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大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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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大土改-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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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市价很多。这样一算,每亩田的租米差不多要缴到石至石。另外,要是农民因欠租米而被捉进“人房”或坐“牢间”,花费就更大了。他必须还要贴出差役的小账,警察或保安队的出差费。另外,又要“人房”钱、稻草钱、送饭钱、开锁钱以及监牢里的看守钱等等。农民常常因负担不起这笔重租米以及额外剥削,而产生一连串的悲剧。
  永安乡的王虎根,租种申子佩十亩破租田,田漏水种不好,租米每亩却要石,他父亲年年进牢监“吃租米”,1932年曾被关了有两个多月,结果是卖尽了自己的10亩田面才把人赎回来。
  建新乡的卢火金种冯思树栈上田,因为缴不起租米,在1935年冬天被关进苏州的监牢有6个月,因为缺吃少喝,加上磨折,很快死在牢中。
  葛舍村周更元关在“人房”里生了病,老婆没办法卖掉了自家两间房屋,押去3亩田。等到赎回了人,老婆已因此气死了。还有谢湾村沈荣福父亲,被地主府怡成关在苏州牢房里足足4年。
  这些事例举不胜举。
  此外根据当年光福区3个乡的调查(全区共13个乡镇),从1920年以后的17年中,被地主逼死的农民竟达14名。例如永安乡虎山陆阿龙,种地主申子佩3亩田,1935年儿子死去,因为缺乏劳动力,田种不好,第二年交不出租,就被押进“人房”里去“吃租米”,后来家中没钱赎,又被押解到苏州。地主看他穷得连饭钱都付不起,就饿他7天,最后用石灰呛死,把尸首抛弃在垃圾堆里。
  其余像下水车王老太在1925年,山前头村马金虎在1928年,花家桥沈和尚在1931年,山墩王金大在1929年,建新乡翁才丰在1925年,长堤乡柴木泉在1930年,都先后因欠了租栈里的租米,被押进“人房”、牢狱,受种种鞭打毒害,受饥受冻,缺盐缺水,受磨折而死。
  1938年,抗日战争开始以后,日军占领了光福区,租栈又和帝国主义勾结起来,依然穷凶极恶地剥削压迫农民。那时,乡下游击队很活跃,大部分在乡地主都逃入了市镇。某些地主在苏州城投降了日军,参加了汉奸维持会,如光福地主申子佩、汪秋生。
  光福地主在那时为了更有效的对农民进行收租,便以大地主凌养如为首勾结日军,将租栈改组为“公栈”。所谓公栈就是把各小租栈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更大的机构,公栈拥有田地2万多亩,栈址设在铜观音寺。
  农民在遭受日军的多次劫掠之余,又受到了地主与日军相勾结的公栈的压迫,农民反抗的情绪就特别高涨起来。公栈在开仓以后,照例又逮捕了大批的农民押进“人房”,如葛舍一个自然村*有27户人家,被捉进去的有28人。农民恨极了,永安乡的农民就首先起来,集合了其他地方的农民有千把人,冲进铜观音寺,打毁了公栈,焚毁了整屋的租册,救出了被拘捕的农民。这一次农民暂时胜利了。

第一章  黑手高悬(3)
可是第二年,苏州城内田业公会的业务恢复了,光福一带地主的公栈力量也加强了。公栈主任改由以“包开打”闻名的汪秋生继任。汪在那时参加了日军组织的“大民会”,与日军的关系更为密切。他首先对上一年暴动的农民进行血腥的*,带领日军的特务组织“宣抚班”班长吉泉,翻译方观生以及一些日伪军队,以违法抢租为名,逮捕了农民崔虎林、尤小弟,在苏州城内用刺刀处了死刑,并将“工作不力”的催甲舒洪德,加上“包庇暴徒”的罪名关死在苏州监牢里。
  公栈进一步笼络日伪军头子,催租收租便全部由伪警察、伪绥靖队、伪保安队负责。笼络的办法是:这些汉奸武装里的高级人员,像队长等可以在租款中抽出一定的成数作为报酬,部下没有报酬,但允许下乡抢掠。因此,每逢下乡时,大批的汉奸武装时常包围村、乡,不分男女老幼见人就抓,作为人质,并且抢劫掳掠什么都来。抓去的农民,被送进苏州城,而后要农民拿出一倍、两倍甚至三倍、四倍的租米去赎。农民吃租米、吃官司,倾家荡产的事逐日多起来。
  据统计,在那时单建新乡一个乡受拘捕的农民即达212户,永安乡虎山村90户中有14户受过拘压,山前头村一个村有23人,迂里村共216户,坐监牢的即有108户。又如安溪潘丽泉,被汪秋生前后抓过4次,在1944年被押了半年以后,浑身生病发肿,等到家里借钱赎回的时候,人已死了。这些数字与例子,只是在两三个乡中收集的材料,但这受难农民中一小部分的事例,也足以说明公栈的残暴了。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民党政府喊出了“免粮不免租”的口号,所谓免粮不免租,就是地主对政府的钱粮可以豁免,农民对地主的租米却必须照缴。过去的伪警察、伪侦缉队、伪保安队也都摇身一变成为国民党的地方武装,继续为公栈服务。抗日战争胜利的第一年,在公栈、政权与武装的威逼、抓押之下,百分之百的农民,都只得照缴租米。其中有些佃户只好卖田拆屋去缴租。那时农村中非常流行的一句话说:“免粮不免租,公栈凶如虎,文官似强盗,武官赛阎罗。”
  2、血汗积成的横沙岛
  挑圩开荒五六年,
  青沙海滩变良田。
  粮户(地主)心狠计又毒,
  重租高利又抽田。
  卷卷破被去逃荒,
  心酸肉痛泪汪汪。
  这是潘光旦教授在《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中记录下的民谣,深刻地说明了横沙农民如何用自己的血汗,把沙滩变成良田,结果给地主掠夺去的惨痛事实;反映了垦荒的农民未到横沙时的满怀希望,和被残酷剥削贫困逃荒的无限辛酸。
  横沙是上海市东面川沙县(当时属于江苏省管辖)境东海中的两个小岛,根据从江苏省档案馆查阅的资料,开国大土改前这里有54400余亩田。土质极肥,大部地区全年不用下肥,每亩能收200余斤棉花。但这块肥沃的原野,原来却是杳无人烟的沙滩,涨潮时,满滩都是滚滚的黄水。
  这片沙滩是一个世纪前由长江、钱塘江入海冲击而成。解放前的几十年一直是官僚豪绅及恶霸争夺的血腥场所。国民党江苏省主席韩德勤、川沙县教育局先后在这里设立过“教育公团”、“沙务局”,以举办教育事业为名,来无情地*劳动农民的血汗。土地兼并者只要向“团”、“局”纳上一笔款,领了“执照”,便获得了公开抢夺土地的权利。 。。

第一章  黑手高悬(4)
更有恶霸及帮会头子带了打手以武力来相互争夺沙地。1912年恶霸黄兆录、徐洪元为了争夺滩地,各自带了打手200余名,用刀、棍展开械斗,结果徐洪元吃了败仗,死伤20余人。于是黄兆录便在沙滩上插了标记,这块沙滩便算归于他了,任何人不能动一粒土。解放初他已成了拥有三四千亩地的大地主。
  沙滩圈定后,地主们组成堤务局,招来成千工人、农民来筑圩、开荒。
  筑圩开荒的大都是苏北海门、启东等地的破产农民。他们在租得土地之前,先向堤务局敬了礼物,写下契约(名义上农民每挑40方土可以租种一亩田,实际上堤固好后农民租到的都是破田低田,而且一亩只抵到七八分),然后搭下茅草棚,不论酷冬炎暑,起五更睡半夜,一担担地挑泥筑圩;又一根根地砍了芦苇,挖了茅柴,排除积水,用辛勤的劳动把沙滩改造成可耕的土地。可是荒开好后的第一年,农民即需向地主每亩交上押租100斤,以后茅柴田渐渐变好,押租也就每年加重,由100斤到200斤、300斤,最高到600斤。等到第五、六年土地完全变良田后,地主就来抽地或高价出卖,农民们含着眼泪,卷卷破被到旁的地方再去筑圩,开荒,再去遭受同样辛酸的罪孽。
  红星乡农民徐才福的遭遇便是一个典型例子。他自祖父、父亲、自己直到儿子4代,共挑了52年泥,参加围垦20多个圩,亲手把160亩茅草田变成良田,但是每次到田成熟时都给地主抽去,直到开国大土改前他还没有一分田。
  地主除了这样残酷的剥削农民外,还以更卑劣、更毒辣的手段进行强盗式的掠夺。1942年6月,地主黄兆录勾结伪区长梁国安、游击队长陈才清(就是土匪头子)等,用尖刀强迫横沙每户出一人,在沙滩架起了机关枪强迫大家无代价的帮他围垦新安公司(约1万亩田)。那时正是6月炎暑,挑着150多斤重的泥担在烫脚的沙滩上不停止的工作,简直不是人所能支撑的。可是哪个动作稍慢一点,就要被地主鞭打,生了病也不准休息,一个月中农民在沙滩上光是发痧死的就有23人。红星乡四圩63岁的老农民施志明在沙滩上发痧倒下了,那些强盗们硬说他装假,召集了筑圩农民,当场把他活埋在海塘上示众,黄兆录高声嚷道:“这是杀只鸡给猢狲看!”
  沙滩也就在这样的情形下变成良田。
  在这种血腥的手段之下,“教育公团”、“沙务局”和地主,霸占了全岛90%的土地。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也从这里开始。
  这里的每亩地租一般为100斤到250斤。地主都按“口叫田”来收租,实际上超过了产量的70-80%。口叫田就是把不能耕种的路基、河面计算在内,只抵实际亩数8成到7成。到解放前的20年,地主把田亩的度量缩得更小了;以前是56平方寸为1步(250步为1亩),后来缩小到42平方寸,租米仍照样,大大地加重了实际租额。
  农民佃田时要先交顶手(即押租),每亩3石,交不起顶手时,写给借票,利息出到100%或120%,到第二年收谷时,租、利一算便囤底朝天。地主计算农民欠租,看行情把米折麦或把麦折米,来回“翻杠子”,怎么获利多怎么算。农民常常因此负债终身,弄得家破人亡。
  塘东农民马红宝在1942年欠地主黄兴国租米500斤,第二年春天收麦时,米贵麦贱,米麦比价为3:1,黄兴国便强迫马红宝把500斤大米折成1500斤小麦,到秋季稻子登场时,米贱麦贵,米麦比价为1:1,于是又强迫折成大米1500斤(利息还不计算在内);折来折去,第五年已变成大米9000斤。黄兴国还勾结伪警察去逼债,除了把马红宝自己的3亩2分田抵给他外,又把马准备看病的2斗米抢了去。马红宝被弄得没钱医病,不几天送了命,他的老婆在他病死的当天晚上上了吊,就这样家破人亡。

第一章  黑手高悬(5)
大地主黄兆录、范巧林等,还有更毒辣的手段。1941年,黄兆录勾结土匪黄兆兴,运来大批罂粟种,强迫农民种植,第二年即增植至3万多亩(占总田亩60%)。罂粟价钱很贵,黄兆录收租要比原来增加2倍。这样他不但可多收租,而且使农民吸上了鸦片,家破人亡后,土地即大量集中在他的手里。两年间,他靠这种手段掠夺了800多亩土地。
  谈起范巧林,横沙人民无不切齿痛恨,他的罪恶多得数不清。1940年,农民姜小三被他放高利贷滚得倾家荡产后,被逼到海里去捉鱼度日。可是那时连海洋也是地主分块霸占的,姜小三因为事先没向他送礼就到他的“领海”中捉鱼,给他的爪牙碰到,立即把渔网撕得粉碎。姜小三情急之下打伤了他一个爪牙,第二天范巧林带了自造手枪亲自出马,见了姜小三一语不发,连开四枪,姜小三当场身亡。农民们畏于范巧林的淫威,忍气吞声,任凭摆布。
  伴随着残酷封建剥削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水灾。有的圩一年中连遭三次水淹。1931年,全岛30多个圩即有20多个决了口,淹没田亩3万余亩,使18000余灾民流离失所。这个天灾也是由人祸带来的,亲身经历痛苦的横沙人民记得很清楚:解放前横沙设有堤务局,但是,实际上它是当权地主压榨农民的机关。连在堤务局做过事的人都发了大财,拥有了土地。而大水来时堤务局人员乘船逃走了,农民眼巴巴地看着将要收割的玉米、黄豆被滚滚黄水淹没。如果农民自动的把堤岸加宽,这些统治者们又怕农民自己修塘后明年加不到租,拿了藤条把修塘农民赶散,农民只有眼巴巴地看着秋季大汛的到来。堤岸上出现了漏洞,海水不住的灌进来,人命、田亩、将要收割的棉花,都葬送在海浪里。
  这就是国民党、地主阶段统治下横沙农民几十年来生活的*。
  吴县、吴江两县靠近太湖一带的“太湖田”,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这里是一片荒滩。由一些地主依仗封建势力插标占夺后,逼来和骗来一些穷苦农民,给挑泥、筑圩(四围防水的堤坝,江淮、江南地区叫做圩)、开垦。等到农民辛辛苦苦把田开成了,就叫农民租种;等到田种熟了,再加租或者抽田。
  又如《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中已提到的常熟县的常阴、南丰与沙洲三区以及江阴县北境的杨舍镇一带的封建恶霸地主,为了抢占从长江里面淤积起来的土地,特别表现得凶暴与残酷。他们随时都带有武器在身边。南丰区地主杨同文,备有特别用土法制造的五轮手枪。同是南丰区地主李文进的手杖,特别粗大;原来中间是空的,装有刺刀和连发六弹的手枪。他们的想法与行动准则是:“不杀千家,不富一家。”
  苏南的太湖流域是这样。无独有偶,湖南的洞庭湖流域也是这样。
  3、洞庭湖的呻吟
  滨湖地方好赚钱,
  一去二三年;
  想要回家看母亲,
  冒得(没有)过河钱。
  ——洞庭湖畔民谣
  湖南洞庭湖滨11县——常德、益阳、沅江、湘阴、汉寿、南县、澧县、华容、安乡、临湘、岳阳,共有垸田560余万亩,绝大部分是能产两季稻子的良田。湖南人把这里叫着“米仓”,但这米仓原来却是杳无人烟的荒洲,到处兹生着芦苇和茅柴。

第一章  黑手高悬(6)
根据民国年间的资料显示,荒洲是100多年来陆续在洞庭湖里淤积成的。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湖心泥沙淤积得更多了,洲土面积便随之宽广起来。国民党统治时期,洞庭湖周围的淤积地,成了国民党官僚、党棍及当地豪绅恶霸争夺的血腥场所。国民党反动政府于1930年前在湖南设“湖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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