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乐(女尊1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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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乐(女尊1V1)-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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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清平的想法,这事就该这么了了,可是没想到那人付了帐,匆匆赶上来,拦住清平。
  那人作了一揖,道:“多谢小姐刚才出手相助,若善不甚感激。这是找剩的银两和小姐的钱袋。”
  
  清平一把拿过钱袋,反复看了看,确定没什么损伤后仔细地收好。刚才一时冲动没有想到这是榛儿为她做的,就把钱袋给了出去,现在倒有些后悔了,要是这人不还回来,那她还不得怨死。
  清平笑得很客气,这是她对陌生人的一贯态度,“举手之劳而已,只是出门在外,钱财乃必需之物,小姐切不可再大意把钱弄丢了。”
  
  清平这话略有讽意,可是也不知是迟钝还是假装听不出来,对方惭愧地笑了笑,道:“这个,若善一定谨记于心。还望小姐留下姓名和住处,来日我好把刚才欠小姐的钱悉数归还。”
  她以前出门的时候,身旁都带着小厮,所以用不着管这些个琐事,但这次她是独自一人,又赶路匆忙,难免有些疏忽,幸得有人好心出手相助,要不她这脸,就丢大了。
  
  清平瞄了她一眼,只见那人虽面带风尘,满脸倦意,身上穿的一袭白衣也已成灰白,但眼神还是清亮的,举止也颇为得体有礼,看得出是个家教很好的人,不像是个会吃霸王餐这么无耻的人。
  “不用,那也没多少钱。”清平淡淡地说,人在外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再纠缠下去,拱手道:“那我们有缘再见。”
  说完就把那个什么若善抛在脑后,继续自己的兰州漫游。
  
  转过街角,又走了几步,一间装修豪华的书店映入眼帘。
  
  想起榛儿也是个爱书的人,家里的书差不多都让他读了个遍,看到有所感悟的地方还会在旁边空白处记下自己的所感。
  
  或许,挑本书给她的小夫郎当礼物也不错。
  
  “哟,这位客人想要些什么书?不论是哪方面的,我们这里都应有尽有。”
  
  这位店员话说的不假,律法、财务、膳食、农商……一应俱全。
  
  “我们三味书屋可是由始皇帝亲自题名的,百年的老字号了。想当年始皇帝创立大和王朝,励精图治,说什么学术要百花齐放,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鼓励各行各派多出书,培育多元化人才……”
  
  清平无心听那店员喋喋不休,随手拿了本关于植物的书翻动着。
  
  书页一张接一张地翻了过去,最后停在某一页上。
  
  榛树:花为黄褐色,果实名为榛子,其仁可食用。
  
  ……
  
  清平怔怔地看着那一页,不自觉地,伸出手,不断在那个榛字摩挲着。
  
  忆起她初来异界时,榛儿怕她至极,但仍是小心地伺候着。那时她对穿越这种离谱的事还无法接受,对榛儿也不理不睬的,他们之间除了沉默就是沉默。
  然后,某天,她认清现实,打量着一直在她身边转着的男人,五官是清秀的,双眼皮,菱形唇,不过估计是因为营养不良,嘴唇略显苍白,面色干黄,身形瘦削,但眼角眉梢都是柔顺,总的来说,她看着挺顺眼的。她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榛儿显得很是惊恐,战战兢兢地回答道,“我名叫连榛。”
  “哪个榛?” 
  “榛树的那个。”
  还是不知道,她要他把名字写给他看看,那时候的榛儿估计惊得下巴都快掉地上了,久久没有动作,直到她皱起眉头,微抿双唇催促,他才如梦初醒一般急急地拿来纸笔,写下自己的名字。
  
  “你的字很清秀,很好看。”她真心赞叹,对于她这种连硬笔字都写不好的人,能把毛笔字写得像模像样的都是人才啊。
  
  那男人恭谨地说:“谢妻主夸奖。”
  “我该怎么唤你?” 
  “这个……随妻主高兴,连榛无任何意见。”
  清平有些不喜,怎是个这么没有主见的男人。“榛儿,我这样叫你,可好?” 
  没有回答,抬首,却见那个男人咬紧下唇,似极力忍耐着什么。
  怎么了这是?
  
  “你要是不喜欢就直说,我给你换个你喜欢的。”
  “不是这样的,”他眼角含泪,却给了清平自见到他后的第一个笑容,说,“我很高兴,真的……那个名字自从爹爹去世后就再也没人叫过了,妻主能这么叫我,我很高兴。”
  
  清平汗了一把。高兴是这么又哭又笑的?
  
  从此,她天天唤着那个再没人叫过的名字。
  
  榛儿……
  
  回过神,清平压下涌起的思念,细细地挑了好几本书,付了帐,匆匆离开回到云家别馆。
  
  各大掌柜都已回去了,云枫瘫在椅子上,看见清平忙坐起身,“妹妹可回来了。”
  
  清平看她那劳累样,心里警惕自己——绝对不把自家酒馆做大,否则她还不得累死!
  
  “嗯,姐姐辛苦了。”
  “这也没什么,忙了一天总算能把明天空下来了。明天就是兰州酒会,少不了美酒安慰我劳累的心。”
  想到美酒,云枫什么辛苦劳累也忘了,双眼冒出青光,还夸张地咽了咽唾沫。清平失笑,这模样让她联想起童话故事中见到小红帽的大灰狼,她这姐姐真不愧是个酒痴。
  
  相较于云枫的兴奋劲儿,清平倒显得镇静多了。
  
  看着刚买回来的书,她,想家了。


第十五章

  清平对着昨天那个谁随口一句有缘再见,本是不打算与她有太多纠葛的,却没想到时隔一天,她们竟真的“很有缘”的再见了。
  
  话说酒会这天,举办之处兰台可谓是万里酒香,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说来这酒会也是有由来的。
  当年始皇帝微服出访路过兰州,正好撞到兰州颇有名气两个酒庄当家当众掐架,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地,贬低对方抬高自己,始皇帝看这么吵也不成事啊,就提议以群众为裁判,让她们在兰台拿出自己最好的酒,公平竞赛。
   后来,这酒会慢慢地扩大,参加的酒庄越来越多,规模渐渐形成。每三年一次,在兰州兰台举行。从早晨巳时开始,各酒庄摆上自己最为满意的酒,并在酒坛上写 上自家酒庄的名字,供行人品尝。行人手持酒会发送的彩带,每人三条,若遇到满意喜欢的酒,就把彩带给那个酒庄。黄昏时结算,得到的彩带最多者胜。
  敢拿出来参加比赛的酒自然是一等一的好,只是参加酒会的都是大批量生产的酒庄,像清平家这种自产自销小成本酒馆是没有资格参加的。对清平来说不能凑热闹,未免有些遗憾。

  清平端着个酒杯,抿了口酒,就感觉辛辣之味从口舌传到腹部,像火烧一般,让人气血翻腾。
  好烈的酒!
  
  淡定地把酒杯放回去,清平心颤颤,她的酒品貌似不很好,要是在这醉了,那就丢脸,太丢脸了。
  
  “这酒叫醉欢,泰阳秦家的得意之作,听说还没人能喝下三杯,所以又称三杯倒。”云枫以过来人的身份说道,她可是曾经栽在这酒上的,初次参加酒会时,她第一口酒喝的就是这醉欢,一口下肚后就整个人晕乎乎的,结果那次什么美酒都没喝到,回家睡觉去了。
  
  “这酒不错是不错,但那什么秦家酒庄的主人也真是没谱,来品尝的都是寻常百姓,哪受得了这么烈的酒。”清平很中肯的评论。在设备落后的古代,能酿得出如此高浓度的酒,这秦家确实有两把刷子。
  
  “妹妹说的不错,这秦家是每次都参加酒会,每次都败兴而归。”那秦家当家长得福态得很,肚圆腿短,脸上更是横肉纵生,拿着少的可怜的彩带气呼呼的样子,更是喜感十足。
  
  “接下来是安阳贺家的苦艾酒,与一般果酒不同,这苦艾酒加于苦艾浸泡,颜色为绿色,味略苦,口感清淡,也不失为一种好酒。”
  清平含了一口,不住点头,“姐姐果然会喝酒。”云枫介绍的都是的都是上品,可见她的这个姐姐对酒是真上心的,不似其他说爱酒的人,认为年份久的,价格高的就是好酒。
  
  “妹妹才是让我大吃一惊,以前与妹妹一起时从未见过妹妹喝酒,还以为妹妹酒量不行,今天一番下来,妹妹也算喝的不少了,居然还面无异色。没想到妹妹人看起来弱弱小小的,竟然这么能喝,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清平不语。她是乐家的女儿,自然遗传了对酒的痴迷,打小父亲也把她当做乐家酒的传人培养,酒量当然是不错的。不常喝酒,只是因从小见父母为了酒而争闹不休时时克制着自己罢了,但就算如此也还是会一酿起酒来就把什么都忘了。
  
  她来这个世界后就曾经有过在酿酒房呆了整整三天三夜的经历,那次若不是榛儿每天给她送饭送菜在一旁照料着,她恐怕早挂了,不过最后她是没挂,榛儿却倒下去了。后来又是明大夫的一顿好骂。
  
  忽然,耳边传来阵阵唏嘘声,身旁的人都对着某一方向指指点点,顺着她们的目光看去,那是一个长得极好看的男子,眼如横波,眉似山聚,薄唇微勾,便是千种风情,在一堆奚落声中悠然而过。
  惹眼的很。
  
  “呸,这个不知羞耻的男人……”
  “出来抛头露脸的,男人的脸都被他丢尽了……”
  “哼,一个男人懂什么是酒么?来这里和女人凑什么热闹……”
  ……
  骂声不绝。
  
   这也无怪乎她们会有这么大反应。这个国家对男子戒律极严,不要说是来参加酒会,就是连喝酒也是不允的,倒也不是明文规定不准男子喝酒,只是这里的女人以为男子若是好酒便是放荡,久而久之,这不许喝酒也便成了众人教育儿子的一条铁训。清平本来也是不知道有这个习俗的,还是第一次酿得酒时,她让榛儿给尝尝, 结果惹得榛儿连连摇头,她当下就冷下脸,以为他不喜欢她酿的酒,后来听榛儿解释后才了解大概。
  
   “那是平阳商家的现任当家商水。泰阳秦家,安阳贺家,和平阳商家是颇为有名的三个酒庄,人称酒中三阳。可惜,商家只剩这么个弱男子,担起家业。”云家与商家本是世交,她与商水打小就是认识的,也一向视他如亲弟弟,当年商水立誓此生不嫁,守着自家酒庄,如此便是五年,其中多少曲折艰难,若不是本人,恐怕是难以体会的,而她虽然也反对他的这番决定,却也无法改变他的想法。
   “这商水虽说是个男子,但酿的酒却是不错的。妹妹尝尝这个放荡男子酿的雪梅,看看是否果真如她们说的那般。”要说这商水也是个奇男子,酿酒技艺不逊于其他二阳,甚至比他母亲还厉害些,这五年来他也确实没有违背当初的誓言,把商家酒庄打理的很好,不比女人差……只是可怜了一直守候在旁的那个人。
  
  老实说,清平是不喜欢那个耀眼不凡的男子的,特别是在看到他身后视线从未离开过他的那个女子后。那个商水与她父亲太像了,都是一心扑在自己喜爱的死物上,不曾看到苦苦等待着的他人。
  可是,不能否认,这雪梅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酒。甫一入口,便一股寒凉之气酝散开来,紧接着便是包裹在这一片寒凉白雪中的细细梅香。
  
  今天尝过那么多酒,无疑这个最让清平喜欢。
  
  “不愧是与泰阳秦家,安阳贺家齐名的商家,商公子酿造技艺果然非凡。”清平脱口赞道。
  “商水谢这位小姐赞赏。”悦耳的声音插入,清平回头,可不就是那个美丽又惹眼的商家酒庄的主人商水么。
  
  只见商水向两人一福身,行了个礼,又道:“想必这就是枫子姐姐所说的乐天酒馆的当家清平小姐了。”
  
  枫子姐姐?
  
  云枫脸黑,清平憋笑。“在下正是。”
  
  “商水曾听说小姐大名,小姐的桂酒佳酿,众人赞叹不已。今日得与小姐一见,实属商水幸。”好一个在女人堆中打滚的男人,在一个陌生女人面前侃侃而谈,没有丝毫一般男子应有的羞怯,落落大方,这倒让在现代看多了男人风采的清平有些中意了。
  “商公子过奖。”
  
  寒暄中,又有一人插话进来。
  一直跟在商水身后一脸沮丧的女人上前一步,略显激动地握住清平的的手。清平吓了一跳,这个她压根就没见过的女人这副老乡见老乡的模样是作甚? 
  “小姐……”
  清平一寒,被这深情的一声呼唤激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终于……又见到小姐了!” 
  感受到云枫和那商庄主投过来的怪异的目光,清平黑线,不用想也知道这两人在臆想些什么,活生生的断袖啊龙阳。
  猛一用力扯出被握紧的手,清平皮笑肉不笑,出语伤人,“小姐,咱们,认识?” 
  不过那人也是个迟钝的主,丝毫不觉尴尬,笑得一脸傻气,“在下若善,昨天承蒙小姐相助。”
  这么一提清平想了起来,恍然大悟地“哦”了声。是昨天她难得行善,有幸被她“救”的那个谁啊。
  云枫疑惑,“妹妹跟若善认识?” 
  “嗯,一面之缘而已。”
   见清平记起了自己,若善更是振奋,勾住清平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模样,道:“没想到小姐就是小枫子说的那个乐清平。今天再次偶然相遇,就证明咱俩有缘,小姐绝不能再推辞,和若善喝一杯罢。”又转头向云枫道:“小枫子,水儿就交给你了。”云枫与水儿情同姐弟,而且云枫早已定亲,把水儿交给她,她很放心。
  
  来不及说出拒绝的话,清平就这么被人勾着肩地拖走了,留下脸色有些难看的商家庄主和错愕的云枫。
  简直不敢相信,若善,那个黏小水黏得要命的若善,就这么丢下小水,跟人跑了?
  
  可是转念一想,以前被商水打击得不轻的时候,这丫头也会找个没人的地儿舔伤口,这次估计又是小水说了什么让那傻子伤心了。
  
  “唉,小水,你这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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