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日久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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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日久生情-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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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2相遇

伊时宜蹲在地上用树枝扒拉面前的这个男人,一个衣冠不整趴在地上、满脸血污不省人事的男人。

伊时宜踢了男人一脚,没有反应。

她用力再踹了脚,把男人踢翻了个面,凝聚而成块状的污血布满了整个他整张脸,伊时宜捡起树枝撩起男人的头发,吹了声口哨,哟,长得还不赖嘛。

救还是不救这是一个问题。

因为伊时宜认出了这个男人——赫赫有名的丁氏家族的长子。

丁氏是什么?那是自立山头,结党营私,兄弟相称,论资分辈的黑道家族,在浦京那是鼎鼎有名!谁要惹了他们,那就等着自挂墙头吧。

算了,今天都救了一个了。惹怒黑帮的裁缝达叔刚才被自己救下,接好了骨头正在医院养伤呢。

伊时宜摇头晃脑地想,日行一善,一善便可,阿弥陀佛,抬腿从男人身上跨过去。

男人伸手抓住了时宜的白裙,微不可闻道,“救我。”

时宜用力从男人手心里扯出裙子,一个血红的掌印在白布上盛开,时宜气得一脚踹过去,不料男人伸手抓住了她的脚踝,“救我!”

救一个本该死去的人,会怎样?时宜想,可自己不也是死而复生,重回十五年前了吗?

男人艰难的睁开眼睛,用最后的力气低声道,“救我!”说完,头一歪晕了过去。

时宜叹气,雷锋附体了,救呗!指不定以后还是条出路呢。

十六岁的时宜发育得水灵圆润微胖、身强体壮,喝哧一声,撑起男人一只胳膊,拖着踢踏往前走,向着山脚下那座石庙前进。

第一卷 3往事

时宜回到家已是黄昏,进了安静的别墅区,似乎与一墙之隔的喧闹大马路形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阴沉高大的树垂下枝桠,微风一扫仿佛鬼影重重。

时宜打了个寒颤,紧了紧手臂,一路小跑着进了门,桂姨见她进来,弯腰递过拖鞋,小声道,“夫人和小小姐都在吃饭了。”

时宜点点头,换上拖鞋,放轻脚步走进餐厅。

何秀锦拿眼角斜了斜,喝下最后一口昂贵的花茶,翘着五彩斑斓的美甲,对着刚进门的时宜训道,“没家教就是没有家教。果然是有娘生没娘养的种!一天到晚在外面瞎混,没有一点千金大小姐的样子。”

何秀锦作为后母,心胸狭窄、尖酸刻薄、说话带刺,每每看到时宜一张和她已故母亲相似的脸,心里的怨气就蹭蹭地往外冒。说来说去,还是气时宜妈妈当年抢走了她心爱的男人,害得她等了五年才与心爱的人比翼双飞。

时宜也不分辨,随她说去。坐下来拿起筷子夹菜。

伊诗珊捏着鼻子用手扇动,“哎,什么味呀?”

时宜在外面跑了一天,身上出了汗,伊诗珊这是在找茬呢,她冲母亲撒娇,“闻闻,这都是什么味道啊?臭死人了!我刚换上的新裙子,都染上怪味了。”

何秀锦把茶杯往桌上一摔,对时宜骂道,“你这一身的臭味是想熏死我们吗?还不快上楼先换衣服!像什么样子?”她挥手让工人收拾碗筷,“今天晚上就饿你一餐,看你还长不长记性,吃饭的时候都不知道归家,想让一家子人等你一个人吃饭吗?想饿死你妹妹啊?”

时宜好脾气的一言不发地站起身往楼上走,趁她们不注意,捞了一个面包塞在衣服里。

“等等!”伊诗珊喊住她。

时宜捏着面包站着不动。

伊诗珊走到她面前,上下打量她,目光停留在她白色的裙角,皱着眉问,“哪里的一朵红花?”

时宜顺着诗珊的目光往下看,白色的裙角上别着一只含苞待放的蔷薇花,恰恰遮住了五个血手指印,“我瞧着这花开得漂亮,就摘了一朵,没口袋搁,就挽这了。”

伊诗珊嗤一声笑出来,“花长在树枝上才好看,戴在美人头上才漂亮,搁你这又丑又臭的妞身上,真不搭!”

伊诗珊伸手要去枪花,时宜扭着腰灵巧的夺过,她憨憨一笑,“我先上楼洗澡去了,不然要臭死你们了。”时宜拽着衣领用手扇风往伊诗珊身上凑,伊诗珊尖叫着躲开,时宜趁机逃上了楼。

关上门,时宜背靠着门缓缓坐在地上,抱着膝盖,握紧拳头,无声地在地上捶打,何秀锦你好毒的心。十七岁时被你推下山崖,二十五岁你将我嫁入温家,你可知落入山崖后变得痴傻的我,在温家是如何度过那人生最后五年的?

时宜恨,她恨她认了十多年的后母居然能如何歹毒,亲手将自己一步一步推入万丈深渊。所有一切的起源都是何秀锦,是她贪图继承权的诡计,是她抢夺财产的欲望,是她占有一切的野心。

时宜无声饮泣了一会,扶着墙慢慢站了起来,走到洗浴间冲洗。

她对着镜子看着自己光洁的身子,细致的皮肤在灯光的反射下泛着微光,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带着对未来的希望和复仇的火焰,时宜打开凉水,站在水流下闭上了眼睛。

自己是怎么死的?

温仁斐——前世的丈夫,除了新婚之夜在床上见面外,再也没有见他进过房门。他是怎么称呼自己的?白痴?傻子?还是弱智?

记不清了,都忘了,只记得温仁轩在清晨的阳光下对自己展颜而笑,扶起摔倒的自己,擦掉嘴角的血迹,轻柔的安慰一句,“你,没事吧?”

是了,温仁轩,原来那五年的地狱般的生活中,还是有一丝光芒的。温家长子,如外界所赞,温文尔雅,仁慈宅厚,器宇轩昂。全家人,只有他,会笑着看她,轻轻地问一句,“你还好吗?”

那自己是怎么死的?

谭雨思——温仁斐的二奶,她婚姻中的小三,喜欢穿着漂亮的旗袍,涂着鲜艳的口红,挎着最时尚的名牌包,开着最新款的跑车,可她最喜欢的,是在自己面前炫耀与花心公子温仁斐的床戏,“知道为什么你丈夫从不进你的房吗?”那天中午,谭雨思登堂入室,翘着八寸的高跟鞋得意洋洋的自问自答,“那是因为你不但不是个女人,就连人都算不上。你后母为了财,把你嫁到温家,可她也不想想温仁斐是什么人,就凭你,一个脑子有问题,智力有缺陷的白痴,还妄想留住花花公子的心,妄想在这个家当上二少奶奶?”

谭雨思摸摸肚子,笑得嚣张无比,“我现在可是怀上了二少的孩子,所以你,可以滚蛋了。”

摔了杯子,倒在地上,接着便是不省人事,恍恍惚惚听见谭雨思和温仁斐的对话。

“你怎么把她弄晕了?”温仁斐颤着声音问。

“下了点药。”谭雨思冷静的答道。

“你想干什么?”

“我肚子里已经有了你的孩子了,她反正也是多余了,为什么不趁这个时候把她给除了?”谭雨思果然是蛇蝎心肠,杀人如谈笑。

见温仁斐犹豫,谭雨思娇咛一声,“宝贝,我这可都是为了你,你想想,自从你娶了这个弱智女人,外面有多少人在笑话你,讽刺你,如今我怀孕了,难道你还想让我们的孩子也跟你一起,受到这样的对待吗?”

温仁斐终下了决定,“好!就听你的。我也忍这个女人很久了!今天干脆一并解决了。”

随着车子的启动、行驶、加速,几个小时后终于停了下来,半昏迷的时宜被人拖出了车。

“就从这扔下去吧。”

接着,时宜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海风和急速下降的重力,猛地一阵剧痛,彻底陷入了黑暗。

再醒来,便是自己十六岁时。

第一卷 4走光

时宜从达叔家出来,晃到山脚下的破庙去。

人说庙大香火旺,庙小容不下大佛,可这回庙里还真有一尊大佛——丁氏长子丁西豪。

时宜背着手在破庙里转了一圈,才在欢喜佛背后找到昏迷不醒的丁子豪。

伸出小胖手拍打丁子豪的脸,“喂,哥们,醒醒!”

丁子豪歪着脑袋一动不动。

“唉,是死是活给句话啊,你倒是吭一声啊。”死了还怎么吭声?

时宜左右开弓,照脸就给丁西豪扇了几耳光,打得手都麻了,一探他额头,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家伙烧晕过去了。

在冰冷的石头地上睡了一个晚上,再加上伤痕累累,没死都算走运了。

时宜念在两人同病相怜,都是该死的没死成,凭着一口气苟延残喘活着的份上,拽起他一只胳膊,搭在自己肩上,往大门外走。

一大早伊诗珊就跟着何秀锦出门大肆购物准备盛装出席今晚的宴会,时宜当然没份了。她趁着家里没人,拖着丁西豪回了家,喘着粗气把他往自己房间的地板上一丢,暗自庆幸,幸亏自己早上吃得饱,不然还真没那力气抗下来。

时宜进浴室拿了条毛巾,沾湿温水,蹲在丁西豪面前。

满脸的血污还有浑身的伤疤,像是被汽车碾过一般惨不忍睹。

前世,他就是死在仇家的追杀之下,他父亲——丁奎受到打击过大精神萎靡,在仇家制造的一起事故中身亡。从此丁氏家族一蹶不振,往日的风光渐渐成为一段历史。

如果救下了他,会怎样?都说黑道上的人有仇报仇、有恩报恩。那这回自己应该能赚个钵满盆满,钱财物咱不要,给几栋物业收收租就可以了。

时宜挺乐观的,一屁股坐了下来,仔仔细细地用毛巾擦拭丁西豪身上的肮污,渐渐露出他清秀俊朗的脸庞。

都道丁家长子“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怒时而若笑,视之而有情”,端详一番,时宜也不禁赞叹丁西豪外貌出众,美姿颜。

她捏捏自己胖乎乎的小脸蛋,叹口气,真羡慕他的皮肤光滑细腻有光泽。哪像自己,一个晚上没休息好,就开始黯淡无色了。

真是上天眷恋的美男子啊。

时宜心生妒忌,捏着毛巾死劲地在他脸上搓灰,把皮肤弄得红肿一片,末了还觉得不过瘾,把他身上碎布都扯了下来,连内裤都没放过。一个草丛中的小鸡耷拉着脑袋低着头,好像在伏法认罪。

时宜过来人了,也不害羞,打了盆水给他从上擦到下,直换了七八盆水才清洗干净。从药箱里挑出消炎药,倒在绷带上,认认真真给他缠了几圈,打了个蝴蝶结。

再从衣柜里翻出一件最胖的时候穿的裙子给他套上,当然里面是真空的——这多凉快!

清理干净后,时宜一把将他塞到了床底下,下面有地毯,不怕冻着。

把换下的脏衣服装进垃圾袋,偷偷摸摸地从后门出去,丢到垃圾车上毁尸灭迹。

忙完这一切,时宜累得倒在床上四肢摊开,真辛苦!翻身探头看床下,丁西豪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安详地垂着,均匀的呼吸着,时宜听着他的呼吸声,也渐渐地乏了,美美的睡了一个午觉。

下午,时宜被楼下的笑声吵醒,她第一时间翻身下去看丁西豪,伸手探他鼻息,没死,还有呼吸,这才放心的起身下楼。

伊诗珊拿着新买的漂亮的裙子在身上比划,转着圈甩着头发问她妈妈,“漂亮吗?好看吗?”

何秀锦笑着点头,赞美,“好看,漂亮极了!这个颜色配你的白皙肌肤,实在美。”

伊诗珊眼都笑眯了,“我能成为舞会上的公主吗?”

在何秀锦的眼里,自己的女儿就是最美丽的公主,“当然了,除了你还能有谁?”

伊诗珊听到脚步声,看到时宜走下楼,撅着嘴巴把衣服丢到沙发上,赌气道,“妈妈,你为什么要给她买衣服?”

何秀锦把衣服拾起来,递给佣人吩咐熨烫收拾好,转身对时宜道,“今天晚上有个宴会,你和我们一道参加,我顺便帮你也买了一套衣服,晚上出门前我再给你。”

伊诗珊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白了时宜一眼。

时宜乖乖的嗯了声,点点头。

何秀锦也懒得再搭理她,整天一幅傻乎乎的样子,看到都心烦。她挥挥手,赶她走,“好了,上楼去吧,你妹妹还要试衣服,你别在这里碍事了。”

时宜转身就上楼。她边走边冷笑,何秀锦会有这么好心?给她买衣服,简直天方夜谭。当年的事情还历历在目,衣服上的猫腻让她在宴会上出了大丑,在那么多人面前,何秀锦站在她身后轻轻一扯,衣服上的线头随着她的力气往下裂开,好一出自导自演的跳梁小丑大戏!自此以后,她的自信心受到严重打击,极少再出门。

可有了重生的机会,时宜就不会让何秀锦再得逞,更不会让历史再重演。

时宜进屋锁好门,打开衣柜,取出两个纸盒,里面赫然躺着两件礼服,竟与何秀锦买的一模一样。

时宜用手摸着礼服,嘴角酿起一丝讽刺的笑,何秀锦呀何秀锦,你机关算尽太聪明,却不料黄雀在后。

时宜费尽心思救了裁缝达叔,就为了今天晚上这一出好戏。

“帝国公馆”不是饭店更不是酒吧,而是董爷的家。董爷的名号那是谁人不知道谁人不晓,喊出来能让浦京震三震,黑道白道都得看他的脸色,就连警局都要让他三分。

今晚董爷特别开心,刚收了个干女儿,那是春风得意啊,脸色的褶子都少了几道。

风骚美艳的干女儿陪在干爹旁边,站在门口迎接客人。干爹说了,今晚的宴会就是为了向大家介绍她的,因此她摆出十二分的款,扭着丰臀细腰,冲着客人笑到骨子里去了。

时宜乖巧的跟在何秀锦身后,亦步亦趋,只低头看路,绝不转头乱看。

何秀锦回头看到时宜那副怯懦的样子,暗地里呸了声,若不是因为董爷爱收年轻的干女儿,自己才不会想到要带着个臭丫头来这种场合,她就不配出入高档豪华的地方!

伊诗珊兴奋地小脸通红,不停地问何秀锦,“那个是巨星刘柳吗?哇,连影帝都来了。”十五岁的伊诗珊第一次随着母亲来到这样的场合,难以抑制住自己内心的激动。

何秀锦拉回她的手不让她乱指,“没出息的样!不就是几个戏子吗?干嘛这么激动吗?”在何秀锦的眼里,只有荣华富贵、家财万贯、功名利禄才能让人侧目,戏子,不过是个好皮相的玩意而已。

时宜安静的跟在这两母女身后,随着她们进了大厅。

董爷从门外进来,热情地与客人们打招呼,见到何秀锦,他走上前咧着嘴客套,“伊夫人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最近许久没有见到伊先生,不知在做忙着大生意啊?”

何秀锦满脸带笑,“哪敢在董爷面前班门弄斧说什么大生意啊,我先生只不过是去外国走一趟转一圈,捞点小钱而已。在董爷您面前就值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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