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总统奥巴马--无畏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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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总统奥巴马--无畏的征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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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巴马第一次的肯尼亚之旅远比他预想的要糟糕。一点没有“白云飘飘、普天同庆”的感觉。
  在克罗格村,他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继祖母,还有他小时候吹嘘的拿着“燃烧的长矛”的部族亲人。在肯尼亚,他终于明白什么叫“根”的感觉。
  十九年以后,2006年,奥巴马当选国会参议员后带着家眷再次访问肯尼亚。全体卢奥族人出村欢迎,称他为“我们的兄弟和儿子”。他童年向小朋友们吹嘘王子般的待遇真的“实现”了。
  这一次,他终于感觉到了什么叫“普天同庆”,也终于领略到了在印尼所感觉到的身为美国人的自豪感。
  但是,有一种困扰始终在撕裂着他对“根”的情感。在肯尼亚,个人权利完全取决于军队统帅和腐败官僚,他们的命运不在自己的手里,如果不行贿就别想找到工作,反对政府就要被关进牢房。而家族纽带关系更让人窒息,亲朋好友不断跑来向他们求助。
  他们最后近乎是逃离肯尼亚。他们感受不到自由,真正体验到了自由和《权利法案》对于一个美国人的意义。
  对印尼和肯尼亚的观察,奠定了奥巴马日后的外交思想。
  哈佛历史:《哈佛法律评论》第一位黑人主编
  1988年,奥巴马沿着父亲追逐梦想的轨迹,来到了“先有哈佛后有美利坚”的哈佛大学。
  哈佛大学以研究生教育和科学研究闻名世界,其法学院更是位居美国前三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三年的学习研究期间,奥巴马属于偏向中立的自由派。他善于倾听别人意见,发现观点的共同之处,并且发表多篇具有影响力的论文。
  1990年,《哈佛法律评论》主编空缺。奥巴马参加了竞选并成为《哈佛法律评论》创刊104年以来首位黑人担任主编。
  那一年,奥巴马第一次出现在了各大媒体的报道中,他的事迹登上了《纽约时报》。十八年后,《纽约时报》发表社论,支持奥巴马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
  1991年,奥巴马法律博士毕业,获得“极优等拉丁文学位荣誉”称号。
  爱妻米歇尔
  在哈佛读书期间,为了支付高昂的学费,他不得不来到芝加哥一家叫做西德利·奥斯丁的律师事务所打暑期工。他的顶头上司就是米歇尔。米歇尔比奥巴马小三岁,身高一米八,相貌姣好,体形匀称。她生长在芝加哥南区,先是在普林斯顿大学念书,后考上哈佛法学院,毕业后来到这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这年暑期,上司安排米歇尔指导奥巴马,米歇尔迷人的气质和谈吐深深地吸引了奥巴马。
  1992年10月,他们在芝加哥三一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主持人就是赖特牧师。他们的婚姻健康,家庭健全,2007年被美国《黑檀》杂志评为“美国十大人气夫妇”之一。
  生命中的三个女人
  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伟大的女人。
  奥巴马的背后却有三个。
  “母亲的仁爱和心灵的清明使我和妹妹的世界不会迷失方向。”
  奥巴马的母亲是一个极富爱心、浪漫和理想主义的女性。她冲破种族主义的樊篱与老奥巴马结婚,离婚后又嫁给印尼人索托洛,她期待种族融合。为了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她辗转于印尼和夏威夷大学之间,并且深入印尼进行田野调查。
  1995年,邓汉姆罹患卵巢癌去世,奥巴马这样评价自己的母亲:“她是我所知道的最仁慈、拥有最高尚灵魂的人,我身上最好的东西都要归功于她。”奥巴马跳跃式的政坛发展决心、乐观主义情绪和敏锐的洞察力来自其母亲。
  “外婆的精打细算使家庭这艘小船不致倾覆。”
  如果说奥巴马的母亲是个理想主义的女性,他的外祖母马德琳则是一个脚踏实地的务实女性。她虽然高中毕业,却从一个打铆工做到夏威夷银行的第一个女性副总裁。她谨慎苦干的作风对奥巴马沉着冷静的性格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第三个是他的夫人米歇尔。与奥巴马不同,米歇尔心直口快,常挑奥巴马的不是,这让奥巴马心服口服。年轻漂亮的米歇尔为了帮丈夫筹款,经常召开募资派对。现在,美国还兴起了米歇尔时尚热,凡是她穿的时尚衣服往往被抢购一空。
  “家中的女人们是我生活的主心骨”,奥巴马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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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州议会学徒(1)
伊州的骄傲:亚伯拉罕·林肯
  林肯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传奇人物,在政治生涯中屡战屡败,屡败屡战。1860年,他毅然决定竞选总统,在美国人民的支持下成功当选。
  当选总统后,林肯着手废除奴隶制,不过他主张通过和平而不是战争的方式解决。由于林肯的当选以及北方各州在议会势力的逐渐扩张,南北方各州之间政治平衡被打破。南方开始反叛并组织军队向北方发动进攻,林肯不得不予以反击。为了凝聚人心,他颁布了《宅地法》和《废奴宣言》,许多农民和黑人团结在他的身边,战争节节胜利。据统计,每三个参战的黑人就有一人为国捐躯。
  1864年,林肯推动国会动议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宣布奴隶制度为非法。1865年4月14日,就在南方军队投降后的第五日,林肯在华盛顿福特剧院看戏时,被一位极端维护奴隶制的演员约翰·蒲斯杀害,时年56岁。
  华盛顿号称“美国的国父”,林肯则被称为“美国的拯救者”,“黑人解放的先驱”。为了纪念这两位伟人,美国将每年二月份第三个星期一设为“总统日”。
  铭记林肯:为美国解决“家庭纠纷”
  1858年,林肯在著名演说《家庭纠纷》中说:“分裂之家不能持久。我相信我们的政府不能永远忍受一半奴役一半自由的状况。我不期望联邦解散,我不期望房子崩溃,但我的确期望它停止分裂。它或者将全部变成一种东西,或者全部变成另一种东西。”
  一百三十多年后,黑人的儿子奥巴马来到了林肯的政治起点伊利诺伊,他要实现林肯的心愿,化解美国的“家庭纠纷”。
  在芝加哥南区,他意识到人们遇到的问题并不只是地区性的问题,他觉得,“关闭一家钢铁制造厂的决定来自遥远的行政主管;学校里书本和电脑的缺乏可以归咎于千里之外政治家们倾斜的工作重心;当一个孩子诉诸暴力时,他的心灵空洞政府永远无法弥补”。于是他希望了解法律是如何为这些人提供服务的。
  当他从哈佛法学院毕业,返回芝加哥并成为一名民权律师后,他“意识到我们尊奉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有赖于广大觉醒的选民的积极参与”,于是,他决定唤醒选民的意识,走从政治国的道路。
  魅力四射:迷人的法学院讲师
  1992年,奥巴马来到了芝加哥,他被芝加哥大学聘任为兼职高级讲师,讲授宪法。
  奥巴马之所以选择讲授宪法,一个重要原因是宪法在美国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这要得益于一件被称为“马布里诉麦迪逊”案件。
  奥巴马承认,他讲授宪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从政铺平道路。因为在讲授宪法时,堕胎、同性恋权益、平权行动等难题摆在面前,而讲课者需要能够为双方辩护,这就拓宽了思路,培养了敏捷的思维。
  芝加哥大学是一所私立学校,其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齐名,不过偏于保守,风格严谨,以经济分析法学著称于世。不过看起来奥巴马要挑战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这种严谨的风格。他讲授宪法学时,分析电影《教父》,探讨人权和种族歧视问题,课堂教学妙趣横生。
  由于讲授风格令人喜爱,很多学生纷纷选修他的宪法课。后来,这些学生中很多都成了奥巴马竞选团队的骨干力量,而同为芝加哥大学宪法学教授的卡斯·松斯坦则成了他的竞选顾问。
  悲喜同天:当选日的哀恸
  机会来临。伊利诺伊州黑人女参议员爱丽丝·帕尔默宣布竞选国会众议院议员,奥巴马盯上了她留下的空缺,并得到了帕尔默的支持。
  奥巴马在芝加哥有三年社区工作经历,因此,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竞选时,许多过去的同事和他所服务的居民担任他的志愿者,选民们希望奥巴马能够当选,改善他们的现状。
  最终奥巴马获得提名,并在后来的竞选中击败对手顺利当选。
  1996年11月7日,奥巴马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而他的母亲则同日在檀香山病逝。
  奥巴马第二天才从芝加哥赶到夏威夷。他向母亲献上了刚刚出版的自传《源自父亲的梦想》,希望父母能够在天堂相见。
  州参议员:他没有敌人
  1997年,奥巴马正式就职伊利诺伊州参议员。
  当时的州参议院,共和党是多数党,民主党是少数党,民主党提交的法案通过非常艰难。奥巴马眼睁睁看着共和党主宰的议会通过削减企业所得税法案,将财政负担转嫁到穷人头上,或者砍掉许多社会服务项目。而大多数民主党人只能站在一旁,大声谴责、满腹牢骚、束手无策。 。 想看书来

1。州议会学徒(2)
在参议院,奥巴马先后在司法委员会、地方政府委员会和福利委员会工作,后来担任健康卫生委员会主席职务。
  民主党人关心平民的福利,但是由于问题的复杂性许多人唯恐避之不及,奥巴马却将其作为一个关注重点。他试图将医疗保险权纳入州宪法成为一项基本人权,但没有成功。不过他和共和党人进行交易与妥协,通过修正案的方式在共和党人的减税法案中加入了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条款。
  在死刑改革方面,奥巴马显示出了不屈的信心和高超的协调能力。奥巴马同参议员约翰·卡尔顿合作。他提出,谋杀案中警察审问必须全程录像,从而保证不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最终在州议会上压倒性地通过了该项改革法案。
  从1997年到2004年的八年里,奥巴马通过了大概10个法案,这些法案大多数都是同共和党合作完成的。2003年,民主党成为参议院里的多数党,在一年里,奥巴马就成功地推动了26个法案获得通过,这些法案大多数是关系民生之事。
  草率的决定:竞选国会众议员
  1997年,奥巴马竞选州参议员成功,但是,2000年,当他决定角逐国会众议员时,第一次品尝了急于求成、低估对手和政治经验不成熟酿成的苦酒。
  根据美国宪法,国会435名众议员以州人口为依据分配,最少1名,如阿拉斯加,最多如加利福尼亚,达到53名,都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每两年改选一次,但众议员连任没有限制。
  伊利诺伊州有19名国会众议员,划分为19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1名众议员。奥巴马参加的是第一选区选举。
  第一选区一直是美国国会中黑人选民比例最高的选区,具有选举黑人议员的传统。当时该选区的黑人议员波比·鲁什是一名崇尚武力的激进黑人团体“黑豹党”创始人之一。1999年,因没有得到大量黑人选民支持等原因,鲁什竞选芝加哥市长失败。奥巴马于是决定趁火打劫,乘虚而入,将其众议员席位也揽入怀中。
  当时,奥巴马仅仅募集了几千美元。
  但是,奥巴马最终以低于鲁什三十个百分点的得票饮恨,未获得民主党的提名。
  失败的苦酒:自我检讨
  没有高层的支持是第一个教训。芝加哥市长不支持他,民主党高层袖手旁观。而在竞选后期,时任总统克林顿一改中立立场在广播讲话中支持鲁什,给了奥巴马致命一击。
  在第一选区,鲁什有90%的知名度,而奥巴马只有11%,奥巴马没有把这个趋势逆转过来。此外,鲁什一直把奥巴马描绘成刻板的书生形象。
  从种族因素考虑,鲁什简直是黑人的传奇,在黑人中拥有很高的威望。
  虽然奥巴马也很优秀,但是许多黑人认为奥巴马是一个体制外的人,不仅因为他的精英教育背景,而且因为他母亲是白人。而奥巴马也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行动来取得黑人选民的认同,这使得黑人认为他们不是“一伙”的。
  最严重的一次失误发生在圣诞节前。当时奥巴马带着家人去夏威夷看望外祖母。而正在此刻,州议会要举行一次重要投票,对枪支立法,决定非法持有枪支为重罪。奥巴马本人也赞成对枪支进行管制,州长恳请奥巴马回来投票。但奥巴马的女儿玛丽亚突然生病,奥巴马错过了一次重要的表决。不幸的是,该枪支法案以微弱劣势未获通过。
  奥巴马受到强烈抨击,选民支持率大幅下滑。
  竞选结束,奥巴马几乎一贫如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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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惊人的决定:竞选国会参议员
攀登陡峭的绝壁
  2000年,奥巴马竞选众议员失败。令人惊讶的是,下一回,他却将目光描向了国会参议员职位。一位众议员向他表示了担心:“坦率地说,如果你连众议员席位都没有赢过,怎么会赢得了参议院席位?”
  奥巴马却说:“是的,我们能!”
  从平凡走向伟大,不在于道路是否曲折以及会否招致失败,而在于能否从挫折和失败中找到接近胜利的途径。经历了第一次竞选失败的奥巴马深明这个道理。
  伊利诺伊州国会众议员有19名,选区相对较小。而参议员只有2名,并不按照选区来划分,全州统一选举。这就意味着,竞选者的广告要覆盖全州,足迹要遍布每一个城市和乡镇。并且还意味着,资金、志愿者、媒体支持一样都不能少。所以,那位众议员的担忧完全是有道理的。
  反对伊拉克战争
  “9·11”以后,美国参议院以98比0,众议院以420比1授权总统“使用一切必要的武力恰当地打击那些在幕后支持这次袭击的国家、组织和个人”。北约第一次启动了宪章第五条,承认对任何一个北约成员国进行的军事袭击将被视为对全体成员国的军事袭击。仅用了一个月,塔利班政府就被赶下台,基地组织被严重摧毁。
  一切都表明,布什政府在反恐上得天时、地利、人和,符合民意。
  在美国,任何时刻都不缺乏反对的声音。
  美国的反战力量开始行动起来,反对美国对伊拉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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