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芦苇不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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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芦苇不开花-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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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着电话,激动地声音都变了样。

我们又见面了,他好象憔悴了,也许是想我想的,也许是担心我不再给他打电话。

我掏出手机递给他。

“它的使命完成了,也该还给你了。”我对他说。

他身子猛然抖了抖,惊恐地看了我一眼,接过手机,低下头,一句话未说,就这么沉默着。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抬起头,冲我微微一笑,那笑很是苦涩,笑完,转过身,欲离开。

“等等。”我叫住了他。

“什么?”他立马打住脚步,转过身,眼神掠过一丝希望的喜悦。

“我本来是打算‘五一’去九寨旅走一圈的,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结伴同行,不过。。。”

我顿了顿。

“不过什么?”他窜上一步,拉着我的手,急切地问。

“费用AA制。”

“好。”

他爽快地答应了,笑着,兴奋地像个小孩。

我们一人买了一个旅行包,里面装满了面包、水、香肠等之类的东西。

虽然我零花钱不少,但去一趟九寨,开销不小,说好是AA制,我只能省了又省。除了自己包里带的东西,我基本不在外面买东西吃。他只能跟着受苦。虽然,他很开心,但怎么说人家也是有钱人。

我有点不安。

我说:“你请我吃烤鸭吧。”

“好呀!”他爽快地答应,掏出钱给我。

我只买了一个,把炸好后包装好的烤鸭腿连同找零的钱给他,自己转过身,仍啃着干面包。

他不吃,非要给我买一个。我张嘴咬了一口,他才举起鸭腿往嘴里送。

他叫吴骏建,39岁,和我差不多高,体格匀称结实,一张轮廓分明的脸。风度既朴素又与众不同。和他在一起,感觉他真诚,善良,还富有幽默感。

他是个成功人士,在深圳开了家大公司,很多地方有分公司,这次来W市,是想与W市的一家公司洽谈合作事宜。

当然,他很少说他的事业,更不流露出他有多少的钱,只是我偶尔问上那么一句,他才答一句。他除了问我一些学习、生活、家庭的问题,还逗我开心。

本不想动心,但我无法左右自己。心这东西,你控制不了。否则,怎会有心魔之说。

我不知道自己是真喜欢上了他,还是被他独特的商人魅力迷住了。总之,他是我除小康之外,又一个令我砰然心动的男人。

当然,我是在最容易崇拜商海成功人士的年龄遇见他的。我仍然敢说,他是我今生遇见的最具人性魅力的商人。

从九寨回到W市,是五一长假的最后一天,也是他这趟考察结束的最后一天。他邀请我回那家豪华的大酒店给他作临离开前的话别。

我从他的眼里读懂了期待和暖暖的爱意。

他喜欢我,从一个个细微的小节我可以体会出来。但他很有绅士风度,从不强迫我,更不直白表露一些赤裸裸的意识。即便如此,我知道,他在期待着发生一些事情,比如亲吻,比如拥抱,还比如抚摸,甚至是做爱。我想,只有他期待的事情发生了,哪怕只是轻轻一个吻,简简单单一个拥抱,他的心才能安稳下来,他才敢对这份感情抱以希望。

后来,他说的话证实了我的想法。

在我们激情过后,他搂着我。

“很是奇怪。”他说。

“什么?”我问。

“我想吻你,又不敢吻,想拥抱你,几次张开手臂,还是放弃了。我与不少你这么大的男孩做过爱,一见面,我就把他扔在床上,撕他的衣服,尽情发泄自己的欲望。惟独你,虽然欲望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可就是下不了手,有一份胆怯。”

我相信他说的话。

第一次见面,他就疯狂扯我的衣服,扯着扯着,他突然就停止了动作,之后,他一直抱着我,说了差不多一个晚上的对不起。

第二次和我见面,他有了份不安、惶恐和羞涩。他说,遇见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他会害怕。而与自己所爱的人做爱,他会脸红,会不好意思。

怕什么呢?

怕自己爱的人会笑他。

而我就是那个令他脸红、不好意思还有可能笑他的人。

他开车把我送回S大学,还进了我寝室。这是我除了小康,又一次带这种关系的人回宿舍。

现在时代在进步,愈是成功的商人就愈像邻家的叔叔阿公,慈眉善目,让人提不起戒心,看看李嘉诚、比尔·盖茨就知道了。这也是我带他回宿舍而无一丝担心和警戒的原因。

我信任他!

他给我偷偷留下了那部手机,另外还有一本存折。我是在他回深圳后,在我床上的书架发现的。

难怪他有凳子不坐,非要顺着扶手,爬到我床上去。

晚上六点,他给我打电话了,说是到了深圳。一个小时之后,他又给我打电话,说是往他留给我的存折里存了一万元钱。

“阿涛,需要就花,别太苦着自己。”他柔情地说。

自此,我很少上网了,偶尔上一次,也很少打开那个QQ,偶尔打开一次,我也不和里面的人聊天。电子书,我只是满脸堆着笑地看他们给我留的信息。那个警察,说他在满W市疯狂寻我,再不出现,他又要跳一次长江了。

我没回复他的留言,把他拖进黑名单,删了。我边删边在心里对他说:警察同志,对不住了,要快活,找别人去吧。

四十五

大三暑假,很多同学开始在外面实习,考研族则一个暑假猫在图书馆,过着苦行僧般的备考生涯。

我选择了实习。

地点,深圳,实习单位,吴骏建朋友的公司。

“五一”过后,吴骏建乘过三次飞机来S大学看我。每来一次,我们的感情升华一次,第三次来,我们俩好得就像一个人似得,他一走,我立马陷入了无穷无尽的绵绵思念。

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是喝了一杯冰冷的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慢慢化成相思的泪。我早体会过这种滋味了,只是,对吴骏建的思念,我似乎更有底,更有盼头。

大三的暑假,去深圳实习之前,我给家里打了电话。

妈妈向我提起了鲍小康。

唉,本来,认识吴骏建后,我都开始慢慢遗忘小康了!

我有点怨恨起妈妈来。

其实,遗忘一个人比痛恨一个人更可怕,我咬牙切齿地恨一个人,说明我心里有他,始终忘不了他。

本来,结识吴竣建后,我不恨小康了,真不恨了。心里都没他了,还谈什么恨。只是,偶尔脑海在一念之间闪到他,才想起这个世界还有个叫鲍小康的人。有就有呗,我这么无所谓地想着。

可是,上帝也绝不允许我把这个叫鲍小康的人遗忘。

上帝说,林涛,你就恨他吧,一辈子切之入骨地恨。

我想,我真该一辈子切之入骨恨这个不是人的王八蛋了。

快要挂电话时,妈妈说。

“涛子,有个事不知你知不知道?”

“什么事?”

“就是。。。唉,还是别说了。”

“说嘛,妈,说,我听着呢。”

“唉,本来小康不让我告诉你,我看还是告诉你吧,你迟早要知道的。”

“听着呢。”

能有什么大事,我心不在焉掏出一块口香糖。

“就是,小三,小三他。。”

“哦,你说小三呀,他怎么啦,他肯定又说想我了吧,这小子,打小和我感情深,我喜欢他。。。”

“他。。。他死了!”

“。。。”

“涛子,你,你怎么啦,说话呀。”

口香糖掉在了地上。

小三死了,真死了。摔在山坡下死的。而害得他的人就是他的亲哥哥鲍小康,他才17岁呀。

在二姐夫的汽车修理店学了不到一年,鲍小康又开始逼小三学开车了。

才17岁,就要人家学开那种又高又大的东风牌大汽车。那个小三,别看他学习不行,说话还有点结巴(长大后好多了),学起那玩意儿来,还真有点灵气,很快就会了,除了上高速、跑长途,龙溪的旮旮角角他都敢走。

有一次,我给他打电话,他兴奋地说:“涛子哥哥,你等着,我自己买了车后,我一定开到W市来找你!”

见他这么欢喜,对开车还这般有兴趣,本想劝他回学校读书,话未说出来,打住了。我知道,劝也没用,他会听吗,心都野了。

但我还是对鲍小康流露出了不满,埋怨他不该这么早强行把小三拉入社会。他很是不高兴地呛了我一句:我们家的事,你林涛操哪门子心!

把我气得。

是下午吧,一个和小康甚熟的车主把车开到二姐夫马德军的修理店来修理。

小三修车时,车主走了,说是晚上过来开。到了晚上,那车主却不来了(龙溪镇的人都说,当时他在搞别人家的媳妇呢),非要小三把车开过去,他知道小三会开车。

小三是会开车,要他开过去也是没问题,可天这么黑了,加上修理店还有别的顾客,这车,不能开,万一还出事了呢。大家都这么说。

起初,鲍小康也不同意小三把车开过去,电话那头,车主大叫大喊骂开了。

“鲍小康,不够意思。这些年,白处了,哥们现在不就干女人忙得,倒不出空来吗?”

放下电话,鲍小康二话没说,冲小三一挥手:你把车开过去!

小三乐得屁颠屁颠钻进了驾驶室。

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那个叫瑶子岭的大坡有一小段下坡路刚改造过,路基不稳,靠悬崖那边还有个小缺口没补上。小三毕竟是新手,加上天黑,车子就从那个小缺口滚下去了。当即,小三被摔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

我跑到离S大学最远的一个江边的电话厅给鲍小康打电话,用已失去人类声响的尖叫声嘶力竭骂他王八蛋,把小三给害死了。骂着骂着,我就哭,放声地大哭。哭完了,我回寝室,倒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

我喜欢小三呀,他可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想到以后再也见不着了,再也听不见他叫我“涛子哥哥”的声音,泪,哗啦,流了一夜。

我决定,去深圳实习之前先回一趟家。

回到家,我没想过回龙溪,也没想过再跑去那骂鲍小康。可一到家,我就在想小三,总在想,想他栩栩如生,叫我“涛子哥哥”的可爱模样。

人死了,再怎么想也复活不了,既然见不着了,又这么想他,回龙溪要张他的照片带去深圳也好。

回到龙溪,唉,鲍小康也挺可怜的,瞧瞧他,一张黑脸都肿成那样了,想必是哭的,还在为小三的事难过吧。

看见鲍小康那可怜样,说好要克制,不迁怒于他,可一看见照片上小三脸上露出的浅浅的甜甜笑,我就忍不住扑过去,揪住他的衣领。

“你个混帐,为什么要逼死小三,他才17岁呀。”我冲他大吼。

如果非要说小三属于谁,他也是属于林涛,他是林涛的,你鲍小康有什么权力把他给逼死。

鲍小康挣脱我,蹲在地上,抱着头,一言不发。

二姐在一旁紧紧拉我。

“涛子,别这样,风秀婶刚走没多久,小康已伤心得。。。。。”

鲍小康突然从地上窜起来,竭力咆哮着:“玉娟姐,你别拉他,让他打死我吧,是我害死了小三,害死了我妈。。。。我该死。。。”

咆哮完,他又蹲了下来,抱着头。

呜。。。。。

意外的事情,总让人惊慌失措。

但小康说他害死了他妈,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不是惊慌失措。我只记得我当时确实呆了一下,在呆那么一下的过程中,我没有愤怒,一点也没有,甚至连悲痛的感觉也没有。我只是突然觉得,小康他好可怜,真的好可怜,小三死了,亲妈说死就死了。

我也蹲了下来,抱着他的头,和他一起哭。我还能恨起他来吗?人家连妈都没了,多可怜!

风秀婶是淹死的,被蓝河水淹死的。

她在蓝河滩的石板洗衣服,洗到一件小三以前穿过的衣服,洗着洗着,她就跳进了蓝河,在蓝河的水面唱起了歌,还大声喊着小三的名字。

蓝河边的菜园子,有个锄草的男人发现了风秀婶的异常。起初,他以为是风秀婶洗的衣服被河水冲走了,没大在意,直到风秀婶一边往深水区走,一边高声唱着歌,才察觉了不对劲,扔下锄头,跳进蓝水河里去救。还没游过去,风秀婶的脑袋突然不见了。待救上来,已经断气了,嘴巴大大张着,似乎想把未完的歌儿唱完。

毫无疑问,风秀婶洗小三的衣服时,间歇性精神病突发了。直接原因是小三的死,间接原因,说到底,还是鲍小康害死的。

我不能再骂鲍小康了,不能那么残忍了,再骂,他就可能也疯了,真会疯了,疯得也可能在蓝河上跳起舞来,唱着歌了。

二妹说,风秀婶死后,鲍小康没吞过一粒米饭。

因要急着赶去深圳实习,我只在龙溪陪了鲍小康一天。

离开龙溪时,杨彩霞说:“涛子,谢谢你,如果你没来看他,他会死,他熬不过一星期的。”

记得离开时,我当着杨彩霞的面抱着小康,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轻声说了句:“小康,活下去,好吗?就算为了我。”

我说这句话真有点自作多情甚至是自欺欺人,谁死了妈不悲伤过十天八天,鲍小康还会在乎你林涛的安慰吗?

没想到,还真管用。回深圳后,我给杨彩霞打电话,她说我一走,鲍小康就立刻跑去厨房,端起一盘菜狂抓了起来。

四十六

我实习的单位是一家电子公司,主要生产电子元件、配件等产品。

我在一个很重要的管理部门实习。

本来吴骏建要安排我在他的公司实习,我没答应。我是学工商管理的,我想找个直接生产企业,最好是时下具有市场代表性的企业,这家电子公司正符合。

而且,我也想,吴骏建,大忙人,事务繁多,我喜欢他,但我不想过多介入他的工作和生活。

我现在懂的,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相爱和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相爱不一样。我追求的仅仅是我们彼此那份相爱的气息,但不把那种爱的气息弥撒在他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我甚至从没问过他的家庭情况,不是我不关心,而是没必要,只要我爱他,他爱我,足矣!

吴骏建在我实习的公司附近给我租了一套房子,很漂亮,他把钥匙给我,说,这是你的家,想怎么住就怎么住!

我很少去那住,住在电子厂的集体宿舍,我喜欢那种和天南地北打工仔住在一起的感觉和氛围。

吴骏建也不去那个家,他只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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