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喊抓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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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喊抓鬼- 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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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你怎么了?表情突然很吓人啊,看这模样像便秘了三天呢……”

丁耀一字一顿地说道:“你和燕璃究竟是什么关系?”

王诩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喂喂喂……这也太夸张了吧,怎么今天是个人就找我聊这个话题啊?要说学校里有些流言蜚语也就罢了,这事儿连你都知道?难道花展云举办过全球新闻发布会来讲这事儿?”

“回答我的问题!”

“你滚蛋吧就……我凭什么回答你的问题,我跟你说得着吗?我们这可是在战斗,你认真一点好不好?”

毒啊,尤其是王诩最后这句可真是毒啊,丁耀坚韧的血管和跳动有力的心脏都快要承受不住了,他本来还不信,但现在不得不信了,这世上确实可能有被活活气死这档子事儿……

但他现在已经不能再出手了,他非常在意刚才电话里的那句“我就该把什么都认了”,这句话的真可谓意味深长,认了?认什么?认什么可以让他女儿的追求者瞬间死心?

答案呼之欲出,那就是未婚先孕……

而且丁耀越想越觉得这段对话的内容十分蹊跷,她女儿居然每天,每天!都和这个叫王诩的人在咖啡馆碰面,碰面以后去了哪里?干了什么?而且刚才这个王诩还说了“你其实是看上了别人”,这什么意思?这话似乎有一股子醋味儿。

丁耀就这么在心里瞎琢磨,琢磨到后来就认为这个电话的内容整个就是小夫妻吵架,俗称打情骂俏……

悲剧啊!他丁耀如花似玉的女儿竟落入了这样一个小流氓的魔掌。

他需要冷静,以及长时间的思考……

于是,丁耀一言不发,提起了那箱狙击器材就走。

王诩又被搞得莫名其妙,怎么打了一半这位又要走了?难道真的是便秘?他丝毫不知,因为他不肯回答丁耀刚才提出的那个问题,惹来了日后多大的麻烦。

第二十章 风云客栈

常言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王诩最近的日子就是对这句话很好的见证。

他将丁耀的谋杀未遂事件告诉了猫爷,结果对方的反应只有一个字:“哦。”

其实也对,一方面因为这家伙从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者想杀他的人太多,正所谓债多不愁,多一个丁耀也无所谓了。

猫爷却是找了件事情给王诩干,让他带着洋徒弟埃尔伯特去执行第一个任务。

“什么乱七八糟的,客栈?这年头还有客栈?”王诩很是有些不解。

猫爷依旧是用教训的口气道:“当然有了,所以说你们这些年轻人不关心社会新闻时事,这可是近两年很流行的。那些酒店宾馆都是给旅行团住的,真正会玩儿的人,现在旅游都住客栈。”

王诩不屑道:“切……不知道又怎么样?我还不想知道呢,如今的人,没事就喜欢搞些所谓小资情调,好好的酒店不住,去住古代人的客栈,就不怕夏天被蚊子咬死。要不就是一个人往咖啡店里一坐,点一杯咖啡的钱顶老子半个月的伙食费,然后一下午就在那里长吁短叹假装忧郁。”

猫爷好像来了兴致:“呵呵……你倒是难得发表了一些比较有见地的言论。”

“那是……宅男都是很有见地的!而且不做作!”

坐在旁边的埃尔伯特知道这两位要是聊上,估计没个半天是扯不回正题的,所以他赶紧制止了他们:“两位,我们还是谈谈这次的任务吧。”

于是猫爷再次充分发挥了他把复杂的事件简单化的本领:“哦,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最近在那里住店的客人有几个离奇死亡了罢了,估计也就是孤魂野鬼什么的,你们今晚就去,住一个周末基本就能解决了。”

埃尔伯特还真相信了:“好的,我明白了。”

王诩看着他,说了五个字:“你明白个屁……”

埃尔伯特中文一般,不是很明白这句话的潜台词,于是他用询问的眼神看着王诩。

王诩又道:“我现在给你上第一课,就是猫爷这个人说的话你千万不能相信,只能信个三分,剩下那七分基本就是很严重的事情,都被他给隐瞒掉了,如果你不做好最坏的打算,被他阴那是肯定的……”

猫爷在旁边听了居然还点头:“看来你确实长进了不少。”

“不长进早晚被你玩死……”

…………

当晚,王诩他们就来到了位于S市外郊的“风云客栈”。

这地方附近有山有水有林,虽然山不高水不深林不密,但本来还是打算开发成旅游区的,结果开发了一半就停了,说得好听是投资人、施工单位以及市政府之间有些矛盾无法协调,说得再直白些就可以概括为“分赃不均”这几个字。

总而言之,工程是停了,有关部门撒手不管了,最后遭殃的还是部分民营企业家,这开旅馆的,开饭店的,还有几间超市的连锁店,人家地租都付了,房子也建了,这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的。

最后不知哪位精明人士想了个办法,在这附近投资了一个大型游乐场,一下子救活了不少人。

S市是一个正在从工业转型成为商业的城市,这样的都市可是寸土寸金,市区里是不可能有大型游乐场的,就算是嘉年华也最多每年来个一次,因此这个地方虽然比不上迪士尼,但也并非没有生意。

这天正好是周五,这间客栈虽然近来死了个把人,报纸也登了,但依旧没怎么影响生意,王诩他们来得晚了一些,居然快没有房间了。

“只有两间房了?”王诩又往柜台前那位“掌柜的”面前凑了几分。

“我说客官,您就是跟我大眼瞪小眼也没用,真的只有俩单间儿了。”

王诩这都是问了第三遍了,所以他也不准备问第四遍,他回头看着埃尔伯特和燕璃两个:“听见了吧,哈哈哈哈!听见了吧!我说燕学姐,这下你该死心回去了吧?”

燕璃冷哼一声:“你不用说了,我今天就住这里,你别想赶我走。”

埃尔伯特看着两位有点儿剑拔弩张的意思,决定打个圆场:“王小哥,我们两个挤一挤吧,谦让一下女士也是应该的。”

“挤什么挤?两间可都是单人房,你这德国战车往床上一躺,我睡哪儿?难道你也想跟我搞基不成?”

埃尔伯特被他说得无语,得,咱这是自讨没趣,闭嘴算了。

王诩说到这儿,突然脸色一变,露出了一个非常邪恶的笑容:“燕学姐,你非要留下也可以,我看,不如我们两个睡一块儿好了……”这是王诩的杀招之一,耍流氓,其实确切点说是伪装成一个流氓,因为他本质上是不敢怎么样的……不过今天他遇上了对手,燕璃根本不怕他。

“好啊,那领钥匙吧。”燕璃依旧是泰然处之的样子,从皮夹里拿出身份证递给了掌柜的。

埃尔伯特倒是被这一幕震住了,不过几秒后他就恢复了常态,要说这外国人的思想就是比较开放一些,他拍了拍王诩肩膀,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然后拿着自己的钥匙上楼去了,这一举动在那位掌柜的看来就是不想做电灯泡,不过王诩现在内心的真实想法却是……自己陷入了一个非常囧的境地。

…………

十分钟后,王诩和燕璃坐在了同一间房里。

这房间看上去是木制结构,其实木板后面是有混凝土的,而纸糊的窗户里,也有着玻璃夹层,至于门,看上去是那种古代的折门,凑近一瞧,画在门板上而已……

房间里的家具也基本走的是这种路线,要说这客栈也真是煞费苦心,既要让你有着住在古代的情调和错觉,又要让你享受到现代宾馆般的舒适。

漫长的沉默过后,王诩先开口了:“我看,这里的隔音效果,也是不错的呢……”他好像在暗示着什么。

“那又如何?”燕璃依旧不吃他这套。

“我这人喜欢裸睡你知不知道?”王诩还不放弃。

“哦?那为什么我在催眠你的时候,你说自己是穿睡衣睡的?”

“靠!你连这种问题都问了!太没品了吧!”

燕璃的表情始终是波澜不惊:“其实我没问过,刚才只是试试你有没有说谎。”

王诩被她说得一时语塞,于是新一轮的沉默开始了。

就这样又过了许久。

“我现在很正经、很郑重地告诉你,我和埃尔伯特不是过来玩的,这是个任务,很危险,包括我和他在内都很可能丧命,所以你根本不该跟来。”

“这话猫爷已经跟我讲过了,我是成年人,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我有义务看好自己的实验材料。”

“知不知道你这种任性的所为很可能拖累我们,知不知道你自己也很可能会出事?”

燕璃盯着他的眼睛,好像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口。

王诩叹息了一声,提着行李离开了,最终他还是只能去和德国战车挤一间屋子。

燕璃看着王诩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她轻声说出了那句没有出口的话:“如果是另一个你,他一定可以保护好我的。”

第二十一章 血屋

“从前有个人,他参加抽奖赢了一大笔钱,于是搬进了一所陌生而豪华的别墅里,自从那天开始,每天晚上,他都会做同一个梦。在梦里,有一个全身是血,披头散发,十指如钩的恶鬼追逐着他,他每次都会逃到床底下躲起来,而那个恶鬼每次追到床边就不追了,反而是睡到了床上。

日子久了,这个人越来越怕,于是他去请了个道士来,想要问问这地方究竟发生了什么。那道士一进屋就直接冲到了这个人的卧室里,把他的床板给翻了起来,结果那人看见自己的床板下钉着一具干尸,这尸体的脸上笑着,不腐不臭,而且身体上的尸斑也不多。

道士告诉那人,这具干尸每晚都在吸床上之人的阳气,那人之所以会做噩梦是因为他已时日无多,如果再持续几天,等那干尸吸足了阳气,就会从床下爬出来,将躺在床上的人取而代之。而那人的梦也就会成真,他再也醒不过来了,躺在床上的会是恶鬼,而他自己就会被钉在床下,成为一具新的干尸。

那人听了以后害怕极了,赶紧谢过了道士的救命之恩,结果那道士却说……”王诩说到这里就停了下来。

埃尔伯特吞了口口水:“那道士说什么了?”

王诩嘿嘿一笑:“告诉你也可以,今天你打地铺,我睡床。”

埃尔伯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答应了:“好吧,快告诉我。”

王诩阴着脸道:“那道士说……不用谢,其实我也怕他出来,因为如果他出来了,就会重新把我钉回床底下!”

埃尔伯特听完抹了把冷汗,然后很自觉地把床给让了出来。

“王小哥,现在都十一点多了,这种故事还是少讲吧……”

王诩躺到床上摆了个大字,舒服地呻吟了一声:“这你就怕了?那你还混个毛的狩鬼界?”

埃尔伯特道:“那些僵尸、鬼魂、恶魔、怪物之类的,就算当着我的面吃人我也不怕,但你说的故事让我毛骨悚然……”

王诩闭上眼睛:“所以说呢,这世上最可怕的东西不是来自视觉嗅觉之类的感官,而是人的心理,正所谓惧由心生,想象力才是恐惧之源。无论什么牛鬼蛇神,只要你精神上藐视他们,战斗时重视他们,就没什么好怕的。”

埃尔伯特点点头,估计他得半天才能消化掉王诩的谆谆教诲,当然了,王诩这段话也是临场发挥,他就是想找点儿话扯而已。

“对了,我乘现在先睡一会儿,上半夜你就不要睡了,持续用灵识监视整个客栈,到两点左右叫醒我,后半夜我来监视。”

埃尔伯特回道:“好的。”说罢他就靠着背包往地上一躺,作闭目养神状。

王诩睁开一只眼睛:“你可千万别睡着了啊……”

“我过去可是个流浪汉,从来不会睡得很沉的。”

王诩最终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还有,千万要注意隔壁的燕璃,这位大小姐要是出事,我责任可就大了。”

埃尔伯特应付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了。王诩也不爱多啰嗦,便闷头睡去。

和埃尔伯特不同,王诩是那种不管到了哪里,只要头一沾枕头就能睡着的人,所以他很快就不醒人世。

埃尔伯特闭着眼睛,用灵识感受着周围的一切,这客栈上下共有四层,房间颇多,他可以感受到所有生灵的气息,那些灵魂就像黑夜中的烛火,仿佛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

忽然,一张古怪的人脸突兀地出现在埃尔伯特的眼前,像是个小男孩儿,但那脸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协调感。他猛然睁开双眼,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客栈的房间中了,而是躺在一栋别墅里,确切的说,是这个别墅中的一张大床上。

埃尔伯特是第一次踏入鬼境,虽然他也知道这原理,不过心里始终有些忐忑。

他下了床,警惕地看着四周,用灵识居然探查不到任何灵魂的反应,这让埃尔伯特十分疑惑,这难道是鬼魂在鬼境中玩的一种花招?

突然,他的注意力被房间正中的大床吸引了,不知是因为王诩先前的故事,还是某种未知的力量,埃尔伯特此刻强烈地感觉到那床的底下藏着什么东西。

他压抑不了强烈的冲动,几乎在一种本能的驱使下掀开了床板,而就在这个刹那,埃尔伯特眼前的景物又变化了,他掀开的不是床板,而是一口棺材,棺材中躺着的人正是他自己!

埃尔伯特后退几步,他努力冷静下来,告诉自己这些都是幻觉罢了,但恐惧的感觉却依旧不断侵袭着他的心脏。

一只小孩儿的手从那具“埃尔伯特”的尸体中伸了出来,它破肚而出,小小的指间还挂着肠子,然后血液从腹腔中喷涌而出,短短几秒就溢出了棺材,棺材中的尸体完全被血浆覆盖,房间的地上变得滑腻起来,当埃尔伯特低头看时,血液竟已经到了他的膝盖处。

接着,一个小孩儿从棺材里逐渐爬了出来,埃尔伯特分不出它是男是女,也看不清它的模样,因为这整个就是个血人,而且爬出棺材以后他很快融入了这血池般的房间里。

埃尔伯特深深感觉到了自己的无力,他虽然已经拥有了可以触碰鬼魂的灵识程度,但此时此刻,他不知所措,脑海中除了恐惧什么都没剩下。

鬼魂自然也没有留给他思考的时间,血液已经升到了他的腰际,埃尔伯特发现这房间竟然连门都没有,他缓慢靠近了窗边,想要破窗而出,可是与此同时,他清楚地感觉到了一双小手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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