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少年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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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少年游-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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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男孩不会真正长大。老X自己就是个老流氓,混过许多公司,有过很多成败,虽然败的案例远多于成的案例,但总算见过人情世故江湖冷暖,讲起来神采飞扬,我很喜欢听。
  我曾经以为老X的老流氓教程好比新东方宋昊讲课,是有套路的,给张三李四讲都是一套,否则怎么组织也难组织得那么天衣无缝而且神采飞扬。后来我细想老X跟我说过的故事就没有过一个重复的,可见不是套路,竟然都是现场神侃。他不写书着实可惜了。
  沧月对于我要去做商务无限哀愁,说哥你写书不错这样真是浪费了,那遗憾的样子令我觉得我要是在她面前她一定拉住我的袖子阻止我走上这条贼船。但是老X不能去写书,他那个派儿实在需要每年几千万现金流才好撑起来,是亏是赚倒无所谓,总之格局要大。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某个写书的骚客对我说他想回到古代,那时候大家不必管什么别的,你文章写得好那你就NB,出将入相挥斥百万。以那骚客的自命,生在那时应该拜个上卿,给他十万人去打匈奴。骚客会在他的军帐上画上古的岩画,狩猎图,捕猎凶猛的牦牛,古人们围着火堆甩着长发起舞,这是他的豪气,十万人也跟着看他画岩画,这么一路北行,在到达匈奴的最后一战,骚客站在最后一个帐篷前提着笔茫然了很久,然后他忽然扔掉了笔说我们回去吧,因为他感觉到了远征的寂寞和虚无。
  其实我也想回到那个时代,但是我和老X都不能,这个是我们的世俗和屈服。
  老X说了他最近的泡妞史和融资史,我说了我最近的业务和两年内的计划。我说我其实还是很希望回到美国去完成我的学位和读一个MBA,老X说你的心太大,你若是成功,一将功成万骨枯。我说其实我只是想生活,我想安定一点,我不想老是这样担心,这样起伏。我希望我还有留一步的余地可以上班之余写写书,老X以沉默表示了赞许。我问老X最近的融资进度如何,老X淡淡地说大家理念不同。
  再然后就是瞎扯,说最近IT行业的笑话,也说某人某人当年的糗事。老X说得多,我说得少。很多时候我听人说话的时候心里震动,脸上却不会有表示。我想从这些故事中把自己磨炼得成熟一点。但如今能够震动我的事情越来越少了,不知道是否我迟钝了,也许是听得多了,到头来故事都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我总是怀疑老X内心有种悲世的情怀,所以他去信佛教再适合不过。他其实是在告诉我世界上其实很多的事情你根本不必介意,你介意,那么你就背了担子,你觉得做了不好或者折面子的事情,很多人正在做而且做得不亦乐乎,坚持所以你愚蠢。但是老X从来不标榜这个理论,老X只是用无数的故事来证实它。
  老X是个老流氓,和他的老流氓朋友们一样,老X认为这个世界是放荡的,充斥着种种可能。
  无独有偶,我的同学老L也觉得上海市座放荡的城市,它腐朽堕落如凯撒时代的罗马。老L可不是老流氓,老L已经信仰了基督教。
  老L说他当年读一篇老散文,说改革开放的时候,最放荡的女孩会穿着外贸的白色花扦裙子,人们对此不齿,因为你在阳光下可以透过这种裙子看见女孩子的内裤。那时候正统的姑娘穿着深蓝色的厚裙子,但是她们更多的时候穿着剪裁很军样的肥裤子、快三十年过去了,现在正统的办公室姑娘穿着及膝的套裙,黑色丝袜、小抹胸和小外套。你远不必对着阳光就可以看见她们暴露的肌肤。
  我另外一位师兄老孙是一位真正的作家,我说真正的作家是指他全不像我这样写一本书会细致详尽地调查印刷和跟进市场宣传,老孙写书只给他看得起的人看,都得是牛人,能够从字里行间刀割入骨的那种,凡夫俗子如我不懂也不必懂。老孙得过大奖又对大奖无所谓,市面上看不见他的名字,但在南方周末或者三联这种残存着文化气的地方问起他的名字,常有人跳出来说他真是好,是北大仅存的几点文化种子之一。我唯一看懂的老孙的一篇王章说他和兄弟们小时候去过街天桥下看姑娘们的裙底,因为那时候的过街天桥简陋,铁梯不是全封闭的。仰头一看,姑娘们花布做的内裤尽入眼底,于是老孙们啃着羊肉串站在下面眺望,充满偷窥后宫的快乐。若干年后大家再聚,百无聊赖,准备去过街天桥下看后宫,姑娘们从身边穿流皆是秀发美腿细腰丰臀,于是老孙们充满期待。而当他们站在天桥下才发现天桥改全封闭的了。他们郁闷当口回来,看见商城橱窗里穿蕾丝内衣的活美女妖娆来去,蔽体之衣浅薄,来去的人驻足围观。
  老孙门恍然大悟说原来后宫移到这里来了啊,透着无奈何缅怀。
  我不知道这故事是真的还是老孙编出来伤春悲秋的。我想美国的大都会也不见如此嚣张的,缘何天朝上国刚刚脱贫反而如此了。后来老L跟我吃饭,出了饭店说你往前面穿过几条街有个内衣店的橱窗里都是活人模特。我无比感慨自己落伍了。
  我非常敬畏,我担心有朝一日我看见女孩们赤裸着上身在街头走来走去,我看着她们知道我确确实实老了,终有一日被这个时代所遗弃。
  我回家的路上有一家Big Bamboo的酒吧,我有时候下班早,看见酒吧门口停着野兽一样的悍马,它的车头武装了四只大灯,亮得如同宙斯的雷电。头发根根如针立着的男孩和暴露着大片肌肤的女孩鱼贯而入那辆巨大的车,它耀着我的眼睛开入黑夜,我提着笔记本包,沉默地站在道路的中央。
  我敬畏有那样一天,这个被屋子隔成无数格子的世界里,每个格子里都有远比我年轻的人在毫无顾忌地做人欲所驱使的事,而我依然喝着一罐啤酒写愤世嫉俗的书,在寂静的屋子里回到爱一个人需要在很深的黑暗里凝视她很多年,听她歌唱来感悟她的心灵,藏在雕像后听她和子爵密语而悲惶的时代。
  时间是可怕的,人是不是会变得越来越没用顾忌?如果我们终有一日剥光了一切走在街上,那么,其实裸奔也是很无聊的。
  这是一个真正的老流氓的悲哀,在你以为书包里揣一块砖头上学和拦路打劫几个游戏币就是混世的时候,你看见路边的年轻人已经骑着摩托挥刀砍别人的胳膊抢包了。最近我去看论坛,读者们对新一期杂志中吕归尘和姬野这对好友终于举起了刀枪的情节觉得无比郁闷,说为什么这么残酷,问为什么这个悲剧的结果来得这么快。我只是想说这个结果根本不悲剧啊,这是一个时代烙印的一个小小小小的比拟,你们还会见到更加残酷的事呢,大家也都是这么生活。这一代的教育严重成问题,父母们把孩子在家护着宠着,可是一旦走出校门就直接推到熔炉里面,他必须开始学会看人脸色和自食其力,他开始悲哀地发现世界不是像他的想的那样吃一颗地瓜摔进异世界就可以变成皇帝拥有后宫。
  所以老X对我来说是个重要的人,他说社会流氓体系对于年轻人的成长乃是一个重要的支柱。他们在老师让你写《我的理想》时候悄悄告诉你,世界其实不是只有理想友情和漂亮姑娘的,它森严而阴冷。好比种牛痘,不给你种痘直接让你面对天花,那么你必死无疑。广泛的流氓体系缺失了,社会生态环境就这样被破坏了,资深流氓们都衣冠楚楚地融资搞政府公关做项目了,小流氓的阶层被抹煞。
  最后我和老X散去,和传统方式一样,我们在梅龙镇广场拍一下巴掌,各自走向一边,约了下次再北京碰头。我在便利店里买了两罐啤酒,回到我的屋子里,在深夜听盗版的《The Phantom of Opera》。
  有个故事可以作为这篇随笔的注脚。据说阿来老师听闻日本有男女共浴的温泉,于是他去日本的时候问一个著名的日本老作家。日本老作家说我也听说过日=日本有这东西,向往了很多年可是我没有见过,后来我听说北海道才有,于是我去北海道采风时考察了一下,发现那里也是男女分开的。后来再问,才知道北海道的某处才有,而我去了某处,那里的人说只有山里的某个小村才有。最后我经过了很多辛苦来到那个小村,果真是男女共浴的!可是都是老头和老太太在那里洗。
  老作家对阿来老师说你如果真的想去我就带你去,抓紧时间,因为他们可越来越老啦。




    那些年我沐浴神的光辉


  小时候很崇拜爱因斯坦。
  没别的原因,就是书上把这个人说得超拉风。
  那时候每年都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因为年年写,不好太重样,显得不进步,我现在还能记得的有我的理想包括要当解放军、要当工人、要当科学家,也就是爱因斯坦。
  我对爱因斯坦的所有了解都是从我爹买给我的那套《世界五千年》而来,还记得里面有个爱因斯坦和破大衣的故事,如今想起那个故事来,意思无非是“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或者“天下谁人不识君”。
  故事大概是这么说的,爱因斯坦成名之前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朋友劝他说你应该换件新大衣,爱伊斯坦说反正没人能认出我,我为什么要穿新大衣?后来他天下闻名了,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朋友说您现在该换新大衣了吧,看看全世界都认识您。爱因斯坦说,反正全世界都认识我了,那为什么还要换新大衣呢?
  我想这就是真拉风啊,啧啧,谁不认识穿破大衣的你都得回家去面壁思过。
  多年以后我渐渐咂摸过味来,其实我的梦想只是看别人面壁思过,而不是变成爱因斯坦我甚至连相对论方程式什么都不知道。无非是希望大家都觉得我很拉风,人人都认识我,见我竖大拇指。
  这道理好比我爹一直崇拜领袖,而我小时候有点反英雄,对高高在上的人必要质疑,所以跟我爹有点隔阂。我觉得老爹食古不化,老爹觉得我年少轻狂。后来我大学毕业过了不能谈政治不能谈政治不能谈女人不能谈狼子野心的时期又在饭桌上跟老爹神侃,才发觉老爹崇拜的并非是领袖历尽辛苦缔造国家,而是觉得领袖个人魅力无敌、出身微末而成为天下第一人、娶过不止一个老婆、振臂一呼天下云集,真是拉风的男人。其实只要满足这些,领袖是不是心怀天下开辟了光辉道路建立了正确的理论都不重要,关键就是要拉风。我这才醒悟过来老爹和我一样,就是崇拜拉风的男人罢了。
  那时我崇拜一个人,关键是看结果,不是看过程。
  爱因斯坦后来被我抛弃了,因为我的现代物理将将及格,我就对物理失去了兴趣。
  没了崇拜很不好,好几年里我都很寂寞。
  没崇拜没信仰其实算得一个心理危机,我在美国的时候,跟我那个漂亮的白人女上司说中国是一个没有信仰的社会。我当时单词量有限,拼不出党和唯物主义来,所以就一把抹煞了,说我们跟中国什么也不信。
  “Oh,my god!No religion?”女上司大张着嘴,眼珠似乎都要掉到我的掌心里,让我感觉我就是个赤道几内亚来的野蛮人。
  我心说没信仰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从小大大都没有信仰,不也发育的很健康么?你们美国人信来信去,也不过是天主教、基督教和摩门教,信教就了不起了?
  我其实去过教会。美国的教会有个名头,华人教会要么叫浸信会要么叫同契会。我私下里觉得这些名字很有江湖气,比如天地会红花会、青帮洪门山口组。宣扬的也是兄弟一心,共同促进,区别只是带不带刀出去砍人而已,我去教会主要是找吃的。那时候我不太会做饭,口袋里也没几个银子,在美国吃个生鱼片一人得五十美刀,吃碗牛肉面也得六美刀,刀刀都是割在心上,越发显得教会的兄弟们好,只要去参加活动,吃饭免费。免费餐并不奢华,单页颇为丰盛,有饮料有饺子还有太阳牌锅巴,这个最吸引我,每次总是很不得把脑袋埋在锅巴碗里狂啃。最初混教会的时候以为只是吃吃喝喝,不料吃完了还要拉手唱歌。那时候华盛顿大学经济系有个美女,我心里仰慕过人家的美貌,但因为总是埋头在锅巴和饺子里,等我去拉,美女的手早就被兄弟们抹得满是油汗了,我不便和兄弟们争抢,于是只好拉些老男人。
  教会唱歌歌词甚妙,开篇第一句是:“我是一只小小鸟。”
  没错,就是这句。
  第二句是:“飞过大山,飞过大河,见到造物主。”
  是否有点震撼,如果晕倒了,起来我们继续。
  有些兄弟唯物主义基础深厚而且承受力不强,很快就溃退了,有饭也不去吃了。接下来教会还会安排查经班、芝加哥Retreat等等活动,就不是以吃饭为主了,而是关起门来大家讲主的故事。我去查过一次经,《路德福音》,期间构思了一个叫《烟水如梦》的故事,讲的是江湖情仇,煽情俗辣,而且男版玛丽苏,如今回想起来在那么神圣虔诚的场合构思那么俗辣的故事,神没有把雷霆扔在我的头顶上,已经可以说明他是仁慈的了。
  顺便说,我在美国时写的中篇,如今回看多半都有点俗辣。看得过去的只有《中间人》、《小船》和《死神的一千零一夜》等几篇,全都是借武侠和幻想写真人真事,可见凭空幻想还是不行。
  言归正传,查经之后大家就开始发展新教友。通常心里创伤或者迷惘的兄弟姐妹比较容易受召唤,好几个人看起来光鲜亮丽,却在家庭或者感情上受过创伤,几番坦承心路历程之后便流下泪来,不久就皈依耶和华了。我看着大家分散坐在沙发上讲神的道理有些茫然不解,有教友来问我心里可有什么疑惑之事。我苦思冥想,除了高中时期觉得很可能考不上好大学做过一段时间的备选古惑仔,其余时间段里的人生都很风平浪静,至今也不是知道女人是个什么东东,所以没有为失恋伤过心。教会的兄弟们见我的心如金钟罩铁布衫刀枪不入,觉得新社会着实对我毒害太深,下次查经遂不叫我。
  但是我还去吃饭,因为我深爱锅巴。
  第二年新人来了,有个师妹带了老公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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