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就是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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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就是故乡-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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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被薄雾缠绵着,被一一收进一幅上一世纪的田园画卷之中。土地的颜色像是金粉和银粉合成,光泽耀眼,可以捏出油来。洪水年年都有,小块小块的冲积平原在水边不断变幻着腰身,演绎着沧海桑田的故事。一个个村庄始终坐在平坝中央,花朵一般绽开。以奔跑的速度接近土地。在松软潮湿的泥土里收获与老乡们在秋收时才有的那种心情。借过老大爷的耙子,要过牛鞭,站上去,赶着黄牛摇摇晃晃地耙过田野,有在大沙漠开着悍马狂奔的*。
  院中的梨花如雪。听说当年邀请我前来这里作客的女知青回城后生活幸福,事业顺利,风韵犹存。但房东大娘神情呆滞,稀疏银发簑草般飘拂,肩上落满凋零的花瓣。我曾经端着一碗煎蛋面,边吃边听她讲娘家的故事:村中一个有钱的大户刁钻刻薄,仗势欺人,贫穷的邻居性格倔犟强悍。两家人为一亩河滩地结下大恨深仇,冤冤不解。土地改革,恶霸被枪决之时,穷汉将仇人剖腹取肝,炒而食之以解心头之恨。老大娘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从美丽的女知青到心惊肉跳的故事。她家房后的地上,隔年的玉米秸纷乱地倒伏在地上,如断枪折戟,使这一片土地像保持着原样的古战场,诉说着一个关于土地的寓言。 。。

故乡漂流在小河之上(3)
牛铃叮叮当当
  湿漉漉的山道上叠印着牛的蹄印,像是一匹打开的单色印花布。这是牛们在最自由状态下的即兴创作,效果出乎意料。自从被人驯化,乡村的牛从来没有如此幸福过。过去它们劳役一生,结局多是累死。那时死牛与死人相反,它总是以自己的死亡为人们制造一次狂欢,一个节日。炖牛肉的大锅支在生产队的晒场中央,烈火熊熊。流着涎水的男女老少围了几层,所有的眼珠都落进了锅里,随那些牛肉、牛骨和牛杂碎上下翻腾。等肉吃完,汤喝干,大家的眼睛马上又在搜寻:谁是下一头可以让我们美餐的牛?
  在一个非正常的年代,失去了尊严的人们,总是在更卑贱的生命那里寻求补偿,转嫁苦难。而今,让牛干的活少了,闲时它们被主人宠物一样养着。农忙一过,索性取下它们鼻上的绳子,让它们大摇大摆钻进山林。昔日光秃秃的山岭在不知不觉之间窜出了树木,渐成密林,将山野遮蔽得天衣无缝。于是,它们祖先才拥有的铃铛重又挂上了脖子。牛铃叮叮当当,成为牛们最爱听的音乐。它们也因此而踌躇满志,似乎觉得增加了披挂,有了骄傲的本钱。其实,老实巴交的牛又被狡猾的主人算计了。因为铃铛其实是主人为它们设置的一个定位系统,一个监视器,一个只花了几毛钱买来了的盯梢者,告密者。牛们依然活在自己幸福的感觉中。山道尽头,一头公牛摇响了铃铛。也许,密林深处,有一头母牛正在屏息等待,这令她*摄魄的金属之音。
  走进一个小村
  走进这个小村完全是因为河的缘故。河边有一条渔船,泊在柳林边,构成一个画面,很诱人。近了,才发现是一条河汊,被柳林掩映,深入到很远很远。这河汊实际上是小村的肠道,盘曲而进,连结着小村的心脏,小船可以进出。小村吞进的是船,排出的也是船,润滑而顺畅。从小码头上船,可以到县城太和镇。在那里上车,可以直达绵阳、成都、重庆,乃至更远的广州、上海和北京。小村的年轻人都是被小河一把一把撒出去的。他们带着一家人的梦想,带着老人的牵挂,也带走了小村的喧闹和笑骂。于是,我看到的小村安静、寂寞,满脸皱纹。与年轻人出门的运动方向比,电视机、洗衣机和化肥走的是逆向路线。碳氨和尿素停留在厚皮菜、青菜和莴笋的根部,如积雪未化。村中最恩爱的老夫妻在堂屋并排看着电视,像电影院里的情侣。他们当然不是哈韩族,也听不懂普通话,但他们无所谓韩剧还是新闻,有声音就够了。并且是许多个人的声音。这些声音补充了人气,旺了烟火,有儿孙绕膝的感觉。儿子寄回的钱藏在谷仓里面。老人每天都在屈指计算:儿子每天可以挣回多少谷子?
  村里的恶人少了。从前很厉害的生产队长,儿子在深圳死于车祸,忧伤和老迈让他变得善良和慈祥。最霸道的那一家子,老大死于肝癌,老二强占*被杀,老三死于扯风,而老四根本就与他的兄长不同,一向安份。清静了的小村仿佛进入了尧舜时代,似乎人人有圣人情怀,古道热肠,互相帮助,夜不闭户。
  人总是熬不过时间。一个鳏夫死了,陪伴多年的老狗在坟头哀鸣不去,力竭而死。又一个老人死了,儿子媳妇匆匆赶回,将他抬上坟山,锁上房门,马上又返回城市。这时,腾空了的老屋没有了精气神,成为家的躯壳,很不经老。时间之手就趁机伸了进来,先是掀掉几片屋瓦,然后揭掉门上的年画,最后开始啃啮墙脚。终于有一天,老屋悄然坍塌,一败涂地,完全被时光吞没。先是一户,接着又轮到一户,他们的消失像一个又一个气泡被挤掉。踏着杂草疯长的小径,我推开了一扇木门,向陌生的老汉要水喝。他却推过来一碗烧酒,递过来一把花生。
  这里不是我出生和生长的地方,更不是故居。但是我嗅到了故土的气味,祖宗的气味。于是,我喝下一大口烧酒,在幽暗的老屋内作了一个深呼吸,然后离开。
  小河深不可测
  小河本来清浅。但双溪小镇上下都是被称为沱的深潭。沱与沱之间就是滩。滩上水浅流急,仍然可以过船。重载的下水船可以听见船底与卵石磨擦骨碌碌的响声,让人惊骇。上水船则要拉纤,我曾看见背纤的纤夫们全身*,贴地而行,让人想到原始人类。好多年前,文学小青年陈霁曾经在诗中写道:“被大山挤扁,小河/将一川恼怒/掷向颠簸的木船/木船伸出长长的手/抓住纤夫黧黑的肩/于是,应和着/爸爸河道般悠长的号子/作业本折叠的纸船/载着沉重的希冀/驶向遥远……”在这里我撒了一个小小的谎,因为我的爸爸不是纤夫。并且,儿时最让我着迷的不是滩,而是沱。
  被称为沱的河段深不可测。渔舟游弋。鱼鹰,水毛子在水中钻进钻出,总看见它们衔着鱼在向主人邀功请赏。河里的鱼总是打不完。五六斤重的团鱼,十来斤重的棒鱼,一斤多重的母猪壳,频繁在渔人手上出现。我常常还想到深沱里还有龙宫,想像千年老龟卧在水底,神态超然,看着岸上忙忙碌碌的人们,窃笑。但是这些已经是陈年旧事了。而今下游筑坝,水位上涨,这里就有了一条大河。长滩、乱石、沙洲,以及许多与小河相关的往事,一起沉入河底。过去的小河整个被今天的大河一口吞下。涛声消失了,听不到时间流动的声音。河变得不露声色,更显得深沉,极有城府。
  故乡与我的联系变得更加脆弱。这里的一切,从日常生活到惊天动地的大事的发生,我都无从知道,成为隐秘。并且这种隐秘每天都在成长,扩张,积聚,最终故乡会成为一个整体的隐秘。故乡的小河也因为隐秘的增加而具有了新的深度。小河越是深不可测越是令我神往。所以,我很多个夜晚都会打开全部的感觉器官,让小河流进来,充盈我的人生。所以,只要我伸出双手,就会清晰地看到小河在我血管里缓缓流动,缓缓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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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正在失去记忆(1)
故乡不期而至
  故乡是人生的起点站。出生,成长,有了一定阅历之后才发现自己与故乡的脐带永远也剪不断。不但如此,它还会变成一个精灵,平时躲在你身体内部某个角落,在你不经意的时候才跑出来,爬上你的心头,拨动你那根敏感的神经。那时,你也许惬意,也许落寞,还可能忧伤。当然你的意识也有可能完全处于休眠状态。这就是故乡,它对我们总是那么不由分说。
  又一次想起故乡的时候,我正在沃尔玛的电动扶梯上。时间是2005年2月19日午后,正月十一。当时刚送走诗人梁平,脸上还明显地感到沱牌曲酒的燃烧。商场还在竭力渲染过年的气氛。满眼晃动的红色饰物,试图引诱人们继续来狂购年货。煎烤食物的色拉油以分子状态从鼻腔入侵,然后兵分两路,同时刺激我的胃和大脑,让人想呕。更要命的是那首《老鼠爱大米》,难听不说,还以高分贝反复播放,持续地对耳朵实施饱和轰炸。我搞不懂商场这是要吸引我还是要赶走我。我决定立即结束这百无聊赖的闲逛。电梯在花花绿绿中顺流而下。这时我看见前方出现了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背影:高个、瘦削,灰色中长防寒服,鸭舌帽压住一头白发。我的心猛跳了几下,几乎喊出声来。一直紧跟到一楼,老人右转,我才发现他并非父亲。酷肖父亲的老人走远了,但故乡却笼罩了我。因为母亲早逝,父亲早就是故乡唯一的符号。
  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雪。四川盆地本来就很少下雪,何况临近元宵。这让我惊喜。雪花在空中作诗意的飞扬,与远处零星的鞭炮一起渲染出几分童话意味。这就格外让人怀旧,走近故乡的意识很快就被诱发为一种压倒一切的欲望。
  故乡在射洪。小时候它是一个含混的地域概念。因为我出生时县城刚从金华迁往太和镇不久,不少老百姓一提射洪,既可能是指太和镇,也有可能说的是金华。
  金华镇是我的出生地。很奇怪血脉相连却唤不起我的亲近之感。北街、江西街和天上宫之类名字,也仅限于被大人提起。后来一细想,这应该与陈子昂之死相关。开一代诗风的陈子昂死于金华,死于故乡怀抱,死于一个叫段简的小小县令之手,并且是在家财被勒索一空,以可笑的罪名被投入大牢,然后被乱棒重伤再被折磨致死的。我以为这是故乡对一个名垂千古的文化巨人的亏欠,甚至是罪孽。这帐就被我顺势记到了金华头上,这一来金华的历史就显得不大清白。于是历史不清白的金华在我心中本该有的地位,就轻易地被太和镇挤占。当然,有“小成都”之称的太和镇是偌大一片鱼米之乡,是涪江这根藤上结出的一个大瓜,这自然会让我的势利悄然成长。后来我进城上学,整个少年时代都被太和镇覆盖,如此一来我就只认太和镇是故乡了。开车急急地赶往射洪。具体地说是赶往太和镇。一路上与我相伴的是那一碟萨克斯,那一曲《回家》。还有雪花,飞蛾一样往档风玻璃上扑打,让我的回家之路变得格外温柔和绵软。
  那一年的城门洞
  其实,我的老家在靠近梓江的一个小山村,我家在我的童年还没有完全展开时就从金华搬到了那里。那里是爷爷到到爷爷的爷爷一直居住的地方。但我一到那里就对这个可以说是强加给我的家乡在心里坚决地予以否决。这也累及爷爷奶奶——我至今没有在感情上走近过他们。老家太穷太偏僻,我固执地认为爷爷奶奶是我们当年回乡下定居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把乡下的贫穷和偏僻传染给了我的兄弟姊妹和母亲。 。 想看书来

小城正在失去记忆(2)
乡下的家距太和镇三十华里,这就是我与城市的距离。对我而言,太和镇最具象征意义的要数北门了。这个圆弧形的门洞,幽深,威严,是我进入城市的必然通道。因为父亲在城里工作,我就有了经常进城的理由。并且我七八岁就敢一个人往返。从我第一次出入那个门洞开始,我便时时感到来自它的召唤。我每次经过时都有第一次乘飞机过安检类似的感觉:兴奋、期待又有几分忐忑不安。
  一进入这个门洞便是完全有别于乡村的另一个世界。那里面可以很容易看到汽车,它们打屁都是香的。乡下一年难得看到一次的川戏在这里天天上演。那由二胡、笛子、铙钵和大锣大鼓组成的声响,把一个乡村少年每一个细胞都激活到亢奋状态。武生眼花缭乱的跟斗,小生粉白透红的脸膛,花旦婀娜的身段和诱人的眼波,是我少年时追星的基本对象。顺理成章,汽车司机和川剧演员,是我那时仅有的两类偶像。
  当然最直接最不可抗拒的诱惑是吃。城里人最日怪的是把什么都弄得妙不可言。凉拌豌豆。油酥花生米。五香豆腐丁。这些小零食两分钱一小匙,用草纸包了让人边走边吃。更神奇的是打屁虫,城里人叫五香虫。每到秋天棉花收完之时,黑色的打屁虫满河坝都有。有人就拿了布袋,地面上捉,掀开鹅卵石抓。等有了大半口袋就提回家中,烧一锅开水,将打屁虫倒进去,一阵卜卜之声响过,这就放了屁。放完屁的打屁虫就可以炒了。打屁虫是自带油的,只须加椒盐,在铁锅里翻炒一阵就扑鼻的香,拿到街上照样卖两分钱一包,照样是草纸包了让人边走边吃。我常常利用买酱醋之机贪污,从一毛钱中扣下一到二分,加上过年时的压岁钱,攒起来就是我的消费基金,主要就是满足自己馋嘴好吃的德性。有时候恋恋不舍地从城里回乡下,我就买一个草纸包,在路上数着吃。三十里路是一把长长的尺子,每一粒豌豆或者花生米都是标识在尺子上的刻度。
  北门也是马车站所在的地方。虽有汽车,但只限于跑绵阳、遂宁,到乡镇只有马车往返。有时回乡下碰巧遇到马车出城,朝老家的方向走,我就设法偷坐一程。马蹄细碎,有节奏地敲打着石子路,半坐半吊地坐在车后的我一摇一晃。高耸的行李或货物正好切断了马车夫的视线。这时我就偷着乐,那感觉远远超过现在靠在沙发上听《邮递马车》。久走夜路必遇鬼。有一次我就被发现了——那马车夫明显地感觉到了本次班车那额外的负载。于是上坡时他跳了下来,远远地就朝我甩了一鞭。这一鞭让我第一次领受了城市的威严。
  多年之后,小城让我又一次领受了它的威严。不过这次不是鞭子而是警棍。那是1981 年夏天,一次特大洪水泛滥之时。那时我已不是一个乳臭小孩而是已经大学毕业,怀里还揣了个崭新的工作证,一个盖着某国防单位钢印的工作证。这个有钢印的工作证也没能挡住那结结实实的一警棍。而那天我不过是跟着许多人一起在堤上看涨大水而已。那个脸上有麻子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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