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艺术人生:天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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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艺术人生:天唱-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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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首歌还有一个插曲:都已经传唱开了,还有人(当然不是一般人)坚持认为名字得改;说不能叫《蒙古人》,中间应该加个“族”字,叫《蒙古族人》,以免歧义。有一次演出,出广告时又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我真有点急了。我说照你们的思路,那蒙古马是不是也不能叫蒙古马,得叫“蒙古族马”;蒙古草原也不能叫蒙古草原,得叫“蒙古族草原”;蒙古语也不能叫蒙古语,得叫“蒙古族语”呢?我说反正我不同意改,你们爱要不要,我还不上了!那年头,就能吹毛求疵到这种程度。现在真是进步一大块了。
  但不管怎么说,《蒙古人》还算是很走运的。相比之下,有的歌就太不走运了。自己下了大力气,写出来也觉得很满意,期待值挺高,但就是反响不大。真是心有不甘哪。其中最让我不甘心的是《敕勒歌》。
  《敕勒歌》本是首古民歌。歌词——应该说原诗——不必说了,凡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大概都耳熟能详,因为历来的小学语文课本都选,可惜曲调早已不存。我是2002年下半年着手为它谱曲的,最初的想法是给2003年献一份厚礼。那年是羊年,得和羊有关;可真去写羊又没多大意思,这才想到了“风吹草低见牛羊。”既不直陈其事,又表达了心意,说得文气点叫暗通款曲,多好。
  

三首最得意的和一首不走远的(2)
当然也有切身的考虑:这首歌本来就说的是我的故乡一带。所谓“敕勒川,阴山下”,“敕勒”就是蒙语中的“草原”,“阴山”就是大青山。大青山下的大草原,那是哪儿呢?不就是我亲爱的家乡吗?
  写这首歌我是非常郑重的。首先是阅读能找到的所有资料,吃透原意,决定取舍。这首歌原系北朝民歌,据载最初的演唱者是敕勒族(蒙古族的一支)人斛律金,当时他是北齐高欢的帐下。高欢被后周的军队打得快要支持不住,就让他唱这首歌鼓励士气,故第四句“风吹草低见牛羊”以下,本还有“胡儿”的悲情哭诉。历史咱是外行,搞不清也不想搞清,还是留给历史学家和电视剧吧,我只从音乐的角度保留最能感动我的前四句。这四句大气磅礴,雄浑壮阔,既已千年不衰,必也万代不朽。
  然后是定位。也许可以说,这是第一首我自觉地要做成国际风格的歌。这和它自身的民歌性质并不矛盾,因为对我来说,“世界音乐”和经典作品是一回事。
  我对这首曲子的自我评价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神完气足”,配得上原诗那历久弥新的光荣。一些朋友听了也赞不绝口,认为我在千年之下,再次复活,或者说重新表达了北方草原的雄伟气象和魂魄。风潮老板听了感动得直夸,说:“将来拍《成吉思汗》时,音乐就该是这样的。”
  当然也有不太认可、甚至认为有点“过气”的。关键是电视台,对他们来说,时间有时似乎成了唯一的尺度:“四分四十三秒!太长了,怎么给你?能不能压缩一下?”偏偏碰上我是个犟脾气:“动一个音符都不上!”这么一来二去,几个壁碰下来,羊年成了猴年,倒弄得它真像是过了气似的。
  我真不太想得通,这么棒的一首歌为什么如此不走运?要不就是我的自我感觉太好了?或者想法太超前了?那么,现在不能流行,过几年有可能会再“火”起来吗?唉,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有一句好像是法国的谚语说,书有书的命运;歌又何尝不是呢?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诚恳地向你们推荐这首歌,并请你们和我一起为它祝福。
  我还想向你们推荐我新写的《狼》。在我即将上市的新专辑中,它处于领军的位置。
  写这首歌缘起于我去年回草原时听说的一个传闻,说是不久前我们那儿突然出现了一匹孤狼,让一些后生们大喜若狂,就驾着摩托车跟在它屁股后面撵,直撵得它筋疲力尽,不得已只能冒死一拼,转身扑向那些后生们。结果它扑空落地后居然再也无力站起来,就那么躺着;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它那大张着的嘴竟然也合不上了,就那么僵着。因为它疲累的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极限,全身的韧带和神经都已失去了弹性!
  听说这个传闻后我的心都碎了——为这匹孤狼的悲惨命运,也为这些后生们的狠心和麻木。回京后酝酿了一段时间,就写了这首歌:
  在茫茫的戈壁沙丘上
  有一只孤独的狼在嘶鸣
  它的嘶鸣像闪电划破了长长的夜空
  它的嘶鸣像利箭穿透了多少猎人的心
  多少代香火不断
  如今面临着生死存亡
  多少年荣辱与共
  如今只有它孤独的嘶鸣
  在高高的峻岭峭壁上
  有一只孤独的狼在嘶鸣
  它在呼唤帝国时代的荣耀
  它在寻找森林草原辽阔无边的家园
  多少年香火不断
  如今只有它孤独的嘶鸣
  多少年荣辱与共
  如今只有它孤独的嘶鸣
  我自己看重《狼》的理由有三点。第一,这是一首环保主题的歌,而这样的主题在当代流行乐中尚有待开掘。“狼”在这首歌中是一个濒临灭绝的物种的象征,它孤独的嘶鸣既是一种生命的召魂,也是对我们良知的拷问。第二,我在这首歌中融入了俄罗斯音乐、新疆音乐、朝鲜音乐等多种北方音乐元素,也可以说再次尝试了某种国际化的风格,以对应于环保主题的国际性。第三,在演唱风格上,我特别突出了北方音乐中那种粗糙、野性、沉雄、旷远的特色,其本身就像是一种孤独的嘶鸣。
  从接受的角度,《蒙古人》、《天堂》已被公认为我的代表性作品;我一直希望能再有一首被普遍认同的歌,以构成我私下里所谓的“腾格尔三部曲”。那已空了许久的席位会选中《狼》吗?它又会经历一种怎样的命运呢?我不知道;我所能做的,还是请你们和我一起为它祝福。
  我把我丢在草原上,
  我才和草原在一起。
  看到牛也低头羊也低头,
  我也用嘴碰一碰大地。
  ——西川
  

酒是个好东西(1)
朋友们都知道我好酒能喝。这对绝大多数歌手来说是一种禁忌,但对我却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因为酒实在是个好东西。
  我这人忘性大,可艾青的两句诗我过一眼就记住了。为什么?心心相印啊。
  “水的外形,火的性格。让聪明的更聪明,愚蠢的更愚蠢。”说得多绝!我写蒙语歌《酒》,就直接用了这两句。
  都说喝酒误事,可对我来说,许多机会,许多好事,恰恰都是因为没喝酒给耽误了。
  刚分到民族歌舞团那会我还没对上象,几个哥们儿就热心地在团里给我张罗了一个。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说的,反正定好了日子一起吃饭。
  我心想这可是件大事呢,得敛着点儿;酒就别喝了吧,万一喝醉,第一印象可就毁啦。
  于是到了酒桌上就装,其实也就是装给人家女孩子看。结果是越装就越客气,越客气就越没话,有话也不敢说,弄得冷冷清清,一点气氛都没有,不等散席,那女孩就起身走了。
  她前脚刚走,后脚几个哥们儿就急了,一窝蜂地骂我:你这傻X,今儿这是怎么啦?连话都不会说啦!平时大大咧咧的还像个男人,可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真他妈没出息!
  我心里也急啊,分辨道不就因为没喝酒吗?他们说,那就快喝吧!于是一边喝一边听他们骂。
  喝了一阵胆气上来了,就说,行,我现在就过去。
  到了那女孩宿舍,见里面还亮着灯,就开始敲门。
  应声挺大,特不耐烦的那种:“谁啊?!”“我,腾格尔。”“什么事?”“开了门说吧,反正有事。”“明天再说吧。我已经睡了。”说完“啪”地一声关了灯。
  我心道怎么也得见个面吧,说了声“我等着”,就真守在门外等。
  等等等等,大半个小时过去了,里面还是没有动静,可见我在酒桌上的表现有多么令她失望;而这时我的酒劲也过去了,满脑子尽是尴尬和懊丧,只好悄悄骂了自己一声,怏怏地拖着脚步打道回府。
  有了这样的教训,我便给自己立了两条规矩:一,不论有事没事,概不耽误喝酒;二,无事小喝,小事大喝,大事狂喝。
  俗话说“酒壮松人胆”;我虽未必是个“松人”,但性格过于内向,临事不喝酒容易有心理障碍,自己也毫无办法。喝了未必能成,但不喝肯定没戏。
  少时看外国电影和小说,有点搞不懂上面的坏人(也不一定都是坏人)为什么在有所动作前一定要喝点酒。后来有了经验,就明白了。
  说来不怕诸位好笑,我第一次对恋人说“我爱你”这句话,也是借了酒劲的,否则一定说不出口。
  喝酒和不喝酒是两种状态,有时干脆就是两个人,对此我体会多多。
  住魏公村平房那几年,屋子后面就是民族学院的操场。每年五月的头几天他们都要开运动会,早晨八点高音喇叭一准哇啦开,那个吵,把我们这些住户,尤其是我这个“夜猫子”折磨得死去活来。
  头两年都熬过来了,第三年有点“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意思,就想治他们一治。可人家是单位,个人怎么治?想破了头也是没辙。
  结果那天晚上喝大了,不知怎么就到了操场上,先是抡着胳膊骂了一通,见没人理……你想啊,都那么晚了,还有谁愿意搭理一个显然是在发酒疯的大老爷们儿……不由更怒;突然发现周围插着彩旗,于是冲上前去,稀里哗啦挨个儿拔将出来,又堆在一起。
  那些彩旗大约每隔五六米一面,四百米的跑道,就是六七十面;再合上旗杆,得有百好几十斤吧?我也不知哪儿来的一股邪劲儿,捆巴捆巴,背着就往外走。
  到了校门口,收发室的人正好在外面,见我背着小山似的这么一堆花花绿绿的旗子晃过来,不由惊得目瞪口呆。
  我当时那叫个横,不但没停下来,反而吼了他一句:看什么看!把他吓得,赶紧缩了回去。就这么着,我把那些彩旗全背回了家里,累得是连呼哧带喘。
  坐在凳子上歇了也不知多久,酒有点醒了,忽然想到,我这是在干嘛呢?再说这么一大堆,搁哪儿啊?
  咕咚了一大缸子凉白开,脑子更清楚了些,知道这终归不是个事,只好顾不得骨软筋酥,再背上那堆旗子,脚下踩着棉花送回去……当然也就送到收发室旁边的草坪上为止。
  第二天早上我没听到那破高音喇叭的声音,但不是因为它没响,而是因为我早已累得不省人事。您说,这一番折腾,我到底折腾了谁呢?不过,想到那帮人肯定要为满场彩旗不翼而飞手忙脚乱一通,我还是偷偷乐了个够。
  既然喝了酒可以做自己平素不会做、甚至想不到做的事,既然做这样的事可以为自己带来乐趣,我就干脆把它发展成了我的一种业余爱好。
  我在团里有个好哥们叫崔东彬……他已于几年前去世,愿他在天之灵安息……是个朝鲜族,学芭蕾舞出身,当年就住我楼下。那段时间,我每次喝完酒都要送他一辆自行车。
  自然不用买,大院里多的是,而且我专挑新的。
  喝了酒劲大,扛着车咚咚咚冲上二楼,然后敲门,然后把车往他怀里一推:送你的!然后转身就走。然后第二天一早就听有人在楼下怒吼:他妈的,昨晚谁偷了我的车!让我见着了,看我怎么收拾他!然后东彬就只能瞅个没人的空子,偷偷地扛着车送下楼,那神情模样,真的像个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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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个好东西(2)
如此几次之后,这事儿就差不多成了东彬的一个噩梦。解铃还需系铃人,他只好亲自登门向我求助:主席(我时任“啤协”主席……故事见后),好主席,求您了,求您了……
  又过了段时间,这位兄弟不知怎么爱上了养花。可他宿舍面积太小,放不下的只好养在走廊里,长长的一溜。
  这下又有了乐子。于是我每次喝完酒回来,都趁手偷走一盆。于是没过多久,他的花就都养在了我家里。
  筒子楼,上上下下好多家,东彬怀疑不过来,又是“雅偷”不好问,于是满腔郁闷就暗暗泄向了他的邻居。
  邻居是舞蹈队的,其时刚刚随队访日归来,于是这就成了他最好的受控理由。
  于是那晚在小饭馆酒过三巡我就听到东彬在拍桌子:“操,早不丢晚不丢,丫一回来我的花就丢了。肯定是丫偷的!”于是我赶紧又端起杯子:“来来来,喝酒喝酒。”
  也是天意,当晚我们明明都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了,可出来了都还想再喝。于是我慨然发令:都去我那里,接着喝!
  于是开门。于是东彬朦胧的醉眼突然闪闪发亮。于是我长叹一声:“操,露馅了……我怎么就忘了呢?”
  在以上和醉酒有关的“案例”中,我都是“施害者”,但也有我成为“受害者”的时候。
  刚来团里那会,又穷又闲,喝了酒就总想踅摸点什么。
  那次几个年轻人又喝多了,其中一位指出院子里好像有一堆西瓜,何不弄一个来解酒?我一听来了劲,立刻爬起来头重脚轻地主动请缨:“我去!”
  先来了一个,哎呀真甜;意犹未尽,那就再来一个;两个下了肚,好像还有点余绪,那就再来一个!
  前两次我还有点偷偷摸摸,这次可就有点大摇大摆,因为我已认定这堆瓜没人看,随便拿。
  晃到瓜堆边,刚弯下腰,就听对面一个声音阴阳怪气地说:“可以啦,哥儿们,已经拿了俩啦,事不过三嘛。”
  原来那看瓜的就睡在瓜堆那边,只不过我喝了酒眼直,没看见,也没留神而已。
  我得服这哥儿们有境界,可他也未免太沉得住气了。你想他那声音夜深人静的听起来有多瘮人,真把我吓得屁滚尿流。
  又有一次几个哥们儿聚会,边喝边玩,都喝到忘乎所以的程度,我一激动就把我最心爱的吉它送给了其中的一位。
  第二天早晨醒来,发现吉它没有了,我就想,谁拿去了呢?心里排查了一遍,最后把疑点集中在吉它手吕洪来身上。这家伙热爱我的那把吉它已经不是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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