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问题,好像是我们皇室的一个秘密,因为我只听到过一次,还是皇祖母和太子哥哥背地里偷偷说的。
她们说父王不喜欢娘,但月桂国朝又不能没有继承人,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是皇伯母,也就是我大姨妈让父王把我娘亲带回了自己的府里。
那时候,父王死活不想要孩子,而我娘亲说什么也要生一个,所以,娘亲出了个主意,把父王灌醉了,然后让娘亲装成美人样子来到父王的房间里,父王酒醉之下没有看真,这才有了我。她们说的这些话我都不太明白,唯一明白的就是,父王其实就是个大色鬼。
我不知道什么叫色鬼,不过后来长大了些,才知道,原来色鬼就是看着锅里的望着碗里的,再看人家的碗里的,总之,就是太坏太坏的,不能再坏的男人,才叫色鬼。
这样看来,我父王还真是没一个地方能让我喜欢的。
对于父王的这种恶行,我已经无所谓了,他好他坏都和我无关,反正我只要知道这条命是娘亲给我的就行了。
娘亲每次看到我和父王二个眼对眼的望着,其实就是谁也不服谁的时候,总是说父王先让步,然后才会在没人的时候说我,要我长大以后要好好地孝敬父王,这个我当然知道,他是我父王嘛,可是他是我父王也不能让他这样明目张胆地欺负我娘亲呀。
所以,我一边想着要快快长大,孝敬父王,一边想着怎么阻止父王不再欺负我娘亲的事。
娘亲和我说话的时候,真是令我太幸福了,娘亲的怀里很柔软,我曾经指着那柔软的地方问。娘亲说,我是吃那个长大的,我就说,我可不可摸一下,我想看看让我长大的东西长得什么样儿。
可是我的手不没摸到那柔软的时候,我父王就出现了,一把将我抱了出去,丢给了奶娘,还警告我说,那是他一个人的专利,我不懂,难道父王他还没长大吗?
唉,谁能知道我小小年纪,内心却装满了这么多苦恼,那些教书的师傅都古板的很,只有太师傅很得我欢心。
可是我还是非常的不服,听说父王有时候还要问娘娘怎么办呢?即父王都那么让人服的人,还要向娘亲请教,那为什么如今却不让娘亲来教我呢,父王这个大坏蛋,真是太自私了。
等等,那边好像是父王和娘亲两个来了,不行,我得想个法子,说什么今天都要让父王一边呆着去,不是说风水轮流转吗?轮也该轮到我和娘亲在一起了吧。
怀着七岁少年的伟大抱负理想,我再不迟疑,起身就向娘亲他们走去。
番外--狗马吃醋记
驭风(鲜于奢华的那匹马的名字)最近很不爽,非常的不爽,简直是不爽到了极点。
哼哼,不就是一长狗吗?妈不是什么名犬,长得又不可爱,甚至浑身都透着一股土啦吧唧的气息,凭什么就能得到主人全心的宠爱。
自己跟了主人八年了,八年了,陪着他风里来雨里去的,也没看见他对自己露出那么和蔼的笑容啊。
“汪汪……汪汪汪……”真是说曹操曹操到,那条土狗每天洞儿老跑到我跟前晃什么呀。驭风斜睨着从远处兴奋叫着跑过来的大黄,鼻子里“嘶嘶”的喷着长气。
不过大黄却是看都不看它一眼,直接从身边奔了过去,那速度比起自己的日行八百夜行一千似乎也差不了多少。
不过……嗯,它应该只是在三五里之内维持这个速度吧,否则这世界上还要它们马干什么,大家都去骑狗得了。
“奢华,奢华,大黄呢,我刚刚还看见它去追一保耗子了,怎么一转眼就没影儿了。”
前方有声音响起,驭风的眼睛立即亮了起来:是主人前些天带回来的女主人呢,咳咳,不过……不过似乎身分上就是自己的女主人了。
这点驭风是完全分得清楚的,要不然它怎么能成为奢华最心爱的坐骑呢,那灵性它可是一点不少的,哪像那条土狗,不过咳咳,不得不承认,在看人下菜碟这点上,那条土狗似乎一点也不输给自己。
但是这个女主人驭风可是非常喜欢的。
不过,自从女主人来了以后,它才发现自己真是错的离谱。
举例来说,主人对它的所谓关心,无非是安排照顾它的人多一点,草料好一点,动不动地球牵它出去遛遛,遇到危险也不肯抛弃它独自逃生。当然了,主人的出身高贵,能做到这些就已经不错了。
但是女主人就不一样了,她会给自己刷毛,亲切的和自己聊天,还会偷偷说一些她和主人的小秘密。
也许他以为自己听不懂吧,其实自己都能听懂,就是不会说人话而已,难道女主人都没有发现自己听到兴奋处都会撩一下蹄子吗?
“嘶嘶……”看见凌淋淋跑了过来,驭风兴奋的用鼻子喷气,然后高高撩了一下蹄子,那意思就是:“女主人,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啊。如果不是自己的大叫会招来许多看它的讨厌家伙,它一会大叫的。
凌淋淋看见了它,清秀的脸孔上泛起一抹笑容,来到它身边摸摸鬃毛:“驭风啊,有没有看见我家大黄,刚刚它似乎就是从这里咆出去了。咦,你这毛怎么又有这么多灰了?明明昨天才刷过的嘛。”
“淋淋,你和一匹马说什么话呢,它又听不懂。”奢华好笑的踱了上来,揽过凌淋淋的肩:“昨天小三儿来和我说,山坳里的桃花开了,等找个时间我们一起去看花好不好?”
“好啊好啊,不但看花,结了桃子的时候我们也要去。”
凌淋淋一下子兴奋起来:“奢华,你……你昨天在书房里念的那首诗,我记住了前四句耶。”凌淋淋继续抚摸着驭风的鬃毛,但情绪明显兴奋起来。
“什么?你记住了一首诗的前四句?”奢华又惊又喜,淋淋赚钱的花样可以说是妙绝天下,可驰就是不喜欢诗,更不那些风月诗句。
有一次自己和他说了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结果她却不屑的批评说“金凤玉露遇在一起,只能是露水被风吹干了的结果,那么悲惨的结局,怎么会胜却人间无数呢?”当场把他活活气倒。
因此如今听她说竟然记住了四句诗,怎不令奢华欣喜若狂,难道他的宝贝儿淋淋终于开窍了,想跟着自己多读一些书识一些字吗?那样两人相处的时间岂不是又多了不少?
鲜于奢华陷入美好的幻想中,脸上不自禁就露出灿烂的笑。
凌淋淋脸上的笑比他还要灿烂:“没错没错啊,我记得那前四句是什么'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山,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后面的我就没听清楚,啊,奢华,我今天才知道原来桃花是可以卖钱的啊,奢华,我们明天就去把那些桃花都摘下来换钱好不好?我怕再过几天会谢了,谢了换的钱就不多了。”
鲜于奢华的面孔忍不住抖动了几下,他使劲拍了拍脸,才几乎是呻吟着问道:“淋淋,难道我每天给你的钱还不够多吗?连那几棵桃花你都不放过。”
“钱总是越多越好啊。”凌淋淋兴奋的说,脸颊上红扑扑的带着笑,让鲜于奢华怎么也无法说出桃花其实无法卖钱的话来。
“那个……淋淋,你想啊,桃花谢了,就会结出又大又甜的桃子。如今你把桃花都摘了,那桃子肯定就结不了了,你算算,是卖桃花赚的多呢还是卖桃子赚的多呢?”
呼,真是非常完美的借口啊,鲜于奢华再一次为自己的聪明才智而骄傲。
“哦,真的没错,卖桃子肯定比桃花赚的多。”凌淋淋拿过位于驭风角落里的水桶和毛刷,准备给驭风刷毛。
“嗯,你干什么淋淋?”鲜于奢华奇怪的看着她:“不是昨晚才刷过毛吗?怎么今天又要刷,驭风以前三天都不用刷一回的。还有,你能不能让别人来刷呢?”
他绝对没有记错,因为就是昨天傍晚,自己和心爱的淋淋吃完晚饭,正要兴致勃勃的在上床滚床单时,淋淋却猛地跳起来,说什么答应驭风今天给它刷毛结果忘了。
当时鲜于奢华那个气啊,真的眼死了这个和畜生植物们都一诺千金的爱人了。
“是吗?可是你看看,它的毛今天都沾一灰了。”凌淋淋指指满身灰尘的驭风,示意鲜于奢华自己用眼睛看看,并不是自己有洁癖非要给驭风刷毛的。
鲜于奢华看了看驭风,眉头也皱了起来:“是哪个愣头青照顾它,难道牵着去泥潭里洗澡了吗?明明昨天晚上才有刷的毛。”
驭风得意的昂了头:那是,为了弄这一身的泥,他今天早上特意跑去土坑里打了两个滚儿,能不脏吗?再次申明,它可是非常非常有灵性的马儿呢。
鲜于奢华怀疑的瞄瞄驭风得意的样子,眼睛忽然眯了起来:是这样吗?他一直都低估了爱驹的智商,它难道竟然懂得故意弄脏自己好让淋淋帮它刷身吗?这岂不是要成精了吗?
“淋淋,你刚刚在喊什么?似乎是大黄跑丢了是吗?”鲜于奢华冷静的转移话题,哼哼,不行,不能让驭风得逞,那么想让淋淋转移注意力,唯一的筹码就是大黄了。
想到这里,鲜于奢华感动深深的无奈,他和于齐是上辈子作孽太多吗?
“啊,对了,大黄,我刚刚看到它追着一只耗子跑过去了。所以有些担心。”凌淋淋果然放下了水桶和刷子。
“这有什么担心的?”鲜于奢华感动奇怪,爱人伯思维果然不是正常人的思维,难道她总是这样思考问题的吗?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啊。我看见这山上有不少野猫,万一以为它抢了人家的饭碗……大黄一向很怕猫的。”凌淋淋很认真的说,登时让鲜于奢华绝倒。
“放心吧,山上的猫都是富足的很,不会因为一只耗子和大黄计较的。”鲜于奢华拉着爱人:“走,我们回书房,我给你看我收藏的字画。”
“大黄真的会没事吗?”凌淋淋想确认,在看到鲜于奢华肯定的点头后,她咧开嘴笑了:“好,那你先去书房吧,我给驭风刷完毛就过去。”
她……她还没忘给驭风刷毛呢,他怎么就忘记了,她是从什么时候起不怕马了呢?
鲜于奢华感觉自己的面部神经又要抽筋了,恶狠狠瞪了驭风一眼:哼哼,胆敢和主人我争宠,你给我等着。
第二天一大早,凌淋淋就起来了,鲜于奢华本来搂着爱人睡得心满意足,忽然间怀里空了,让他一下子不自在起来,伸出手拉住凌淋淋:“淋淋,再睡一会儿吧,不然咱们聊会儿也好,你这么早起来干什么?”
“我想早点去看你说的那片桃花,看看它们的品质,到秋天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子。”凌淋淋一边往脚上套鞋子一边笑着说。
鲜于奢华目瞪口呆,第一次听说从花的品质可以预见到果实的品质这回事,难道凌淋淋真有特殊功能吗?
鲜于奢华一骨碌的爬起来,不管如何,能和凌淋淋同游桃花坳,这可是个和爱人亲近的好机会。
他仿佛已经见到一幅美轮美奂的画面:一片晚霞般的桃林中,自己和凌淋淋漫步其中,走得累了,就相依在一棵桃树下卿卿我我,互相喂着点心,嗯,或许还可以带上一壶梨花白,让淋淋喝得微熏,那双颊扑上淡淡的粉红色,一定是动人之极。
然后借着酒劲儿,他将凌淋淋放倒在桃树下,他轻柔地除去爱人的衣衫,一阵微风吹来,桃花瓣纷纷扬扬撒在凌淋淋光裸的身子上,两个人……
“奢华,你馋什么东西馋成这样?口水都流出来了呢?”凌淋淋好奇的看向鲜于奢华,吓得他赶紧擦了擦下巴:“哦,没什么,没什么,不是要去看桃花吗?我吩咐历厨房准备点吃喝的东西,然后我们就立刻出发。”
半个时辰后,鲜于奢华携着凌淋淋出了别院,身后传来驭风长嘶和大黄汪汪的叫声,不过他一概不理,今天淋淋是他的,这一马一狗也该识点眼色,真是的。
桃花坳里的桃花果然已经开放到极致,淡淡的粉色,远远看去虽不热烈,却是柔美雅致无比。
不过凌淋淋不懂这些,和鲜于奢华行走于桃林之中,不住指指点点的告诉他哪棵树秋天的果子会好,哪棵树秋天恐怕没有什么收成。
最后凌淋淋很认真的对鲜于奢华说:“其实那个桃花阉里的桃花仙人真的很笨,连你都知道卖桃子比桃花赚钱的道理,他身为仙人竟然不知,真的很笨呢。”
鲜于奢华再次无语,心想把那诗句改成“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子卖酒钱。”
这哪里还有半点意境可言呢?不过这句诗如果从淋淋嘴里说出来,应该就会显得可爱无比吧。
他又想起了早上脑海中那幅春色无边的画面,抬头看看天色已近晌午,于是急忙拉着凌淋淋来到一棵开花最盛的桃树之下,铺上了一块大帆布,又将吃食等都摆了出来。
嘿嘿,为了这一刻,不枉他背着大包裹走了半天。
所有的剧情都在按部就班的照着鲜于奢华写好的剧本开演,然后就在凌淋淋半醉半醒,鲜于奢华刚要把她放躺在桃树下的时候,林外传来“嗷”的一嗓子:“大哥,嫂子,你们的救命恩人驾到,还不快出来迎接。”
郁闷的看着眼前那个大吃大喝。原本是给自己与凌淋淋预备的吃食的家伙,鲜于奢华真的是欲哭无泪:老天,他上辈子到底是遭了什么孽啊 ,竟然交了这个损友。
“幸亏我知道你这避桃山的桃花坳每到春天,景色绮丽已极。因此我才赶了过来。”于齐嚼着杏脯。
于齐!
鲜于奢华倏然转头,怨毒的盯着始作俑者,咬牙切齿的道:“呸,你就是来搅局,几棵桃花而已,你的山上哪处没有?”
他越想越气,忽然灵机一动,不怀好意的盯着于齐笑了向声,笑得他毛骨悚然。
“嘿嘿,大哥,那个……”于齐自知理亏,刚要开口说几句软话,不过已经为时已晚了,就见鲜于奢华回过头去,蓦然大喊道:“淋淋,于齐说他瞧不起你这个长相难看的嫂子,还嘲笑你除了会�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