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几个让他自己给自己做饭洗衣,把他当作家里的佣人,需要的时候就来使唤他。刘家不缺佣人以后,刘大毛就只是负责给自己做饭洗衣。刘大毛对洗衣做饭的事情,自从被弟兄们打坏身体以后,就开始变得不会做了,于是弟兄们又斥骂他不会料理自己的生活,家里条件好了,嫂子某天过来一看,正好这天嫂子心里恰好正高兴,便发了同情心,让一个佣人老妈子来照顾照顾刘大毛。
保洞哈和排日打学习做向导的时候,没有能够找到刘大毛,而刘大毛辨认人的能力已经很低,要不是他的价值被家里的嫂子“忽然”发现,那刘大毛就会彻底疯狂,刘大毛没有疯狂,渐渐地还能够自理自己的生活,家里给了他一小块菜地让他种菜,这可是对刘大毛极好的恢复和锻炼。刘大毛开始认识陌生的人,这些陌生人不过是附近的农户罢了,这山里的农户都是猎手,刘大毛知道并不多,他被山里的动物伤害一次之后就再也不愿意离开家里。刘大毛不是在学习,他学习非常有限,不要说做猎手,就是做个向导都不行。不过,刘大毛会写字,他成了嫂子眼里的向导,嫂子把他的价值提高到需要刘家四个弟兄不再殴打老二,善待老二,因为他是特殊的向导,嫂子不会写字,而刘家四个弟兄都不会写字。师爷赵式来了以后,刘大毛的地位这才又开始降低,他正在被刘家开始冷漠对待。刘大毛倒是在家里附近悠闲,他因为识字写字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他的心性变得异于常人,嫂子就是看到他不可能成为一个完全可以利用的人物,便唆使刘大去招来师爷赵式,家里有了另外一个会写字并懂得意思的,刘大毛怎样识字并懂得写字的过程又被刘家遗忘了。
刘大毛能够写字并能够听着别人说话写出来意思,这才是刘大毛是不是疯子的底线。因为写字和学习读书总是分不开的,学习和读书总是需要写字,只要识字,就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懂得笔画,第二懂得读音第三就是这个字的意思了,刘大毛从一开始就是只懂得笔画,后来他开始学会说话以后,这才慢慢根据说话来逐一地辨认。可惜刘大毛辨认的过程被扭曲了,他要辨认出来一句话的意思或者一个名字的好坏很难的。幸亏刘大毛有出走的经历,因为他出走,他开始认识了路,于是他才有能够擅自违反长兄长嫂意图的举动。要知道长兄长嫂如同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刘大毛并不太清楚,至今都还不太明白,他已经在辨认笔画的过程中用坏了脑壳,他对周仲孙这个名字的反感,除了天意之外没有第二种解释。因为他总算明白了周仲孙与他这个大嫂的关系,大概是他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不断地给大嫂写纸条纸的缘故吧。
第二百七十六章继续交代(30) '本章字数:3194 最新更新时间:2011…03…26 16:49:10。0'
排日打对周仲孙这个人根本就没有敌意。就算他接到命令要他杀死周仲孙他也不会,要他杀任何一个人他都会这样,本来他就没有参加过战斗的,要杀人他是不会的。
他只会打猎,会在山林里钻来钻去,而且保护自己的能力也很强。雷山与周仲孙没有直接矛盾,雷山只是与且兰县城的孙家有一些过节。杀人是坏事,坏事根本就不用学习。
排日打在巨树族参加过战斗,他在参加战斗之前,至少得到过族长的宣布,有生命危险,但是对雷山部族来说是必要的,凡是不愿意去的就可以不去,到巨树族去参加战斗的都是自愿的猎手。而对方武器的先进,手段的厉害,都是超出他的想象的,他第一次被子弹打伤,这才知道世界上有如此厉害的手段,以前他遇见的猛兽相信没有能力与这个工具抗衡的,排日打心里对这种武器的发明者心里感到害怕,而且害怕极了。回到雷山休养了很长时间,仍然没有恢复心里的震动,伤体之痛,这一次来得比以往的伤害都要严重,一个铁打的汉子,痛得死去活来,促使他忘记以往那些伤害而记住了最严重的一次。
对于铁的理解,排日打原来是心里有些轻视的,他以为铁是石头一样的,石头在排日打看来里面有最坚硬的,一度他以为石头里面有超过铁一样坚硬的物质,事实上也是有的,比如金刚石、玉质的东西,但是玉和金刚石都很稀少,他几乎就没有见过什么。铁还有?的物质,排日打受到伤害,觉得应该找到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来作为捕猎工具。但是另外一个问题他始终没有想清楚,那就是怎样才能让人不用在山林里钻来钻去,如同一只鸟一样想飞到哪里就飞到哪里。排日打当然不知道铁还能和飞翔有关,要研究就得有学问,要研究学问就得认识老师,老师才有文化,这样才能飞翔。排日打当然渴望飞翔,凡是有文化的人排日打都喜欢,世界上不喜欢有文化的人,大概也就是无知的人和坏人两种。虽然有文化的人里面不能排除有坏人,可是排日打是说喜欢或者敬佩有文化而且能够说服他的人。周仲孙是不是有文化,或者是不是坏人,他又没有明白过来。排日打只是不愿意自己做一个无知的人,这样就够了。要是哪个想命令他的,那就是只有是他的家人,还有是他的部族耆老了。应该说,排日打,还有保洞哈这样的猎手,见识都不是很多的,这年头,哪个人又谈论到见识呢。山林里能够走路并长久地走路,这要是算得上见识的话,排日打保洞哈无疑是有些见识的,而且他们两最大的有点是潜力非常大。做向导只要来去一次就足够认识路程,他们虽然不知道世界上有指南针这样的工具,虽然不知道世界上有公路铁路用来走路,他们又怎么会知道呢!
对于日月星辰,他们反而是认识一些,甚至他们的认识不低。要是在走路的山林里走夜路,两人在雷山部族里的本事是最高的,就连阿朵都不及格,阿朵只能去她熟悉的地方,在熟悉的地方走夜路,阿朵就比不上两个男人。也许这不是男女的差别,但是这绝对是东晋年代男女的差别,阿朵不能推翻这一点,她要证明自己比雷山的男人还强,就得要在她最擅长的事情上下功夫。排日打能够到凉山去是必然的,因为他是最好的向导,来去一次之后,下次要带着需要保护的雷山部族前去凉山做客,排日打去做向导就最合适不过了。排日打这次学习的是人情世故,因为他最先来到凉山做客,不仅是凉山,这一次他去的地方可多了,他知道他经过的地方叫宁州,而自己的家里还有雷山部族,属于荆州,不过那地方是属于荆州还是益州,雷山部族好像还在考虑,不管属于哪里了,反正能够认识多一些人不会是坏事,排日打知道他现在进入了一个集体,在集体里面他需要学习。很多要学习的方面,这一次就是放他出来考察他的学习态度的,排日打的命运被集体牵制着。
李焉对于自己队伍的未来是非常担忧的,这样一块土地山高水长,要是能够在老家落脚生根就好了。可是有这样容易的事情吗?排日打对于周仲孙没有概念,说明雷山部族过去的封闭,外界为什么没有干扰到雷山部族呢?雷山难道对益州或者荆州的事情一无所知?李焉很难相信这是真的,可这就是真的。数年中夜郎郡??郡应该是饱受战乱影响的,哪里会没有影响!李焉觉得自己其实也一样,自己也是封闭的,但是和雷山部族一样,都是愿意学习并希望求学的。打败周仲孙并活捉了他,这是一个大胜利啊,宁州,这里可以作为移民的地方了,李焉的队伍不想打仗,有了宁州这样一片地方,他安置队伍的大问题就解决了,现在只剩下个人的愿望去实现了。给师傅修建一座道观养老,自己的伯伯也可以住在一起。和娜加索提成亲并生下一大堆胖娃娃,自己有块很大的地,整天在地里忙着种庄稼,种什么都行;没有那么大片的土地,或者就在山坡上养花,专门养花了卖到城里去。
宁州的事情,李焉根本就不用管,这是拉呼族和雷王族两个亲家部族管理的事情。李焉需要学习在巨树族发现的新知识,那些知识足以让他打发种田以后的业余时间。甚至连新知识都不用学习了,有身边的人和信任的人去学习就够了,他要学习的是怎样把学习的机会让给别人来学习,李焉不明白自己这是谦虚谨慎才使得他懂得怎么去谦让,还是这本来就是他带领队伍之前就具有的品德。
李焉的爷爷只是一个猎人,不是什么夜郎郡的刺史,那时候虽然有些来往的客人想找到李焉爷爷一家,封官晋爵什么的。他爷爷猎人一个什么都不想做。可是来往的不止是客人,来往夜郎郡的还有强盗。这些强盗声称自己是官府的人,要来这里管理。李焉爷爷家里,自己爷爷排行老二,上面的大爷爷,下面的三爷爷四爷爷,到底哪个做了夜郎郡刺史并不重要,而后来做了夜郎郡刺史的人,也绝对是他爷爷弟兄几个中的一个。李焉家里有这个出身,对李焉后来学习起来帮助非常的大。李焉至今搞不懂,他爷爷一家是得罪了成汉国李家的人马呢,还是得罪了晋朝官府的人马?要说晋朝在好几十年以前那么乱来一场以后,至今这天下都不太平,能够在不太平的日子里学习好是非常不容易的,学习什么呢,又不是四书五经上天入地,学的是锄头镰刀耕牛放羊。
夜郎郡很不太平了,自从成汉国血洗成都,成都蜀郡安静下来了,但是周围的郡县很不安宁,梁州宁州都不断地有战争,尤其是梁州地面上。东面的荆州,也是不时与北方的后赵国打仗,除了后赵国,东晋对于成汉国非常仇视,李焉知道这是因为成汉国最先反对西晋司马家族的人。三十年前,东晋的官军开始攻打成汉国,这是风水轮流转了,三十年前是成汉国不断攻打东晋司马家族的官兵,三十年后是司马家族的官兵不断攻打李家的官兵。这期间李焉能够学到什么东西,还不是学到了迁徙,李焉一家只想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过日子,晋朝的官兵迫使夜郎郡的部族老女老少一齐涌向成汉国,为的是迫使这些难民去破坏成汉国好一举打败李家。李焉一家清楚地记得,最开始动手逼迫夜郎郡部族迁徙的晋朝官员叫做尹奉,他是宁州刺史,后来又来了一位广州刺史邓岳,听说他的上级是晋朝的大都督陶侃。
李焉来不及认识尹奉、邓岳还有陶侃,一是当年他还没有长大二是他除了认识晋朝的人,还得认识成汉国的人。成汉国李家有许多人他同样需要认识,认识不同的人,向他们分别学习,这一点李焉和排日打没有区别。李焉和刘大毛也没有区别,刘大毛从广汉郡迁徙到夜郎郡,他同样需要认识不同的人。山林里哪一个人又不是同样的命运呢,杨再宗一家,勾波鸠王与孙泰,仡曲部族的乌基朗达还有他们一帮子猎户,哪一家哪一户不是一样?封闭的巨树族同样也需要认识不同的人,他们不想认识,莫里斯等人来强迫他们认识,好像所有人的命运就是为了认识不同的人,通过识别来完成自己生命的过程。
李焉不得不认识周仲孙,写反省材料交待自己的周仲孙,同样需要认识,李焉几乎认为有两个周仲孙存在,事实上的确也是这样,周仲孙和他的父亲两个人在使用一个名字,李焉认为自己隐姓埋名就是来自于他们这样的家庭,李焉认识到隐姓埋名不是一件好事,就算在他的队伍里因为需要而曾经使用化名,但是根据形势需要他应该恢复真名了,李焉战死了,假名字也就没有了。对于名字的学习,起一个名字或者用一个名字,李焉还是有忧虑的,周仲孙交待出来的材料超过他想象的范围,对于周仲孙的处理也绝对不能简单化。
第二百七十七章继续交待(31) '本章字数:3259 最新更新时间:2011…03…27 15:46:34。0'
拉呼族班家老族长,对于大名鼎鼎的周家,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以为这位凉山的周家人物,应该是周抚一家的人,没有想到要分辨周抚家里和周光家里都十分困难。汉人家里为什么那么多弟兄姊妹而山里人却无法拥有很多的后代?
班家老族长问起自己给卖出去的妹妹,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还不是周家当年在宁州做刺史的时候卖出去的。刘大毛建议班家老族长来关押周仲孙,刘大毛愿意到宁州这边来,他现在喜欢认识不同的人,虽然他的迫不及待有些操之过急,但是他既然想到这一点,就说明他不再是过去那个连认字和读书学习都分不清楚的刘二了。刘大毛嫂子养的用来传信的飞鸟,现在还在飞来飞去,这次就不是从凉山飞向荆州一带,或者是从凉山飞往平邑,本来这飞鸟才刚发挥一点作用,这个能够有巨大作用的工具就被李焉阿朵还有刘大毛给获得并利用起来了。刘大毛经过好几个月的时间恢复,他逐渐地明白过来,他被解放了,而且是翻身做了主人,现在他开始反过来来统治过去欺负过他的人。是家人也好还是?的什么人也好,刘大毛已经知道差别了。嫂子和刘大弟兄几个是家人,家里圈养的走狗是欺负他的人,而嫂子家里的周大人更加是欺负他的人,过去还有哪些欺负过他的人,他也需要一一想到,回忆起来的话,就要明白,要明白就得要有文化。
刘大毛应该是个天才,居然在没有识字的环境里能够自己偷偷识字。刘大毛现在并不是只希望到宁州去,他更加愿意到广汉郡去。不管广汉郡是属于益州还是属于梁州。那是他童年一度生长过的地方,现在他已经回忆不起来最初是怎么识字的,他心里想或许只有回到过去识字的地方,说不定才可以找回自己开始识字的真正原因。他已经在怀疑,自己过去是从广汉郡来到夜郎郡的吗?广汉郡有几个县城,他少年时期居住的县城是其中哪一个,为什么他连那个县城的名字都记不起来?
李焉这边的士兵早就问过了刘大毛,而雷山部族的人也提前问过,刘大毛回答不出来,他越想越不对劲,觉得他根本就不是从什么县城里搬来的,可是他又觉得曾经住在某个县城一段时间。那段时间还是童年,比少年时期更早的年代,他是从县城里知道有了“字”这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