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树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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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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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了就是迟了。」他沮丧地垂下头,把香槟放进口袋里。
  「对不起,是我负你。」我跟他说。
  「你从来没有忘记他?」他问我。
  我无话可说,我骗不到他。
  「你和他复合?」
  「没有。」我斩钉截铁告诉他。
  「那为什么?」
  我凝望着他,不忍心告诉他我对他的爱太单薄。
  我把放着蓝宝石指环的绒盒子从皮包拿出来给他:「这个还给你。」
  他接过绒盒,放在西裤的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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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送你回家。」他平静地跟我说。
  「不用了。」
  「走吧!」他拉着我的手。
  我双脚很痛,走了几步路,已经走不动。
  「我走不动。」我跟他说。
  我坐在石级上,双脚痛得几乎失去感觉。
  「我替你脱掉鞋子看看。」
  他替我脱掉鞋子,我的脚趾正在淌血。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一瓶香槟,「卜」的一声拔掉瓶塞。
  「你干什么?」
  他把香槟倒在我的一双脚上。
  「酒精可以消毒。」
  他在口袋里拿出一条手帕,细心为我洗擦伤口。金黄|色的香槟麻醉着血肉模糊的伤口。
  「想不到我会用这种方法来喝香槟。」我苦笑。
  「还痛吗?」他问我。
  「不那么痛了。」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你会不会恨我?」
  「你以为呢?」
  我点头。
  他失望地说:「你还不了解我?现在或将来我也不会恨你。我仍然觉得你在教堂里唱歌的模样很可爱,真的很可爱,值得我为你做任何事。我们可以一起两年已经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我以为你不会给我机会。虽然你没有爱过我--」
  「不。」我阻止他说下去:「我曾经爱过你,只是那些岁月太短暂。你对我来说,是太好了。」
  「我们回去吧。」我跟徐起飞说。
  「你走得动吗?」
  「可以的。」我强忍着痛楚。
  「我来背你。」
  「不用。」
  「让我为你做最后一件事情吧。」他在我跟前弯下身子,「来!」
  我挽着鞋子,爬到他的背上。
  「我是不是很重?」我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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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他是你第一个男人?」他问我。
  「因为我不想骗你。」我说。
  「你跟我Zuo爱时,是不是想着他?」他问我。
  「为什么要这样问?」
  「我想知道。」他一边走一边说。
  「不是。」我说了一个谎话令他好过点,事实在我第一次跟他Zuo爱的时候,我是想着林方文的,以后有好几次,我也是想着他,但也有好多次,我只想着徐起飞。
  我看不到徐起飞的脸,不知道他是否相信我的说话,是哀伤,还是凄苦地笑。
  他把我放在车厢里,驶车送我回家,他的一双皮鞋原来也破烂了。
  「你双脚有没有受伤?」我问他。
  「没有。」
  他背着我走上楼。
  「再见。」我跟他说。
  他吻我,我没有反抗,他抱紧我,把脸贴着我。
  「再见。」他说。
  我从窗口看着他离去,才发现他走路一拐一拐的,他的双脚一定也受了伤。
  除夕之后,我再赴北京公干,徐起飞没有来送行,他永远不会再出现了。除夕晚,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很想收回我的说话,尝试再爱他一次,可是,我还是铁石心肠。如果光蕙知道,她一定说我傻,在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便跟他分手。也许是因为孙维栋吧。看着他被光蕙折磨,尊严丧尽,我不想一个用心爱我的男人受那种折磨。
  从北京回来,徐起飞没有来接我。一个人提着行李等计程车原来是很寂寞的,但却比以前轻松,我不用再背负一个男人的爱。
  回到家里,案头有一封信,我拆开信封,是徐起飞写给我的信,信里说:
  「不能把你留在身边,不是你的过错,而是我的失败。在你曾经爱过我的那些短暂岁月里,我或许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只是那些日子已成过去,要留也留不住。我知道爱不可以乞求,如果我能够为你做一件事,便是等待。」
  我曾经对他说过我从来没有收过男孩子的情信,他说要他写一封情信比起做一个大手术更困难,他终于写了,而我能为他做些什么?原来当你不爱一个人,他的情信只是一份纪念而已。
  晚上,我接到徐起飞的电话。
  「我们一起吃饭好吗?」他问我。
  「不行,我约了迪之和光蕙。」我找个藉口推了他。
  他沉默。
  「你的脚伤怎样?」我问他,「那天晚上,我看到你走路一拐一拐的。」
  「不要紧,只是擦伤了,你一直望着我离去?」
  「起飞,」我说,「忘了我吧!」
  「明天我要负责一项大手术,是我从没有做过的。手术失败,病人便会死。我想跟你见面,最后一次,好不好?」他用失去自信的声音请求我。
  我无法再拒绝他。
  一小时后,我们在餐厅见面,他的样子很颓丧。


  「你不用为手术作准备吗?」
  「要的。」他随即叫了一瓶红酒,「你要喝吗?」
  「你还喝酒?」
  「我唯一可以做的准备便是喝酒。」
  他呷了一口酒。
  「我替你喝。」我拿过酒杯。
  他握着酒杯不肯放手,说:「请让我喝酒,世上也许没有一个不喝酒的外科医生。」
  「为什么?」
  「压力太大了。」
  「但你从来没有象今天晚上喝得这么多。」
  「因为从前有你。你可以替我舒缓很多压力。」他不理会我的劝告,悲哀地喝酒。
  「请为病人着想。」我怪责他。
  「我也是病人。」他苦笑。
  「那我陪你喝。」我跟徐起飞一起喝光那瓶红酒。
  「好了!不能再喝了。」徐起飞站起来说:「再喝的话,明天便不能做手术,我不可以要另一个人为我失恋而赔上性命。」
  「你一直是一个很理智的人。」我说。
  「我一直想做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他苦笑。
  离开餐厅,徐起飞问我:「我可以再抱你一次吗?」
  我点头。
  他用身体把我包裹着,十只手指紧紧抓住我的背部,我的背很痛,他的脸很烫。我让他抱着,不知道他想抱多久。
  「我不想失去你。」徐起飞苦涩地说。
  我没有说话。
  他终于轻轻地放手:「再抱下去我就舍不得放手了。」
  「你有没有喝醉?」我问他。
  「我从来没有试过醉酒,太清醒可能是我的悲哀。」
  「手术什么时候开始?」
  「明早七时四十五分。」
  我看看腕表,差不多二时:「你快回去休息,答应我,你明天早上会做得很出色的。」
  他点头。
  我在床上想着徐起飞,我真害怕他手术会出了岔子,那么,他的前途便完了。我迷迷糊糊睡了,醒来的时候,刚好是清晨七时四十五分,他应该已在手术室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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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手术需要六小时,我在办公室里一直忐忑不安,下午二时,我传呼他。二时三十分,他仍然没有覆电话给我,我再次传呼他,终于在三时,他覆电给我。
  「手术成功吗?」
  「很成功。」
  「恭喜你。」
  「谢谢。」
  他的语气很平淡,跟昨晚判若两人,我有点意外。
  「那没什么了。」我说,「再见。」
  「再见。」他挂了线。
  他已经决定忘记我,他开始用恨来忘记我。
  在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把徐起飞写给我的信放在抽屉里,我大抵不会再看了,他已经有三个月没有找我。他比我想象中平静得快,那是他的职业病,他习惯了坚强、自信、不悲观、不乞怜。那个早上,当他完成了一项艰巨的手术之后,他已经决定忘记我,从他说话的语气里,我完全感觉得到。他突然接受现实,我却依依不舍。原来一个曾经多么爱你的男人,有一天,也会变得很绝情,他最爱的,还是自己,他不想自己再受伤害。
  跟徐起飞分手后不久,小绵曾经打电话给我。
  「你们分手了?为什么?」
  「他现在怎么样?」我问小绵。
  「他表面上没有什么,你知道他们干这一行的,心里怎么想,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我替你们可惜,他是个好的男人。」
  「我知道。」
  「真希望可以看到你结婚。」她说。
  我苦笑:「应该会有那一天吧!」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她喜孜孜地说:「我怀了第二胎,希望这一胎是女的,便可以凑成一个好字。」
  「恭喜你,你是我们当中最幸福的一个。」
  「也许是我要求比较简单吧。」
  小绵选择了一条最正常的路,嫁给一个养得起她的丈夫,生一个「好」字,相夫教子,未来的日子,是为儿女该进入哪一间幼稚园、小学、中学以及该到哪个国家留学而烦恼。四十岁,忧虑丈夫有外遇,侥幸过了这一关的话,便要为儿子娶什么女人,女儿嫁什么丈夫而操心。并非每一个女人都要得到最好的爱情,她们明白代价。只有我这种女人,才会为了虚无飘渺的爱情浪掷青春,到头来一无所有。
  公司在北京的业务已经上了轨道,并且聘请了两名职员,专责北京事务,我的工作基地又变回香港。
  「林方文好象也是一个人。」迪之告诉我。她的消息来自唱片界。
  「一个才子不可能没有爱情的,否则就写不出情歌了。」我说。
  「失恋也是创作的泉源。」迪之说。
  「你甚少会说出这么有智慧的话。」
  「你这么刻薄,真该由林方文来收服你。」
  「你既然和徐起飞分手,为什么不去找林方文?你也不过为了他吧?」光蕙问我。
  「我跟徐起飞分手,是因为我不爱他,而不是为了林方文。」
  「如果林方文从来没有出现,你便会死心塌地地爱徐起飞。」光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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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爱是不能假设的。」
  「廿七岁,我们都快廿七岁了,好象还是昨天的事。」迪之有感而发。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在廿八岁结婚的,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光蕙说。
  「说不定的,世事变化万千。」我说。
  「我会搬出来住。」光蕙告诉我们,「他替我租了一间房子。」
  「你要正正式式当他的情妇?」迪之问她。
  「这样你会快乐吗?」我问光蕙。
  光蕙点头:「我一直渴望嫁给一个爱我而又令我生活得很好的男人,他唯一做不到的,只是不能跟我结婚。」
  「你有没有想过,当你老了,他回到太太身边,你便一无所有。」我说。
  「你现在不也是一无所有吗?至少我和我爱的人一起。」
  星期天,我们替光蕙搬屋,她的新房子在跑马地,她终于可以搬去跑马地了,虽然不是嫁去,倒也和嫁去差不多。房子有八百多尺,装修得很女性化,听说上手住客也是一个单身女子。单位内有一个小阳台,比林方文家那个阳台大,我站在阳台上,看着一群年青男子在马场草地上踢足球。
  「那个穿绿色球衣的很英俊啊。」迪之说。
  「你又在看男人?」光蕙走出阳台看热闹,「你已经有田宏了,他不是运动健将吗?」
  「他不喜欢踢足球,他嫌踢足球野蛮,我倒喜欢看野蛮的男人。」
  「男人本来就很野蛮。」我说。
  「是吗?」光蕙问我。
  「他们比女人原始,他们的需要也很原始,所有从来不懂得爱。」
  「是的,女人比男人擅长爱。」迪之说。
  「所以女人常常吃苦。」光蕙说。
  「男人对女人就象对待脚下的球,他们只想控制它、驾驶它。」迪之说。
  「我喜欢被驾驶的,真的,那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光蕙笑着说。
  「你呢?」迪之问我。
  「我在寻找一个男人,只要别人在我面前提起他,我也会佻皮地吐吐舌头,我想做他的坏孩子。」
  「但你却爱上一个坏孩子。」迪之取笑我。
  「事与愿违,世事都是这样的。」光蕙说。
  「不,你们不了解林方文。」我说,「他曾经控制着我的喜怒哀乐,我做每一件事,都是为了令他满意。」
  迪之苦涩地望着我们:「我突然不知道最爱哪个男人?」
  「也许是太多的缘故。」我说。
  二十七岁,是应该过独立生活的时候了,我决定拿积蓄供一个小单位,我看过很多房子,湾仔那一间最便宜,地点也好,间格实用,又有升值潜力。最后,我还是选了跑马地的单位,楼龄比湾仔的那一栋旧,面积较小,售价却贵了十万元,因为跑马地的单位里,有一个小阳台。虽然三个人一起挤在阳台上,便再没有多余的空间,那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阳台,却给我很大的满足感。
  替我搬屋那一天,光蕙跟迪之说:「你也搬来跑马地吧,我们大家可以互相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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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我结婚后才搬来吧。」迪之说。
  「你跟田宏结婚?」光蕙问她。
  「他说过会娶我的。」迪之躺在我的床上说,然后她又问我:「你为什么买单人床?」
  「我一个人睡,当然买单人床。」
  「有男人来留宿怎么办?」
  「我一个男朋友也没有,谁会在此留宿?」
  「林方文送给你的瓷象老人,你也搬来了?」光蕙按下音乐盒的开关掣,艾尔加的《爱情万岁》从音乐盒里传出来。
  「太凄怨了。」迪之抱着我的枕头。
  「不要再听了。」我把音乐盒关掉。
  「林方文知不知道你跟徐起飞分开了?」光蕙问我。
  「我怎么知道他知不知道?」
  那天晚上睡觉时,我还是听了一遍《爱情万岁》。
  入伙后不够十天,一晚,迪之深夜来拍门,我开门的时候,她哭得象个泪人。
  「田宏交了新的女朋友。」
  「今天晚上他不在家,我随便翻翻他的抽屉看看,看到一张照片,是他跟一个女人手牵手合照的,日期是十天前。那天,他告诉我,他要陪他妈妈吃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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