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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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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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那天我没去,跟我没有关系。警车的故障正在调查,可能是零部件老化造成的。你知道我们警局的车,平时不怎么保养,开得又凶猛,出故障也是常有的事儿。只是摊上这件事的两个同事有点麻烦,如果只是跑了一个吸毒者问题还不大,可现在他死了,这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顾知桐说到最后长长地叹了口气,脸上露出郁闷的表情来。他发愁的时候更显得稚嫩,真像个没长大的孩子。阮筝看着看着,脱口而出道:“你今年多大了?我怎么觉得你还像个高中生。”

“高中生?我都警校毕业了。不过我年纪确实不大,今年二十岁。我念书比较早,我爸妈都是老师,他们希望我早点念书。而且我小学的时候还跳过一级,所以二十岁就毕业工作了。”

居然跟徐启琛一个年纪。阮筝不由佩服自己眼睛毒辣。难怪他们两人给她的感觉如此相似,都有一种弟弟般的亲切感。二十岁,正是阮笙活着该有的年纪,阮筝发现自己对这个年纪的青涩小男生简直没有抵抗力,每每见到他们,身体里那股子长姐对幼弟的感情就会不由自主地泛滥。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她虽恨徐天颂,却从未恨过徐启琛。

顾知桐见阮筝沉默着不说话,便问道:“怎么了,突然不说话了?你也不怎么吃菜,是饭菜不合胃口吗?我刚才忘了问你,听你的口音不像本地人,是不是吃不惯甜腻腻的苏州菜?”

阮筝摇头笑道:“我是香港人,不过你点的菜很好吃,我很喜欢。”

“香港人?难怪我一见你就觉得投缘。我父母年轻的时候在香港待过一段时间,我妈做得一手好吃的港式甜点,我从小吃着那些东西,真觉得比本地菜还要对胃口。你身上有香港的味道,大概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我。”

顾知桐只顾这么说着,完全没品出自己话里其他的味道。阮筝却从他飞扬的神色间读出了点什么,默默把头低了下去,盯着面前的那碗腌笃鲜出神。

顾知桐还在那里介绍他母亲的拿手菜,说到兴起时直接向阮筝发出了邀请:“这样吧,改天有空你去我家里,让我妈做点心给你吃,也请你这位正宗的香港人评价一番。”

阮筝一时无语,他们这才见第二回,这么快就要登门见家长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什么情况,我昨天刚说要日更,今天JJ居然就抽了。刚刚一下子不能发文了,吓得我小心脏都停止跳动了好几秒。

、流血

阮筝回到徐家时已经快十一点了。

顾知桐是个很随兴的人,听说她是香港人之后非要请她吃粤菜。阮筝以菜已经点了不能退为由硬是把他拉住了。可吃过饭后他依旧不肯放过自己,非说请她来警局很不好意思,硬拖着她去吃了港式甜点。

阮筝并不排斥那种味道,事实上她也很久没吃过了。在美国的时候很多店里的东西味道做得不正宗,为了迎合老外的口味多少经过了改良。回了国后她又没时间去吃,上次去香港也只是短暂停留,喝了杯丝袜奶茶就匆匆回了S市。

顾知桐挑的这家港式甜品店味道很不错,听说老板是正宗的香港人,每天亲自下厨做甜点,确保店里的味道是正宗的香港味儿。

阮筝和他边吃边聊,一时聊得兴起就忘了时间,等到想起来时已经晚了。顾知桐叫了的士送她回家,坚持要陪她到家门口。

他是这么劝阮筝的:“你一个女孩子半夜三更坐车回家不安全,我是警察,要是有坏人我可以保护你。”

他一面说一面硬挤上了车,前头的司机师傅听得满头黑线,赶紧解释道:“警察同志,我是好人,我不干违法的事情。”

他的语气很有意思,阮筝跟顾知桐都笑了。到了徐家门口,顾知桐让的士司机等他一下,转身下车替阮筝摁门铃。阮筝没他手快,想拦没拦住,小声说了一句:“家里人都睡了,我本来不想吵醒他们的。”

顾知桐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是我没考虑周到,下次我注意。”

还想有下次?阮筝看他那样子,多少也猜出了他的心思。说实话,她并不讨厌顾知桐,相反还挺喜欢他的。但这种喜欢跟爱情不一样,是一种姐姐对弟弟的喜欢,不是女人对男人的那种爱情。

阮筝想跟顾知桐把话说清楚,但人家既没有明确的表示,她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绝。万一对方只是热情过度并没那方面的想法,她这么说了反倒显得很失礼。

想想他们两个以后也未必再有见面的机会,阮筝没说什么,只是冲他摆了摆手,转身推门进去了。

顾知桐站在徐家大宅前凝视了片刻,暗夜里虽然看不清楚,看这座宅子的基本轮廓他还是看得出来的。这一片小区是高档住宅区,刚才进来的时候警卫还出来核对过身份,阮筝住在这种地方家境一定相当优越。看刚才来给她开门的显然是个佣人,这年头住这么大的豪宅,家里还养着佣人的人家已经不多见了。

顾知桐下意识地又做了个老动作,听到身后的士司机在叫他,赶紧上车离开。车开出小区后司机跟他没话找话说:“年轻人,你这朋友家境不错嘛。这可是咱们S市最高级的小区了,听说里面一套房子至少九位数,十几亿的也不少呢。啧啧这年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哪。年轻人你可抓紧了,别把到嘴的肥肉给弄跑啦。”

他一面开玩笑一面扯闲话,顾知桐只是偶尔回一两句,并不愿意深谈下去。他先前并不知道阮筝是什么身份,只是看她的言谈举止不像个普通的上班族。那只他帮着抢回来的名牌手袋顾知桐多少也知道价钱,再看她身上的衣着打扮,顾知桐猜想她要么赚得很多,要么家里很有钱。

今天坚持送她回家也是为了一探虚实。从车子开进小区的刹那起,顾知桐的心里就琢磨开了。这个小区本地人是很少入住的,价钱太高承受不起。住这里的全是S市乃至全国有名的实业家,普通人根本连门边儿都摸不着,去哪里买都不知道。

今天跟阮筝吃饭,顾知桐感觉她也不是那种非要吃顶级餐厅的千金大小姐。她吃东西口味不挑,好吃就行。说话谈吐也很自然,一点儿不像用金子堆出来的感觉。

如果她父母真住这样的地方,顾知桐只能感叹有钱人中也有家教森严门风严谨的。但如果不是呢?想到这里顾知桐不由打了个冷颤。像阮筝这样的年轻女子,如果不是家境优渥,那么出入这种地方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这年头有钱人包养情人已经不算新闻了,那基本上就是标配了。阮筝长得很漂亮,是那种看一眼就忘不了的类型。他还记得那天带她回警局时,满屋子大小伙子看她的眼神,那赤裸裸的爱慕和对他的羡慕嫉妒恨简直都不用提了。

年轻、漂亮、身材好,外加知书达礼谈吐不凡,这样的女人被人看上真是再正常不过了。顾知桐自小家境还算不错,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在S市也有几套房产。他本人也争气,警察局的铁饭碗端得牢牢的。外加身材高大相貌堂堂,这样的条件拿到相亲市场上去简直就是单身女性疯抢的对象。

因为这些条件,从前的顾知桐也有几分傲气。可那仅有的一点傲气在徐天颂的超级大别墅前被打击得无影无踪。顾知桐突然觉得自己真是个穷光蛋,阮筝要是能为了他的三室一厅放弃上千平的大别墅的话,她还真是脑子被驴踢过了。

想到这里,顾知桐原本不错的心情终于烦燥到了极点。耳边只剩的士司机唠唠叨叨的声音,还在不停地聒噪着。

阮筝进了花园后一路往前,身后的佣人慢慢地跟着,等到她进了客厅后那人说了句“小姐早点休息”吧,就闪得连人影都没了。

家里空荡荡的,所有人都已经回房休息了。阮筝不想开灯,借着不知道哪里透进来的一点点光线摸索着上楼。黑暗中她有些不熟悉地形,避开了这个却撞上了那个,几次之后终于没能保住琉璃台上的古董花瓶,咣当一声砸在地上碎了个彻底。

“呲……”阮筝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徐天颂家就没有不值钱的东西,这种随便拿出来摆的货色说不定都有几百年的历史。砸碎了要不要赔呢?

她还在那里琢磨花瓶的价格,一个声音冷不防在客厅里响了起来:“你这是打算吵得所有人都不得安睡吗?”

阮筝被这声音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却不料直接踩在了花瓶碎片上。她的脚从拖鞋里滑了出来,脚底在碎片上一割,一道口子立马拉出好几厘米。

她再次抽了口气,疼得直咬牙。听那声音似乎是徐天颂的,深更半夜他不开灯在楼下做什么?

阮筝顺着声音过来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厨房的灯亮着,徐天颂高大的身影靠在厨房门口,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自己。

“爸爸,你怎么在这里,吓我一跳。”

“你这动静大概吓到了不止我一个。”他话音刚落,几个佣人就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屋里灯光大亮,阮筝看清面前的一地狼籍,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一个年轻女佣想蹲下去捡碎瓷片,一眼就看到了阮筝流血的左脚,下意识叫了一声:“阮、阮小姐,你的脚……”

阮筝低头一看,血已经流到了大理石地面上。她赶紧把脚抬起,扶着旁边人的手往楼梯口挪了几步。那女佣个子比阮筝矮,力气也不大,两个人走在一起东倒西歪,好几次看着都要摔个狗吃屎。

徐天颂有些看不下去了,快步走过来从那女佣手里接过阮筝,一面扶她上楼一面发表评价:“笨手笨脚。”

阮筝心想还不是被给你吓的,本来只是打碎花瓶,现在连脚都伤了。但她多少有些心虚,回头看着几个忙碌的背影,喃喃道:“不知道多少钱,要不要赔?”

“当然要赔,就从你的工资里扣。从明天起你得给我白干活了。”

真够小气的。阮筝心里腹腓着,将脸别到一边做鬼脸。徐天颂斜眼看她的表现,冷冷说了句:“幼稚。”

“您这么有钱,打碎一个花瓶都要问我收钱,您比我更幼稚吧。”阮筝一手抓着徐天颂的手,一手扶着扶手,整个人简直像是挂在上面。但她现在只有一只脚能使力,不挂在扶手上就只能挂在徐天颂身上了。

她虽然之前有意无意勾引过徐天颂,但并不打算用美色来对他进行报复。她只不过是想看看对方见到女人投怀送抱时的反应。试验的结果令她有些失望,徐天颂对她这样的完全不感兴趣,连看都没多看一眼。

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她的策略是正确的。如果她一开始就打着色诱徐天颂的目的,那她现在估计连他的衣服边儿都还没摸着吧。

面对阮筝的抱怨,徐天颂不置可否,抿着唇一言不发。阮筝艰难地迈着步,还在纠结刚才那个问题:“您似乎早就回来了吧,这么晚还在楼下,是在等我吗?”

徐天颂晃了晃另一只手里的水杯:“喝水。”顿了顿他又补了一句,“我以为你今晚根本不会回来。”

“瞧您说的,我是正经人,不做夜不归宿的蠢事。”

阮筝说到“正经人”三个字的时候,徐天颂脸上似有若无地露出一抹浅笑。那笑容带着几丝讽刺的意味,阮筝看了后不由翻了个白眼。

她觉得徐天颂对自己一定存有偏见,或许他以为自己跟他儿子早上过床了。事实上他们两个纯洁得就像幼儿园的小朋友,阮筝至今连男人的那玩意还没摸过呢。

但这话不适合在这种情况下讲,她唯有当作没看见那个嘲讽的笑容,继续认真地往上挪。十几分钟后她终于挪到了房门口,徐天颂放手后转身就走,连片刻留恋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老徐明显吃醋了,傲骄得一塌糊涂,再次开启毒舌模式。我其实还蛮喜欢写这种类型的男主的,每当他们毒舌的时候,我就觉得是自己在过瘾,哈哈。

、吃醋

其实不用顾知桐说,霍明远的案子阮筝第二天就了解了个底儿掉。

这年头有一种叫记者的生物,平生最喜欢挖掘各种八卦新闻。淀山湖桥洞下死了个吸毒者,还是让人一刀刺破心脏挑断手筋脚筋这么凶残的死法,实在太值得上头版头条了。

阮筝第二天起来吃早餐,一眼就瞅见了徐天颂手里报纸上的报道。她歪着脑袋凑过去看,突然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就发现整张报纸都罩在了脑袋上。

“拿去看吧。”徐天颂的语气特别大方,带着一脸欠扁的严肃感。

阮筝没跟他计较,拿下报纸来细细看着,心里暗暗佩服这些记者。真是神通广大,几乎把这家伙的老底都给挖了出来,连几天前在商场里抢了她包的事情都被人知道了。所幸那些人并不知道阮筝的身份,也没有将她的照片放上去。

报道里详细描述了案发现场的情形,死者死相可怖,胸前插着一把常见的匕首,四肢布满鲜血,发现的时候尸体已流了不少血,伤口处已结了血痂。除此之外尸体上没有其他明显的外伤。

死者的基本信息也已经被记者们挖了出来。报道里隐去了他的真实姓名,只以霍XX代替。据说他是个无业人员,今年大约四十多岁。案发现场离他租住的出租屋不远,围观群众中有人认出了死者,说他整日里不务正业,也不知道做什么行当,有时候手头会有点小钱,但基本很快就会花光。大部分时间都过得相当落魄,吃了上顿没下顿。那人倒也不知道他常年吸毒,只是看他面黄饥瘦,一直以为他身上有病。

阮筝边看边嘀咕:“他们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不过一夜时间,就可以写出这么详细的报道了。

徐天颂在旁边喝咖啡,接了一句嘴:“跑这条线的记者在警局通常都有内线。”

确实是这样,吃这碗饭就得跟警察打交道。有时候内部人员稍微透露出一点讯息来,也比他们跑断腿找到的有爆点得多。

阮筝不由庆幸:“幸好没把我供出来。”

徐天颂放下咖啡杯,若有所思道:“报道里说的那个被抢女人就是你?”

原来他已经看过了。刚才看他一本正经浏览财经页,阮筝还以为他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呢。于是她简短地把前几天在商场发生的事情说了一下,顺便提到了何慕则:“……当时他也在场,居然没出手替我追小偷,太不仗义了。”

“他要出手那才怪了。阿慕向来这样,不过他要是知道对方是个吸毒的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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