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了然的暗笑,脱掉围裙,跟着坐下,伸出手夹着菜就不断往她的碗里塞……
“停!我的碗都变成一座小山了。”看着碗中尖尖堆起的菜肴,她忍不住喊停,否则她很怀疑这小山过不久就会因为继续的增高而倒塌了。
秦昊这才停手,柔声道:“快吃。”
“你也吃啊。”她才要将菜送入口中,就发现秦昊一双眼睛直盯着自己瞧,一点都没有动筷的意思。
“我会,你先吃。”他点点头,催促着。
“喔,那我就不客气了。”她早就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低下头就开始把食物往嘴里送。
原来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吃东西是这么令人满足的一件事。秦昊惊讶的发现。
尤其是看她吃着自己亲手煮的东西,一脸津津有味的模样,让他觉得就算要在大热天里挥汗下厨,也值得。
可能是肚子太饿了,也可能是回台湾后还没能好好的吃一顿,于书玮没几分钟就把满满的一碗饭跟菜给扒光,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真的很赞,你可以去开餐厅了。”她不吝啬开口夸奖。
“我一点都不想为无谓的人浪费时间。”换句话说,他只为她下厨。
“也是,你自己的工作就忙得不可开交了,哪有时间当厨师。”一点都不了解他的暗示,她拍拍肚皮,突然沉默下来。
“怎么了?”
“我、我、哎呀,你吃饭,我先到客厅。”她站起身往客厅钻。
她有心事,他怎么可能吃得下?
秦昊跟着起身,倒了杯饮料放在她面前,坐下道:“说吧。”
垂睫抿唇,于书玮考虑半晌才望向他,试探的问:“你很忙吗?”现在毕竟不像在学校,她也没那么恶劣到不顾他的工作硬要他帮忙办事。
“我?看情况。”他慵懒的交迭着双脚。
“那、那……”
“好了,几年不见,你什么时候讲话这么龟毛了。”看她结巴的模样,真是可爱,让他忍不住打趣道。
她的脸蛋一红,白了他一眼,“臭小子,几年不见,你什么时候敢这样跟我讲话了?”
“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大男孩了。”秦昊专注的凝视着她,认真的道。
他的视线让她的心一突,不用他说,早在她昨晚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就发现了他的不同。
现在的他,比起以往校园时期的他多了成熟感与压迫感,怎么以前她都没发现,他其实还真的长得满帅的呢。
“看傻了吗?”秦昊促狭,“爱上我了?”
“神经。”于书玮脸上原本的红晕又扩大了些,心跳也加剧了些,“只有白痴才会谈情说爱。”对她来说,爱情是这世界上最不值得相信的事情,就像她爸妈一样……
他的眉头一皱,“为什么这么愤世嫉俗?是因为曾经受过伤吗?”想到那个或许曾经令她伤心的男人,秦昊的胸口忍不住一窒。
“我没那个闲工夫。”于书玮翻翻白眼,“我忙得很。”
也是,她全心全意都放在神秘探索研究社上,哪有时间交男朋友。
这个可能性被剔除后,秦昊的脸色才又恢复轻松。
“那是为了什么?”他想弄清楚,为什么偶尔愁色会飘上她的眉间。
“问那么多干么?你只要帮我打听到底那个什么‘夫人鞋'的仪式是在哪间庙、该怎么去就可以了。”她刻意回避问题。
“夫人鞋?”他佯装不知的反问,果然是因为这个她才上钩。
“嗯,我这次会决定回国,为的就是探访有关夫人鞋的传说。”她点头,“听说这个夫人鞋可以挽回失和的情感,不知道真的假的。”
“姑且不论真假,我比较想知道,你为什么这么执着在算命术中?一般女人热衷的逛街装扮却从不见你沉迷过。”这也是她吸引他的原因之一,他不喜欢肤浅的女人。
于书玮的眸底又闪过一抹他熟悉的黯然,不过很快就被硬挤出的笑容取代,“因为我怪啊,怎样,你到底要不要帮我查?”
又闪躲问题?秦昊微玻鹧郏翱梢裕还懈鎏跫!�
“还要条件?别忘记我们神秘探索研究社的宗旨就是要访遍所有奇人异事。”她噘起唇。
“很抱歉,我已经毕业了。”他双手抱在胸前,悠哉的说。
这她倒要不甘愿的承认,那两个女人还好,即使毕业也还在她的掌控中,可社团中唯一的男生,毕业后就像只展翅的鸿鸟,成长快速,已经是个男人了呵。
“好啊,那你说说看,你想要用什么条件交换?”她洗耳恭听。
“你的心。”秦昊一语双关。
他的眼神与话语让她的心跳猛的落了几拍,为了掩饰突然的心慌,于书玮强作镇定道:“臭小子,你在开什么玩笑?要我把心剐出来给你,那我不就不用活了。”
“哈哈。”他仰头笑了笑,随即凝视着她柔声说:“我怎么舍得?”
卜通!卜通!她几乎要怀疑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声传入了他的耳中。
“不要闹了,你要是不想帮我,那就算了。”她对自己现在的反应感到陌生,也有点慌张,站起身就想要告辞。
“等等。”他攫住她的手腕,阻止她的离去。
他的体温透过相贴的肌肤传入了她的体内,炽热得烫人,让于书玮反射性的甩开他。奇怪,她以前怎么都不觉得跟他的肢体碰触有这么烫手咧?
“还有什么事?”她努力撇开混乱的情绪,淡淡的问。
“我会帮你,条件是你必须住在我家。”他露出微笑。
“住你家?!”讶异的挑起眉,“为什么?”
秦昊耸耸肩,没有回答,“答应吗?”
这个提议倒是正中下怀,她自美国回来后暂时住在饭店,还不知道该落脚何处哩。
只是,为什么他会这么大方的邀请她住在他家?
“我知道了。”她突然领悟喊道。
秦昊对她的答案感兴趣的挑起眉。
“你想报复对吧?”她思索后得到的答案却让他啼笑皆非。
“因为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趁你睡着时偷拔你的头发实验作法?还是因为我把那些仰慕者送给你的巧克力全都偷吃光?还是我把你的饮料偷偷加入符水──”
“等等,你偷拔我的头发作法?还把符水加在我的饮料中?!”吃光巧克力他一点都不在乎,可这两样?他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于书玮吐吐舌,“你也知道社团经费有限,我这个社长要维持社团运作有多么的艰难。”
“所以呢?”他的声音威胁的低沉下来。
“我只好兼差,提供方法给你的仰慕者,以掳获你的心,好换取经费喽。”不过似乎那些法术对他一点用处都没有,他还是对那些女人不假辞色,害她损失了好几桩生意哩。
“你竟然帮助那些没大脑的女人对我作法?”她难道一点都不会觉得舍不得?
“干么跟钱过不去?”她理所当然的回嘴,不只秦昊,伍翘楚跟裴宁也有相同的“贡献”,这也是为何她要拉这三个校园风云人物入社的主要原因啊。
没错,她一点都不会舍不得。秦昊咬咬牙,懊恼的自问自答。
“ㄟ,你不是因为这样,才要我住你家当佣人吧?”她刚刚好像自爆了什么喔。
这女人,明明很聪明,为什么在感情上却这么迟钝?
秦昊没好气的道:“这样就弥补得了你对我的出卖吗?”
啐,早知道就不说了,搞得她真的好像很没义气似的,“好嘛,大不了我任你差遣就是了。”
“所以你是答应了?”从以前到现在要跟她算的旧帐可多了,暂时饶过她,先引她入瓮再说。
她想了想,点点头,“成交。”
“你住饭店?”秦昊以为她会回家住的。
“不然呢?”于书玮淡淡的回答。
观察着她面无表情的脸庞好半晌,他摇摇头,“没什么。”他看得出她不想被追究私事。
“我的行李不多,其实自己回来拿就可以了。”她边打开房门边说。
他耸耸肩,跟着走进房,“我怕你跟之前一样,突然就不见了。”
这次他一定要看紧她才行。
“之前?”她困惑的眨眨眼。
“你一直没告诉我,你要出国留学。”语气中透露着不满。
“喔,我没告诉任何人。”她是一直到出国后才通知朋友的。
“我也是‘任何人'?”被归类成这个族群,他虽不意外,却还是十分的不爽。
才说他长大了,现在这样问话就像是个小朋友一样。于书玮弯起唇瓣,举起手拍拍他的脸,“你是我的宝贝社员啊,跟翘楚还有宁宁一样。”
“我是男人。”跟她们一样的地位,根本就不值得开心。
于书玮像是在看傻瓜似的看着他,“我当然知道你是男的啊,秦昊,你怪怪的喔。”
他怪?是她太迟钝吧。他没好气的闷声走到床边,“要拿哪些东西?”
“几件衣服而已。”她没发现他在生闷气,上前打开行李箱,开始收拾衣物。
“这个呢?”秦昊拿起床头柜上的一颗小水晶球观看着,里头还布置了像圣诞节的落雪场景。
“不要碰它!”她的脸色突然一变,一把抢过了他手中的水晶球抱在怀中。
气氛有短暂的尴尬与沉默。
看她这样护卫着那颗水晶球,想必那东西对她一定很重要吧。
为什么?是因为赠送者的重要性?还是东西本身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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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稍稍平复后,于书玮才缓缓道:“对不起。”
“你很紧张它?”他试探的问。
“嗯。”点点头,她将水晶球包裹在衣服中,小心翼翼的放入行李箱。
“是别人送的?”他再问。
“嗯。”她还是点头。
是别人送的?所以重要的应该是那个人。
是谁?竟然会让她露出他从未看过的紧张神色?
是男人吗?
“种强烈的嫉妒倏的涌上胸口。
“那个人是谁?”他无法压抑心中的疑问。
于书玮看了他一眼,淡道:“跟你无关。”
这句话让秦昊的不爽度瞬间破表,乌云罩顶,脸色马上刷的沉了下来。
或许是发现自己的言词有点尖锐,也看出秦昊突然的沉闷,她停止动作,看着他叹了口气,“这是我心底的痛处,我不想提。”
“这么严重?”该死,她不是说没傻到为爱情浪费时间?怎么又会有这一段故事?
她抿抿唇没回答,然后弯起唇畔转移话题,“好了,我们可以走了。”她盖上行李箱。
既然她还不想说,他不打算勉强,不过有一天他一定会让她遗忘那个故事的。
秦昊接过她手中的行李箱,环顾周遭,“东西都有收齐吧?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的?”
她摇摇头,“就这么几件衣服,哪有什么好遗漏的。”
“那我们走吧。”他点点头。
于书玮微微一笑,正要举步时,电话却响了起来。
他望向电话,询问的看着她。
“怪了,是谁找我?”皱皱眉,她上前接起电话。
“喂?”才对着话筒应了声,她的脸蛋倏的发亮起来。
“法兰克?!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她欣喜的话语让秦昊的眉头又微微皱起。
“原来是教授告诉你……对啊,不过我马上就要搬了。”她没注意到秦昊的表情反应,径自开心的跟着话筒另一端的人交谈着。
法兰克?这个该死的男人又是谁?她竟然跟他聊得这么高兴,笑容这么灿烂。
“电话?等等喔。”只见她对话筒讲了几句,转向秦昊问:“你可以告诉我你家电话吗?”
“我家没电话,我在外面等你。”他冷冷的撂下话,随即走出门外。
没电话?!这年头还有人家里没电话的?
她怔了怔,回神朝话筒说话,可心头却忍不住挂念着他那张臭臭的俊脸。
他好像在生气?
Why?
第三章
原以为住在他家还是得有某种程度的回馈,就算不用煮饭烧菜,好歹也该打扫洗衣吧。
没想到秦昊根本不让她动手碰任何家务,把她当成小公主似的照顾呵护着,每天变换不同菜色给她吃,甚至还将家中的摆设装潢全部换掉,改用温暖的米黄色系取代。
她不像是暂住在他家作客的客人,反倒像是主人了。
ㄟ,这样的状况让她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像个白吃白住还得寸进尺的厚脸皮。
不行,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不管怎样她得有点贡献才行。
所以今天一大早起床,趁着秦昊去上班,她决定要把这一天的家事在他回来之前全部做好。
先将所有的衣服一古脑的丢入洗衣机,按下电源启动,然后转回客厅,开始吸地拖地,确定把家中的每一吋都清洁过后,回房小憩片刻,在太阳下山前夕,又钻入厨房,拿起食谱,开始尝试这辈子的“不可能任务”。
奇怪了,为什么秦昊光凭一本食谱就可以变出这么多花样,还色香味俱全?而她已经把食谱前看后看、上看下看,就差没有倒过来看,还是煮不出一道象样的菜。
窗外的天空逐渐变黑,月亮取代了太阳爬上黑丝绒般的夜空,一颗颗闪烁的星星也跟着自云后探头。
她终子勉强凑出一桌菜,擦擦额边的汗珠,整个人累得瘫在沙发上,一点都不想动。
做家事跟煮饭是这么劳累,为何她看秦昊却总是轻轻松松,乐在其中似的?
看来他们应该要交换性别才对。
才躺在沙发上喘了几口气,就传来开门声。
他回来了?
于书玮连忙自沙发上坐起,刚好对上他那双带着讶异的黑眸。
“你刚刚去运动了?”秦昊走进客厅,将西装外套随意披在沙发上,扯开领带,好奇的看着疲惫喘气的她。
“也算吧。”运动可能还没这么累咧,她自嘲的扯扯唇。
“你饿了吧?我马上煮东西给你吃。”卷起衣袖,他没稍作休息就往厨房走。
现在他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回家“伺候”她,就怕她饿着。
原来爱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只要想到回家可以看到她,就让他连一秒钟都不想要待在公司。
若不是王明诚在一旁看着的话,他早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跑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