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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焦大口中的“小叔子”(1)
在书中第七回里宝玉随同凤姐去宁府散心,刚好遇到了可卿的弟弟秦钟,玩耍了一天之后,天已黑了,外面派了焦大去送秦钟回家,谁知焦大却乱骂起来说:“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作者在此处的用意十分明显,就是借焦大之口,向读者暗示了宁府的淫乱。而焦大之骂,也正是因为派他去送的是秦钟——可卿的弟弟,他的不满刚好就是冲着秦可卿的淫乱去的。试想,如果派他去送的是别人,他还会如此肆无忌惮的漫骂吗?恐怕未必。
大家都知道焦大话语中的“爬灰”,是指秦可卿与贾珍之间的奸情。因为“爬灰”即指翁媳通奸,正好符合贾珍和可卿的身份,而且,这一点从书上说焦大“越发连贾珍都说出来”,以及秦可卿死后,贾珍那种如丧考妣的态度,用书上的话说就是“哭成了泪儿人”,“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等等,都非常明显的体现了出来。问题在于,焦大的后一句话“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又是指谁呢?关于这一点,一直以来都众说纷纭,有说是指王熙凤和贾蓉的,也有说是指宝玉和可卿的……然而,小叔子应该是指丈夫的弟弟,可王熙凤是贾蓉的婶婶,宝玉是可卿的叔叔,这几人之间是否发生过关系,暂且不说。单说辈分就对不上号。那么,这个“养小叔子”的嫂子究竟是谁呢?这个“被养的小叔子”又会是谁呢?
我认为此话所指的应该是秦可卿和贾蔷。因为,贾蔷是贾蓉是弟弟,也就是秦可卿的小叔子,书上对于贾蔷的介绍是这样的:“原来这一个名唤贾蔷,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父母早亡,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他弟兄二人最相亲厚,常相共处。”既然常相共处,便会为一些偷鸡摸狗之事制造了机会。而且,书中对秦可卿的批语是“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由此可见,秦可卿在整部书里,便是那“淫荡与美艳的化身”。既然都能跟自己的公公发生奸情,那么和“外相既美,内性又聪明”的小叔子贾蔷发生关系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此外还有一次,就更加明显了,在书中第九回里,当金荣和秦钟发生口角的时候,“金荣只顾得意乱说,却不防还有别人。谁知早又触怒了一个。你道这个是谁?原来这一个名唤贾蔷……今见有人欺负秦钟,如何肯依?”贾蔷既与可卿有奸,见有人欺负秦钟,自然会被触怒,而自己出面又不合适,只好出去挑唆宝玉的侍从茗烟了。
谁是焦大口中的“小叔子”(2)
虽然贾蔷和可卿之间的奸情,做得十分隐秘,不仅瞒过了贾府的很多成员,也瞒过了很多读者。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有奸情,早晚会被人知晓,最后,他们之间的奸情还是被贾珍知晓了,“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去了。”
说到这里,基本上就已经清晰了,“养小叔子的”自然是可卿和贾蔷无疑了,虽然在可卿死的时候,贾珍都“哭成了泪儿人”,而贾蔷却一点多余的悲哀表现都没有。
从元春之死推算曹雪芹的生年
关于曹雪芹的生年,红学界一直争论不休,这些年来,大家争来争去,争成了一团糨糊,一潭泥泞。可争论尽管激烈,问题依旧没有解决,而史料实在又少得可怜。为此,我试着将贾宝玉与曹雪芹本人等同起来,用《红楼梦》中所载之事件,与已知的曹家史实相印证,从山重水复之间,辟出了一条柳暗花明之路。
书中关于元春的判词为:“二十年来辩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一作虎兕)相逢大梦归。”其中“虎兔相逢”一句实为暗指元春去世的具体时间,“虎”指康熙去世之年,即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该年为壬寅年;“兔”则是指雍正继位的下一年,即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该年为癸卯年。“虎兔相逢”之日,便是康熙去世,雍正继位之时。如按“虎兕相逢”解,则“虎”、“兕”一为康熙,一为雍正,“虎兕相逢”指的依然是康熙去世和雍正继位,两种政治势力此消彼长。所以,元春应当死于公元1723年初,从此,贾家(曹家)的厄运也就随之开始了。
那么,元春去世的时候,贾宝玉到底多大呢?且看书中第四十五回里,林黛玉对薛宝钗说道:“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此段话准确无误地告诉我们,这时的林黛玉刚好十五岁,则贾宝玉当为十六岁。到了第五十三回时,宁荣二府过除夕,祭宗祠,庆元宵,时间推入到下一年。接下来的第五十五回,作者写道:“且说元宵已过,只因当今以孝治天下,目下宫中有一位太妃欠安,故各嫔妃皆为之减膳谢妆,不独不能省亲,亦且将宴乐俱免。故荣府今岁元宵亦无灯谜之集。”这段话中之“不能省亲”、“宴乐全免”、“亦无灯谜”等等情形,其实已明确地告知读者,这位欠安的“老太妃”不是别人,恰是元春本人。到了第五十八回,作者用“谁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暗示了元春的死,而书里面的“元春”之死,实际上是作者为了情节发展的需要,故意挪到后面的。由此可知,贾元春死的时候,贾宝玉应当是十七岁。
因此,1723年初,贾元春死的时候,贾宝玉刚好十七岁。从1723年,往回推十六年(按中国传统的夏阴历,生下来便是一岁),可得出,贾宝玉(曹雪芹)应当生于1707年(康熙四十六年丁亥年)。《红楼梦》一书便是从1718年贾宝玉(曹雪芹)十二岁开始写起,一直写到1728年贾家(曹家)被抄为止(上谕著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罴也窃谟赫迥晔露娜眨焖搴盏伦嘞覆椴茴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摺是在雍正六年三月初二日),一共写了贾家(曹家)十年之事。由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及“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等句,恰便成了一语双关,既指此书连写带改历十年之久,又指此书写的是作者亲历的十年旧梦。
不珍不敬论惜春(1)
关于宁国府里贾敬、贾珍和惜春的一些情况,我们可从第二回冷子兴与贾雨村的口中,了解如下:
一、贾敬如今一味好道,一心想作神仙,只爱烧丹炼汞,余者一概不在心上。又不肯回原籍来,只在都中城外和道士们胡羼。
二、幸而(贾敬)早年留下一子,名唤贾珍。
三、这位珍爷倒生了一个儿子,今年才十六岁,名叫贾蓉。
四、四小姐乃宁府珍爷之胞妹,名唤惜春。
五、黛玉进贾府时,说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探春、惜春年龄都要小于黛玉。
六、黛玉六岁时乃母一疾而终。
七、二人演说荣国府时,黛玉之母是“上月亡故的”。因此,黛玉此时六岁,惜春此时最多只有五岁。
问题恰好就出现在这里,贾蓉此时已经十六岁了,那么,贾珍就应该在三十五岁左右,而贾珍的“胞妹”惜春才只有五岁,也就是说哥哥比自己的胞妹大了三十余岁,亲侄儿倒比亲姑姑大上了十多岁,这之间的年龄问题,算来算去都觉得别扭。况且书上又说,贾敬如今“一心想做神仙,什么都不管了”,就连贾珍都是“幸而早年留下的”,怎么会临到晚年时,又生了惜春这么小的一个女儿呢?这之间很有些矛盾之处。可若说是作者的“笔误”和“纰漏”,似乎也不大可能,毕竟作者对此书是“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那么,我只能说作者的意图,是在用曲笔告诉读者,惜春并非贾敬之女,但她又不会是贾赦、贾政之女,因为惜春若是荣府中人,就没必要挂在宁府名下,然后又养在荣府之中,所以,惜春当是宁府中人不假,那么贾敬之外,她只能是贾珍之女了。
书中详叙了贾敬的儿孙,却对他的妻妾闭口不提,但是避而不写,不等于贾敬就没有妻妾,惜春如此年幼,就算她是贾敬的女儿,也与贾珍绝非一母所生,其母定是贾敬较为年轻的侍妾无疑。而贾珍其人淫乱无耻,作者把几件最肮脏不堪的事情,全都放在了他的身上,不是没有原因的,作者写他先是和自己的儿媳妇“爬灰”,又和两位小姨子不干不净,可见其人实为无耻之极,为一己之私欲,完全不顾什么纲常伦理。那么,若我说他会和父亲修道之后,遗弃下来的那些姨娘们有些首尾,恐怕就不应该算是什么捕风捉影的凭空捏造了吧。何况贾敬“一心要做神仙”对这些事是“一概不放在心上”,而且在贾府之中,此种行为也并非是独一无二,从贾蓉嘴里便可知道,荣国府里“大老爷这么利害,琏叔还和那小姨娘不干净呢”,荣国府尚且如此,宁国府就更加不堪了,因为“敬老爹一概不管”,于是“这珍爷那里肯读书,只一味高乐不了,把宁国府竟翻了过来,也没有人敢来管他”,最后把个堂堂宁国府弄成了“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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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珍不敬论惜春(2)
贾珍与贾敬的侍妾偷情,生下惜春之后,对外人无法交代,也就只好将计就计,让孩子跟随其母,冒认在贾敬的名义之下,但这样的事情虽然贾敬不管,毕竟是个极大的丑闻,说出来也不好听,所以,贾敬的侍妾们就在宁国府中整个的“消失不见”了,更不会有人再提起只言片语。而这个打小就没娘养的孩子,面对的是一生下来就不尴不尬的身份,也就养成了那种“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独僻性”。可世上并没有不透风的墙壁,关于她身世的传闻多多少少都会传些到她的耳朵里,于是,在她稍大一些的时候,就会对尤氏如此说道:“如今我也大了,连我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了。况且近日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里议论什么多少不堪的闲话,我若再去,连我也编派上了”,而尤氏恰是心内原有病,怕说这些话的。怕说就对了,此等丑闻,谁又有足够的脸皮不怕人说呢?
《红楼梦》中的冷美人(1)
美人的种类很多,冷美人该算是其中的一抹异彩,从古到今最出名的冷美人首推西周的褒姒,千金难买一笑。《红楼梦》中的美人摇曳多姿,各具神韵,堪称冷美人者亦不乏其人,其中能与褒姒相媲美者,非宝钗与惜春莫属。
宝钗的冷是冷酷,外热内冷,冷得虚假无情;惜春的冷是冷僻,外冷内冷,冷得真实彻底。
宝钗之冷,无须多言,只看金钏死后的一幕,便可知晓:“却说宝钗来至王夫人处,王夫人点头哭道:“你可知道一桩奇事?金钏儿忽然投井死了!”宝钗见说,道:“怎么好好的投井?这也奇了。”王夫人道:“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几下,撵了他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宝钗叹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王夫人点头叹道:“这话虽然如此说,到底我心不安。”宝钗叹道:“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一条人命,在宝钗的眼里既轻且贱,由此一事可知,宝钗之冷近于无情,令人寒心。
而惜春之冷,从她遣入画时的决绝,讽尤氏时的尖刻,便可想见:“抄检大观园后的第二天,惜春把尤氏请来,对她说道:“这些姊妹,独我的丫头这样没脸,我如何去见人。昨儿我立逼着凤姐姐带了他去,他只不肯。我想,他原是那边的人,凤姐姐不带他去,也原有理。我今日正要送过去,嫂子来的恰好,快带了他去。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入画听说,又跪下哭求,说:“再不敢了。只求姑娘看从小儿的情常,好歹生死在一处罢。”尤氏和奶娘等人也都十分分解,说他“不过一时糊涂了,下次再不敢的。他从小儿伏侍你一场,到底留着他为是。”谁知惜春虽然年幼,却天生成一种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独僻性,任人怎说,他只以为丢了他的体面,咬定牙断乎不肯。”打小儿一起长大的丫鬟,朝夕相对,不说是情同手足,亦可说像贴身的小棉袄般温暖,一旦略有微疵,立刻说撵就撵,毫不留情,足见其人之僻,令人齿冷。心冷于斯,也就难怪,其后会选择独对青灯古佛的生活。
红楼诸钗之中,除此二人可算是“冷中之最”以外,其余诸人的冷,都是相对而言。比如黛玉的冷之于宝玉以外的所有男人(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它);探春的冷之于赵姨娘和王善保家的;凤姐的冷之于贾瑞及尤二姐;尤二姐的冷之于张华;王夫人的冷之于金钏;鸳鸯的冷之于贾赦等等。
《红楼梦》中的冷美人(2)
冷有冷的味道,冷有冷的感觉,冷得恰到好处之时,冷美人便是一道冷风景,仿佛月光仿佛冰,令人望而生情、生爱慕之心;但若是冷到了宝钗或者惜春的程度,便只能让人望而却步、望而生畏、望而逃之夭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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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巧姐的“狠舅奸兄”(1)
书中第五回里,十二支《红楼梦曲》中关于巧姐的一支叫《留余庆》,其词为:“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