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ng,看起来完全是高科技的产物,不过6位数的价格实在是太贵了;带有老虎皮毛一样的木质斑纹的PRS Modern Eagle ME I YL是巴西玫瑰木制的,最主要的是它还配有一个棕色复古的、内置厚厚天鹅绒的漂亮琴盒;而Fender的American Vintage则小清新许多,琴箱竟然选用了淡雅的青色,让人耳目一新……
我挑花了眼,每一把琴都想给严默买回去。当然,我还仅存一丝丝理智——我没那么多钱,别说全买回去了,光那把6位数的琴我就买不起;要是咬牙买了我和严默以后的日子就别过了。
看着那一把把好像都在向我招手的电琴,我只好向野马求救了——他虽然唱歌没调儿,但好歹他也在这个圈里混了这么多年,大小也有点儿名气,电琴他肯定比我要懂得多。
“买琴是最容易的事情,只要有钱。”野马随便拿起一把琴对我说到,“这选琴啊就和选老婆一样,一眼的事儿,得凭感觉,一见钟情,你看哪个好看就买哪个。”
“啊?”我吃了一惊,没想到野马是这么的不靠谱儿,“不能只看好看不好看吧?不是每把琴的功效都不一样吗?”
“你听我和你说啊,”野马一边抚着那把琴的弦一边对我说到,“为什么说让你看哪个好看买哪个呢?其实道理特简单,一把看了就让你手痒的琴,会让你从身体里分泌出练习的欲望,从而使你在不自觉中增加练习时间。当然对于我和你家老默儿例外,练琴对于我和丫老默儿这种级别的人已经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了,我是出神了,丫是入化了。你想想,就你送丫那把破箱琴,丫不是一样玩得挺好的吗?所以现在对于你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感觉,感觉到了一切就都有了。你就凭第一感觉说,这几把琴里你最喜欢哪把?”
“我……”我很犹豫,因为我刚才确实也是一直都是以这种很肤浅的只是在看琴的样子在选琴。但是这些琴不同的样子给我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分辨不出在这么多琴里我最喜欢的是哪一把。
要说起来,我可能更喜欢之前送严默那把琴的样子吧,因为那是严默一眼看上的梦之琴,我当然也就爱乌及屋了。
“要不还买以前那把吧,我记得叫黑美人,英文好像是Gibson Custom 57 Les Paul什么的,我记不太清了,要不让老板查查?”我对野马说到。
“不好不好,”野马夸张的摇着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要纠结于过去,要着眼于未来,要有新的开始。你看那把芬达怎么样?”
“我不知道,”我沮丧了,“我都弄不明白Gibson和Fender到底有什么区别,我只是听严默说过这两个牌子。”
“怎么说呢?”野马皱了皱眉。
“Gibson和Fender的拾音器不一样。”那个一直不放心的盯着野马的的琴行老板说到。
野马一直在拨楞他怀里的那把琴的琴弦,但完全没弹出一支像样的曲子来。
野马现在的样子完全不像是会弹琴的人。于是从我们一进这家店的门,老板就很热情的向我们推荐了半天一把样子很炫而且价格不菲的电琴,说那琴如何如何好、音色如何如何美,还是限量版。但是野马刚才小声的和我说那琴就是个样子货,一定是卖不出去才这么使劲向我们推荐的。
没想到野马还知道小声儿说话。
不过后来老板看我们对那把琴没兴趣就也不愿意搭理我们了,让我们自己随便看,却一直不放心盯着我们,大概是怕我们把店里的琴磕坏碰坏。
“拾音器确实不一样,但还有其他很多方面的差别,”野马没有理老板,而是继续和我说到,“芬达,听这名字你就能知道,它和汽水一样,廉价。芬达一开始的市场定位就是便宜货,所以琴用的也是便宜的木料,琴颈用的是枫木,琴颈的下面直接加工成指板,而不是另外粘贴,琴体和琴颈是用螺丝连接的,这样节约成本。拾音器……拾音器懂吧?拾音器说白了就是麦克风。芬达的拾音器一般用单线圈配置,加上这琴本身就轻,所以它的音色明亮圆润。虽然这琴是显得薄了点儿,但是喜欢的人也挺多的。”
不知道为什么,本来在一边盯着我们却不愿意再理我们的老板,这会儿放下了手里正在擦着的一把琴,也侧耳听起了野马白话儿。
“再说吉普森,它的结构和传统箱琴更像,插接式琴颈连接,13度琴头反角,”野马一边说着一边对着另外一把琴比划上了,“所以成本就要比芬达高了。而且吉普森一般用桃花芯木,这种木头产量少所以这琴成本也就更高了。而桃花芯木因为密度大,所以音色低沉,再加上吉普森特有的双线圈拾音器,所以造就了它经典的浑厚声音,是重金范儿。”
“哦。”我张大了嘴,一脸崇拜的看着野马问到,“那我还应该买Gibson对吧?”
野马终于抱着怀里的琴弹出了调,是著名的《Hotel California》Solo部分,而且野马弹得还相当不错,不过当然是不能和严默比的了。
我一扭头,便看见旁边那老板也是这副一脸崇拜的神情看着野马,不过看我扭头看他马上闭上了嘴。
“哥们儿,”老板踱到我们身边,和野马搭起了话来,“挺懂琴的啊?玩多少年了?”
“没有没有,我这也是瞎玩,这完全就是为了骗姑娘瞎说的。”野马指了指我,然后对老板说到,“你这儿吉普森还挺多的啊。”
“全是美国进口的,保真。”老板指着身后的一排排琴说到,“这条街就我这儿的Gibson最全了,你要是在我这儿都选不中,那就没地方买了。怎么样?看你这么懂,我给你打个9折,所有款只要你看上。”
“那先谢谢啦。”野马冲老板抱了抱拳,然后小声儿的对他说,“那让我再在妞儿面前显摆显摆,只要她有挑中的,我们今天就在你这儿买了。”
老板笑了笑,又去一边擦他的琴去了。
“其实这套都是和你们家老默儿学的,也就学了丫十分之一不到吧,所以不用太崇拜我。”野马继续和我白话上了,“所以,小阳阳,你喜欢什么颜色?”
“蓝色,不过严默喜欢黑色。”我答到。
“你别管丫喜欢什么颜色,现在是你买琴。”野马说着给我指点了一下这店里的几把不同深浅的蓝色的电琴,然后继续说到,“现在选好颜色了,接下来就要看这琴的功能了。吉普森的蕾丝破用的是固定式琴桥,虽然没有了颤音臂,但是不容易跑弦,音准有保证。蕾丝破你知道吧?你之前送老默儿的那破琴就是蕾丝破的,这个系列的琴是吉普丝为纪念莱斯·保罗做的,莱斯·保罗丫是个老炮,玩爵士的。”
我点了点头,表示我知道Les Paul这号人物。
于是野马继续说了下去:“而那边那把是芬达,安置的是单项颤音琴桥,虽然不能大幅度的改变音程,但是刚才说了它的音色清脆圆润,这是它的魅力所在。你看那把琴,那就是双向颤音系统,能搞出巨牛逼的激烈的颤音效果,改变音程,只不过就是音准性太差了,经常跑弦,而且换新弦特费劲。”
“哦。”我一头雾水的看着野马,心中已经默默的把那把跑弦的琴pass掉了。
“接下来就得聊拾音器了,这是对电琴影响最大的部位。还是说那把芬达,单线圈拾音器,高音音色平稳、明亮,但是,出力小,噪音大。还有一种是捆绑式双线圈拾音器,这种拾音器出力大,噪音小,中域和低域音色结实。不同的拾音器组合,可以使音色产生质的变化。当然,这也和琴声、指板的木材、琴弦的选择有很大关系。”
我完全没有听懂,无从判断。
“最后就要看手感了。一把琴即使有漂亮的外形、良好的功能和绝妙的音色,但是如果没有舒服的手感,就让人不愿意弹了。手感舒服不舒服主要看琴颈。琴颈从断面上看,大致可以分成V型、U型和超薄U型。芬达用的是V型琴颈,适合solo的演奏也适合和声吉它,所以被称为‘万能型’,但是一万能也就说明什么都没做精,太普通。吉普森的蕾丝破用的是U型指板,适合和声演奏,但不容易速弹。你要不试试?”
不知道为什么,我和严默在一起这么多年,他虽然教过我最基础的爬格子,但是他从来没有给我像野马这样讲过琴。虽然野马讲完以后我依然不知道该如何决定买哪一把琴,但是我却记住了之后野马对我说的那句话:
“选琴和选老婆一样,先是一见钟情,然后得看看内在的,心地啊、性格啊什么的,但是最最重要还是要看好用不好用。哎……你别瞪我,我这话话糙理不糙,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儿?这老婆自己觉得好看肯定是第一位的,但是每个人眼光不一样,有爱萝卜的有爱白菜的,就像你喜欢蓝色老默儿喜欢黑色我喜欢绿色一样,这事儿没法统一,所以自己觉得好就行,这是第一。可是光好看还不行,还得看心地性格,心地性格不好那也是白聊,说不定哪天就人脑袋就打成狗脑袋了呢,我要找就得找个漂亮的傻姑娘,这是我很坚持的。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了,就是俩人在一起时候的感觉,感觉对了就能一辈子,感觉不对就扯蛋去,这三点缺一不可。其实我真觉得……你……算了,我不找骂了。”
于是我在依旧茫然的状态下,跟随自己的心意给严默选了一把蓝色的Gibson的Les Pual Custom Saphire。我教野马念了几遍这个琴的英文名字,可他还是固执的说这琴叫做:吉普森的蕾丝破卡斯特罗斯派尔。
我无奈了,他愿意管它叫什么就叫什么吧。
不过我不知道严默会不会喜欢这把琴,我自己试弹过之后觉得它非常好:我喜欢它的颜色、它的音色,更喜欢抚摸着它琴弦时的手感。
只是它的价格真是有些偏高,即使打过85折也比当年那把琴整整贵了一倍——7万块钱。不过老板送的那个琴盒我很喜欢,所以也觉得值了。
再说,为了严默,也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值的。
我希望严默会喜欢这把新琴,我想他了,盼望他快快回家,还好没几天他就回家了,我可以开始倒计时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94 章
闹钟上到六点,结果五点半不到我就自然醒了,而且一点儿起床气都没有,神清气爽的。于是我一骨碌翻身下了床,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刷牙洗脸,然后便一头扎进了厨房。
今天我请假了,请的还是年假,我很高兴这个星期我都不用再去上班了。因为我们家严默今天就要回来了,而且他也能休息到这个周末,所以我也要在家好好的陪着他。
因此,这个礼拜工作上的事情我什么都不管了,什么选题会啊、催稿啊、盯版啊、下印厂啊……这些事情就让编辑部主任去做好了,我就不信了,这杂志没有我还不出了?那我要是辞职不干了呢?整个杂志社倒闭?我没有这么“伟大”吧?
我有自知之名,奈何就像严默曾经说的那样我在工作上责任心太强了。不过从现在开始我要慢慢的转移我的生活重心了,我要把重心从工作上转移到家庭上来。虽然这辈子我没有可能做“良母”了,但是我希望自己还能做一个“贤妻”,尤其是在严默的工作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
不过想是这么想,我现在可真舍不得辞职,倒不是说我对做新闻、做杂志还有什么热情。说实话我对于这份职业的热情已经不足了,我已经到了工作上疲惫期。而且现在社会这么乱,我们做记者的更是会首先看到的第一手的负面新闻,每次看到那种丧尽天良的残杀、看到这个社会挥之不散的戾气,我就觉得心里难受的不行,总觉得自己的已经快要负担不了了,而且我很痛心的发现我对于这个社会并不能做出什么有益的作为,老记者们早就教导过我们:这个社会,狗咬人算新闻,只有人咬狗才算新闻。所以有些让人痛心的新闻、那些弱势人群的呼声却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新闻,这确实是件让人痛心的事情,但对于这现状我们无能为力。
因此,这份工作如果可能我真的不想再做下去了。我之所以不舍得辞职是因为我舍不得那份不算低的工资。
毕竟,严默到现在依旧没能往家里拿回过多少钱,关于他的这个行当我依旧觉得很不靠谱儿。明星们一夜成名、日进斗金的例子当然不少,所以弄得现在一群少男少女天天做白日梦,成天想着当明星名利双收;但是我和严默已经过了做白日梦的年龄了,长到我们这个年纪看过的失败案例不见得比成功案例少,村里那些混了许多年、甚至混到死也没能出唱片挣钱糊口的人就不说了,那些一夜间赔得倾家荡产的明星也不在少数啊,钟镇涛的故事都快让人讲烂了。而且近年来复出的老牌艺人越来越多了,我相信他们并不是为了艺术、理想什么的才复出的,人到了一定岁数对于工作都会有疲惫期,拼了许多年之后人总是会希望能想轻福的,就像我现在这样;因此我相信那些老艺人们之所以会复出,是出于经济上的压力。
我不求我和严默有朝一日能大富大贵、名利双收,我只求我们两个能在一起安安稳稳、不愁吃喝的过日子就好了,特别就是到年老的时候别过得太辛苦。以严默现在的身体条件来看,他到老了注定要辛苦的,所以我只希望他即使老了会身体上辛苦,但是在物质上要富足一些,这样起码对身体上的辛苦是个弥补。
我发现我现在岁数越来越大,胆子却变得越来越小,不像以前似的可以什么都不考虑、什么都不顾及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现在我总会思前想后的想许多。尤其是我爸去年年底这么一病,我想得就更多了,我很害怕我爸妈身上会出什么问题,我知道我已经到了要照顾他们晚年生活的时候了,因为我是家里的独生女啊!所以现在的我再也不敢再试任何形式的冒险了——我知道我现在身体健康、能挣钱很重要,为了我爸妈也为了严默。
我对自己说,严默是我这辈子冒的最后一个险了;从今以后我要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