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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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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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会大大方方地看了,随后一转头就来跟自己讨论,说不定还会提点意见什么的。

这么明显的避开这份文件,是想向自己传递一个信息?她并不是别人派来的商业间谍,她对青膺的运作不感兴趣?

可她到底有没有看,目前也不得而知。只有等七天后的投标会才能见分晓。徐天颂目前已经搜集到足够多的信息,对手公司的底让他摸了个透。如果阮筝没有出卖他,那块地将毫无悬念成为他的囊中之物。

可若是她真的出卖了……

那是涉及十几亿的大工程,用十几亿来试探一个人的心,徐天颂觉得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疯狂过了。

阮筝从外面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徐天颂一个人站在书桌旁。他当时背对着门,似乎透过窗户正在看外面的风景。这栋楼不太高,一共也才十来层,这间办公室在第七层,顶上三层是圆形屋顶,据说并不住人。

因为前面开阔的绿地,办公室的采光相当好。暮色席卷而来,办公定里只亮了一盏灯,徐天颂站在阴影中,身形突然被拉得很长。他这么安静的形象阮筝很少见到,在她的印象里,徐天颂一直维持着十七年前那种冷漠疏离近忽残忍的形象。

阮筝觉得,一定是夕阳太过温暖,才让这个心狠手辣的男人在她眼中多了一丝柔和。

徐天颂听到门口有响动,转过头来就见阮筝眼睛红红地站在那里。一定是咳得太凶了,她刚才出去大概是擦眼泪去了吧。

屋内昏暗的光线大概起了正面的效果,这两人看着对方的时候都少了几分探询多了一丝客观,气氛少见的和缓,没有了针锋相对的意味。

但这种感觉并未持续多久。徐天颂主动出击,指着满屋子的狼籍发难:“你准备干什么,东西都不收拾就下班吗?”

阮筝刚觉得他面目可亲一点,听到这话一下子又回到了现实里。她挤出个笑容道:“不好意思,我马上就拿走。屋子里还有点地方没清干净,我明天再弄吧。”

“嗯,你先回去吧。”

“那您呢?”

徐天颂拍了拍桌上的文件:“工作。”

阮筝少见的没有坚持,拿着不属于这里的东西正准备出门,就听徐天颂在后面问道:“你这衣服怎么回事儿,谁给你的?”

阮筝回头:“我让司机回家给我拿的,穿那一身做事太不方便了。”

徐天颂的声音简直是从鼻子里哼出来的:“没想到,你倒挺认真。”

“那当然,我这人做事一向认真,要么不做,要么做到最好。”

她说这话的时候腰背挺得笔直,整个人显得特别有神采,带着一种年轻人特有的骄傲和冲劲。徐天颂眼皮微抬扫了她一眼,随即又低下头去冲她挥手:“赶紧出去,把门关上。”

阮筝提着大件小包出门,实在没手关门,只能麻烦庄帅哥帮下忙。庄严过来关门的时候,一眼看到屋里的徐天颂正望着窗外出神。他没说什么,轻轻把门带上,又转头望着阮筝拿着东西有些狼狈地离去。

阮筝累了一整天,回到家后吃了饭洗了澡倒头就睡。第二天一早起来下楼吃早饭,听佣人们说徐天颂昨晚彻夜未归。她抬头望了望长长的楼梯,低头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已恢复正常。

吃过早饭后她正准备出门上班,已在美国的徐启琛打来了电话。得知阮筝已进入青膺工作他终于松了口气,又听说父亲昨晚彻夜未归,他随口就说了一句:“没什么,我爸肯定是去凌阿姨家了。她是我爸的红颜知己。我总觉得有一天她会成为我妈的。”
作者有话要说:那什么,老徐三十好几了,儿子都这么大了,即便没有老婆也总得有个把女人解决生理问题。我希望给这篇玄幻的文一点点现实的味道,所以给他安排了一个路人甲当床伴。如果把他写成完全没有女人的男人,我自己这一关都过不了,这样的男人除了基友还是基友。

、交易

天刚蒙蒙亮,徐天颂就起床了。

他站在公寓房间的落地玻璃前,一边抽烟一边出神。房间里有些凌乱,双人床上被子散乱,一个枕头被扔在了地上。房间里没有亮灯,只靠清晨的几缕阳光照进来,所有的东西都覆上了一层灰败的感觉。

今天天气似乎不太好,看样子要下雨。

徐天颂随手在玻璃上掐灭了手里的烟头,往旁边的烟灰缸里一扔,转身去洗漱。屋子里的动静开始大了起来,他放水洗澡,刮胡子吹头发,最后系着一条浴袍从浴室里出来时,房间里已经多了一个人。

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跟他有几年了,徐启琛管她叫凌阿姨,他则叫她阿萱。阿萱是个香港女人,前几年一个人来S市打拼,惹上了不该惹的人物,差点让人活活玩死。徐天颂救了她,给她安置了这么个地方,还给她找了一份体面的工作。阿萱说没什么能报答他的,自己这具身体就是他的了,他想怎么样都可以。

她当时说那番话的时候,脸上有股子倔强的感觉,完全不像电影里演的那种为报恩以身相许的女人。她说得很坦然,像是在做一场交易。

徐天颂没来由地就对她有了几分欣赏,从此就时不时来她这里过一夜。

他在这个圈子里名声比较特别,不了解他的人总把他看成花花公子,属于那种一夜要玩好几P的大玩家。而对他略有了解的人又会觉得他是个完全的禁欲主义者。他身边没有固定的女伴,甚至鲜少带女伴出席各种聚会。他总是独来独往,像是跟谁关系都不错,但都不会跟她们有过深的交往。

其实这两种人对他的评价都有失偏颇。徐天颂是那种要玩就疯玩,如果不想玩可以很长时间都不找女人的那种人。阿萱出现之前,他确实换女伴换得勤快,很多女人还来不及爬上他的床就已经落马了。那些女人连炮友都算不上,充其量也就是个短暂的朋友吧。

而有了阿萱之后,他连这样的“朋友”也不怎么交了,无论多少人变着花样接近他勾引他,他都是一笑置之,只当那些风情都是浮云。

阿萱成了他目前唯一的床伴,但就是这么一个固定的场所,他也不经常来。他有时候也在想,是不是年纪大了,已经懒得玩了。床上无论奋战得多么凶猛,结束之后心里总是空落落的。甚至他在床上越凶,下了床这种失落就来得越快越猛。

难怪别人说无论多大年纪的人都得成家才是。有了老婆心里才能被填满,才会有那种充实的感觉。

但阿萱显然不是他的理想结婚对象,他清楚这一点,阿萱也很清楚。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很善于察言观色,昨晚他情绪不佳,阿萱一眼就看了出来。尽管在床上他依旧勇猛而持久,但结束之后阿萱主动提出去客房睡,把主卧让给了他。

徐天颂一晚上都没睡踏实,恍惚间做了不少梦,梦到以前刚开始创立青膺时的艰难。他当时才九岁,几乎没有人相信一个九岁的小萝卜头能做成什么大事。但他居然成功了,从一条肮脏狭窄的小巷子里走了出来,成了人人崇敬的老大。

那些跟着他的人后来过得都挺不错,不见得人人大富大贵,但都衣食无忧了。到现在,从前的那些老人大多退隐江湖了,听说有几个跑去香港的某座山里包了几十亩果树,拿了一辈子枪的人开始抡锄头种树了。

他们过得潇洒,徐天颂也感到高兴。仔细算一算,似乎只有阮筝的父亲阮剑锋下场最惨。家破人亡,留下一个孤女。徐天颂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对阮筝纵容的理由。阮剑锋夫妻的死错不在他,但他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那天他及时派人拉住了他们,后果会怎样?

也许阮剑锋还是会死,但至少夏美玲可以不死。夏美玲不死的话,也许阮笙也不会死。这是一连串的因果循环,很多事情事后想想有很多补救方法,但在当时发生了就是发生了,任你本事再通天的人,也不可能改写历史。

阿萱慢慢地铺着被子,铺好后冲徐天颂微微一笑:“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我给你做。”

阿萱做得一手漂亮的港式早餐,以前他来这里过夜,通常就会吃她做的早餐。今天的徐天颂有点不在状态,听到这话后竟愣了一下,沉默片刻后才道:“随便弄一点就好,弄个简单的西多士吧。”

阿萱温和地笑了笑,转身去厨房做早餐。十几分钟后香气就从门缝里钻了进来,徐天颂穿戴整齐走了出去,已经恢复成往日从容的模样。

桌上摆着一碟精致的火腿西多士,外加一盘淋了枫糖的松饼。徐天颂闻着那个味儿,觉得心像是被填满了大半,随手拿起一块西多士塞嘴里。阿萱递了杯牛奶过来,他接过来一饮而尽。

阿萱见他这样,忍不住笑了起来:“心情好点了?”

“我本来心情就不差。”

死鸭子嘴硬的男人坐下来继续吃早餐,吃着吃着突然问阿萱:“你会做炒饭吗?”

阿萱一愣:“炒饭?我倒做得不多,我比较拿手做煲仔饭。你想吃的话我去做,十几分钟就好。”

徐天颂摆手:“不用了。”说完自然地拿起桌上的报纸看了起来。

阿萱却像有着双透视眼,透过几层报纸也能看透徐天颂的情绪。她在旁边坐了下来,有意无意道:“你有心事。是哪个女人做的炒饭扰乱了你的心?”

徐天颂放下报纸:“阿琛的未婚妻,昨天做的早餐。不过,我的心依旧平静如水。”

阿萱没和他争辩,他是金主,即便永远高高在上强大无比,也总有不愿意让人点穿的心事。跟他调调情没什么,硬要斗嘴就没意思了。把他惹毛了对自己没好处。

于是她跟着笑笑:“嗯,听说那姑娘也是从美国回来的?跟阿琛是同学吧。”

“学姐。”

阿萱:“想不到我们阿琛喜欢年纪大一点的女生。”

徐天颂依旧捧着报纸,气定神闲,说出来的话却令阿萱大吃一惊:“他喜欢男人。”

“什么?”

“他在美国有个男朋友,两人同进同出感情好得很。”

“那他为什么找个姑娘回来……”阿萱突然明白了过来,将咖啡递到徐天颂嘴边,举止娇媚,说不清的风情万种,“是因为你吧,怕你管着他,索性找个人回来演戏。”

“我不过打个电话随口问一下,他就吓得要搬救兵。只能说明他心虚,那个男人是个什么东西,还得观望观望。”

“如果他是个好东西,难不成你还让他们在一起?”

“为何不可。人生苦短,找个自己钟意的人不容易,何必非要弄得血淋淋。”

阿萱不说话了,半晌才叹了口气道:“可你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要是找了个男人,你们徐家……”

徐天颂放下报纸,将喝掉半杯的咖啡搁在了桌上,擦了嘴起身去拿外套,边走边说道:“你怎么知道我以后不会再生儿子。你是觉得我娶不到老婆,还是觉得我这把年纪已经生不出儿子了。”

阿萱一面替他系西装扣子,一面微敛了眼睑:“你这样的人也会想要结婚吗?”

“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这样的人就不能结婚吗?”他由着阿萱系好扣子,拿起车钥匙转身出门,潇洒地连个笑脸都没有给她。阿萱看着他的后脑勺发了很长一段时间呆,突然心里隐隐升起一股不安。

她觉得,自己似乎正在慢慢失去徐天颂。那个给他做炒饭的女人,真有这么大的魔力?

接下来的几天里,她一直在想阮筝的事情,每每念到这个名字,心情总是很复杂。阮筝并不知道这世上已有一个女人惦记上了自己,她擦桌子拖地板的时候心里只想着一件事情,等到拿工资的时候她绝对得要双倍,要她也拿清洁工的工资,她真心觉得亏得慌。

阮筝忙碌了好几天,把自己累得腰酸背痛。到了周末她终于得了闲,也像很多女人一样去商场里逛一逛。此时正值初冬,商场里到处可见穿着漂亮的年轻女人走来走去。阮筝一个人毫无目的地逛着,总觉得融入人群的感觉很好。

融入人群中,她就不会这么寂寞,融入人群中,她就可以暂时忘掉那些烦恼,想像着自己也是个普通的年轻女子,活得潇洒恣意。

商场的三楼是女装部,阮筝在里面没有目的的穿梭来去,导购小姐每每见了她就热情地迎上来,但总是被她礼貌地拒绝。一个多小时走下来,阮筝什么也没买,连一件让她心动的衣服也没看见。

情绪渐渐有些低落,阮筝环顾四周,想要找个歇脚的地方坐坐,喝杯咖啡吃点东西什么的。不远处的咖啡屋里人影闪动,阮筝刚想抬脚过去,一个熟悉的身影却从里面走了出来。

居然是何慕则,一身羊毛背心牛仔裤,看起来比平时多了份休闲和亲切。他走得并不快,出来的时候抬头一望,与不远处的阮筝四目相对。

他的表情没有惊讶,连一丝变化也找不到。阮筝与他遥遥相望,正琢磨着要不要上去客气几句,突然只觉得被人从后面撞了一下。紧接着手里感觉一空,低头一看便发现一直拿在手上的提包不见了。

阮筝下意识地抬头,就见一个形容猥琐的男人在她前面快步走着,突然他回头看了自己一眼,随即拔腿狂奔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老徐想要结婚了,老徐想要结婚了,多么好的现象啊,真是值得奔走相告。

、好感

抢劫就发生在一瞬间,快得阮筝几乎来不及反应。

她只来得及叫出“抢劫”两个字,那个有些落魄的男人已经跑出去十几米远。阮筝踩着高跟鞋追在后头,无力地看着彼此间的距离越拉越大。

身边来来回回的行人很多,不少人回过头来看着那个抢劫犯,可是没有一个人出手相助。他们的脸上大多带着淡漠的表情,有几个甚至一脸困惑,显然是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儿。

阮筝追出去一段距离后就放慢了步子,明知没有希望再追也没用。眼看着那人夹着她的提包准备拐弯,斜路里突然蹿出个身影,直接将那人扑倒在地。两人同时扭打起来,阮筝就看到自己的浅色提包在空中乱舞。

那位见义勇为的好心人身手似乎不错,抢包贼被他死死压在身下,挣扎了几下后整个人就被翻了过来。对方用膝盖将他顶在地上,一手利索地扭住他的手腕,不留情面地往身后一扭。抢包贼吃痛大叫了一声,随即另一只手也被制服。

阮筝跑过去的时候商场的保安也闻讯赶了过来,抢包贼被几个壮汉团团围住,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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