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八七的小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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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八七的小时代-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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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心翼翼地赔着笑脸啊,附和着他满腹的牢骚,每周递上不同的进口饮料,而我却愈发对老头产生反感,直至最终炒了他的鱿鱼。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因为她的男朋友长得暴像香港演员李子雄,而且也是香港人,她的家里永远晾着不同花色的内衣,桌子上摆满了自己的艺术照,沙发上还扔着低俗的言情小说,让我怎么也不能把这一切和大提琴家联系到一起,最后有两件事情直接导致了我爸炒了她的鱿鱼,一是那年的考级我全盘皆输,原因在于她从一开始就教错了,二是有一天电视有她们乐团的演出,我爸发现自称首席的她坐在倒数第二排最里面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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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
那时还参加了北京市银帆交响乐团,一堆学琴的孩子痛苦地煎熬着一下午,共同糟蹋着世界名曲,还要付出昂贵的排练费,典型的花钱买罪。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大提琴手,在集体中充当混事的角色,却永远对首席的位置垂涎欲滴。
  乐团为了音乐会请来了一个当时在音乐节颇有名气的小提琴神童来与我们共同排演小提琴协奏曲,我总是无比地嫉妒她拉琴时淡定的神情,嫉妒她上台时粉色的纱裙,嫉妒她走到哪里都前呼后拥。每次乐队排练她的爸爸都坐在老师办公室里谈笑风生,和老师交流着培养神童的心得,而我的爸爸只能坐在排练室的后面翻看着一张不知道哪里来的报纸,还时不时地会被老师叫过去帮忙搬运乐器。
  因为孩子的成才与否,爸爸的待遇也能差到千里之外。
  所以那时起我就暗下决心,有一天也要让爸爸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让所有的父亲围着我的爸爸如众星捧月一般,由衷地称赞我的出类拔萃。我很高兴现在的我做到了,反而那个小提琴神童远走德国,杳无音信。
  1994年,满大街的姑娘在T恤衫外面套了件吊带衫,大蛤蟆镜遮住了半张脸,妈妈告诉我那就叫“时尚”,可我却觉得时尚就是奇装异服。
  1994年,我有个姐姐参加了“飘柔之星”选拔赛,那级别就相当于现在的“超级女声”,甩了甩长发,甩出一头头皮屑,于是光荣的被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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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电视上出现了三个摇头晃脑不好好唱歌的长发男人,更奇怪的是台下的观众摇头晃脑不好好地坐着,我听不清他们在唱什么,但我确信以及肯定那就是“行为艺术”!十多年后窦唯、张楚、何勇又行为艺术了一把,把人家汽车给烧了。
  1994年,我周末最爱看的节目是《时尚装苑》,那里面漂亮的女主持人叫希丽娜依,每期都放好多大牌时尚走秀,我一个牌子都没记住,却在小本子上画下我最爱的款式,想着以后有钱了变瘦了我就穿着这些衣服去买菜!
  
1995年(1)
我在隆福寺地下超市里发现了我毕生最挚爱的图书……《机器猫》!
  人民美术出版社,两块五毛钱一本。
  我一口气买了六本,结果在看到第六本机器猫离开野比那集时哭得稀里哗啦,野比为了证明自己能够习惯一个人的生活,找大胖单打独斗结果被打得鼻青脸肿,还喃喃地说:“赢了,你看到了吧,我把他打跑了,是我一个人干的,这下你可以放心回去了吧!”机器猫守了野比一夜,然后无声无息地消失了。最后一张漫画是,野比抱着膝盖坐在屋子里,看着空空荡荡的抽屉,说了一段煽情得要死的话:“机器猫,你走了以后,家里一天到晚冷冷清清的,不过……我想我马上会习惯的,所以机器猫……请你别挂念我才好。”
  这段话我发现出现在无数80后作者的小说里,最成功的翻版是:“哥,请你自由的……”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出怎么能有机器猫那样好看的漫画,机器猫就是一只腰围和身高一样的“Super Cat”!爱打抱不平、爱铜锣烧、爱白色优雅的小母猫、憎恶老鼠、玩石头剪子布的时候必输无疑。我们爱机器猫更多是因为我们是现实里的野比,需要有这样一个超人陪伴我们成长。考了低的分数我们可以用任意门躲起来;做错了事情我们可以用时光机回到过去;想逃课就在脑袋上按个竹蜻蜓;背不下公式还能用暗记面包;还有回到童年的时空包袱皮……机器猫的口袋里承载了太多我们的梦想。
  朋友说他想起胖虎小朋友,差点儿,就流了眼泪下来。胖虎只是一个家里开着杂货店的小男生,爱欺负人,爱打架,爱逼迫大家玩他爱玩的游戏,听他唱难听的歌。他是一个被所有人讨厌的小男生,他也是一个最可怜被忽略躲在角落中的小男生。可是,不是人人都有机会拥有机器猫。
  去年当机器猫剧场版在国内公映的时候,我坐在一群孩子的中间静静地看完了全场,当那些泛黄漫画书里的人物在大屏幕上活灵活现的时候,我突然泪流满面。周围的孩子们笑是因为怀揣着我们曾经有过的梦想,而我们哭是因为已经明白这些梦想一辈子都不会实现。
  而1995年留给印象最深刻的却是一本黄|色小说。
  搬进平房的时候就发现上一任主人遗留下来一大柜子的书,却多是《白鹿原》、《苦菜花》之类的大部头作品。除了当枕头没别的实用价值,所以我反复阅读的多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和《自古英雄出少年》之类的少儿书籍。一天趁爸爸去开家长会,我继续翻腾那个书柜,在角落里发现了一本令人触目惊心的书。
  那书隐藏的很深,就像打入阶级内部的破坏分子,和《白鹿原》、《苦菜花》放在一起,实在有损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永远记得那本书的开始是这么描写的:“她看见了自己两个裸露的Ru房,两个棕色的小|乳头像皇冠一样镶嵌在洁白如玉的Ru房上……”
  对于只会把“月亮比喻为银盘”,“老师比喻为大树”的小学三年级生来说,“|乳头像皇冠”是一个前所未闻的绝妙的比喻。我脑子里顿时浮想联翩,一会儿出现个金灿灿的皇冠,一会出现个白花花的大馒头般的Ru房,然后两个清晰的形象渐渐靠拢,模糊为一体。
  文化侵略的威力要远大于战争侵略。
  就是那本日本人写的Se情小说让三年级的我第一次有了性的概念。没看几页我就脸红心跳,那些露骨的描写实在少儿不宜,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回了原位,钻进被窝里,蒙住脑袋,努力驱散脑中那些可怕的幻想。
  爸爸开会回来后,并没有察觉到我的异常,但是那天的我浑身不自在,就像做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丑事。
  三个月后,爸爸又去学校开家长会了,一股莫名的力量驱使我又翻出了那本薄薄的小说,还是从第一页读起,还是沉浸在那个“|乳头像皇冠”的比喻里脸红心跳,还因为很多字不认识让我读不连贯那书的意思,还得时不时地聆听着爸爸回来的脚步声。
   
1995年(2)
后来在第三次家长会后,那本书神秘地失踪了,任我怎么翻也翻不到它的踪迹,我开始后悔看了三次也没记住那本书的名字。
  那天以后我脑袋里再也没浮现过Ru房和皇冠的幻象。
  等我上了大学再度和别人讲述起这段经历的时候,同系的师哥突然牢牢握住我的手说:“那书我也看过,是讲个日本女星被影迷绑架的!”再后来我把这个事情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萌芽》杂志,有可爱的读者在我的博客留言说那本书名字叫《女星奸仇》,她小时候也偷偷看过,我这才意识到原来这本书是有那么广泛的群众基础,读者遍布全国各地,影响了一批80年代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
  再再后来我搜索到了这本书的信息,原来我还冤枉这位叫“西村寿行”的日本作家了,人家还是写过《追捕》的日本文学家呢。这书只是某位意淫的同志顶着名作家的名号攒出来Se情出版物,却在中国畅销一时。这个招数后来被大陆出版人们成功借用,攒出了很多畅销书,成功替国外作家解决了水土不服的问题。
  再再再后来,我从一个旧书网上以三倍的价格买到了这本书,但当我再翻看到那个魂牵梦绕的“Ru房像皇冠”的比喻时,内心一片平静。
  1995年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事情应该就是施行双休日了,每个星期被大小礼拜弄得晕头转向的我终于有两个整天被爸爸剥削去学琴了。
  1995年我捧着一包爆米花第一次走进电影院看了部叫《红番区》的电影,连带以后的《霹雳火》导致我短暂地暗恋上了成龙,但谁都不会想到以后我的职业和这个硕大的屏幕紧密相关。
  1995年,有个叔叔开着捷达接我们去吃饭,我感到倍儿有面子!
  1995年,老狼凭借《同桌的你》成了文艺青年们的偶像,但我最喜欢的歌星是高枫,最喜欢的MTV是《大中国》,那个精瘦谢顶的男人豪迈地唱着:“我们都有一个家,名字叫中国,兄弟姐妹都很多,景色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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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
在我九岁的时候,第一次有了关于“死亡”的念头。
  我在午睡的时候脑子里莫名地出现了一座白色的坟头,上面插着根木棍,塑料布随风招摇,地下是焚烧不尽的纸钱。我不知道那是谁的坟头,但是置身梦境中的我浑身冰凉,感觉死了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被全世界的抛弃,孤单才是整个画面的色彩。我躲在被窝里哭了一中午,我知道我死了以后也会被埋在这座坟头里,孤苦伶仃,爸爸不在了,妈妈也不在了……
  后来我又从十五层高楼向下张望,看着渺小的人群川流不息,我内心想的却是如果我跳下去身体会不会飞起来,或者有个什么人能突然伸出手把我拽住,我能不能双脚着地,以一个漂亮的姿势完成这次空中旅程?
  剩下的和死亡有关的记忆是每次生病的时候,我就会想头疼会不会是脑癌,胃疼会不会是胃癌,流鼻血会不会是鼻癌,我妈总是大骂我“乌鸦嘴”,害得我不敢再问她,屁股疼是什么癌了?
  后来我也会莫名其妙地心里产生一阵恐惧,走在过街天桥上,看周围人来人往就会想桥会不会承受不住大家的重量突然塌了,看着天上轰鸣而过的飞机,就特害怕它掉下来砸死我,连坐公共汽车都害怕恐怖分子安置了炸药,“哗啦”一声,灰飞烟灭了。
  童年最喜欢的游戏是翻绳,每天上学前都会在兜里揣上这么一根绳子,每逢课间就缠着小伙伴们一起来玩。我还记得最原始的招数叫做“飞机”,第二步可以变成“面条”,第三步叫做“茅坑”,第四步以后就千变万化了,翻到不能翻还有个终极招数叫做“飞机场”。
  我把翻绳自诩为聪明人玩的项目,以此来对抗另一拨身体轻盈的姑娘玩的跳皮筋,因为在那项游戏里我只有撑绳的份,每次跳死了虽然能在同伴埋怨的眼神中获得重生的机会,但很快第二次机会又被我浪费了。我实在搞不清楚同样都穿的是白球鞋,为什么别人的脚趾就能那么轻而易举地钩筋、捻筋,为什么别人就能轻松地从脚踝跳到头顶,别的女孩玩“踩一踩二”能顺利通关,而我玩最简单的“跳茅坑”还死得飞快。
  渐渐的,我对跳皮筋这项本该属于我的运动产生了抵触,带头成立了聪明人才能参加的“翻绳小分队”。
  我并不是一个善于说谎的人,这在我九岁的时候就有了预兆。
  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都要去上班,爸爸在嘱咐了认真做作业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以后,转身补充了一句:“不许偷看电视!”我点头称是,一般正经地摊开作业装出一副好好学习的样子,直到爸爸带着狐疑的目光锁上家门。
  听见爸爸进电梯的声音,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掀开电视布,打开电视机,把频道挑到期待已久的动画片,津津有味地看起了电视。可没过多久,楼道里就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爸爸杀了个回马枪,以忘带东西为名专门检查我是不是在偷看电视。
  紧接着就是我慌乱的一通忙乎,关电视、盖电视布、端坐书桌前几个动作一气呵成,还要装出一副吃惊的样子。可惜姜还是老的辣,爸爸摸了摸电视的通风口,无奈地摇了摇头,冲我又重申了一遍:“不要偷看电视!”
  每到假期,回到另一处住所,我就跟电视形影不离,要用那一个月的时间把我一学期错过的节目统统补回来。
  至今难忘的电视剧是香港亚视的《我和春天有个约会》,四个青春正好的女子在丽花皇宫经历了人生的跌宕起伏、生死离别,也见证了香港的荣辱兴衰。温柔可爱的小蝶,才华横溢的家豪,才子佳人却终究擦肩而过。善良的凤萍毅然决然地饮下了爱情的苦酒,傻人有傻福的露露才抓住了幸福的真谛,而善于压抑感情的莲茜在爆发时才最过热烈。总会因为情节的跌宕起伏而掉下眼泪,会为了小蝶、家豪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而痛骂编剧,关于爱情的朦胧感觉也因为这部电视剧而慢慢滋生了。
  江华取代成龙成了我新的偶像,天真烂漫的邓萃雯也成了我模仿的对象。可怎知十年后,他们一个成了《寻秦记》里的大恶之人,一个成了《金枝欲孽》里城府极深的如妃。又怎知十年后,我们对于爱情的态度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
  
1996年(2)
每所小学都有项万恶的规定就是卷子要家长签字,我学习成绩一向优秀,所以每次让爸爸签字的神情也是兴高采烈,从没想过模仿爸爸签名,更没想过有一天我会把需要签字的试卷扔进垃圾道。
  应该是一次失败的数学考试,在不上九十八就是大逆不道的苛刻要求下,八十多分的卷子简直是有辱家门。我战战兢兢地找到数学老师,天真地要求他能否给卷子上写上几句话,让爸爸不要批评我。年轻的老师白了我一眼,说:“写什么啊,你直接扔了不更一了百了?”然后继续谈笑风生,根本没注意到我涨红的脸和被紧紧握在手心已经皱巴巴的卷子。
  那卷子我先是藏在了航模小组的飞机模型里,等过了一个星期看老师和爸爸丝毫没有追查的意思时,我就把它掰开了、揉碎了扔进了黑漆漆的垃圾道,我撕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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