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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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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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夜鬼的声音仍响个不停。声音很令人不快,仿佛从不该出声的地方勉强挤压出来似的。我的耳鼓依然敞着被钻开的洞,口中酸臭的唾液连连涌出。
    但我还是机械地横迈脚步,全神贯注地交替移动左脚和右脚。女郎有时向我说句什么,可惜我的耳朵听不确切。我猜想,只要我还活着,恐怕就无法把它们的声音从记忆中抹除,而不知何时将再度连同黑暗朝我袭来。并且迟早用黏糊糊的手牢牢抓住我的脚腕。
    我已弄不清进入这噩梦般的世界后过了多长时间。她手中的夜鬼干扰器表示依然运作的小绿灯依旧亮着,时间应当不会很久。但我还是觉得有两三个小时。
    不一会,我突然感到空气的流势遽然一变。腐臭减弱,耳朵的压力如潮水般退去,声响也有变化。觉察到时,夜鬼的声音也已变成遥远的海啸。最险恶的地段已经穿过!女郎把手电筒往上照去,光亮重新照出岩顶。我们靠着岩壁,深深吁了口气,用指尖抹去脸上黏糊糊凉丝丝的汗水。
    两人都久久缄口不语。夜鬼遥远的声音也很快消失,沉寂再次笼罩四周。惟有某处水滴落地的低微声响虚幻地荡开。
    “它们恨什么恨得那么厉害呢?”我问。
    “恨光明世界和住在那里的我们。”
    “很难相信符号士会同它们一个鼻孔出气,即便有利可图。”
    她没有回答,只是猛地攥紧我的手腕。
    “嗳,可知道我现在想什么?”
    “不知道。”我说。
    “我想,要是我也能跟你一起去那个你即将去的世界该有多妙啊!”
    “抛弃这个世界?”
    “嗯,是的。”她说,“这世界没什么意思。在你意识中生活倒美好得多。”
    我默默摇头。我可不愿意在自己的什么意识中生活,不愿意在任何人的意识中生活。
    “反正先往前走吧。”她说,“不能总呆在这里,得找到当出口的下水道才行。现在几点?”
    我按下手表的小钮亮起表盘灯。手指仍旧微微发颤,不知何时才能恢复。
    “8点20。”我说。
    “该换干扰器了。”说着,女郎打开新的干扰器,将用过的切换成充电状态,随手揣进衬衫与裙子之间。如此看来,进洞后刚好过了一小时。按博士的说法,再稍走一会,该有一条路向左拐往绘画馆林阴路方向。到了那里,地铁就在眼皮底下。至少地铁是文明的延伸线。这样我们即可好歹脱离夜鬼之国。
    走了一阵子,路果然成直角向左拐去。估计来到街旁银杏树的下面。初秋时节,银杏应该缀满依然密密麻麻的绿叶。我在脑海中推出暖洋洋的太阳光线、绿茵茵的草坪气息和乍起的秋风。我真想躺在那里几小时仰望长空——去理发店理完发就直接去外苑,倒在草坪上仰望白云蓝天。然后尽情喝一通冰镇啤酒,在世界完蛋之前。
    “外面是晴天?”我问走在前面的女郎。
    “是不是呢?搞不清。也是没法搞清的吧?”
    “没看天气预报?”
    “没看。我不是整整找了一天你的住处嘛!”
    我力图回想昨晚离开家门时空中有无星星,但想不起来。想得起来的只有坐在过山车上用车内音响听嘭嚓嚓的青年男女。根本想不出星斗的有无。想来我已有好几个月未曾抬头望过星星了。纵使三个月前星星全部撒离天空,我也肯定毫不知觉。我看的记的无非是女孩手腕上的银镯、橡胶树栽培盆里扔的冰淇淋棍之类,如此而已。想到这里,找觉得自己已送走的人生委实荒唐而空虚,不由蓦地浮起疑念:说不定我是在匈牙利乡下作为牧羊童而降生于世,每晚看着北斗七星长大的。过山车也罢嘭嚓嚓也罢银手镯也罢藏青色苏格兰呢料西装也罢,一切都恍若遥远的梦境。所有种类的记忆都奇异地变得扁平扁平,犹如被超级压力机压成一张铁板的汽车。记忆在纷纭杂陈的状态下成了一枚信用卡样的薄片。虽然从正面看去仅仅给人以稍欠自然之感,但横看则不过是几乎毫无意义的一条细线。里面固然压缩着我的一切,而其本身不外乎一枚塑料卡片。解读时除非插进专用装置的吞吐口,否则全然不知所云。
    我想象,大概第一线路正逐渐变薄。所以我才觉得自己的实际记忆如此扁平如此与己无关。想必意识正离我自身远去。我的主体性卡片必将越来越薄,薄成一张纸,进而了无踪影。
    我随在她后面一边机械地移动脚步,一边再次回想过山车上的那对男女。我自己都不明白何以对这两人如此念念不忘。总之除此之外一概无从想起。那一男一女现在干什么呢?早晨8点半他们在搞什么名堂?我完全想象不出。或许依然在床上酣然大睡,也可能乘通勤电车奔赴各自的公司。我无法判断。现实世界的动向同我的想像力已经不能谐调自如。若是电视剧作家,笃定可以编出像模像样的情节:女的赴法留学期间同一法国男子结婚,婚后不久丈夫遭遇交通事故成了植物人。女的于是心力交瘁忍无可忍抛下丈夫返回东京,在比利时或瑞士大使馆工作。银手镯是结婚纪念品。这里插入冬日尼斯海岸的倒叙镜头。她总是把银手镯带在手腕,洗澡和性交时也不例外。男方是从安田井堂动乱中死里逃生的,像《灰与宝石》中的主人公那样经常戴一副太阳镜。他是电视台正走红的节目主持人,做梦总是梦到催泪弹,妻子5年前切腕自杀了。此处再次出现倒叙镜头。总之这部电视剧倒叙镜头纷至沓来。每当他看到女方左手腕上晃动的手镯,便不由想起妻子那被血染红的切开的手腕。因此他请求女方把银手镯换到右手腕。
    “不嘛,”女方说,“我只戴在左腕。”
    其实可以像《卡萨布兰卡》那样出现一个钢琴手,酒精中毒的钢琴手。钢琴上面总是放一杯只加柠檬片的纯杜松子酒。此君是两人共同的朋友,知道两人的秘密。原本是才华横溢的爵士乐钢琴手,可惜被酒精搞跨了身体。
    想到这里,到底觉得傻气,就此打住。这样的情节同现实毫无关联。可是若问究竟何为现实,头脑却更加乱成一团。现实如整个塞满大纸箱的砂料一样滞重,且无头绪可言,我甚至好几个月没看见星星。
    “好像忍无可忍了。”我说。
    “对什么?”她问。
    “对黑暗、腐臭、夜鬼,一切一切。湿裤子和肚皮伤口也算在内。连外面什么天气都不晓得。今天星期几?”
    “马上就到,”女郎说,“马上就过去。”
    “脑袋乱糟糟的。”我说,“别的事偏偏记不起来,想什么就想到歪道上去。”
    “想什么呢?”
    “近藤正臣、中野良子和山崎努。”
    “忘掉好了!”她说,“什么也别想,再坚持一会就让你离开这里出去。”
    于是我决定什么也不再想。而这样一来,又觉得裤子冰冷冷地裹着大腿,以致浑身发冷,腹伤又开始木木地作痛。奇怪的是,尽管身上如此冷不可耐,却感觉不出有必要小便。此前最后一次小便是什么时候来着?我上下左右搜遍所有的记忆,结果一无所获。想不起曾什么时候小便。
    起码进入地下一次也没有小便。之前呢?之前我开汽车来着。吃汉堡牛肉饼,看过山车上的一男一女。再往前呢?再往前我睡觉来着,胖女郎赶来把我叫醒。那时小便了吧?可能没有。女郎像往皮包里塞东西似的将我打醒领出。连小便工夫都没有。再再往前呢?再再往前发生什么我已记不确切。去找医生了,大概。医生为我缝合肚皮。但已忘了医生是何模样,总之是医生无疑。是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在我阴毛偏上一点的部位缝合伤口。那前后我小便了没有呢?
    不知道。
    也许没有吧?假如那前后果真小便,我该清楚记得小便时伤口的疼痛程度才合乎道理。既然没记得,那么我肯定未曾小便。如此说来,我已有好长时间没有小便。几个小时?一考虑起时间,头脑便又乱成夜明前的鸡舍。12小时?28小时?32小时?我的小便到底
    何处去了?那期间我喝了啤酒,喝了可乐,喝了威士忌——那么多水分跑去哪里了呢?不不,我被割开肚皮去医院或许是前天的事。而昨天则似乎是截然与此不同的另外一天。可昨天是怎样的日子呢?我却又如坠五里云雾。所谓昨天,不过是模模糊糊的一个时间集合体罢了。其形状同吸足水分膨胀起来的巨大元葱毫无二致。哪里有什么,哪里会出来什么,统统捉摸不定。
    形形色色的事件犹如旋转木马忽儿拉近忽儿离远。那两个歹徒划破我肚皮到底发生在什么时候呢?黎明时分我在超级商场的酒吧里一人独坐——是在这之前还是之后呢?还有,我何苦对小便一事如此耿耿于怀呢?
    “有啦!”说着,女郎回过头一把拉住我的臂肘,“下水道!出口!”
    我把小便的事从脑海里赶走,看着她手电筒照出的一方岩壁。只见那里开有一个垃圾滑槽样的四方洞口,大小仅可容一人勉强通过。
    “可这不是下水道呀!”我说。
    “下水道在这里边。这是直通下水道的洞。喏,有泥腥味!”
    我把脸探进洞口使劲抽了几下鼻子,果然有熟悉的泥腥味。在地底迷宫转来转去转到最后,甚至对这泥腥味都产生了一种阔别重逢的亲昵感。同时感到有明显的风从里边吹出。稍顷,地面有节奏地微微发颤,洞穴深处传来地铁电车驶过钢轨的声音。声音持续10—15秒后,如关紧水龙头时那样渐细渐微以至消失。毫无疑问,这是出口。
    “总算像是到了。”说罢,女郎在我脖子上吻了一口。“什么心情?”
    “别问这个,”我说,“说不大清。”
    她率先一头扎进洞口。等她柔软的臂部消失在洞中,我随后进入。洞穴很窄,笔直地向前伸展。我的手电筒只能照出她的臂部和大腿根。那大腿根使我联想起珠滑玉润的中国菜。裙子早已湿透,像无依无靠的孩子那样紧紧贴着她的大腿。
    “喂,没事儿吗?”她吼道。
    “没事儿。”我也吼了一声。
    “地上有鞋。”
    “什么鞋?”
    “黑色男皮鞋,单只。”
    不一会我也找到了。鞋很旧,后跟已经磨歪。鞋尖沾的泥已经发白变硬。
    “这地方怎么会有鞋呢?”
    “这——说不明白。或许是被夜鬼抓到的人掉在这里的吧。”
    “有可能。”我说。
    因为没有别的东西可看,我便边走边观察她的裙子下摆。裙子不时卷到大腿往上的地方,闪出没有沾泥的白生生胖乎乎的肌肤。用过去的说法,就是长筒袜金属吊环的部位。过去长筒袜上端边缘同吊环之间是有一道露出肌肤的间隙的。那还是内裤和长筒袜二合一出现以前的物品。
    一来一去,她那白色肌肤使我想起很久以前——吉米·亨德利克斯、“奶油”、甲壳虫乐队以及奥蒂丝·莱迪格那个时代的事。我打起口哨,吹了皮特·安德·戈登的《我去皮塞苏》的开头几小节。很不错的歌,甘美凄婉,比什么嘭嚓嚓强似百倍。不过也讲因我年纪大了才有如此感受,毕竟是20年前流行的东西。20年前又有谁能预见内裤长筒抹会合二为一呢?
    “干吗吹口哨啊?”她吼道。
    “不知道。想吹罢了。”我回答。
    “什么歌?”
    我告以标题。
    “不晓得。那种歌!”
    “你出生以前流行的嘛。”
    “内容怎样?”
    “身体土崩瓦解七零八落。”
    “为什么用口哨吹这个?”
    我想了想,想不出所以然。兴之所至而已。
    “不知道。”我说。
    我正想其他歌曲,两人来到了下水道。说是下水道,其实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粗水泥管。直径约一米半,底部流淌着深约两厘米的水。水以外的地方长有滑溜溜的青苔样的东西。前方几次传来电车通过的声音。声音现在已清晰得近乎嘈杂,甚至可以窥见隐隐约约的黄色光亮。
    “下水道为什么同地铁相连?”我问。
    “准确说来,这不是下水道,”她说,“而是这一带集中流进地铁路沟的地下水。只是结果上由于渗入了生活废水,水也就脏了。现在几点?”
    “9点35。”我告诉她。
    女郎从裙子里边抽出夜鬼干扰器,按下开关,把刚才用的换掉。
    “好了,马上就到。不过也别马虎大意,这地铁也是夜鬼的势力范围。刚才看见鞋了吧?”
    “看见了。”
    “吓一跳?”
    “差不多。”
    我们沿着水泥管内的水流前进。胶鞋底溅起的水声回响在周围,如舔舌头的吧唧声。与此同时,电车声不时由远而近由近而远。有生以来我还是第一次对地铁行车声感到如此欢欣鼓舞,听起来仿佛生命本身一样生机勃勃吵吵嚷囔,充满绚丽的光辉。各种各样的人挤上车去,一边看书看报一边奔赴各自的岗位。我想起车中悬吊的五颜六色的广告,以及车门上方的行车路线图。路线图上,银座线总是以黄色表示。至于何以用黄色我却不得而知,反正必是黄色无疑。所以每逢想起银座线便想到黄色。
    到出口所花时间不多。出口处横着铁栅栏,已被破坏得刚好可容一人出入。混凝土被凿个大坑,铁条拔得一根不剩。这显然系夜鬼所为,但这次——惟有这次——我不能不感谢它们。倘若铁栅栏原封未动,我们便只能眼巴巴地面对外面徒呼奈何。
    圆形出口外面,可以望到信号灯和工具箱样的四方木箱。隔在轨道与轨道之间的颜色发黑的水泥立柱,如桩子似的等距排列开去。立柱上的灯盏迷迷??照着地铁坑道。但在我眼里,那光线却格外耀眼炫目。由于长时间潜入无光的地下,眼睛已完全习惯了黑暗。
    “在这等一等,让眼睛习惯光亮。”女郎说,“这种光亮,等上10分或15分就会习惯的。习惯了就往前走几步,然后再等眼睛习惯更强的光亮。否则就会双目失明。这时间有电车通过绝对不能看,懂了?”
    “懂了。”
    她挽住我的胳膊,让我坐在水泥地干燥的地方,自己也贴我身旁坐下。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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