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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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密码-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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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兄莫如弟。

  大王临驾崩之前,正如四王子所猜测,读的果然是《诗》!

  这让在场的八位周王朝的大人物全都惊呆了。

  他们的大王,在生命的弥留期,是读着美妙的诗歌,再跨上白色的仙鹤,才云游到西方去的。

  太浪漫了!简直能够让千万代的后人们,一听到这个故事就感动得鼻涕泪水一大把……

  “大王大哥一定是读的‘社诗’吧!”四王子很有把握,他从情理上认为应该是这样。

  并且,还从他在梦中与大王大哥派对的诗来判断,大王大哥一定也应该是在读《小星》。

  “小小星星闪微光,三三五五在东方!”那个苍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它空灵、深沉,来自高高的天际,来自飘渺的云层,是游荡的魂魄,是临别的赠言,是不舍的呼唤,是道一声珍重的抽泣……四王子美美的想象着……

  但是,让所有人大吃一惊的是,在大王阅书台的案面上,虽然摆放的是孔子编撰的《诗》集,但是却并不是四王子所说的什么‘社诗’,什么《小星》、《大东》之类的雅诗,而是两首让大家都不好启齿的诗,一首已经为许多人知道,算是名诗。

  那就是家喻户晓的《硕鼠》!

  诗中说道:“大老鼠呀大老鼠,不要吃我种的黍;多年辛苦养活你,我的生活从不顾……!”四王子记得自己读贵族小学时,那位家住洛邑东北区的教书先生,曾经特别讲过这首诗的含意,说是魏国的人民将他们不为百姓谋利益的国君骂为“硕鼠”,也就是大老鼠。

  然而,另一首诗,许多人可能并不知道,但它与前一首名诗,可以算得上是姊妹篇了。

  它的名字也离不开“鼠”,篇名叫:《相鼠》!

  诗中说:“请看老鼠还有皮,这人行为没威仪,既然行为没威仪,为啥还不命归西……”教书先生也曾经解释说,这首诗是卫国百姓斥责卫国君主苟且偷安的诗。

  总之,这两首诗并不是什么好话,却都是骂人的诗!

  奇怪,大王他在临走前,为何要愤愤不平的骂人呢?

  整个《诗》集之中,《相鼠》是邶风卷中的一首诗;《硕鼠》是魏风卷的。

  二诗都是在四王子“风子”重点读诗的范围之内。

  而且,在全《诗》集之中,唯有这两首诗,它们的诗名带“鼠”字,也就是说《诗》中唯有两只鼠,同时都出现在这儿了。据四王子和三王子回忆,大王做大王子的时候,也就是在他们诗社的日子里,两人可是从来没有听过他朗诵这两首描绘“老鼠”的诗!

  唉,有什么诗不好去读?不读“社诗”也可,就读他姬去疾大王喜欢的《清庙》也行呀,“在那深沉清庙中,助祭端庄又雍容”。或者,别的什么都不要读了,就读一读幼稚一些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也好一点呢!我的老大呀,您为什么要用生命的最后时刻,去拜读那两只过街的老鼠呢?连大王最亲近的四王子都无法理解大王大哥的用意到底是什么,另外几位王朝人物当然更是无法理解了!

  也许是大王大哥中箭毒太深,人的脑袋暂时糊涂了呢?

  这样的疑问一经提出来,大家就忙着去找证据。

  可是,经过仔细勘查,不但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反而找到了对立的证据。他们在诗的篇目上,发现了鲜红的血,是大王故意点上去的。而且,两首诗的篇目上都有同样的血,血色竟然还一样的鲜艳。  

  仔细勘查发现,其实大王当时已经有两种颜色可以用来在诗篇上作记号。

  一是案面上的残墨,因为书案用的是胎漆技术,那是当时最好的漆术,完全是防渗透的,当他们勘查时,留在案面的残墨,还水灵灵的保持着——大王他完全可以用它来点画在诗篇的目录之上——虽然那支小号的狼毫毛笔掉在地上,大王他身体虚弱够不着去取,但是他完全没有必要用毛笔,只需要用手指尖一沾,然后在竹书上划一下就可以了。

  二是大王还有一道更方便使用的颜色——右手臂流下来的血——虽然已经有些发黑,但并不妨碍在灰黄色的竹书上作记号用。然而,大王他并没有用那两样现成的颜色作为记号,却不怕麻烦的在宝剑的尖上,现划破自己的左手指,将鲜艳的新鲜的血液,标注在描写“老鼠”的诗篇上!

  “大王他为什么这样干?”二王子又提出一个新的疑问。

  在四王子的眼中,二哥是一个不太懂诗的人,他也不喜欢二王子平时的为人,对于他那一年拒绝参加诗社的事,四王子至今还耿耿于怀。尚且刚才二哥争论,说大王大哥“认识刺客”,让他心理很不舒服,二哥的意思好象是大王大哥交友不慎,才引来杀身之祸似的。让人好不痛快。四王子心想:“哼,你二哥既然不爱诗,对于大哥的行为,当然难以理解!”

  所以,他有责任对不学无术的二哥说了下面的话:“因为诗在竹片上是用刀先刻下字,然后再用墨填写上的。大王大哥当然不能够用墨和近似墨的血来划在上面,怕黑与黑混在一起看不清楚呢!”四王子一方面对于二王子有轻蔑的意思,另一方面也要为大王大哥的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他的说法立即得到了国公和国舅的支持。“还不止四王子说的这些意思呢!”太史也开始发表意见,他强调说——

  红色是天子之色,是权威之色,它可是大王平时用惯了的…… 

  别叔过去曾经与太史一类的官员打过交道,能够听明白他们话中的意思,道:“太史大人;你干脆说清楚;就说大王很看重这件事情,把它作为正式批示!”这个人以前就是因为在他自己的大王大哥跟前说这样弯弯绕的话;让别叔吃过亏;别叔很反感他。现在,别叔要当面抵死他的话。

  其他人听这么一说 ,也都明白了太史的意思,国公道:“太史,您是说,大王是将所选的诗看得非常严肃……是这样的吧?”太史被逼不过,吞吞吐吐的道:“可以这样认为,朱笔…御批……”他来至王朝官方,是太史寮之长,代表天子管理神的世界,对于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他应该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新的分析表明,大王在这件事情上,原来是十分考究的,他担心大家不重视他所选的二首诗,又担心用了黑色的墨,或近似黑色的血的标注,引不起大家的注意,于是就用了高尚的红色,严肃的红色,权威的红色。原来,大王的意思是——

  既想要在意义上表示非同一般,又想要在视觉上鲜明夺目。

  “大王要以形式上的突出,来达到意义上的特别强调!”别叔发表了自己总结性的看法。

  四王子看见大家都在一旁使劲的点头,心中虽然对于大王大哥使用鲜血有了理解,但对于大王将高尚的严肃的权威的红色——用到“鼠”诗之上的迷惑,却愈加深重,感到更不可理喻了。

  于是,又回到原来的话题上:为什么大王要用生命的最后时刻,去阅读那两只过街老鼠的诗呢? 

  ——非但如此,还用了红色来着重的强调!

  然而,大王留下的疑惑,还不只一个呢!

  因为在胎漆案面之上,还赫然摆有另一部竹书。

  它的名字叫《书》!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十七章  诗外尚书第二谜
《书》,后世称《尚书》;是中国最古老的书之一,在大周王朝也算古书。

  《书》,也摆在大王临终前的书案上,是两部竹书之一的另一部。

  《书》跟《诗》并排一起,压在宝剑上,展开着。

  “《书》之中,文章一百零二篇,乃上古之佳作呢!”国公含有赞赏之意的道。

  “大王他年轻博学,当然能够读懂上古时代虞、夏、商的文章呢!”太师也跟着赞叹道。

  “其中大部分文章,可都是我大周王朝历史上的政事史料呢!”太史也凑了一句话。

  “大王指引读《诗》不过瘾,又把了《书》来读?”二王子一听说书,他的模样有点异样。

  “大王在《书》中读了哪几篇文章呢?”四王子好奇的问道。

  “大叔我看看,”别叔皱眉眯眼,翻弄竹书。

  “多少……?”大家都朝别叔看,期待听到结果,好与《诗》比较

  “啊,好几篇,一,…,二……哦,共有四篇!”别叔大声的道。

  “是不是又做什么记号了?”三王子问道。

  “是,跟《诗》一样,也是用鲜红的指血做的!”别叔低头细看了《书》,回道。

  “哪些篇章?让我看看!”四王子急着道。

  “〈泰誓〉,〈牧势〉,〈洪范〉,〈顾命〉!”别叔道。

  “哦,《书》中第二十一篇,第二十二篇,第二十四篇,第四十二篇”太史道。

  “啊,怎么没有<;洛诰>;,排在第三十一篇,我喜欢这一篇!”四王子道。

  “第三十一篇<;洛诰>;,不是开国元勋周公建设洛邑的名篇吗?”国公道。

  “可惜没有。看来大王跟我一样,不太喜欢这座城市!”别叔笑道。

  “……”什么意思?众人不明白别叔的心事。

  “嘿,真巧,大王他事先知道我的主张!”别叔哗啦啦再翻书后,突然又改口道。

  “大王知道您的主张。别叔,您……?”众人更不明白什么意思,都疑惑的道。

  “此次我来洛邑,就是要请大王放弃洛邑,重新开辟新都城呢!”别叔笑向大家解释道。

  “太叔,您怎么又说大王他事先知道您的主张呢?”四王子问道,他想“大王要是能够未能先知就好了,悲剧就不可能发生了……!”四王子伤感的想到,“一定是您又发现什么新情况了?”四王子又问道。

  “是,太叔我说笑了。我是刚刚发现大王对〈洛诰〉有圈阅了!”别叔笑道。

  “大王重视〈洛诰〉!啊,是怎么标注的?”四王子问道。

  “别慌,”别叔大声道,“等等,让我验证一下……啊,一样的,也是红,血的红!”

  “啊……”四王子呆了呆。

  别叔从竹书上抬起头来,认真的道:“四殿下,你大王大哥很关照你,虽然<;洛诰>;这篇文章没有选作遗言,但在它的第十二个段落的中间,用血痕划上了一句话(原是文言文,译白话):

  该从这九州的中心进行治理,万国都会喜欢,大王也会有功绩。

  别叔边念这一句话,边充满自嘲的笑道:“看来,大王是在考虑放弃洛邑。不然,他怎么会在这样危险的时刻,重复六百六十年前--也就是建国初那会儿,周公的这一句名言呢!”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大王对于《诗》,他跟我一样,对于《书》他跟我也一样,我们都喜欢〈洛诰〉!”四王子为了大王的一条勾划,激动了起来,他感叹的道:“啊,大王大哥他原来是在用生命的最后时刻,读《诗》,也读《书》,还十分重视<;洛诰>;呢!不然,他为什么会单单的勾下那句全文的点睛之言呢?”四王子认真的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

  ……

  他又记起了学堂中先生的讲课:“洛邑城的建设,是以上古的村落为借鉴。那些……水源!”“……这一座美丽的洛邑城……承接了上古先人的智慧……它的东南边是黄河……西南边是涧河”“……洛邑城,就建立在‘丫’字的‘口’上……”“看看我们的王城……它的方位是西南方!”“……洛邑城的西南方位是最尊贵的方位…!”关于洛邑的知识,突然又都在脑海中显现出来。“难道咱们居住的这一片土地,真的有什么神奇吗?不然,大王大哥他为何要把我们带到这篇文章之中去呢?”四王子遐想着……

  “不过,大王对于这篇有七百六十四字(指原文)的文章,没有要求我们全部读完,他只要求我们掌握那么一句话,就是‘洛邑是九州的中心!’在前面,他要求全部读完的四篇文章,排在第一位的是《泰誓》,它的文章分成了三个部分,每个部分独立成篇,其实是三篇文章。排在后面的三篇都没有像第一篇那样分开。他一共标注的四篇文章的内容,都说的是我大周朝的事情。而〈洛诰〉上唯一的一句话,却是先辈周公的名言!”别叔仔细翻了翻<;洛诰>;,更进一步发现了一些新情况,立即告诉了“寻证团”的全体人员。

  “是吗?”众人都来翻书。

  发表议论:

  “大王留下《书》中四篇文章,是要叫我们继承周公的遗志吧”国公努力地理解长外孙的意图。

  “可是,大王他可以写六个字‘继承周公遗志’,何必这么费劲的画红圈圈呢?”国舅郑公苦笑道。

  “难道是大王他手脚不灵便,宁愿画红线,也不愿意写出文字来?”别叔主观推测的道。

  “没有证据之前,我们可不要胡乱猜!”二王子严肃的提醒大家道。

  突然,武及大将军来报,说发现大王新的遗物。

  众人大奇,叫赶快呈了上来看……

第十八章  谜三公式最惊奇
虎臣之长武及报告,在案面下藏宝剑之处,发现一方白绢。

  别叔接过手一看,知道是大王用的手帕。

  因为是王室专用的白丝织的。

  展开一看,上面赫然写着几个血字!

  别叔叫声“惭愧”,道:“大王看来能够写字!”

  郑公问道:“写了几个字?”

  别叔道:“六个字!”

  郑公得意的笑了,道:“是我说的那六个字:‘继承周公遗志’吧?”

  “不,写得很怪!”别叔的眉头,拧在一起。

  他已没有勇气去念那六个字了。

  四王子接过来一看,差一点儿没晕过去。

  因为他看见的是——

  勾三股四弦五

  啊,《周髀算经》中的一个几何公式!

  “这是怎么回事呢?”国公知道结果后,觉得是不是自己老眼昏花,或者耳朵听错了。

  “怎么回事!”所有在场的人都与国公的想法差不多,只是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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