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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娲女?”手电筒直直的照在地上,三个人面前的通道,没有蛛网和虫蚁,只有一些浮灰随着几个人的走动,而略微扬起。
“如果说地司是我们氏族的审判者和救命者,那娲女就是我们的祸乱者,娲女,最开始时被叫做祸女,因为她的出生,带来的是死亡。从古至今,我们氏族的历史上,只出现过五次娲女,前四次,我们的氏族都会因为各样的状况死亡锐减一半人以上,而这次,是第五次娲女出现,现在你们也看到了,幸福里,和灭族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杜海走在最前面。手电筒笔直的照着前方,语气平稳,仿佛在说着一个普通到极点的故事一般。
“这应该是迷信吧,地司也说了,现在幸福里这些人是染病了,而且我们警方已经发现了染病的病源,只是需要时间来配制治疗药物。”受了多年唯物主义教育的阎王,他能接受一个古老氏族里的地司存在,因为那代表的是民间医术和古代仵作的精髓,但是娲女,这应该只是在氏族某个衰败年代中出现的倒霉女人而已。
“知道第五次出现的娲女是谁吗?我想,你们应该见过了,和你们一起来的,和玲珑长的一模一样的女人,她叫碧玺。她,是玲珑的姐姐。”杜海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玲珑最大的痛苦就是来源于她的这个姐姐,不希望她陷入这个深渊,但是这噩梦只有她亲自走出才可以。
“每一任娲女出生的时候,在后背上都能清楚的看到一个正方形,似胎记,又似纹身,清晰可见,哪怕你把这块皮肤割下来,等肉长成,这个胎记也会同时出现,碧玺出生时,就被发现是娲女,一度村中的人想把它溺死,结果,是她的母亲,跪在祠堂外,三天三夜,地司,也就是我的母亲帮忙说情,才没有杀死襁褓中的碧玺,但是却立下了一个规矩,她们母女必须远离幸福里,永生永世,子子孙孙不能再踏入幸福里一步,这样才留下了母女的命。听说,她们母女走出了幸福里,是去投靠了碧玺的父亲,但是那个父亲,是个有家室的人,碧玺的母亲就这样成为了那人的情妇,直到三年后,又产下了玲珑,郁郁而终死在了产后第七天,玲珑刚出生就被他父亲家的人送回了幸福里,但是碧玺并没有回来,玲珑从小在我娘的养育下长大,是个很乖巧的女娃。”
“但是,碧玺她并没有做什么不是吗?为什么叫他娲女?”晓雨忍不住为碧玺叫屈,刚刚出生就被强加给她这样一个身份,只因为那背后的胎记?
“她是个魔鬼,是个恶魔,晓雨姐!”探路的杜海第一次停住了脚步,回头对晓雨说道,脸上的憎恶以及厌恶,让晓雨心惊,第一次知道,那样阳光的杜海也会有如此的表情。
、第四十六章 爱过吗?
“晓雨姐,知道那个要来赞助的企业谁是幕后的老板吗?是她!就是她,林碧玺!当镇子中第一批人变成了魔鬼后,她出现了,带着胜利的笑容,带着复仇的笑容!我亲眼看见,她站在相互撕咬的两个人面前,张狂的笑着,她是地狱中的魔鬼,娲女霍世!”
“林?”一个姓,虽然普通,但是在阎王的耳中,却变得不再普通,林海儿,那个女人,那个和死亡之吻关系密切的女人名字。
“碧玺和玲珑都随他们父亲的姓氏,好像她们父亲在北开市,是个很有钱的人。”听到这,阎王才放下了心,林海儿的家,是在距离北开市很远的地方,但是,心却为什么还是那样不安。
一步一步,自己仿佛是步入了迷局一般,一直以为自己面对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凶杀案,结果,“死亡之吻”的出现,现在,这更加复杂的幸福里,让他有些不知所措,要是梁飞在这里就好了,自己一个人,面对这些,还是有些无从着手。
而就在此时,在北开,梁飞也在想念着他,那个拿到了解剖刀就双眼冒光的阎王。眼前血泊中的女人,仿佛是另一个苏欢欢,手伸进了自己的腹腔中,坐在地上,头抵着地,身体完全成了一个诡异的形状,人体如一个并不完美的圈,而那腹腔中的手就是那个不圆满,血液顺着腹腔流了出来,感觉一个人端坐于血海中一样,除了这个诡异的圈看不到任何的表情,那硬生生把手伸进身体内,肌肉痉挛的惨状,梁飞曾在那个精神病院的早晨亲眼目睹。
“何年校长,这是?”眼前的何年,早已彻底佝偻成了一个老人,花白的头发,凌乱的外衣,双眼的血丝,那份儒雅和睿智早已不见,有的只是对生命的无可奈何。
“我今天从学校回来后,就发现,小莲在客厅里这样了。”悲痛的哭诉着,一个男人,蹲在地上,痛哭出声,那哭声回荡在大大的房间里,被放大到极限。
“何年,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一旁取证的警察,对着梁飞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梁飞心下一沉,果然如此。又是“死亡之吻”,只是这次没有死亡预言帖,想到着,忍不住臭骂自己两句,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非让凶手变成那样引人注意。
让其他人去询问笔录,自己走到了别墅外,高档的住宅小区,就连草地都是价值不菲的进口人工草地,这样一个别墅,如果不是因为那死去妇人的优越家庭,恐怕何年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个房子吧。
想起那个死去的女人,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晓雨被苏欢欢袭击昏迷后。而现在,却成为了一个血肉筑成的雕塑,在血海中,在价值千万的别墅中,静默无声。
若有所思的看着着别墅,这草皮,这走道,狗棚,门口,嘴角忍不住上翘“神秘者,你终于露出了马脚。”
地窖里安静的只有三个人行走的声音。
“杜海,最近,我姐夫和我姐,有没有来过?”晓雨忍了很久,终于忍不住问出了这个憋了一天的问题,自己之所以来这里,也是因为这件事,虽然,知道希望很渺茫,但是她还是想试试,因为,一个是杜泽,自己最好的朋友,另一个,是自己唯一的亲人姐姐。
杜海没有回头,没有说话,只是往前走着,后背僵硬的,如同一个死人。
“晓雨姐姐,我问你,你爱过我哥哥没有?”
心中的一根弦,在听见这句话的时候,断了!
爱过没有?
月光照在篮球场上,马上就要到体育课的篮球考试了,运动细胞很差的张晓雨,穿着短裤短衫,早已练出了一身汗,却仍然没有到达标的标准。
篮球场上,只剩下她一个人,而这个时候,已经九点半了,还有半个小时,寝室就关门熄灯了。
“喂,你这是三步上篮还是三步走篮啊?”这样安静的环境中,一个男孩的嗤笑声音,让她下意识的叫了一声。
“有鬼啊!”
“what?你见过这么帅的鬼吗?”牛仔裤白衬衫,月光下的他,挺拔瘦削,脸上笑的是那样的,那样的贱!
第一次见到杜泽,晓雨很是讨厌他,毕竟自己胆小的一面就这样**裸的展开在了他的面前。
“你看你,腿粗,腰粗,脖子粗!你看你,投篮的动作,就是一个企鹅在过马路!”男孩一把抢过了晓雨手中的篮球,蹬蹬几下,一个漂亮的投篮姿势,进了。
潇洒的弄了一下头发,等待着那个“企鹅”崇拜的话语,却看见那个企鹅,啪啪的跑到篮球那,抓起,拿在手里,跑向女寝。
没有看他,而他还在这,手放在头发上,久久。
那是他和她的第一次相见。
“我去!这里还能见你,你不是好学生吗?怎么还跑网吧来啊?”正在网吧里,在游戏里厮杀的正过瘾的晓雨,有些惊讶谁会在这里喊她;。一回头,大大的笑脸,眯成一条缝的眼睛中写满了不可思议。
晓雨感觉到自己的头正在逐渐变大,不理会那个男孩,低头在门派频道指挥着战争。
“嚯,道士啊,哪区的啊?什么装备?哇,居然在守沙巴克啊。厉害啊”依旧不理会这个自来熟的男孩,但是嘴角却不由自主的有了笑容,从来女孩子玩游戏,都会被人用异样的目光看待,这个男人,说自己厉害。
“我也要玩,你哪个区?哪个区?带我一个,我玩战士!战士!”男孩坐在了晓雨的身边,开了机器,半个身子横在晓雨的电脑上,遮住了晓雨正在焦灼的战事。
“闪边去,一会给你个号!”不知道为什么,晓雨突然想带着他一起玩。
半个小时候,一个级别略低的小战士,就开始不断的在那召唤着宝宝的道士左右晃荡,如同现实中一样的,一样的讨厌。
那是他和她第二次相见。
、第四十七章 玲珑VS碧玺
歉意:出差!出差!加上出差!飞机上再漂亮的帅哥美女,也弥补不了我的睡眠,在昨天晚上十一点半到家后,直接瘫软在床上,今天早上又上班了,一天了,明天还要出差,还好当天就能回来,不会耽误更新,真的累了。工作一天天的,真想找个恶势力与他同归于尽!哈哈!
不管怎么样,我回来了!持续更新,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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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张晓雨,张晓雨,你现在就是我的偶像,天,真厉害,服你了,话说你怎么把这四个馒头吃到肚子里了。”吃惊的声音,大到让喧嚣的食堂都能有片刻的停顿,接着就是一群好奇的目光,盯着晓雨面前的餐盘。
脸腾的红了,瘦瘦小小的晓雨,饭量却比一般男人都要大,此时晓雨恨不得宰了面前的仍在吃惊的男孩。
“你这样的饭量啊,估计以后你是嫁人费劲了,娶你的男人,对他我表示万分的敬意以及同情,唉,我说,不行,到时候你要是嫁不出去,我娶你算了。喂喂,你红什么脸啊,不会真看上我了吧,靠,不许打人!”
食堂里,一男一女在追逐着,窗外,蝴蝶翩翩,阳光耀眼。
那是他和她第三次相见。
从此,晓雨和杜泽这对欢喜冤家,打打闹闹笑笑,从选修课选一科,社团选一个,到游戏中,一起玩新游戏,一起组队杀人,图书馆,篮球场,自习室,到处都是他们的影子,每当被朋友笑道,交了男朋友后,晓雨总是有些异样,感觉有些高兴,但是又有些犹豫,自己这样真的算是恋爱吗?
直到,某一天。
“我说,丫头!”从认识到现在,他一直喊着自己丫头,虽然年纪一样大,但是杜泽却给了晓雨那么重的安全感。
“说!”按着键盘,鼠标不时的左右晃动下,紧盯着显示器中的人,爆头!又一个!虽然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却偏好这样暴力的游戏。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杜泽站在晓雨的身后,那轻轻的一句话,却如重锤锤在了她的心口,心脏砰砰的跳动着,屏幕中的人,被对方从身后用刀砍死,屏幕立刻黑了。
“你帮我追她好不好?”
“我?帮你?追?追谁?”晓雨明显的感觉到了语气中的颤抖,于是手压在了鼠标上。
“就是中文系的那个系花啊,漂亮啊,超美,是我最喜欢的类型,柔柔弱弱,林黛玉转世啊,怎么样帮帮哥们我吧!”手和往常一样,好哥们似的搭在了晓雨的肩上。而她却感觉到了泰山一样的沉重。
漂亮,超美?看着自己一直素颜的容貌和普通的白T恤衬衣,连修眉都不会的女孩,和超美那个词好远。柔弱?屏幕中再次显示开始,而晓雨在这个平台游戏中,一直显示是这队第一名,林黛玉?自己和林黛玉唯一一样的恐怕就是这么长的头发,还有就是同为女性吧。
“好,我帮你!”
那天,第一次,晓雨在游戏中输的很惨。
“晓雨姐姐,我问你,你爱过我哥哥没有?”杜海的话,让晓雨心中一直妄图掩饰的伤口终于再次裂开。
“我…没有!”像对自己承诺一样,晓雨说出了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
“但是我哥哥,他爱过你,一直都爱。”什么?晓雨愣在了那里。这句话,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你如果有一天,遇到我哥,你可以亲自去问他,哥哥说,他不希望你去找他,他希望你幸福。”
杜泽的话诡异莫名,晓雨真的傻了,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晓雨姐,先走出这里吧,你没有多少时间了。”杜泽依旧没有回头,走向了下面的长廊。路好像没有尽头,心好像没有尽头。
阎王无声无息的走在晓雨的身后,仿佛没有听到那些对话,依旧是把所有的表情都藏在了自己厚厚的眼镜片后,
在他们行走的这条地窖地道上面,村中,难捱兴奋的幸福里嗜血居民,喘着粗气,身上的血液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却没有人冲进那薄薄的门里,只是饥饿的吞咽着口水,衣服污浊的早已失去了往日的淳朴,只剩下对食物的欲望和对某事的恐惧,就在这时,一声轻轻的笑声,在这个门里门外都紧张的时刻,响起。
“让开,让开!”几个正在嚼着人某个部位骨头的人,小心的散开了一旁,从他们身后,走出来了一个女人,如果此时晓雨在场肯定会不由自主的喊出“碧玺!”,那个同时在火车站下车的人。
大门内,那整个幸福里唯一点亮灯光的屋子门缓缓的开了,一个年轻女人,神情严肃的走出了屋子,手轻轻的抬起,血肉模糊中,几个上了年纪的人,激动的跪在了地上,用传承了多少百年的仪式和语言,齐声喊道:“地司大人!”
轻轻的擦了擦嘴角的血迹,玲珑不露痕迹的笑了。
地下,地道里。
在刚才杜海问过那个问题后,所有人都在沉默着,没有人说话,只有脚步声,在这个地道中。
突然,阎王站住了,然后迅速的抓住了晓雨的手后一脚踢倒了杜海。
晓雨刚要说话,阎王把手捂在了她的嘴,“嘘!”杜海更要说话,被阎王瞪了一眼,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没有看清阎王眼镜后的眼睛,但是他知道,最好听他的话,刚才那冷漠的一眼,仿佛一口冰窖,让他感觉到了彻骨的寒冷。
“出来!”冷酷的向身前喊道,空空的地道里,没有任何声音,但是阎王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手电筒照不到的黑暗中,直视那黑暗。
“呵呵,被发现了吗?”似乎有些懊恼的声音,但是那笑声却仿佛毫不在意,晓雨觉得那声音很熟悉,只是想不起在哪听过。
“是你?”
黑暗中,一个身影渐渐的清晰。
、第四十八章 寻找月季节的诡异男孩
“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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