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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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游-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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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百多年以前的事情了,尽管我对此十分了解,但我总以为这更多地是一个传说、而并非是历史。可是现在,有人忽然告诉我他可能发现了这段历史的踪迹,而这一切又与我的所作所为息息相关,这让我怎么能不惊讶万分?

我立刻把这个消息回报给治安官杰拉德先生。他显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对我说道:

“希望这一切只是一场虚惊。如果这是真的,我们可就有大麻烦了。不过,我仍然要感谢你的帮忙,年轻的勇士。请收下这些,这是你应得的酬劳。”

他捧出一条披风放在我的手中。这是一条“城防军军官披风”,能够给我增加两点防御和两点敏捷。与此同时,我的灵魂之力再次积满,一道白光从我的脚底涌起,流遍全身上下。完成这个任务让我再次获得了五百点的灵魂之力,这让我成功升到了六级。

杰拉德并没有像原先一样伏案办公,而是有些期待地看着,仿佛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试探地问道:“您还有什么吩咐吗,先生?”

“这是关于魔兽开普兰事件的报告……”果然,他取出一个盖着火漆印记的信封,“……我希望你能尽快把它交给瓦伦要塞的佩克拉上校手中,请他派人调查此事。”

他是什么时候把报告写好的?我才只是刚刚把药剂师埃尔德的化验结果交给他而已,而且他刚才明明什么也没有写啊?怀着满腔费解,我接过信封,接受了他的委托。

我并没有打算立刻完成这个任务,因为我既不知道瓦伦要塞在哪,也不知道此去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凶险。我可不觉得自己会有牛百万那样的运气,能够光着膀子独自穿越崇山峻岭、度过重重危机。我相信像他这样彪悍的旅行者绝对是独此一家,我一点也不想做完成这项“撞举”(莽撞的举动)的第二个人。

无论我要去向何处,积累力量、提高等级的做法总是不会错的;而且,尽管价格高得逼人想要上吊,但我仍然没有放弃学习炼金术的念头。出于这两点考虑,我仍然选择留在了坎普纳维亚城中,竭尽所能地接受工作,赚取酬劳。

此后的三天是忙碌而充实的,我奔走于坎普纳维亚城的各条大街小巷,帮助那些困境中的人们度过难关。正如我很早以前就已经熟知的那样:我替酒馆的皮埃尔送过错别字满篇的情书、到荒废的野外神庙里帮专门雕刻墓碑的石匠达克拉寻找过新的石材、给波特男爵追讨过雇农的债务、为旅馆老板娘得了厌食症的小姑子寻找过开胃的糖葫芦……从我有记忆的那一刻起,这些繁琐的事情似乎每天都在发生,而且好像每个人都会遇到。

皮埃尔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他的恋爱进程一样,似乎永远都不会有什么进展;那些贫穷的雇农也永远无法彻底清偿波特男爵的债务。这一切就像是时光的倒影,一遍遍永无止境地重复播放,我曾一度对此感到厌倦。但渐渐地,我似乎从中看到了生活的另外一面——那是安宁而又真实的一面:

对于这繁琐的一切,我曾经是一个冷眼旁观的观察者。可如今,我也不得不投身到其中,品尝这里面平静的感动。或许吧,这繁复琐碎的生活小事注定将成为每个人生命中不可避免的组成部分,无论你在年轻时多么高傲疏狂,终将有一天会被衣食住行凌乱生活所包围,心甘情愿地成为生活的俘虏。

没有人的生命会被传奇写满,无论你多么伟大,你生命的绝大部分都将留给最普通的生活琐事。在追逐激情与荣耀的道路上,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停住脚步,仔细感受这些微小细腻的情绪——它们或许并不让人热血澎湃,但也有一种别样的温暖。

我甚至没有忘记曾经与我的搭档——“城门卫兵弗莱德·古德里安”——的赌约。我趁着夜色从拉玛老头的房中偷走了那段“铁木”,帮助那个取代了我位置的城门卫兵赢得了这个小小的赌局。

当一切结束,我看见了那个和我一般模样的城门卫兵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那是一副简单而痴傻的笑容,在那其中,有我已永远失却了的、生活的真实。

第二卷 第十三章 结伴而行

当我和弦歌雅意告别的时候,他说他第二天会再次降临这个位面。可当他的名字在我的魔法日记中重新闪亮起来的时候,已经是第六天的下午了。按照我以前的经验,涉空者们所说的时间概念和我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口中的“一天”往往需要六到七天的时间,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时空位面的不同造成的差异。

在他降临之后没多久,我的魔法日记就发出了信号。我将日记翻到写着他名字的“社交”页面上,看见在他的名字下面写着一行小字:

“你可真勤快啊,那么早就上线。现在几级了?”

这是魔法日记的另外一个功能,相互交换过灵魂印记的人们可以通过它进行远程通讯。这个功能很适合喜欢四处游荡的冒险者:无论你的行踪多么飘忽不定,当你的朋友想念你的时候,总能方便地联系到你。与之相应的,它的不便之处也在于:当你希望一个人独自呆一会儿的时候,别人也总能轻而易举地找到你。

我把弦歌雅意的名字点开,在他名字的下面写上“快要九级了”,然后发送给了他。

很快我就收到了回信:

“我,那么快!你是怎么打的?该不是用外@¥%挂了吧!”

在这短短的三句话里,有两句是我无法理解的,一个是第一句里那个奇怪的字母“”,我不知道那具体意味着什么,但它似乎表达了一种惊叹的语气;而最后一句中带着混乱符号的“外@¥%挂”则透着诡谲狡猾的气息,仿佛含有某种特殊的魔法意义,让我连揣测它的含义都无法做到。我只能根据那唯一句我能够理解的话做出回答:

“做了几个任务,又杀了几条野狗,然后就升级了。”

“晕,你牛X……”又是一个令人费解的符号,“……接了剑齿山强盗任务没有?”

“没有,我正要去接。”

“那正好,我找到了几个朋友一起来完成这个任务,算上你就正好凑齐一支队伍了。快点,我们在城门口等你。”

能够获得朋友的邀请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尤其是当我正好无事可做的时候。我来到城门口,看见我视力不佳的精灵朋友正等在那里,在他身边站着两男一女三个陌生的冒险者。

虽然弦歌雅意一直瞪大了眼睛努力寻找我的身影,但一直到我走到他身边的时候,他仍然是一脸的焦急和茫然——很显然,他可怜的视力并不足以把我从人群中辨认出来。

“我来了!”我知道,如果我不先出声和他打个招呼,就算我把脸贴到他鼻子底下他也未必能找得到我。

“啊,你终于来了!”我并不能算突然地出现仍然让他吃了一惊。他热情地拉着我的手,把我带到他的伙伴身边,向我介绍说:

“他叫长弓射日,是个牧师,已经六级了。”他指着身边唯一的一个女冒险者说道。

这是个人类少女,看上去温柔娴静,长长的眉毛低垂着,仿佛不敢看人的害羞模样。她穿着一身镶着金属亮丝的白色长裙,作为牧师,这倒也是非常合适的。唯一让我觉得有些不对头的是,在她头顶显示姓名的地方,明明写着“妃茵”两个字。

这个少女冲我温婉地一笑,然后轻轻伸出白皙纤细的右手,轻轻扶住弦歌雅意的右臂内侧。正当我以为这是一个带着暧昧含义的亲密举动时,她的拇指和食指猛地一紧……

“喔喔……喔……”立刻,弦歌雅意为我们展示出了他潜藏不露的男高音天赋,那尖锐的嘶叫声足以让最激昂的吟游诗人相形见绌。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少女的两根手指居然显示出了不亚于狂犬开普兰利爪的力量,并且制造出了要害打击的效果,一瞬间就让弦歌雅意的生命指数狂跌三十点。

“你在往哪指呢?看清楚姑奶奶我是谁再说话!居然会把我这样一个温柔美丽的淑女和这个变态杀人狂搞混了,这简直是罪无可恕、无可救药……”那个漂亮女孩一边掐住弦歌雅意的胳膊,一边用漂亮的小靴子踩住他的脚指头,口中还在忿忿地嚷着。像这样一个“温柔美丽”的“淑女”,实在是我平生仅见。过了好半天,女魔法师才松开手,然后别有用意地搓着两根手指头对着欲哭无泪的精灵游侠说道:

“为了让你记住这个教训,下次给我把翡翠之星的戒指买下来。”

“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一时看不清楚而已,你饶了我吧。那东西要三个金币呢,我就算是砸锅卖铁也……”弦歌雅意哭丧着脸孔哀求道。

“我还缺少一条能够回复法力的蓝晶项链……”对于弦歌雅意的哀求,那姑娘理也不理。她意味深长地把玩着胸前的挂饰,斜着眼睛看着弦歌雅意。

我的精灵朋友立刻做出了英明无比的决定。他挺直了胸膛,颇有几分骑士风骨地大声回答道:

“能为您效劳是我的荣幸,明天我就用翡翠之星为最美丽的妃茵大人增添风采!”

他的脸上写满了悲壮,有如一位慷慨赴死的烈士。

得到弦歌雅意肯定的回答,那个姑娘满意地笑了笑。忽然,她转过身看向我。就在这刹那间,她整个人发生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奇妙变化:刚才那副气势汹汹让人胆寒的模样,顷刻间被一种柔情似水的恬静所取代,一层羞怯的红晕笼上她的双颊,纤长的睫毛让她那双明朗的眼睛格外清纯。

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表情居然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做出那么巨大的变化,虽然她的面容没有任何改变,但整个人的气质截然不同,其中的差别就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一样明显。而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从最凶暴凌厉的债权人变成最清丽可爱的乖女孩,她只用了短短一笑的时间。

“他看错了,我是妃茵……”她仿佛怕生似的低声对我说道,声音就像七弦竖琴一样清脆而温柔,“……是个十级法师。他才是长弓射日……”说着,她指了指身旁那个健壮结实的矮人。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当妃茵的手指向矮人牧师的时候,他似乎凛然地打了个哆嗦。

这时候,站在我们旁边的那个半兽人不等妃茵开口,就自我介绍说,“我叫长三角,八级游荡者。”

在我的印象里,游荡者似乎应该都是些身材瘦小、行动敏捷的家伙。他们喜欢出没于黑暗的阴影中,干脆利落地从背后切断别人的喉管。可长三角的出现彻底颠覆了我的认识。老实说,他的名字没有任何指代意义,我是说这家伙的身材既不“长”,也不像是“三角”。如果抹去双手和双脚,构成他的基本图形就是两个相切的球体——脖子的部分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我想你已经明白了,他是个胖子,而且不是一般地胖。他的肚子滚圆挺拔、柔韧而富有弹性,走起路来不住颤动,肚皮上的肉还会荡漾出一圈圈柔软的波浪。如果他想看看自己的脚尖——相信我,他得非常努力才能做到这一点。

这样的身材,如果手持两把板斧狂热地冲向敌群狂热地砍杀或许不失威武豪迈,但是作为一名游荡者……

大概是发现了我眼中的疑惑,这个身材“宽大”的半兽人立刻从腰间抽出了一柄匕首——那是游荡者最通常的武器——在指间熟练地玩了个花活,然后拍着肚皮有些尴尬地解释道:“好久不运动了,身材有些走形。可我真的是个游荡者……”

那柄匕首看上去很锋利,刃口间流动着危险残忍的光泽。可这样一柄凶器在长三角的手中总显得有些不伦不类——我甚至觉得就算这个体型超标的游荡者什么也不穿,这柄匕首也未必能破坏掉他肚皮上的防御力,给他带来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剑齿山是坎普纳维亚附近地势最高也是最险要的一座山峰,山下的丛林中聚居着大量的野兽,无论是“红鬃鬣狗”还是“山地野狼”,又或者是展开翅膀足有三、四个人宽的“吸血红蝙蝠”,都普遍比它们在散落在别处的近亲们要高出一两级,分别从八级到十级不等。而且它们居住的密度非常大,通常都是成群结队地聚集在一起,这使我们前进的速度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当然,这种影响并不完全是战斗带来的:

“弦歌雅意,把这只蝙蝠的皮剥下来……我让你剥你就剥嘛,还有碎布片、还有翅膀、还有指甲……这些都是钱啊,积少成多哟……啊,铁矿石!长三角,把那块矿石挖出来,对,全挖出来,包括石头……射日,射日!把对野狼的眼珠拿着,什么?背包已经满了?让我拿?让我一个温柔较弱的女孩子拿那么可怕的东西,你难道不知道什么是害臊吗?把你的包拿过来……哎呀哎呀,把这些东西都扔掉……我知道这是任务物品,你再去做一遍不就成了,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啊……啊,鼠尾草,这里有那么多药草,该死该死,怎么就没有一个学习药剂学的,这可都是钱啊……”

正如你所看见的,魔法少女妃茵似乎对于任何可以变卖成货币的物品都有着异乎寻常的收藏癖,每当一场战斗结束后,她都恨不能用最细密的篦子把战场反复篦上他两三遍才好,凡是能够带走的战利品,哪怕是最不值钱的动物指甲之类的东西,她都绝不会把它们留下,而是想方设法把它们装进背包里带走。凡是她打扫过的战场,就连尸体腐烂得都会特别快——因为这些尸体实在已经没有剩下多少可以腐烂的东西了。

“又是一群野狼,怎么办?”长三角指着左前方的树丛问道。这群野狼并没有阻挡在我们上山的必经之路上,如果我们绕道而行,根本就不会惊动它们。

妃茵向那群野狼盘踞的地方看了两眼,脸上露出难以决断的表情:在她眼中,这些巨大且凶残的野兽无异于一堆长着爪牙和皮毛的金币,就这样平白地放过它们,实在是于心不甘;但是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走上山坡,每个人的口袋就差不多都已经填满了三分之二,照这样下去,那些将会从强盗手中夺取的、更值钱的战利品或许就无处可放了。浪费时间还是浪费金钱?这对于魔法小财迷来说显然是个难以决断的选择。

“你们婆婆妈妈个什么劲儿哟?先把它们杀光再说!”正在妃茵犹豫的当口,我们中的另外一个家伙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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