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恨倾城小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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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恨倾城小团圆-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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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母亲的穿着,也很朴素,是湖绿麻布衬衫,白帆布喇叭管长裤。大概是因为到学校来,所以尽量穿得简朴些。
  母亲一见面,就解释说:这次来香港应牌友之邀,说来就来了。
  她只在房间门口望了望,就说:“好了,我还要到别处去,想着顺便来看看你们宿舍。”
  爱玲也没有问起姑姑。
  临别时,母亲说:“那你明天来吧,你会乘公共汽车吗?”
  负责接待的亨利嬷嬷忽然想起:“你住在哪里?”
  母亲略迟疑一下道:“浅水湾饭店。”
  亨利嬷嬷没动声色,而爱玲在一旁却感到奇窘。她知道那是香港最贵的旅馆,而自己却以家穷为名,在修道院白吃白住了一个暑假。
  以后的几天,她天天都到浅水湾酒店去看妈妈。
  据《小团圆》里的描写,黄逸梵一行在香港迟滞了多日,却不见有去哪里的打算。
  其间,港大的佛朗士老师很欣赏爱玲的刻苦,特地送给了爱玲800元钱作为“奖学金”。爱玲喜滋滋地把这钱拿去给母亲看。
  母亲却主张不要用别人的钱,要还给人家。爱玲连忙解释佛朗士是好人,除了上课自己跟他根本没来往,退还回去会伤了人家的心。
  母亲便说:“先搁这儿再说吧。”
  可是,两天后爱玲无意中得知:母亲打牌输掉了800元钱!而此后,母亲就再也不提那笔钱的事了。
  这件事,对爱玲的触动极大。多年后在上海,她对姑姑说起了这事:“自从那回,我不知道怎么,简直不管了。”
  ——什么叫“简直不管了”?
  就是与母亲完全恩断义绝。这是爱玲与母亲彻底疏远的一个关节点。
  不过姑姑倒还通达,默然了一会儿,笑道:“她倒是为你花了不少钱。”
  爱玲怕姑姑认为自己太看重那800元港币,就说:“母亲的钱,我无论如何是一定要还的。”
  母亲这次来,谈了她对炎樱的印象,说:“人是能干的,她可以帮你的忙,就是不要让她控制你,那不好。”最后三个字,说得声音很低,别有意味似的。
  敏感的爱玲知道这是指同性恋。以前她听母亲和姑姑谈论过,有些女朋友要好,一个完全听从另一个指挥。
  但是爱玲心里不服,母亲一度跟姑姑关系也很密切,舅舅甚至常常嘲笑她俩是同性恋。为什么“她自己的事永远是高尚的,别人无论什么事马上就想到最坏的方面去”。
  后来爱玲跟炎樱说起过这事,炎樱说也许这是更年期的缘故。
  此次母亲还对爱玲讲了一段家族传奇,就是爱玲的舅舅其实并不是血缘的亲属,当初是从山东流民手里买回的一个男婴。
  黄逸梵的母亲是小妾,丈夫死后,黄家的族人要赶小妾出门。得知小妾已经有孕,族人就派了人看管起来,如果生下的是个男孩,才可免于被驱赶。结果生下的是女孩,情急之下,一个女佣冒死到外面买了一个男婴回来,充作龙凤双胞胎。

香港的浓绿与火红(7)
这事情,舅舅本人并不知道。
  爱玲对这件事,听得非常有趣。母亲却叮嘱道:“你可不要去跟舅舅打官司,争家产。”
  这句话,说得爱玲发怔:“我怎么会……去跟舅舅打官司?”
  母亲还对爱玲提起,这次一离开上海,姑姑就有信来:“我一走,男朋友也有了!倒好像我挡住了她。真是——!”母亲嗤笑地说,语气却是愤愤的。
  爱玲心里想:她们现在的感情坏到了这样,勉强还住在一起,不过是为了省钱。姑姑有了男友,母亲生气,大概是失落感所致吧。
  这次与母亲之间的会面,好像有太多的不和谐。
  这点点滴滴的不和谐积累在一起,爱玲看母亲越来越陌生了。
  后来黄逸梵因为和一位年轻的英国军官来往密切,那军官竟然以为她是间谍,向香港警察局进行了举报。警局把她们一行人当间谍监视了起来,还偷偷搜查了她们的物品。
  同行的几个人之间,也开始闹起一点小小的醋海风波。
  母亲很生气,这才不得不走了,爱玲也没问她要去哪里。走的那天,爱玲到浅水湾饭店去送行,天下着大雨,租来的汽车里坐满了人,都在故作夸张地簇拥着黄逸梵说说笑笑。
  母亲从人堆里探出身来,不耐烦地对爱玲说:“好了,你回去吧!”像是说她根本就无心来送似的。
  这样的分别,太让人感到心冷。爱玲强作欢笑,站在门阶前,看着车子开了,水花溅上身来。
  母亲这次是真的走远了,她不会太多过问爱玲的事了。
  后来她的监护人李开第先生去了重庆,将爱玲转托给他的一个朋友。那位朋友,也是工程师,在港大教书,还兼任着一个男生宿舍的舍监。
  舍监先生与太太就住在宿舍里,张爱玲曾经前去拜访。坐谈了片刻,他便打量了瘦高的爱玲一下,忽然笑道:“有一种鸟,叫什么……” 张爱玲略怔了怔,忽而领悟:“鹭鸶。”舍监先生有点不好意思地笑道:“对了。”
  在港大,还有一件事,在她的写作史上至关重要。
  张爱玲在这时期,惟一一次用中文写了一篇文章,这就是她早期著名的短文《我的天才梦》。
  这篇文章,是她写了参加《西风》杂志创刊30周年征文比赛的。这个《西风》杂志,在上世纪30年代的中国红极一时,宗旨是“译述西洋杂志精华,介绍欧美人生社会”,读者涵盖面极广,甚至普及到舞女、囚犯与流浪者阶层。
  大抵是爱玲初入学不久,在图书馆里偶然看到杂志上的启事,遂动了参赛的念头。
  写这文章时,张爱玲才19岁。应该说,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孩,写这文章的文笔与感觉,都堪称老辣。
  此文前半部分写了自己幼时的各种才气,后边写了自己如何在现实中“不行”。结尾处,便是那句被当代“小资”们挂在嘴边的名言——
  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张爱玲在这里想写的,也许是“虱子”,一个无伤大雅的笔误。在中国古代,先贤有“扪虱而谈”的高雅,读过古典的张爱玲,会熟悉这个意象。不过这“蚤子”一词,却成了她的独创,后来有的版本改为“虱子”,便索然无味。
  当然,她在文章中无论怎样批判自己,也掩盖不住一种自信。她有足够的底气要去摘取桂冠,至于那桂冠有多么华贵,她暂时还想不到。
  关于这篇文章,还有一段纷争了半个世纪的公案。
  在1976年出版的《张看》附记里,张爱玲提到,这个《我的天才梦》当年获《西风》杂志征文第13名,为名誉奖。因为字数受限制,所以当初写的时候,只好极力压缩。可是获奖的第1名,字数要多出好几倍。她在36年后言及此,仍愤愤不平。
  1994年,《对照记》在台北《中国时报》获第17届文学奖的特别成就奖,张爱玲应邀写了获奖感言《忆〈西风〉》,重提旧事。这一年,距离“西风事件”足有55年。
  最后这次,她对这个“西风门”事件说得格外详细。她说,当年《西风》杂志悬赏征文,题目是《我的……》,限五百字。首奖大概是五百元,记不清楚了。她受五百字限制,写好后,曾一遍遍数得头痛,务必删成四百九十几个字,少了也不甘心。
  不久,《西风》杂志通知她得了首奖,但收到全部获奖名单,才发现首奖题目是《我的妻》。而她的《天才梦》排在末尾,仿佛名义是“特别奖”。《我的妻》写的是一对贫困夫妻的事,长达三千字。
  杂志社没给她片纸只字的解释。张爱玲自嘲道:“我不过是个大学一年生”。唯有一点可欣慰的,就是获奖文章结集出版时,书名用了张爱玲的题目《天才梦》。
  待“张学”蜂起,这件事自然考证者众。专家陈子善钩沉辑佚,挖出了1939年9月1日出版的《西风》第37期的原件,“征文启事”赫然在目!
  原来,字数限制并非五百字,而是“五千字以内”。首奖《断了的琴弦——我的亡妻》,字数恰好为五千字,《西风》杂志并没有“不计字数,破格录取”。而且张爱玲自己的那篇《天才梦》,全文亦有一千多字——也超过了五百字。
  还有首奖仅有五十元,而不是张爱玲记忆中的“五百元”。
  在原定的10名获奖者确定后,因佳作甚多,编辑部不忍心遗珠,又临时加了三个“名誉奖”,张爱玲得到的是名誉奖中的第3名,也就是最末一名。
  张爱玲对这件事的记忆,为何有这么多的不确之处?究竟是记忆漫漶,还是当年曾经道听途说?
  这都无法考证了。
  我倒是认为,有如下几种可能:
  或是由于张爱玲少年时代的情结所致。来自父亲一边的压迫,使她的意识中埋进了“受虐倾向”,她总是在怀疑命运对她不公,导致对一件小小往事的扭曲记忆。
  或是当初张爱玲应征投稿时,期望值过高。不料却排在末位,导致心理严重受挫,终于形成“误记”,以作为平衡。
  《我的天才梦》让我们知道:张爱玲在向写作的天地冲刺之前,曾有过一次这样的牛刀小试。
  ——当她的下一篇中文作品变为铅字出现时,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天才”就要横空出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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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英文小试锋芒(1)
张爱玲回到了上海。这里算是她的福地吧,是她肉身的丰沃土壤,更是她文学抱负的“麦子地”。
  她感觉到“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认为这智慧,乃是新旧文化种种畸形的交流所致。
  是啊,上海,一如既往。
  走时惨烈的疮痍隐去了,它现已成了沉闷的沦陷区。
  母亲去了新加坡之后没有回来。
  爱玲回来的落脚处,是在姑姑租住的赫德路爱丁顿公寓。
  张爱玲还是挺喜欢公寓生活的,因为“公寓是最理想的逃世的地方”。
  余温尚在,姑姑的家,虽然从当年的5楼51室,搬到了6楼65室,格局较先前为小,但在爱玲心里,仍有一种天长地久的感觉:“阳台上看见毛毛的黄月亮。古代的夜里有更鼓,现在有卖馄饨的梆子,千年来无数人的梦的拍板:‘托,托,托,托’……”见《私语》。
  这房子很大,住着很舒服。在阳台上可以鸟瞰全城,对面就是哈同花园,隔壁是起士林咖啡馆;再远,还有“百乐门”舞厅。
  客厅里有壁炉,家具和地毯的样式,都是姑姑自己设计的。沙发低矮,坐着等于半躺着。落地灯也很摩登,灯罩像个扁的方盒子。半躺在沙发上看书,可以连眼下的年代都忘掉。
  “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这已经很可满足了,已经是乐土。
  张爱玲在经历了香港的惶然后,在姑姑这里,有了一段短暂的喘息。
  通过《小团圆》的描述,我们可以知道,姑姑这时的情况已大不如前,日军开进租界后,她就不在洋行做事了,过得很俭省。
  爱玲刚回到上海那天,姑姑备下一桌饭菜接风。第二天姑姑就不好意思地解释:“我现在就吃葱油饼,省事。”
  爱玲心里明白,忙说:“我喜欢吃葱油饼。”
  从此一日三餐都是葱油饼,倒也吃不厌。爱玲从小听母亲在午餐时讲营养学,习惯了,一天不吃蔬果鱼肉就有犯罪感,而现在则有了一种逃学的感觉。
  姑姑雇了一个女佣,天天来洗衣服、打扫,此外就是在煤气灶上煎葱油饼。
  原来住的一整套公寓,母亲走后,姑姑把其中两间分租给了两个德国籍单身汉,姑姑自己只留了一间。租给单身汉,是觉得他们好打发,而女人的是非要多些。
  爱玲来了以后,要出一半的膳宿费。姑姑知道爱玲手头拮据,就托亲戚给爱玲介绍了两个女中学生补课。
  爱玲心下歉然:姑姑才享受了几天幽静的生活,自己又跑来投奔,真是不应该!
  母亲的那班朋友,有时候来找姑姑聊天。姑姑告诉爱玲:开战后,母亲的男友死在了新加坡的海滩上。爱玲完全不知道这个消息,只知道母亲乘坐难民船去了印度。
  姑姑还告诉爱玲,母亲当初闹离婚,是为了一个在外交部工作的年轻人——那还是在留学时认识的朋友。可是那位却害怕娶个离过婚的女人会妨碍事业,就在南京娶了当地一个女大学生。
  这年轻人后来还来看过母亲,“两人眼睁睁对看了半天,一句话都没说”。见《小团圆》。
  母亲留学时代的朋友,爱玲唯独没见过这个人,不知道他来看母亲是什么时候。她还真没想到,母亲有过这么一段“悲剧性的恋史”。
  想想也是,母亲一开始要离婚,就搬出去了,跟姑姑一块儿住公寓。可是,母亲是回国四年后才办的离婚手续,如果是为了嫁那年轻人,怕不会拖这么久。想必是那年轻人回国不久就已另娶。
  母亲在这之后拖延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离婚。

她用英文小试锋芒(2)
爱玲没有问姑姑详情,只是自己在心里琢磨了一下。她知道姑姑最忌讳好奇心。
  她其实不大愿意回忆往事,因为“回忆不管是愉快还是不愉快的,都有一种悲哀,虽然淡,她怕那滋味”。见《小团圆》。
  好朋友炎樱的运气总是非常好,回上海后,就进了一所英国人的学校任prefect,即校方指派的“学生长”。这个职位,要求品学兼优,外带还要人缘好、能服众;估计相当于今日的辅导员。后来她又考进上海圣约翰大学,一直读到毕业。
  爱玲的命运则要曲折得多。
  她一回来,弟弟就兴冲冲地来看她。
  弟弟张子静在前一年,考进了复旦大学中文系,可惜太平洋战争一起,租界也落入日军之手,复旦停课内迁。父亲不同意他去内地,就领了转学证在家里自学。过去几年父母不相往来,他亦无机会见到姐姐。香港沦陷后,他原本以为姐姐可能回不来了。
  在弟弟眼里,三年多不见,姐姐的模样改变了许多——长发垂肩,身穿从香港带回的时髦衣服,更显得高挑瘦削,有种飘逸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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