了同龄化名“南丁格尔”的叶知秋。那时她才大二,而知秋也还只是个医二生。
  一开始大伙都在聊天室聊天,后来因为彼此很聊得来就改成一对一聊天,还常约见面,三不五时去喝下午茶,也曾经一起到日本旅行。
  大四时,她开始接手妈妈的花店,并致力将原本的花店转型为花艺公司,而知秋也随着实习课程的开始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彼此见面的机会少了,现在只能偶尔在网路上聊几句。
  知秋在工作上还真的帮了她不少忙,记得她的花艺公司在上轨道前,她的第一笔最大的生意也是她帮她接来的。就因为那笔生意让她在上流社会的宴会展露了头角,她的工作室生意才能蒸蒸日上。
  花艺公司和一般花店是不太一样的,前者以卖创意为主,和后者只卖花材是不同的,为了能将花店转型,她从多年前就开始做准备,学插花、到日本考职照、美学、商品包装,连大学念的都是农学相关科系。
  一切俱足后,她开始着手了父母一直想做,却没信心的转型工作。
  而父母也因为花艺外聘的关系,后来索性定居美国了。
  花艺公司虽首重花艺,可没门路一样玩不起来。在门路上,知秋真是她的贵人。
  知秋不太提她家的事情,可看她的穿著打扮,还有她能帮她接到某大企业的生意,她想她只怕是哪个富豪家的千金吧?虽然她随和又不拘小节。
  想到这儿,她忙将心思转回方才的订单上。
  要送女性友人、红粉知己,要典雅大方的感觉,且主花用红玫瑰……
  “嗯……用蓝色飞燕草陪衬,再用进口蕾丝白色包装纸和深蓝色浮水印缎带好了。”她大致上构思,明天还得实际演练一次。
  瞄了下桌上的玫瑰型小闹钟。十二点半了!还真的该睡了。在关灯之际,她看见那本从美国带回来的英文版《一千零一夜》。
  翻开了书的最后一页,上头有她十七岁那年的笔迹,里头写着──
  他说:太容易得到了,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
  我说:怕失去,不敢去拥有,于是选择了让时间去淡了、忘了……
  阖上了书本,寇玫瑰将书放回书架上。
  那年她十七,邂逅了一个笑起来左边嘴角有梨涡的男人。
  而今她二十六,却还爬不出那梨涡撒下的魔咒。
  究竟要花多少年,她才能忘了那个下雪的午后,那个笑容所带给她的温暖和心动?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对于十七岁那年的情事幸亏她逃得快,并没有多加留恋,要不她现在只怕不能享受到这样快活轻松的日子。虽然……偶尔一想起那个男人还是会觉得……
  他俊美的男色真是够吸引人吶!多年不见,他是越发的气宇轩昂、成熟迷人?还是……他已落得肥肉上身,是个大肚腩的欧吉桑了?
  真是好奇啊!那个人在多年以后,是否仍游戏人间?对他而言,爱情是否还是太容易得到,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
  那是一栋古色古香的唐式建筑别墅。
  屋子两侧种着几株绿意盎然的潇湘竹,前头有着假山造景,一池锦鲤。几洼观音石砌成的池子里养着各色睡莲,在古朴中增添了几许娇色。
  前来应门的是个六十岁左右的妇人,她恭敬的领着寇玫瑰走入唐式主屋。
  “我只是花店来送花的,请签收就可以。”要延她入内,不必这么多礼吧?
  真是的!请的工读生今天有事请假,正好出外洽公的她只好顺道过来了。
  她也不得不过来,因为人家指定要她送。
  “我只是这里的钟点佣人,不替主人签收东西的。”她温和的一笑,“主人在里头,您请他自己签收吧!”见她犹豫,妇人又笑。
  “可是……”因为这家主人要她亲自送花,现在又要她进屋子,说真的,也许是社会新闻看多了,她有些怕怕的。
  “放心,在这里不会发生什么事的,这家主人是爱玩了些,也有人说他有些古怪,但绝对是个好人。”
  被猜中心事,寇玫瑰有些尴尬的脸红了。算了,也许只是个好奇心旺盛的女孩吧!
  知秋说的,这束花的主人是某个花花大少的红粉知己。
  女人见女人,用不着防太多吧?
  推开了和式木门,里头由一条甬道将空间分为两边,每边约莫有五、六个以上的房间,就像是常在大河剧里看到的纯和式空间一样。
  在台湾还有这样的地方!真是有种置身日本京都的感觉。
  这屋子的主人是个日本人吗?是纯日本,还是日侨?抑或仅仅只是喜欢大和文化的中国人?而且,这人似乎喜欢古朴而低调的偏冷色系。
  她有些惴惴不安的看着手上的花束。大红玫瑰本身就是很招艳的颜色,要是她来过这屋子,且由她拿主意配花色的话,她想她的主花会选石楠花或是紫瓣石斛。
  她的职业病好像又犯了!寇玫瑰一回神忍不住失笑。她也真奇怪,人家客人都指定要红玫瑰了,她替人家担心什么啊!
  往前走了几步,小走道右手边的第二个房间和室门是打开的。人未到,声先到的打招呼,“对不起,我是来送花的,打扰了。”一探,房间里根本没人。
  杨榻米、矮木桌、几盆绿气秀逸的国兰。本以为会看到一个穿着传统和服的美女呢!可没有,除了摆设之外,里头并没有人,但榻杨米上却有一张纸,白纸黑字写着──
  给亲爱的送花人:
  请将花束送到走道右侧的第五间房。
  辛苦了!
  寇玫瑰看完了纸条还真觉得好笑。这位小姐果真如同方才外头那位帮佣的欧巴桑所说──真的很爱玩!
  好吧!她今年二十六岁,早过了这种玩寻宝游戏的年纪,难得还有人觉得她可以玩这样的游戏,若拒绝她也太没有赤子之心了。
  拿着纸条来到右手边的第五间房,这回和室门是紧闭着的。她伸出手叩门,“对不起,我来送花。”等了几秒里头没有回应,她推开了和室门。
  这房间似乎特别大,榻榻米上还是放了张纸。
  给亲爱的送花人:
  请推开、房里右侧的门,你快找到我了!
  她在心中一叹。这位小姐还真是玩心挺重的,算了!客户至上、客户至上!
  推开房里右侧的门,原来这房间还可以通往别间房。原以为第三次了,该是可以把东西交到对方手上,没想到迎接她的还是一张纸条。
  给亲爱的送花人:
  请……咱们就要接近了!
  待来到了“接近”的地点,又有一张纸等着她。
  在看到第六张纸条,还是看不到签收人后,寇玫瑰放弃不玩了,她拿起在一旁的笔写下──
  给亲爱的花主人:
  花已送至,无人签收甚是遗憾。我把花留下,希望您喜欢。
  留下纸条打算离开之际,一转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和室门口,对方够高挑,身高几乎快抵到门框,且他站的方位正好逆光,她一时间看不清楚对方的五官轮廓。
  “你……”
  “这样就不玩了吗?”
  咦?这声音……不陌生吶!可一时半刻又想不出来在哪儿听过这样的声音,有些低柔、具磁性且偏冷,然后……总让人觉得很有距离到没什么感情。
  “不玩了?”他确定他是在跟她说话吗?
  “嗯哼!若要继续玩,接下来你该是推开左边的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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