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萍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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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萍作品集-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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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宁死不骑马,一个非骑不可,结果当然是——弄玉骑马,萧史步行。

“去哪里?”萧史问,“你非出来不可,想到哪里去?”

弄玉骑在马上,左顾右盼,“我想去我们第一次来到这个鬼地方的那个——算是山区还是草原的地方?我想可能会很远,所以要骑马,可是你又不听话,死活不肯骑。”她骑在马上,居高临下,拍拍萧史的头,“走得辛苦吗?”

“不辛苦!不要拍我的头!”萧史很懊恼地道,“我不是小孩子!”

“好好好,不拍,不拍。”弄玉耸耸肩,谁叫他长的一脸“欠拍”的样子?“要不要上来一起骑?”

“不要,这只马活得好好的被抓来训练作坐骑就已经很倒霉了,还要被人坐来坐去,指挥来指挥去,多么可怜!”他摸摸那只马,“而且它又很脏。”

弄玉叹了口气,立刻从马上跳了下来。

“干什么?”萧史吓了一跳,“摔下来?”

弄玉白了他一眼,“你才摔下来。”她拍拍身上的衣服的褶皱,“你说得有道理,我当然跳下来,这马的确是挺可怜的。”她对着蓝天伸开双臂深呼吸一口气,“我们放了它好不好?”她是不太怜惜动物的,但萧史喜欢。他对动物都很好,对它们“温柔体贴”得有时她都觉得有些吃醋,他还会对她捣蛋,但他从来不会对那些大鸟捣蛋,宝贝得像他儿子一样。也难怪那些大鸟一听见他吹萧就飞来啦——一飞来就有东西吃嘛!他还会很无聊地跑到花园里挖蚯蚓挖蛆虫,找坚果找浆果来喂鸟,那些鸟自然只有分外巴结的份。他既然喜欢,有什么不可成全的?

“好啊好啊!”萧史欢呼一声,回过头来看看弄玉,笑咪咪地道,“你真好。”他抱过她在她额上“嗒”的一声轻轻吻了一下,又赞道,“你真好!”成婚这么久,她对他这样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好啦,想放就说,干什么假惺惺?过两天把我们凤台的马全放了,好不好?”

“好啊!”他连连点头,突然道,我们先把它洗干净好不好?洗干净再放。“他眉开眼笑地指着不远的山脚下,”那里有水噢!很漂亮的水!“

弄玉转过头去看所谓“很漂亮的水”,只见不远的一处山脚下,一处莲塘,清水涟涟,水色黑蓝,晶晶闪烁着蓝天的光彩,水面上层层睡莲,色作娇黄,微微粉白,微风一来,满塘的睡莲微微浮动,轻轻摇摆,非常——美!

“哇!”她情不自禁地低呼。

萧史笑了,拉起她的手,“我们来玩水!”他一手拖着弄玉,一手拖着那匹高头大马,往莲塘跑去。

跑着跑着,“咦——”萧史大叫,“弄玉!你跑得这么快干什么?喂!会摔死的!喂喂喂!停一下,慢一点!喂——”

弄玉在另一边大叫,“不是我跑得快,是马——”

原来,萧史拖着一人一马往莲塘奔去,那马走了许久早就渴了,一看见有水,渐渐就开始发力奔跑,越奔越快,最后拖着萧史和弄玉飞快地往水边奔去。萧史一手拽着马的缰绳,那马就拖着他跑,缰绳被马力勒在萧史手上,一时也松不开,萧史不得不跟着它跑。弄玉原本不必随着马跑,但她不放心萧史,也陪着‘追马’,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一会儿跑到莲塘边,马陡然止步。萧史没有它“伸缩自如”的本事,一头冲入水中,“嘭”的一声,湿淋淋地起来。

“你没事吧?”弄玉本来心急,生怕他受伤,见他站起来,呆了一呆,突然爆笑出来,“你——哈哈——你每一次都是这样;每次以为你有事,你就搞一些七七八八的东西来让我笑——哈哈——”她叽叽咯咯地笑,笑得抱着肚子哎哟。

萧史不服气地皱眉,委屈地道,“我又不是故意的。”他一身湿淋淋满身都是莲塘里的淤泥就算了,头上顶着两朵粉黄的睡莲花,一大堆莲叶绿油油地垂下来,贴在他双颊上,圆圆的。

“哈哈——”弄玉笑到岔气,“咳咳,哎哟,笑死我了。你还不赶快弄掉,还站在那里干什么?装睡莲仙子?哈哈——”

萧史委屈地丢掉那些花花草草,哀怨道,“还笑还笑!我又不是故意每次都弄成这样,还笑!”他看见弄玉仍是笑,更是懊恼,“不许笑!”

“哈哈,”弄玉走过来,帮他抖掉衣服上的淤泥,“呵呵,你不要生气,你一生气,我就更想笑。”他生气的样子本就很可爱,在歪着头站在水里,偏偏他又不知道他有多么可爱,气鼓鼓的,才更——惹人怜爱。

“我没有故意惹你笑!”萧史跺脚。

“是是是,你不是故意的!呵呵,”弄玉用袖子擦他脸上的水迹,一时间爱极了他可爱的样子,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乖,快出来!不要站在水里会感冒的。”

“我不是小狗!”萧史仍是非常不满,“不要像对小狗一样对我!”

弄玉擦拭他脸颊的动作停了一下,看了他一眼,“我从来没有当你是小狗。”她继续整理他的一塌糊涂的头发,我只是很喜欢你。“

萧史的眼睛笑了,乖乖地站着让她擦。她从“我不想喜欢你”,到“我只是很喜欢你”,他知道她也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她要克服她的自卑与她那些无休无止的胡思乱想,而承认自己的感觉,是多么不容易的事。但是,她即使做出了让步,却从来没有提过,她爱他。

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是喜欢他。喜欢他可爱,喜欢他偶尔的胡闹,喜欢他对她好,照顾她。但她并不打算爱他,可以说她自私说她不公平,但这个“喜欢”是他强迫她接受的,她保护自己,并没有错。没有人因为另一个人对她的付出,就必须对他好,这听起来似乎不公平,但,这是尊重、是平等,我们不能强迫或者代替任何人做出应该爱谁不应该爱谁的决定,不是吗?他明白道理,他知道不能强迫她爱他,但是,他仍是觉得苦涩。他其实付出了很多,他从来没有这样全心全意对待一个女人,全心全意希望她快乐。她有什么好?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只是,喜欢着她悠悠自在的样子,喜欢她对着癸婳自言自语说一些癸婳水远听不懂的话,喜欢看她眉眼嫣然的似笑非笑。她也有很多优点,她也善良,也体贴,坦白率直,但只要是正常人,谁都多少有一些这样的美德,那并不稀奇。为什么喜欢?为什么喜欢?

“想什么?”弄玉勉强把萧史的衣服擦了一遍,叹了口气,“如果你想的是回去怎么交待?我会说你为了救我掉进了泥坑;但如果被大王看见了,问我你为什么不施法躲开,我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她抬头看见萧史站着发呆,“我在和你说话,你听见了没有?”

萧史惊醒,“啊?”

“啊什么啊?”弄玉失笑,“我说了那么多,你完全没听见?”她指指水,“衣服脱掉,我帮你洗干净、幸好现在还早,晾干了再穿回去。”

“哦——”萧史傻傻地应了一声,“衣服脱了,我穿什么?”

“穿这个。”弄玉脱下外衣,丢了过去,“赶快脱了,洗衣服!”

他老老实实脱下衣服,穿上弄玉的外衣,那是一件飘飘的及地长袖外套,他长得玲珑漂亮,被裙子一裹,倒是像个娇憨可爱的大女子。

弄玉撩起裙角,在腰上打一个结,找了一个水清水深一些的地方洗衣服。她做了几个月公主,但现在下水洗衣服依旧随随便便,毫不在乎,没有半点被服侍惯了的样子,也没有娇气。

萧史看着她忙,轻轻哼着歌,“太阳光啊金亮亮,雄鸡唱三唱……”他明白,不是爱这个女子哪里的好,而是,喜欢那一种平常。她平常,而且,她知道自己平常;她享受平常。所有的鹤立鸡群或者与众不同在她身上会显得很幼稚很土、很天真。她很真,不作假,不是她单纯到不懂得收敛,而是,她知道坦白的价值和责任。她聪明,不受欺骗;她明白事理,从来不生闲气,她几乎从来不发火,不是没有脾气,她可以体谅别人的想法,这一点理解,就很难得;还有她实际,不轻易交托全部的感情,不对人刻薄,但也不轻易信任,她懂得保护自己,因为,她知道她其实是多情的——她有很多小小的优点,然而其实那些优点都很难得。她就是个非常正常的正常人,没有其他令人讨厌或者自作聪明的毛病,他寻找这样的正常已经很久很久了,喜欢这样的平常,这不是感情一时的冲动或者迷惑,是由衷的喜欢,由喜欢——而——珍爱着——也希望一直珍爱着——可惜,她并不明白。

“蹬蹬——”一阵马蹄声远远传来。萧史吃了一惊,这荒山野岭,哪里来的人马?

弄玉也是吃惊,抬头一看,只见三人三骑往这里跑了过来。

“前面何人?竟然敢在净莲塘喧哗?带头的是一位身着巫师服饰的中年人对着他们厉声喝道:”这里是通入地狱的门第,是苍天与我王分开的地方,前面就是厉鬼池,再入就是阎王殿,你们竟然在此喧哗,扰乱大王圣地,侵犯鬼神安宁?一旦群鬼突出,天地震怒,你们担当得起吗?“

萧史好不容易才听他说完,往弄玉一指,“她是——”

弄玉连忙打断他,“我是——王宫的婢女,奉命在此洗衣,大人恕罪;臣妾实在不知道这是大王禁地。大人看在我们是初犯的分上,放过我们吧。”她眼见萧史一身女装,说出去是华山之仙,只怕笑也笑死人了,回去被秦穆公一问,又无法交待为何萧史这一次不能使出仙法,后患无穷。她眼见这位巫师不认识她,连忙装傻。

“胡说八道!既是奉命在此洗衣,又怎会不知这里是禁地?又是何人叫你在此洗衣?此地离大王的宫殿有五里之遥,宫内何处不可洗衣,要你到这里洗衣?那巫师的脑筋倒是不错,弄玉仓促之间编造的谎话本就漏洞百出,被他一问,哑口无言,”这个——这个——“她总不能说她是公主,公主在这里洗衣,也太离谱了。而公主今日明明和萧史一起出来,到这里萧史不见了变成一个婢女,这种谎话也实在经不起推敲。

萧史见她不想暴露身份,只好帮她圆谎,“启禀大人,是臣妾——臣妾掉进了净莲塘,所以——她才——”他本想说她是不得已帮她洗衣。

不料巫师勃然大怒,“你掉进了净莲塘?这塘乃是神魔之眼、地狱之门,你以身而入,必招血光之灾,看来非要以你为祭,否则难消神鬼之震怒!来人给我绑起来!”他一挥手,另外两人立刻逼上。

“啊?”萧史委屈得不得了,“哪里有这么夸张?这不就是一个睡莲塘,不会啦,你放了我我证明给你看不会有血光之灾。你这种迷信思想最要不得,这世界上没有鬼啦,科学家早就证明,生命是一种蛋白质氨基酸的变化发展过程。你要用发展的眼观看问题,用联系的方法研究事实,用对立统一的角度看清事物的两个方面。像你相信鬼神,这就是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不符合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他一本正经地分析给这位巫师听,正确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应该是如何的。

“你给我闭嘴!”那巫师本已勃然大怒,现在更是怒发冲冠,怒火中烧,怨天尤人,“你竟然出言亵渎神明,罪无可恕!罪无可恕!抓起来!两个都抓起来,要开膛破肚以惩他的不敬之罪!”

那两个侍从一下子用随身携带的麻绳牢牢把萧史绑了起来,看他们手法之熟练;必是常常如此掳人。萧史本来身手灵活,没有这么容易被俘,但他现在穿了一身缚手缚脚的长裙,还没有脱离裙子热情的“牵绊”从地上站起来,就被绑成了粽子。

弄玉大吃一惊,看样子他们真的要把萧史抓去开膛破肚什么的,“喂喂喂,放人啊!随便抓人是犯法的!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啊?”

巫师倒是很稀奇,“王法?什么叫王法?”

“啊?弄玉气结,”你连什么叫王法都不知道?你还是不是人啊?你枉为人臣!王法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治国之法,王者之道!你懂不值?“

“法律?”巫师转头问左右两人,“哪是什么?”

左右两人摇头,“是一种新的乐曲吗?”

弄玉看样子他们不是说笑,心里渐渐发凉——是哦,在春秋早期,似乎——还没有成文法——没有法律——至少秦国没有,商鞅还没出生,法律还不知道在哪里——天啊!那就意味着,这帮人真的可以随便把萧史抓去祭祀,把他杀死!她倒抽一口凉气,“你们——”

“连她一起抓了,回祭坛!”巫师下令。

萧史还在大叫:“放开我!”

那傻瓜,不知道她愿不愿意承认身份,死到临头还不肯说出她的身份!弄玉的眼眶突然湿了,突然大叫一声,“放人!我是本国弄玉公主!你们敢擅自拿人,不怕大王怪罪吗?”她重重一摔袖子,“我要你们立刻放人!”

可是妖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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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你说你是弄玉公主?”那巫师仰天大笑,

“你自己看看自己,有哪一点像公主?你说你是弄玉公主,我说我是那华山之仙,正好与你匹配!哈哈哈!”

弄玉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的裙子为防水湿,全部撩起绑在腰上,脚上没有穿鞋,鞋子还在那一边的草地上,一头头发在洗衣服的时候散了,她也没有整理,手上还抱着一件衣服——男人的衣服,正湿嗒嗒地滴水。哪里像个公主?她也哑口无言,她就像个乡下的洗衣婆!尤其在这纺织技术还没有出色到可以明显体现贫富层次的地步,看衣料也看不出她是公主!“我的确是公主!你不信随我回皇宫见到大王就知道。”她也知道这种话毫无说服力,但不得不极力争辩。

萧史有一阵子不敢吭声,他这个“华山之仙”还在地上被捆成一个粽子,万一让人知道了,“华山之仙”不免变成“华山之鬼”。但眼见弄玉事急,他突然开口道,“她的确是公主!我是——”

“你给我闭嘴!”那巫师和弄玉同时喝道。

萧史一呆。

弄玉到现在还想保护他,不愿揭穿他的身份,“他是我的婢女,他可以证明我是公主!”

巫师桀桀而笑,“他是婢女,你是公主?你们的谎未免也扯得太大了。他是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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