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就是灾祸,奢求了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
素卦与越连交错着手,各自触摸着对方颈上的咬痕,渐渐的拥抱彼此,经过了,太多太多的痛苦,就像几经磨难交颈的鸳鸯,紧紧的纠缠在一起,才可以感觉彼此平安的温暖,幸好——我们都没有死——祈祭。
我们欠你永生永世,但是,至少今生,我们会因为你,而相知珍重,而纠缠——一辈子!
“莲花又开了。”
越连提着一桶水,走过莲塘,笑着道。
素卦不再穿道袍,换了一身白衣,看着她提水,微微扬眉,“又去看鱼?”
“去救命。”越连玩意的笑,“你喜欢莲花就看莲花好了,我去看鱼,我喜欢鱼。”
“我想了好几天了,”素卦依然看起来清清冷冷无情的样子,“我们不如搬过去那边住,你喜欢鱼,莲花,可以到那里再种。”
越连皱皱鼻子,“啊?那你这里的莲花,就不要了吗?”
“这里的,我们可以经常过来看它。”素卦淡淡的道。
越连笑了,“它们会寂寞的。”抬起眼睛看着天,“古方院很好,我不想离开,鱼,有鱼的妻子给它做伴,不会寂寞的。”她顿了一顿,“我喜欢看你在这里看莲花。”
素卦笑了,“看莲花?我已经很久很久不看莲花了。”
越连扬眉,“哦?那你整天对着它们,看什么?”
“我在等它们结子。”素卦回答。
“啊?”越连忍不住红晕满脸,“你在说什么啊?”他在等着谁结子啊?
素卦微微一怔,回答,“我在等它们结莲子,然后作莲子汤,你想到哪里去了?”他凝视着越连,眼里有淡淡的笑意。
“啊——”越连这一下,更加懊恼无地自容,平日没有的娇柔,全上了眼角眉梢。
素卦这下笑了,妻子呢,越连蛮横的时候很蛮横,而每次想起,她是一个人的妻子的时候,那一身的妖异就不知道哪里去了,冷艳,只有在冲突的时候,才会冷艳。而平日里她既不喜欢争,也不喜欢抢,如果,没有触及她最重视珍惜的东西。
而她最重视珍惜的东西,也就是素卦而已。
一只收敛着爪子的豹子。
这就是越连,看起来,无害温柔的样子。
“我陪你去,”素卦拂去了衣上的一点落花,“看鱼,终是要我带着你去的,”他有点嘲笑,“你从来都不认得路。”
越连双手都提着水桶,里面装的是沉定了五六天的水,沉定了所有的杂质,然后她才准备拿去倒在那边的的水洼里,“我不怕,我不认得路,可以问人。”
素卦摇了摇头,接过她手上的水桶,“你真固执,难道你就不肯承认,你是需要我带你去的?”
越连反驳,“那你又不肯承认,是因为你想陪着我去?”
两个人相视而笑,越连轻轻捶了他一拳,“走啦!”
一样的骄傲,一样的固执,但幸好,因为一样的爱,所以不会再有一样的寂寞。
走到开封街上。
两个看起来仙风道骨的男女,总是要引起别人的关注的,虽然大部分的人都已经接受了素卦公子的转变,和他那个几乎和他一样神仙的妻子,但是每当他们走过,眼光,依然是要在他们身上停留很久的。
“越连!”
这一次居然有人半路远远的叫。
越连一抬头,是明华,不禁微微一笑,想起当年,她在街上也是如此遇到了素卦,那个时候,做梦也没有想过,会是一个如此的开始,然后有了一个如此的结局。
如今居然又是差不多的情形,遇上了明华,这一个,她原本想嫁的男子。
素卦微微靠近了她的身,越连感觉得出,他在宣告一种占有,忍不住想笑,这一笑,却是对着明华笑了,“明华。”
明华满头大汗的追上来,看见了素卦和越连在一起,呆了一呆,“越连,你真的嫁给他了?”
越连轻笑,“不像么?”
“像,你们都很像,”明华看了素卦一眼,始终有些害怕,“我从第一次看见你,就知道,越连一定要跟着你去了,”他又立刻解释,“不过,你不必担心,我从来都没有恨过你。”
你不必担心?素卦眼神一飘,他要担心什么?似笑非笑,他会在乎明华恨他?
越连雅然笑了,“你来了开封?”
“是啊”,明华记起他为什么会追上来,“我要做爹了,越连,其实我已经看见你们在这街上走过好几次了,你们这么恩爱,我也不好意思相认,那个——”他尴尬的一笑,“我娘说得对,你不是我娶得起的女人,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没有生气过,你都让着我,我知道的。他才是你应该嫁的人,我没有恨你,也没有恨他。”
越连叹息,“明华,我永远是感激,我也是——欠了你的。”她笑了,“你要做爹了?恭喜你了。”
“我要做爹了,我知道你们夫妻有神通,可不可以——帮我的孩子算算,到底是几月几日出生?应该叫什么名字?会有多少凶灾?还有,要如何避邪?还有——”
素卦和越连哑然失笑,还没有回答,一把折扇在明华头上不轻不重的敲了一下,有人笑嘻嘻的道,“居然有人做爹做到这份上的,孩子还没出世,你着什么急啊?”
明华愕然回头,“赵公子。”
不错,来人就是,聪明漂亮,可爱多病,好吃懒做,贪玩不干活的赵丞相二公子圣香是也!
圣香一身新衣,笑眯眯的看着明华,“是啊,是赵公子我,我告诉你啊,你要问孩子何时出生,应该去问最近老是逛我府里说无聊的那个岐阳公子,他才是大夫是高手。”
明华一怔,那倒是,“越连,我——”他认得丞相府的圣香,因为不久之前,他还在一场贵公子的宴会上,见过了圣香的风采,一举手一投足,都是会引人注意,是天生的人群中的骄子。而岐阳的大名,更加是老早就听说了。
“你记挂着孩子的事就先走吧,”越连通情达理,微微一笑,“有空去古方院坐坐。”
“一定一定,我走了。”明华满身大汗,又走了。
圣香“哗”的一声打开扇子,笑眯眯的把脸掩在扇子后,对着越连悄悄的道,“其实你又没觉得后悔?其实嫁给了蒋公子,你会被照顾得五体投地的,你看他多么紧张啊,如果是你有了孩子——”他还没有说完呢,素卦衣袖一飘,圣香警觉的往旁边跳了一大步,“你想干什么?本少爷是有心病的,被你一吓,一做法,说不定死了你陪的起吗?哼哼!”
越连似笑非笑的看着圣香,低低的说了一句什么。
圣香好奇,凑过来,“什么?”
“我说,拆人姻缘是要折福折寿的,圣香你不知道吗?”越连很文雅的说了一句很恶毒的话,然后一脸优雅的看着圣香。
圣香“啪”的一声收起了折扇,板起脸,“你咒我?”
越连哼了一声,“是又如何?”
圣香瞪大眼睛看着她,委屈得不得了,“还这么凶,”他转向素卦,“这么凶的女人你也要,你也不管管你老婆,这么放着出去咬人,很危险的。”他在暗骂,骂越连是疯狗乱咬人,却是说的笑嘻嘻的。
咬人?素卦和越连互望了对方颈上的咬痕一眼,都是淡淡一笑,所有的深情,都化在了一笑之间,素卦开口,“是则宁要回来了?”
圣香一怔,笑了,“哇,你知道?早知道我就不来告诉你了。”
“我知道。”素卦萦绕着他孤意,淡淡着清冷,“三年了,他也应该回来了。”
圣香一笑,这一笑是货真价实的一笑,拍了拍素卦的肩,“我去通知了那么多人,就你的反应最冷淡,也就你,最懂则宁的人!”他正色,“则宁应该感激你,当年,不要上玄去救他,否则,天下早已大乱了。”
“我做事,从来不要人感激。”素卦回答,然后与越连并肩,转过身,准备要离开了,“你也一样,不是么?”
圣香一笑,看着他们夫妻一起走,走到了街尾不见了,那笑意,依然没有完结。
三年了,三年了,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是古方院里的莲花,依然开,古方院里的人,依然清冷,依然无情。
莲花啊莲花!
三年了。
风依然在起,每当素卦祀风的时候,风,起得就特别的猛,特别的凌厉。
空中,看不见当年留下的冷笑,但是那一种骄傲——永不改变!
每年的那一天,越连总是会烧起了莲花,把莲花与火,一同洒向了天空去!
干枯的莲瓣,带火的扭曲,莲花的痛,被风吹着,吹到了天尽头,就好象没有回来。
素卦让她烧,他也会望着很远很远的地方,莲花飞去的地方,静静的,若有所思一会儿。
然后,他们就会特别的相爱,因为永远不会忘记,爱过来的,痛苦,和凄厉的心情。
经过了血,与死的痛,活下来的人,总是会特别,特别的相爱的,就像,素卦和越连一样。
相爱,是因为珍惜,虽然有着背负,但是,因为有着永生永世的背负,所以,就更加应当,爱得——浓郁,与深远。
“越连,我说过爱你吗?”
“说过,我记得。
~~~~~~~~~~~~~‘~~~~~~~~~~~~~~~~~~~~~~~~~~~~~~~完
下载 。。下载 。。
楔子
序
真秀实在大像我写的主角了,他和清水雅然可能有八分像。这样类型的人物,是我的梦,只是其实这个梦在写完秦倦的时候就应该蛄束,只可惜我舍不得,所以一拖再拖,有了通微又有了雅然,最后还是有了真秀。
是该和他说再见的时候了,把他编入我一直在计划的十五司狐祭系列,其实这个系列本来应当相当魔法相当妖异,但是我终是舍不得让真秀“流离失所”,所以给他找了个码头。
这一篇算是个例外,十五司狐祭,希望写每个月圆之夜,妖异而可爱的故事。
楔子司狐
千足市。
伊贺颜大学。
白萧伟昂咖啡馆。
“什么右眼的光芒左眼的石像?奶茶铺就是奶茶铺,写些神神秘秘的东西在墙上,生意就会好一些吗?”
白萧伟昂的确是一家咖啡馆,坐落在伊贺颜大学的旁边,经常有学生去那里喝咖啡,咖啡馆背靠着千足这个地方惟一的一座山丘,也正是伊贺颜大学围墙的一部分,咖啡馆深入山丘深处,在里面喝咖啡别有化身原始人的风味,因而很吸引学生。
在最后一桌,最靠近山洞深处的墙壁上,也就是山壁上,有些歪歪斜斜的字,字的颜色很深,不知道是用什么东西刻上去的,写着一段怪话。
夜。
月十五。
半开的门。
月光、指尖、空中转动的塔罗牌。
漆黑。
石像右眼亮起的光芒。
脚步声,扎扎推开的古老的木门。
欢迎进入白萧伟昂的世界……
“写字的人很夸张嘛,”坐在最后一桌喝咖啡的人感兴趣地说,“这骗骗好奇心爆重的小女生还差不多,我就不明白这么多人喜欢定这一桌看这些字,这家店的老板也太会赚钱了。”说话的人身材高大,标准咖啡座容不下他修长的腿,所以翘到了对座的扶手上。
对座的人一身球衣,还带个帽子,闻言耸耸肩,“听老板说,这些字在开店挖山的时候就有了,所以他才挖到这里不挖了,而且,还给咖啡店取了个名字叫做‘白萧伟昂’,听说再挖下去,就会……”他眨眨眼睛,很舒服地喝了一口康佳恋舞咖啡,“发生一些不详的事情。”
“胡扯!”腿长的人东张西望,“藏血这家伙怎么还没来?真是的,自从朱鸟回了日本,藏血这家伙是越来越喜欢迟到了。”
帽子衣的学生把手往口袋里一插,悠然,“我们又不是朱鸟,藏血他当然不会积极热情地和我们来这里约会……”他耸耸肩,“除了朱鸟,谁也没本事拖着藏血的辫子把他准时拉到约会地点。”
“约会?”长腿的仲海翻白眼,“谁和你约会……你不要说得这么暧昧好不好?我会误会你是一种有颜色的动物。”
戴帽子的真秀侧了侧头,打了个响指,“藏血来了。”
仲海抬起头,正看到一个人,满身风衣飘拂,发丝带风地走了过来。
正在他走的半路上,突然“砰”的一声——
“怎么停电了?”咖啡馆里议论纷纷,这里可是山洞,一没电,那可是什么也看不到了。
“咦?”藏血的声音优雅地响起,“那是什么?”
所有的人回头,只见内壁的墙上,那一排字闪闪发光。
一时间似乎时间停止了运转,其他客人的声息举动停止了,只有咖啡馆内墙的字迹在闪光,随即扎扎连响,内墙如大门一般向里打开,里面居然有光线射了出来。
光线下,真秀微歪着头,双手插在口袋里,他长得很干净舒服,并不怎么意气飞扬,也并不怎么出奇俊美,但是看着他,就会让人想起——些令人愉快的东西,如秋天落下的叶子、流水上的茶室、木屐或者日本字画。
仲海却是皮肤颜色健康、身材好、达一米九五的篮球狂,平生以樱木花道为偶像,可见他的水准和为人,他的五官鲜明深刻,和真秀站在一起,人们必定会被他的眼睛抢去注意力。仲海有双极有神的眼睛,大眼一瞪,对手闻风丧胆。而真秀舒远,不瞪着他注意很久,就看不出他的韵味来。
迟来的藏血方才是个标准的、无可挑剔的美人。他没仲海高,莫约一米八五,穿着长长的风衣外套,一头长发扎成松松的辫子,微略几缕没扎住的头发在脸颊边飘拂,映着他漂亮得有点像女子的脸,一双贵族的眼睛,像城堡里下午茶会的主人。
“那是什么东西?”仲海跳起来,瞪着打开的门。
门里的光线闪烁变幻,像是光线透过了有棱角的玻璃,不停地旋转着。
“人偶、金刚、结发、迷泪、伶女……开启我命运之匙的亡灵们……请跨过白萧伟昂的幻界,进入塔罗和星辰共转的命运……”门里传出非男非女低沉的声音,妖异而悦耳。
“这是什么玩意儿?谁在那里恶作剧?出来!”仲海大步走向前,真秀一把拉住他,“小心!别莽撞。”
藏血走到真秀和仲海背后,真秀把身高马大的仲海挡在后面,预防他惹事,与藏血互看了一眼,慢慢地往门里看。
一间布满灰尘的房间——居然在山的最深处,里面是一间似乎是木结构的房间,所有的材料都很古老,粘满了灰尘,光线不知来自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