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倾城路 二战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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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倾城路 二战 穿越-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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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对了!”他似乎又想起什么,紧接着补充道:“我还看过《马可…波罗游记》,我的志向就是像他一样,游历世界各国。”

    他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采薇就心中更不快,如果要找寻中国近代被侵略的客观原因,《马可…波罗游记》绝对算得上,就是因为这本书,弄的西方所有国家都以为中国遍地都是黄金和白银,一窝蜂的跑来抢,附带还卷走价值连城的古董宝物,导致中国白银和黄金大量外流,以至于到了二十一世纪,中国的黄金储备量依然极少。

    采薇压制着自己的不快,这些她不能对一个初见的人说出口,所以唯有选择沉默,帅哥见她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当下追问道:“你在哈佛学什么?”

    “心理学,”采薇头也不抬的回答,快速的捡着地上的书。

    那帅哥显然有三百六十问的精神,“我以后能与你探讨中国古诗吗?我很喜欢那些古诗,但是有些太深奥,我看不懂。”

    采薇心中淡淡一嗤,她绝对不相信在这个时代有人钦慕中国古代博大精深的文化这之类的鬼话,这人搁现代就是很明显的搭讪,只是这手段也太不高明,她不想再和这人纠缠下去,当下把厚厚一摞书重重塞到他怀中,手抬至额头朝上空斜斜划过去,微微一笑,做了一个极为熟练的现代再见手势,然后提起地上的简单行李,头也不回的潇洒离开。

    看着那个极为奇怪的手势,帅哥满脸惊愕。

    直到她走了很远才听见惊呆的帅哥在身后大叫:“喂!你走反方向了!”

    采薇却像丝毫没有听到般,径直往前走。

    美丽固执的女孩,维克多淡淡笑了笑,心中给出一个评价;只是刚刚她那奇怪的手势是什么意思?中国人都那样打招呼?

    行李很沉,采薇走了很远,直到看不见维克多后,才气喘吁吁的停下来;帅哥的提醒她并非没听见,只是刚刚觉得太丢人,也完全不想再理他,她宁愿装着没听见。

    她在碎石小路的草坪上坐下来,掏出手绢插起额头上密密麻麻的汗。

    不时有一对对情侣和路人从她身边走过,然后指指点点她的服装。虽然不知道听不见他们说了些什么,但脸上的不屑是显而易见的。

    采薇有些气愤,旗袍是最能衬托一个女子的高贵气质,将东方的美发挥到极致,花样年华的张曼玉风华绝代,令无数西方人沉醉不已;如今这些对她指指点点的西方人万万也不会想到多年后,他们的设计师也对将这东方的神韵演绎的淋漓尽致的服装叹为观止。

    她稍微休息一会,就沿着原路返回;顺着维克多说的方向,没过多久就找到哈佛大学心理学系所在的楼栋。

    那是一栋古老的建筑,当年读大学时,老师曾经说过除却一部分新建的教舍,哈佛的校舍基本都有百年的历史,那栋带着欧洲古典气息的大楼,凝聚了几百年的风雨,如同一位稳重的长者,静静矗立,庄严大气;绕是采薇这个见证无数后世辉煌建筑的人,也被这庄严肃穆,沉淀了无数过往的厚重历史感所感染。

    她一脚迈进去;在一路探究和审视的眼光的目送下,采薇终于找到穆雷的办公室。她轻轻敲了一下门,就听见一个醇厚的中年男人的声音传来:“请进!”

    采薇深吸一口气,推开那道虚掩的门。

    严谨、专注、冷静、理智,在见到自己心中偶像的那一霎那,她的脑中不可遏止的跳出这几个词。莫雷接近五十岁左右的模样,头顶微秃,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身穿简单随意的白衬衫,一看就是那种做学术的模样。

    莫雷诧异的看着这个东方女子,采薇急忙拿出那封潘有年先生的推荐信递上去。莫雷拆开一看,脸上顿时露出笑意。

    “原来你就是潘向我推荐的学生。”他微笑着起身,将采薇引到一旁的沙发上坐下。

    自己心中的偶像这般平易近人,采薇心中终于不再那么紧张。

    “您是人格心理学的大师,能成为您的学生是我的荣幸。”采薇微笑着礼貌的回答。

    莫雷微微一笑,整个人向后仰在沙发上,很是放松的模样。

    “自从潘回国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他可是极为苛刻的人,只有极为优秀的学生才能得到他的推荐。他如今过的还好吗?”

    听到偶像这般赞美自己,采薇的脸微微红了,虽然心知优秀的并不她本人。

    “教授,您客气了!老师如今在北京大学任教,日子虽然清贫但是却很有意义。”

    采薇字斟句酌的回答,面对自己的偶像,第一次见面断不能出什么岔子。

    莫雷看出她的紧张,当下随意的问了一下她的基本情况,缓解采薇紧张的情绪;听闻她精通三国语言,莫雷对这位女弟子很是满意;两人闲聊一阵,莫雷就让她去熟悉学校的环境,还特意派了一名助教陪着她。

    采薇就在那名助教的带领下,开始了哈佛的参观之旅,言谈间采薇知道这名助教名叫迈克,跟随莫雷已经三年了,是爱尔兰裔的美国人。他对中国似乎并没有什么偏见,或许是因为莫雷的态度,或许也是因为来自饱受战乱的国度。

    迈克一路领着她,向她介绍各种名胜古迹,最后两人走到一座古色古香的大楼前。

    “林小姐,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迈克笑着问道。

    采薇仔细看了看,凭着直觉她问道:“图书馆?”

    迈克笑着点点头:“这是魏德勒图书馆,哈佛大学藏书最多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图书馆。在哈佛,凌晨四点钟图书馆基本是座无虚席,林小姐很有可能要在这里度过几年时光,所以我带你过来看看。”

    凌晨四点座无虚席?

    采薇突然想起那则古老的笑话:为什么哈佛是最省床铺和被子的学校?答曰:因为根本不需要,看书累了,直接趴到桌子上睡。

    想想自己,早上不睡到九点不起床,采薇不禁羞愧万分,无怪乎它成为世界一流的名校,原来这里汇集无数勤奋好学之人。

    看图书馆里进进出出的各色人种,采薇试探的问道:“助教,哈佛的中国人多吗?”

    迈克双肩微微耸,两手一摊,“林,很遗憾,我很少见到!你如果想在学校里找到同胞,那很难!”

    采薇不再说什么,看来在哈佛自己要孤独的生活几年了;想想现代朋友成群的自己,真不知自己这几年怎么过。她在哈佛旁边租了一个小房子,算是安顿下来,她必须计划以后如何生活,如今的生活就像只米虫,汉奸老爹哪一天被杀头,她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而汉奸老爹显然靠不住,她必须得有一份工作,这是她储备钱的先决条件。

    1937年的美国,华人的生活大都处于社会最底层,根本不会如现代中国餐馆遍布世界各地,采薇立即打消这个想法。她去哈佛四周转了一圈,根本没有什么招聘广告,即使有也是干力气活,她不由得扫兴而归。

    采薇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把自己的求职意愿和莫雷教授谈了谈,不料很快便得到答复;莫雷教授为她谋得一个在图书馆做管理员的职位,要知道在美国一个中国人能找到一份工作有多难,虽然薪水微薄,却也令采薇兴奋不已。

    生在二十一世纪的采薇深谙黄金远比货币值钱这个道理,她写信给汉奸老爹,要求每个月的生活费用黄金付给她。叶汉奸虽然觉得这要求很奇怪,女儿变化大,有些云里雾里,却也爽快答应了。这样她每个月基本可以拿到半根金条加十五美元,那半根金条也基本可以存下来。如果汉奸老爹一直撑到1945年,那么她一定是个小富婆;战后无论去哪里,她都可以活得很逍遥,采薇喜滋滋的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再遇(修)

    图书馆没过多久就通知采薇去上班,她和一个名叫德雷茜的爱尔兰裔的女学生轮流值班,除去日常的上课时间,她必须每天在图书馆工作六个小时。她喜滋滋的跑过去,大学里的管理员曾经是

    她无比向往的一个职业,可以看到无数本好书而又不用花任何钱。

    直到她到了图书馆才发现那是一个幻想,现代图书馆电子设备齐全,监控起来自然不难,可是八十几年前却远没有如今方便,在电脑尚未问世的时代,人工监测是唯一的手段。

    而她的工作是每天坐在图书馆大门前,登记每一来学习的学生,顺便将那些她怀疑的人赶出去,防止雅贼偷书。基本工作相当于如今的门卫,不要说看书,恐怕就是登记就够她烦的了。

    不过采薇一直是一个很容易发现乐趣的人,她也很快从工作中发现了乐趣;每日她盯着来来往往的学生,运用她擅长的微表情来识别他们的专业,然后前去验证,长此以往,乐此不疲。

    很快许多学生都知道图书馆来了一个很奇怪、很敬业的中国人。

    这一日,采薇眼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帅哥走进的图书馆,当下她立即从那严谨的穿着上判断出这帅哥不是本土美国人,哪个专业的呢?采薇仔细打量他,眼神有点忧郁,整个人比较有书卷气息;文科的吗?

    眼见帅哥满脸笑意的走到自己面前,她立即笑道:“同学,请在这上面登记。”

    说完立即递上那本登记手册,帅哥微笑的接过来,躬下身,拿出笔开始按那一项项要求登记。他的金发垂下来,将他的眉目遮住,只见那一双极清澈的眼睛;真是极品,采薇心中感慨着。

    “你是学文的吧!看样子貌似来哈佛也不时间也不长。”她发挥着自己所学的有限的那一点微表情分析着。

    帅哥放下笔,抬起头微笑着开口:“hi,美丽的中国姑娘,你忘记我了吗?”

    林采薇仔细看着眼前的帅哥,脑中极力回忆着什么时候见过这人。

    “你是我撞的那个人?”采薇不确定的问道。

    维克多微笑点点头:“看来你记忆不怎么好,我告诉过你我是文学系的学生,今年大二。”

    林采薇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她的脸涨的通红,头微微低下,当日的窘态宛若历历在目,她

    本是摆出一个极为潇洒的姿势,不料自己却出了洋相走错了方向。

    “你当时明明听见我的话!为什么还是往前走?”帅哥显然也看出了这一点,继续逗着她。

    “因为觉得自己出洋相,但又不想认错。”林采薇淡然道。她心里明白,帅哥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样,现在只不过在逗她。

    维克多一愣,没想到她这么坦率的承认。他冲采薇微微点点头,拿起桌上的书,就往图书馆里走。走了几步,不知道想起什么。

    他回过头,淡淡一笑:“美丽的中国姑娘,我没觉得你出洋相,相反我觉得很可爱。我叫维克多,德裔犹太人,文学系二年级学生。希望下次见面时,你不要忘记我的名字,采薇小姐。”

    说完,他就大步朝图书馆里走,林采薇刚想问她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视线一扫,看到墙上的值班表,那里赫然挂着自己的大名。

    就这样糊里糊涂采薇算是认识了除心理学系的第一个外系人,其间她也去听了几次别的心理学教授的课,他们所讲对她而言并不陌生,中国大学对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做的很到位,所以她的基础自然比很多初学者好很多。

    生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采薇不止一次听过形形□的人励志演讲,其中俞敏洪的那句“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让她感触颇深,并为此走上心理学研究之路,可是越深入才觉得越艰难。一直学到如今空有理论而无任何实际经验。

    采薇开始逃课,把大把大把时间花在研究自己感兴趣的方面。理论固然重要,可是她更想成为莫雷那样的实战派牛人。不用懂得那么多的理论,只需要稍微观察,就能很清楚的识别人。

    直到两个月后,采薇才等到莫雷教授的课,她将值班时间和德雷茜调换,兴致勃勃的直奔教室,哈佛的教室与现代大学教室差不多,只是老旧些。到了教室,采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莫雷不是人格心理学的知名专家吗?怎么教室怎么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人?

    她挑了一个靠前的位置坐下,四周都是金发碧眼的学生,这让黑头发黄皮肤的采薇显得格外突兀;莫雷教授看见了她,冲她微微一笑,采薇回应一笑坐下。

    直到莫雷教授开始讲课,采薇才发现为什么这偌大的教室没几个人,除却心理学本身冷门的原因,莫雷教授的讲课水平完全不敢恭维,近乎于意识流。采薇终于明白好学者未必是好老师这就话的含义。讲课途中还不时有学生离开,采薇心中祈祷着不要到最后只有她一人留下,那样莫雷教授岂不是很受打击。

    不过莫雷教授似乎并不在乎学生的反应,依旧自顾自的讲着:“人格是个体在行为上的内部倾向,它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在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

    采薇几乎听的昏昏欲睡,这些理论,在她现代的人生中已被无数次重复,难道穿越了,还得继续听?

    她正烦闷着,莫雷教授枯燥乏味的理论顿时被一个年轻的声音打断:“教授,您对人格给与了完备的定义,但您研究过不同人的人格吗?在我看来,不同的人具有的人格特质,但是我们依旧可以把人的人格划分几类。”

    特质?人格划分?这个年代应该还没有人格特质理论,那么这个人是谁?采薇霍然回头,那是一个年轻的男孩,略微长她几岁的模样,典型的欧洲人长相,他坐在教室最后的位置,一副遗世独立的模样。

    采薇在头脑里急速搜寻着所有心理学家的米面孔记忆,提出人格特质理论的仅仅就是那几位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还是卡特尔?她快速的回忆着,眼前这张面孔似乎与书本上的那些照片都不像。

    她必须弄清楚这个人是谁,尽管这人看上去并不好相处。

    “早在古罗马时代,医生盖伦根据希腊医生希波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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