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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由于中国加入WTO已将近十年,国际企业进入中国的成本与风险逐渐降低,而且国际企业进入中国分享中国的巨大市场方面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经验。这就给我国的金融企业提出了很强的挑战。面对这样的机遇,国外企业参与并购将会成为一个进入中国市场的捷径。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世界投资报告》,我国己连续16年位居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的首位。国际投资领域知名调查机构FDI发布最新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已经取代美国,成为全球外资最看好的投资地。根据美国波士顿公司的估测,中国的并购额在过去几年里以每年70%的速度增长,并跃居亚洲第三大并购市场。根据普华永道的统计,仅2009年一年我国的兼并交易次数就达到3200起左右。和过去几年相同,并购交易在各行业分布较为平均。 但从2009年下半年从交易数量看,工业制造业的并购活动最为活跃。但从交易额看,2009年排名首位的是金融服务业,其次为房地产业。2009年下半年投资交易并购数量较前几个半年期均增长50%。2009年全年境外投资额将可能攀升到300至350亿美元的历史新高;比2008年水平高出3倍。大多数的外资并购是以外商企业中的外方增持合资或合作公司股权或买断中方股权,将合资或合作公司变为独资公司。中国加入WTO后,在多个行业(包括汽车、电信、银行、保险、外贸、内贸、零售等)对外资准入逐渐开放,可以预见在今后,外资在中国的并购将会更加踊跃。根据普华永道的预测,2010年的兼并交易较2009年要增长20%以上。在目前全球经济尚处在经济危机之中的情况下,中国依然是外国直接投资的目标市场,相对于全球并购市场的低迷,中国并购活动仍是不断升温,呈一枝独秀的态势。所有这些有利的形势,都为我国投资银行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契机。中国企业广阔的发展空间与竞争日甚的形势及对资本市场的需求,为我国的金融类公司开拓并购业务提供了珍贵的历史性的机遇。 。。
11。2我国投行发展并购业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2)
虽然我国的金融类公司,主要是证券公司,例如君安证券,和一些相对独立的类投行金融公司,如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建银国际等。当然,我国证券市场上目前还活跃着一批具备相对实力和运作经验的综合类券商,应该说,它们将是未来我国投资银行的主体。相对于那些经纪类券商而言,它们在资本实力、业务种类、资本市场运作技巧、品牌形象及研究发展力量等方面,都有相当大的优势,己经具备开展并购业务的能力。通过多年的探索、学习,逐步积累了一些科学的从业经验、技术和操作手段,将会为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拓展提供有利条件和示范作用。例如,中国国际金融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证券公司,自1995年成立以来取得了令人不俗的业绩。中金在短时期内所取得的成功,尤其是它在金融市场上运作的成功,是很多因素作用的结果。但是不可否认,一个主要的因素可以归功于它的特殊背景和它拥有的高素质人才。中金公司的外方合资人——美国摩根士坦利国际集团给中金公司带来了很多无形的资源。与美国摩根士坦利国际集团的合作,使中金公司获得了来自于该集团的全球资本市场的专业化运作经验和广泛的证券分销网络,并使中金公司的客户享受到美国摩根士坦利国际集团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所提供的大力支持。中金公司的成功使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凭借国外知名金融集团的品牌效应,确实可以使国内券商在迈向国际化的过程中克服不少困难。
综上所述,由于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由于业务的竞争、市场的压力、利益的驱动,投资银行业务在传统证券承销和交易经纪之外,早已多元化。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的投行业务发展中占很大比重的一种业务,尽管贝尔斯登和雷曼兄弟的倒闭为我国发展投行业务业敲响了警钟。也就是,既不能完全照搬,但同时又不能因噎废食,认为西方的投行业务就因为金融危机的爆发变得一无是处。高盛在此次金融危机中的又一表象就充分说明了这点。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上的日益发展,我国各级各类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和发展,证券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证券市场僧多粥少的现象日益明显,获利弹性越来越小。面对这种情况,投资银行惟有发挥其自身特有的灵活性和创造性,拓宽业务范围,才能创造新的竞争优势。
.我国投资银行发展并购业务面临的挑战
(1)来自境外投行类金融企业的挑战和应对策略
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境外的投资银行和券商将逐步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由于国外的券商实力强大,在投资银行业务的各个领域都有较大的优势,所以我国本土券商在市场份额、相关人才培训、业务创新等方面均面临考验。我国金融类公司在资本规模与实力、业务创新能力与避险方式、服务功能和市场参与范围、公司治理以及与经营模式等核心竞争力方面与境外券商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外资券商通过合资、业务合作等途径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其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必将通过市场业务竞争的示范效应、证券机构间的广泛合作及相互的人员流动等方式良性的影响到国内的金融类公司。间而言之,我国金融类公司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应对工作:一方面,尽快学习国外投行的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以及业务经营的具体操作。必要时可以选送业务骨干到国外先进的投行进行交流和学习,或者到国外的商学院进行培训和学习。第二,尽管国外的投行有业务经营先进性等优势,但国内的金融类公司毕竟有本土优势,很多客户还是更信赖本土券商,加之业务沟通也更方便,所以,国内的投行类金融公司也应该树立信心,相信本土金融公司仍然会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第三,加强和外资投行的合作也是一个国内券商以后应该业务上发展的一种思路。中金公司在过去的十几年中的成功就是最好的证明。
11。2我国投行发展并购业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3)
(2)来自国内金融同业的激烈竞争
由于我国的投行业务的潜力巨大,尽管由于目前还在持续中的金融危机使得人们对投行类公司的尊崇不如以前,但在一年多的时间后,美国银行业的快速恢复使人们对投行业前途仍然充满期待。正因为如此,国内投行业的竞争将会非常激烈。除券商外,其它类的金融公司都想在投行的业务上分一杯羹,所以在并购业务的市场上券商 还将面临国内各类金融机构在混业经营方面的渗透与竞争。随着国内金融行业业务的全面展开,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信托投资公司之间的业务界限逐渐被破除,所以毫无疑问,在并购业务上的竞争知会越来越激烈。各类金融公司都在寻求涉猎新的金融业务和设立更为有利的市场定位。央行和证监会相继出台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和《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为金融类公司业务的拓展建立了制度保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侧重于银行中间业务的拓展,允许商业银行开办证券代理业务、金融衍生业务及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业务,体现了国国家央行鼓励商业银行向证券业务渗透的政策倾向,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理念下抢占有利地位、与国际接轨的表现。《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则突出了证券公司组织体系方面的创新,它的实行将推动我国证券公司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一批拥有子公司、分公司、合资公司和海外分支机构、从事证券、期货、证券投资基金等多业经营的大型综合类控股集团式证券公司将涌现。例如,光大银行已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内首家金融控股公司。随着金融混业经营探索步伐的加快,更多的国有大型银行会转型为金融控股公司。如此一来,中国内地券商将面临银行、保险、信托机构的业务渗透与竞争。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合作在香港收购了擅长投资业务的西敏证券;而中银国际则是中国银行在海外设立的金融控股的多功能投资银行;还有建设银行也在香港设立的建银国际,从事投行业务,并且取得了不俗的业绩。由此可见,我国证券业的主要利润正遭受金融同业的激烈争夺。面对这种激烈的竞争,国内从事投行业务的金融类企业应当开拓新的业务,发掘新的利润来源,来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从国际投资银行业务来看,并购业务己经是一项核心的业务种类。目前,在全球并购业务因为金融危机而变冷的情势下,我国的并购业务却没有收到太大的影响。这就为我国金融企业作为并购的财务顾问参与并购提供了有利条件,使我国有实力的金融类企业具备了拓展并购业务的现实基础。
(3)我国投资银行发展并购业务的发展思路和创新
国际上的金融业务创新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从那时开始基本上每几年就会有新的金融产品设计出来,例如象掉期业务,期权业务以及到最近几年的CDO等都是从那时候开始逐渐发展形成的。发展今天,金融创新仍然是一个永不停歇的领域。从全球发展趋势看,在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金融创新的推动力是不同的。比如有出于逃避交融管制的目的,有化解和转嫁风险的目的,有增强资产流动性的目的以及信用方式的增强等。并购融资创新也和金融创新呈现出一致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在西方国家,从最早的现金并购,发展到现在换股并购、现金和换股相结合的并购以及杠杆收购,管理层收购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我国目前的金融类公司在开展并购类业务的时候,应当把握这一原则,及时跟踪国际金融创新的发展状态,吸收国外同行的先进经验,更好的为并购业务做好财务顾问的角色,使得并购业务的发展始终处于主动的地位。
11。2我国投行发展并购业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4)
目前我国主要的并购方式以现金支付方式为主,递延支付(分期付款方式)及资产置换也开始越来越多的出现,而发达国家盛行的换股并购和综合证券并购则在国内刚刚开始,所以企业并购的证券化程度较低。我国企业并购中被并购或交易的资产多为实物形态的资产,而非证券资产。这种以实物资产作为并购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往往由于被并购企业的人员安排、债务处理等一系列具体问题,使得企业并购的谈判过程和交易过程复杂化,从而并购的成交率低。因而,我国的并购方式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发展换股并购和综合证券并购以及其它合理的并购支付方式。
在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方面,有几个渠道可以加以考虑:公开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筹集长期资金;完善证券公司质押贷款制度;进入银行问同业市场;拓展证券公司收购兼并相关贷款业务和证券承销业务贷款业务。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第一,放松对短期融资渠道的种种限制,完善短期融资渠道。我国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同业拆借、国债回购和质押贷款等进行短期融资。管理层应考虑逐步放宽对短期融资渠道的限制,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短期融资渠道发挥其最大效用。第二,拓展中长期融资渠道,积极推进优质发行股票和债券。拓展证券公司长期融资渠道时,应积极拓展证券公司的公开上市及发行金融债券。灵活掌握发行条件,为实力雄厚的证券公司打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国内证券公司应该尽快将现有资产进行优化和重组,剥离不良资产,力争早日成为上市公司。第三,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由证券金融公司统一向证券公司融通资金。证券金融公司主要业务是向证券公司和投资者提供保证融资和融券,其资金主要来源于资本金、客户保证金和证券机构存款等,它不仅可以改变现有客户保证金的存放方式、有效避免证券公司挪用保证金等问题,而且可以打通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之间的连接渠道,为证券公司融资开辟广阔空间。
我国投资银行发展并购业务的对策
由于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处于比较初级的发展阶段,所以选择合理的经营模式就显得非常重要。在这一基本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过去发达国家银行业的经验。一般来说,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以美、日、英为代表的商业银行业与投资银行业长期分业经营模式,尤其以美国在从上世纪30年代到上世纪末的一直采用此模式最为典型。第二种是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相混合的经营方式。尤其主要是商业银行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例如德国即为此典型代表。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分业经营的模式下,商业银行不进入高风险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就可以避免给整个的金融和信用体系带来巨大的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分业可以避免形成金融业的垄断经营模式,从而充分发挥自由竞争来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消除混业经营的风险也就是美国等许多国家在经历了1929年一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危机之后实行分业经营的原因。但是,在混业经营的模式下,投资银行可以获得数量更多、成本更低的资金融通;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信息共享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因此更富竞争力。其实,无论分业制还是合业制,两者的实际存在都表现出阶段性。它们都是在一国的证券市场、金融市场乃至整体经济发展到某一特定阶段所应运而生的与之相适应的模式。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不成熟,市场规模偏小、监督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行为不规范。同时,市场运作机制还远没有建立健全,政府对于市场的发展仍起到决定性作用,而各种有利于风险规避和风险控制的衍生工具市场仍没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