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艺术人生:天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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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艺术人生:天唱-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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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坐的是那种右手边镶了一块木板的椅子,端起来很方便,于是我就端着跟在她后面,她坐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我一边跟一边对老师说心里话,我说求求你了,就让我坐她身边吧,否则我绝对不及格。我保证不会全抄,就抄那么一点,我保证!
  全班同学笑得更厉害了,简直就是乱成了一团。最后老师没办法,只好将就我,也是一种精诚所至吧。
  可你们说说,我这么像把活椅子,被自己厚着脸皮端着,在班长身后跟来跟去,包括忍痛从酒钱中抠出买巧克力的钱,容易吗?
  

天地有大德:说说我的父母亲(1)
在好莱坞余卓别林为伴
  我非常欣赏作家张贤亮的一句话。他说:世上最难过的不是思念,而是没有可以思念的对象。最初读到这句话时我感到心里直发疼——当然不是心疼自己,而是心疼他,心疼这句话。那一瞬间我被这句话,更准确地说,被这句话所激起的满腔思念涨得满满的——我是说,我有太多的思念。
  正是怀着同样的心情我写下了《天堂》。这首歌的关键词是“我的家”,因此也可以说,“天堂”就是“我的家”,反过来也一样。
  从词面上看,我写的是大“家”,是故乡;我爱这大“家”,我爱故乡。但如果没有我对我那小“家”的爱,如果心里没有那一份浓得化不开的亲情,我敢说我肯定写不出这首歌,就是写出了也唱不好结尾时那辉煌的高音。
  是的,“我爱你,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我——的——天——堂”!
  我父母生了我们姊妹五个,可以说个个成材。我大姐前面说过,很早就是我们县乌兰牧骑的骨干。她的文艺才华不仅直接影响了我,而且也影响到我的两个妹妹,一个学了大提琴,另一个歌儿也唱得特别好。我哥后来一直在内蒙古交通厅工作。
  这事不仅别人,就是我们自己聚在一起时说起来,也觉得真是有点奇:这么一个草原深处的穷乡僻壤,这么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家庭,五个孩子,却一个是一个。当时我们那儿的人,能到县里就不错,到呼和浩特已是凤毛麟角;而我们家的孩子不仅到了呼和浩特,而且到了北京,姐姐和一个妹妹甚至去了国外,还在那里定居。额尔和图的蒙古孩子怎么会在美国定居了呢?
  别人都说是孩子争气,但我们却认为,我们能走到今天,取得这样的成绩,和父母的关系极大。一个人平生行好行坏,必有某种回报。我父母肯定都是积了大德的人。
  在性格上,父亲对我的影响更大。他应该算是我们镇上最大的知识分子了,年轻时曾在宁夏专门学汉语,后来又去傅作义的军官学校呆了几年,最终是作为翻译官派到我们那儿去的。他到现在给我们写信,用的还都是繁体字。
  听我舅舅说,我父亲年轻时也是一风流人儿,戴一顶礼帽,架一副眼镜,说话慢声细气的,特派。一帮人在一起喝酒,喝着喝着,他就会突然冒出一大串汉语来,谁都听不懂。那感觉,相当于一帮汉族农民聚会,突然有人站起来大讲英语。
  父亲内向而温和,平时话不多。但最能说明他这个人的还不是内向,而是宽容。他的温和来自他的宽容。对我们的选择,他从来没有说过“不行”,至多是叼着烟一声不吭,那就表明他有不同看法。不过,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决不会把他的看法强加给我们。可以说,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他让我们最大程度地享受了自主和自由。
  “文革”中造反派说我父亲是国民党特务,整他,打断了他两根肋骨,那个气受大了。据他说忍无可忍时也曾想到过自杀,可再想想又不敢:五个孩子呢,自己死了孩子怎么办?只好硬挺了过来。
  后来镇上两派武斗,互相用长矛乱捅。有一次又打起来了,我妈对我爸说,咱们赶紧跑吧,要不没准儿遭殃。可他就不跑,说怎么会呢?我一文化人,又不惹他们。结果真被捅了六刀,所幸都不致命。
  当年整我父亲的人一直都在,就在我们镇上。我们都知道这件事,别说看到他,说起就气愤得不行。一次我和我哥——那时我们都已足够大——喝了点酒,冲动之下就决定去打他一顿解气;我爸就急了,拼了命地拦着,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嚷:他那也是不得已啊!不是他想,而是当时的需要啊!你们怎么就不明白呢?
  我们只好气呼呼地罢手。他这个人的胸怀实在是太宽广了,比草原还要宽广。
  我妈的性格和我爸截然不同。刚烈。我爸放手的地方,她都管上了,特别是在学习方面,叨叨得特别多。她管教我们的方式也比较厉害,不仅动口,必要时还会动手。我直到24岁那年还挨过她一顿抽。
  那会儿我大学都快毕业了,假期回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行前我妈关照,少喝酒,晚上必须回来。结果那天我照例喝多了,晚上自然也就回不来。得,第二天一早我妈就骑着马去了,见面二话不说,扬起鞭子就抽我。出席婚礼的客人都还在一边哪,足有七、八十人,弄得我特没面子。
  抽完我她转身走了,我抱着头坐在那里,那份沮丧,那份没趣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小心翼翼地挨近我,问刚才打你的那人是谁啊?我说是我妈。他惊奇地睁大眼睛:啊!你都这么大了,还……
  在他眼里,只有像他那么小的孩子才会挨打;可在我妈眼里,我再大也都是她的孩子。
  尽管没少挨抽,我还是深爱我的母亲。她是我们做人的道德律令。她坚持一生的信条就是:尽可能多地做好事,决不做坏事。她对我们严首先是因为她对自己严。为了让我们五个儿女健康成长,她不知操了多少心。别的不说,我上大学五年,每学期90元,用我爸的话说,相当于一个干部的工资啊,可家里从没拖欠过,哪次都是一把给在我手里;当时还要供养我两个小妹,她们也都在上学,那钱还不是她这里一点,那里一点,点点滴滴抠出来的?她很少诉苦,似乎在你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把该做的都做了。问题是,那时她能指望日后得到我们的回报吗?
  

天地有大德:说说我的父母亲(2)
现在父母亲都老了。我父亲近视1200度,身体一直不太好,我们又都不在身边,因此家里的事大多靠我妈撑持。都70多的人了,还经常骑着摩托在外面颠簸;家里养了20来头牛,200多只羊,也都是她一人操劳。也试过让他们搬来北京一起过,但他们就是不肯,说是不习惯。每每想到这一点,我心里就非常难受。
  我信佛也是受我父母的影响。他们都是特别虔诚的佛教徒,自小就跟我们讲行善积德的道理,讲三尺之上,必有神明,凡事佛都会看在眼里,还经常带我们去庙里磕头。磕头时须滤清杂念,虚怀若谷,心平如镜,不要怀有什么目的,因为佛门是净地,容不下乱七八糟的东西,这道理也是他们教给我的。
  我对宗教认识不多,但知“信”字为要。要不你就别信,要信,信就可以了,没必要去研究。搞清楚前因后果,来龙去脉,还要悟出一堆道道儿,那是学者们的事;对我们芸芸众生来说,其实也就是一种文化,一种心态,一种寄托罢了。我曾听过不少大师说法,但仍左右不离这一基本态度,这种态度,应该说主要是从我父母那里继承下来的。
  我成名后对家乡的最大贡献就是在弘扬佛法方面。家乡新修的喇嘛庙,十根大柱子、宗喀巴佛像、佛塔都是我请来的;在庙的四周,我还另请了2000余棵杨树苗。钱是我出的,但其中自也有我父母的一份心意。
  我想也是因为父母的缘故,我和佛之间还真有一种不可言传、只能意会的缘分。
  庙修成后我应邀参加开光典礼,许多人都跪在那里磕头,我也跪下磕头。我一边磕头一边偷偷看了一眼我请来的宗喀巴佛,发现他犹如活的一样,就那么痴痴地盯着我,而另外两尊佛就没这表情。
  出来后信步来到我所请的杨树林里,一派新绿,有的树苗已经长得比我还高了。那天是一点风都没有,但不知为什么,我一走进去,所有的树叶都动了起来,好像能看见我并认识我,在打招呼似的。当时我心里那个感动,那个慰藉!一棵棵地摸过去,绝对能觉出一种灵性,一种默契,一种感应,心灵和心灵之间的感应。我对自己说,这事儿你做得太值了。
  我说这些你也许你不信。那也不要紧,反正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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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爱情,那是要有缘分的(1)
在加拿大巧遇张艺谋
  说完了父母说爱情,我知道你们心里早就痒痒的了。但招呼打在头里,如果我在这方面的故事和想法过于平庸,那可不能赖我。
  说“谈恋爱”太正式,我还是喜欢照我们那儿的俗话,叫“搞对象”。我第一次搞对象是在内蒙艺校那会儿,十六七岁吧,对方也是器乐班的,比我低一届。那女孩长得还行,可在这方面跟我一样,也是什么都不懂,好了一阵,却彼此连手都没摸过,枉担了“早恋”的虚名。我说“虚名”,是因为很快就有人给我们编故事,说我跟那个女孩在琴房里如何如何,还说有两个同学在窗外摞起砖头偷看,结果看得从砖头上摔了下去。
  唉,如果真有点故事,被编排一下也值了,只可惜什么都没有。说“好了一阵”,无非也就是总想看到对方,总想找借口在一起呆着而已。知之者谓之“纯情”,不知者谓之“傻瓜”,其实两者有时是一回事。
  这段情缘最后无疾而终。正因为如此,它成了一段美好的记忆。往后直到88年认识我前妻,我再没有正经搞过对象。当然有过这方面的想法,也有过尝试,但就是不能正经搞,一正经,就完了。
  这里有某种微妙的民族心理问题。那时我还没有出名,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总感觉比汉族要低一头。也不是我要这么想,是事实让你不得不这么想。比如你和一帮汉族孩子在一起,除非你特别优秀,否则他们就不带你玩儿。开玩笑也是,总拿你当笑柄;我汉语不够好,驳也驳不过人家,只好陪着一起笑。毕竟你不愿意失去这帮朋友嘛,但事实上内心已受了伤害。
  偏偏这期间我喜欢过的几个女孩都是汉族,于是就形成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方面特虚荣,得到一张女孩子的照片就整天揣在怀里,有机会就拿出来给人看,说瞧瞧,这是我女朋友!另一方面却又心虚,不敢认真,自己跟自己说,你一个少数民族,根本不可能。
  民族感这东西挺怪,像血缘一样是天生的,抹都抹不掉。我有个好朋友也是少数民族,每次跟他同族的一帮人喝酒都出事,每次回来他都要骂,骂这帮人不是玩艺儿;可隔天人家一叫,就又跟着去了,拦都拦不住。
  95年我和第一个妻子离婚;97、98两年,自己碰上的,别人介绍的,有一搭没一搭非正式相处过的女朋友,前前后后也有十来个吧,除了一个是汉族,其余的都是蒙古族。
  话又说回来,爱情也好,婚姻也好,说到底还是取决于两个人的缘分如何,民族不民族的尚在其次。我的第一个妻子也是蒙古族,人也挺好,但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七年,最终该分手还是分了手。
  七年,正应了西方人所谓的“七年之痒”。其实哪有什么“痒”,是没有办法。当时我内心非常矛盾,真的是不想离;但事情闹到了那个程度,想不离都不行。
  回头去看,其实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事儿,无非是没处理好一些日常的分歧。最主要的是她和我的家人合不来,而我在家庭关系中是讲究“孝”字当先的。这样就把我夹在了中间,弄得我特不好做人,难受。
  还有就是两个人都想搞事业,都卯着劲儿往前冲,这样家里的好多事就顾不上了。我俩七年都没要孩子,也和这有关。在我看来,事业上我是比较有希望的,她学电影表演前程不大,不妨多费点心思理家;可她愣不服,要和我比拼。赶着那两年我工作上正处于低潮,没什么演出,自然收入也少,住着间破平房,一副前途渺茫的样子,说服不了她,于是这方面的冲突也难免愈演愈烈。
  生活是由若干细节构成的。静下心来检点,就能看到许多值得反省的地方。现在我除了喝酒,差不多已经是一个没什么缺点的男人,可那会儿毛病那叫多。比如晚上不爱洗脚。又比如脾气特暴躁,动不动就砸东西。茶几我前后大概砸了不下五个,一生气就碎了,到现在手上还留着疤。我看上某种模样的酒杯,通常喜欢一次买十个;可那时我们家的酒杯,拿出十个来,没准就有十个模样。
  后来看到书上说,家里的床应该是南北向放置,否则磁场不对,影响心情。我凝神一想,得,那几年我们家的床恰恰就是东西向放的,怪不得我的脾气那么暴!可就那么一间小平房,不东西放,又能怎么放呢?
  咳,不管能找出多少原因,也不管这原因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反正最后我们是离了。这以后整整一年我心里都特别难过,缓不过劲来。转而又想:照那样下去,早晚都得离;既然如此,长痛不如短痛,晚离不如早离,这才慢慢走出来了。
  男女之间互相吸引,一年半载容易,但要能延续两到三年,就比较难了。半年之内一切不在话下,因为你正处于一种激情状态,什么都看不见,看见了也不上心;时间稍长激情冷却,又多少经历了点事儿,情况就要复杂些。有可能这时两人待在一起还是感觉很舒服,但更多的恐怕是心存疑虑,不知道彼此是否合适。倘若这时要谈婚论嫁,那就要小心了。
  我这么说,首先是因为我不喜欢离婚。无论如何,这都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我也做不到像现在的许多年轻人那样,把爱情和婚姻截然分开,又把性和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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