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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教授说了算,如果教授说了算我都怀疑有人会很快把这个学校卖了。教授治校的前提是教授做出的决策一定是符合大学理念的;而只有教授是以追求知识、追求创新为使命的人,他才会真正维护这个学校的名声,才会真正按照一个科学的标准去决策。蔡元培,大家都认为他实行的是教授治校,其实他上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换教授,如果没有换教授就不可能有教授治校,就不会有蔡元培的辉煌,不会有北大的辉煌了。陈独秀来了,李大钊来了,这些人来了才可以让教授治校。
一句话,教授的权利有多大应该看这个教授是怎么当上的,教授队伍是如何组成的。即使在这个前提下,我想也不能把问题过分简单化。大学越来越复杂,涉及到大量行政性的事务和技术性的事务,比如资金的分配,学科的调整,究竟应该发展哪个学科不发展哪个学科,可能不应该教授说了算,校长要享有非常大的权力。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一些国外有关的研究成果。
全美大学教授联合会(AAUP)曾于1971年就美国大学中教授参与决策的情况作过一次调查,发现教授参与决策的程度在不同大学有很大的不同,对不同类型的决策参与度也不同。比如说,在584个被调查大学中,教授参与课程决策和教员管理决策的比例最高,分别占84。08%和74。25%;教授控制教员任命、职务提升和终身教职(APT)决策和个人绩效评估决策的比例居中,40。28%;而教授参与学校财务决策的比例最低,仅为15。03%(其中参与长期预算决策的比例仅为7。02%)。美国学者McCormick和Meiners根据这项调查所做的实证研究发现,平均而言,教授参与决策的程度越高,大学的业绩表现越差(这项研究发表于1989年的《法律经济学杂志》)。他们认为,只有在决策权相对集中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做出高质量的决策,教授可以为管理者提供有价值的帮助,但教授集体参与决策不利于做出有效的决策,因此,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要求教员的工作应局限于投入而不是控制决策。
William Brown认为,教授对大学事务的最优参与度与决策类型有关。他把大学管理决策分两大类,一类是学术事务(academic performance),另一类是行政管理(organizational management);前者包括课程的设置、学位的设置、业绩的考核、教员的聘用等;后者包括资源的分配、新学科的建设、教员的编制、院长的任命等。他们发现,教授参与管理学术事务的程度越高,学校的业绩表现越好;而教授参与管理行政事务的程度越高,学校的业绩表现越糟糕。原因在于:在参与学术性事务方面,教授不仅有信息优势,而且其个人利益与组织的目标不冲突,所以是有效的;相反,在参与行政事务方面,教授不仅没有信息优势,而且其个人利益往往与组织的目标相冲突[这一研究发表于2001年的《经济行为与组织杂志》(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这些研究告诉我们,笼统地讲教授治校是不恰当的,特别是,如果教授的利益与大学的目标相冲突,让教授参与决策一定是没有效率的。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学校的财务预算——如果教授说了算,教授可能集体同意把学校的资金用于他们个人的目的,如提供更大的个人办公室,降低教学工作量,提高每个人的工资水平等等,而这样做对整个大学的发展可能是非常有害的。在资金如何在不同院系之间分配的问题上存在着同样的问题。设想一下,学校从政府拿到了一笔钱,全体教授投票决定钱应该给谁。投票的结果当然是现有教授最多的那个院系最有可能会拿到钱,而事实上这个学科虽然原来比较重要但现在不重要了,不代表未来发展的方向,更不应该扩展。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教授治校,那我们的大学还怎么往前走?所以这时候,决策一定要校长来做,你人多我就不能让你投票,校长来判断哪个学科是代表未来的方向,来决定资源应该如何分配。
我们知道,在任何一个组织中,都存在部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冲突。在大学里,每个学科的教授都希望扩大自己的地盘,增加自己编制。如果由教授投票决定学科发展和资金分配的话,一定是强的越来越强,弱的越来越弱,新的学科就很难出现。比如清华大学,如果要教授投票的话,那它就不会出现社会学科和人文学科了,只有校长出来做决策,才能主导这个事情。所以我不同意笼统地谈教授治校,除非你能很明确地界定一下教授治校究竟是什么意思,治哪些方面不治哪些方面。那么多人呼吁教授治校,我完全理解。我前面讲的首先就是决策范围的界定,哪些决定是要通过教授会去做的,哪些不能通过教授会而要通过校长来做,这一点应该搞清楚。
如果我们把学术事务理解为“学”,行政事务理解为“校”,蒋梦麟校长所主张的“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可能是大学治理的有效模式。
在大学治理结构中选校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企业的董事由股东选择,股东有积极性选好董事,因为他们要承担企业经营的最终责任。但大学是一个利益相关者组织,没有任何一方承担独立的责任,谁有权选校长,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我认为美国选校长的机制还是比较好的。美国大学有董事会(board of trustees),董事会成员承担着受托责任,董事会的职能就是保证大学不偏离既定的目标。大学校长是董事会决定的。董事会指定遴选委员会,遴选委员会有教授、有校友也有商界的人士,甚至还有学生代表。遴选委员会最后敲定的候选人不是惟一的,可能会有两个候选人,然后交给董事会决定。遴选委员会在选的过程当中,可能会有一些商业性的机构介入,比如说猎头公司。香港中文大学最近聘用的新校长刘遵义教授,斯坦福大学的经济学家,就是通过猎头公司搜寻的几个候选人之一。
选校长是不能搞大民主的。李远哲在台湾教育中搞大民主效果很不好,从院长到系主任都是教授投票选举,所以台湾的大学现在已经全部政党化了,这一派是民进党,那一派是国民党,这是很糟糕的。任命院长应该是校长的权力。哈佛大学的新任校长劳伦?萨默斯上任后,哈佛法学院正在选院长,他去解散了原来的遴选委员会,指定了新的遴选委员会,他说:“任命院长是校长的权利。”这实际上是个责任制问题。一定要让校长有充分的权利,这样他才有可能承担责任。如果任何事情他都没有办法去决定的话,那么学校搞好搞不好他也就不用负责任了。在我们中国教授的权力小,但是实际上校长的权力也是空心化的,校长没有多少权利,连个院长都任命不了。
还有一个问题是校长本身的任期。在一个组织当中,最高首领的任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任期太短的话,他没有办法去实现自己的理念和战略。有好多决策的效果是滞后的,今天做了一个决策,也许5年之后或10年之后才会出效果。比如说你要筹集一笔资金的话,在美国,从你第一次与可能的捐款人接触到捐款的人签约平均都需要八年时间。任期过短,会导致的一个问题是校长追求短期利益,只考虑他在任期上有什么花招出来就可以了,而不考虑学校的长期发展,所以校长的任期应该适当长一些,一般应在八年或十年以上。哈佛大学从1609年算起,快400年了,到现在是第27任校长。北大才105年的历史,现在到了第30任校长。校长也可以多次连任,只要他干的好,几十年都可以;干得不好就该辞职。在一个好的制度下,大家脸皮都比较薄,自尊心都比较强,看着不行自己就不干了,也不会赖着不走。
以后要有一个职业化的校长市场,大学的管理必须职业化,而不能业余化。我们不要太相信所谓的“双肩挑”,即既搞研究又当校长。院系领导可以是双肩挑,但大学校长绝对不能“双肩挑”。大学校长是大学的CEO,也是一个公众人物,要全心身投入大学的管理工作,树立好大学的社会形象,业余化(parttime)是干不好事情的。不要说校长,副校长也应该是全职的行政管理者。比如说一个好的教授当了副校长,管理学术事务,你不能说“对不起,我还要继续搞我的研究”,这是逃避责任。你要选择这个位置,就必须放弃你的研究工作。你不能说当了校长了还要忙着自己发表学术论文。考核校长业绩要看学校教授总共发了多少篇论文,而不是校长本人发表了多少论文。你发的文章再多,如果这个学校越来越糟糕,那你就是一个不称职的校长。你在什么位置上就得干什么事,这是一个基本的组织原则。有些人当了几年校长,又想回到学术上来,那就应该辞去校长职务,再当教授,而不是一边当校长一边当教授。
大学校长和政府官员是不一样的,适合当校长的人通常不适合当政府官员,除非他当总统。校长是一个很具有个性化的职业,校长要在重大问题上表示自己的观点,要有自己的看法。我们现在的校长和一般的官员一样,有行政级别,这是很有问题的。有的人当校长不是为了搞好学校,而是把校长当作一个跳板,期待着进一步的提升,这对学校的发展不利。你在这个位置上想着那个位置,怎么会有心思把这个位置上的事情做好?
1。9 大学的文化
大学的文化
大学治理当中,我想,很大一部分就是大学的文化。没有任何一个组织可能完全按照写下来的规矩治理好的。世界是不确定的,有好多事情是没有办法预料到的,所以我们经常要走一步看一步,要用文化来弥补正式规则的漏洞。
大学的文化对于实现大学的理念非常重要,包括我们说的校长的权威,都需要文化的支持。校长的权力如果不能得到教授们在文化上的认可的话,那事情就没有办法做了。有人对现在的校长有没有权利改革大学提出质疑,这就是个文化问题。如果大家认为校长没有权利改革,那我们就只能循规蹈矩,不可能有大的进步,更不要说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了,所以这个文化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大学必须有它的核心文化。
文化是什么?文化是一个规则,一个游戏规则,一个非正式的行为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每个人都知道我们应该怎么办,这就是文化。文化是潜移默化、心照不宣、人人都明白,又谁都讲不清楚的东西。文化是一种理念,一种信仰。如果我们说大学的理念就是创造知识,传承人类文明,这就是一种信仰。这个信仰要达到什么程度?信仰要达到把探索未知世界当作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不能在研究方面做出成就,就有一种犯罪感;如果我不是优秀的话,就不配当教授。如果一个大学中,谁评上教授就感谢别人,谁没有评上就怨别人,这是糟糕透顶的文化。文化是一种行为方式,不是一个口号。如果我们嘴上说的一套,实际上干的是另一套,那叫什么文化?口号很重要,但口号并不等于文化,文化必须是一种实际行为。
我们来看看北大。北大的文化是什么?首先是“思想自由”,各种理念和思想都可以受到挑战和检验。无论作为规则、信仰,还是作为行为方式,这一点在北大做得还是不错的。在北大很少有一个人的观点被别人告发并以为反动,这在中国的其他大学或许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人在北大利用政治运动来诬陷别人,这个人在北大是很难有威信的。北大就是这样,你的观点偏激一点是没有问题的。这个共识,从校领导到一般的教授都有。第二是“兼容并包”。这一点我觉得做得也还可以。但我认为北大的文化除了这两点之外,还应该有一点是“追求卓越”,否则思想自由干什么,兼容并包干什么?我们不是为了自由而自由,给你自由是要你创造知识。但说实话,我觉得在这方面并没有真的成为我们的文化。如果真的成为我们的文化,我想北大的改革方案就不应该受到那么多的非议。追求卓越不仅意味着做到最好,而且意味着尽可能更好。像我刚才讲的,如果真的是“追求卓越”,我觉得自己不优秀,在中国达不到最高的水平,北大不接受我是很自然的,我就应该主动离开。我为什么来这个地方?就是因为我希望这个地方是优秀人才聚集的地方。如果我不优秀我就应该走。如果不优秀也认为自己有资格呆在这个地方的人占有很大比例的话,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追求卓越不是我们的文化。这是我的看法。我们宣传北大文化,谈北大文化,三个方面都应该完整地包括进来。如果仅仅强调“思想自由,兼容并包”,我觉得是不全面的,割裂了我们北大的精神。为什么不给农民和工人像教授这么多的自由?不给政府官员这么多的自由?我比别人有更多的自由不是因为我天生就应该享有这个特权,而是因为我要用自由来创造知识,为人类知识的积累做出贡献。比如说,教授可以自由上下班,是因为学术灵感没有上下班,有时候,半夜三更灵感来了,就起来工作直到天亮,然后再睡觉。
一个优秀的大学,它的文化应该是不断地反思和创新。任何一个组织,有再伟大的理念,在操作过程中都可能有偏离。所以你要不断地去检查你是不是偏离了这个方向,大学尤其如此。大学在追求卓越、创造知识的时候可能会有迷茫,有时候我们可能为短期利益、为金钱所诱惑,有时候可能一部分人创造了知识之后就阻挡了这个大学的进步,使这个大学偏离方向。这都是偏离我们的理念的,那我们就要不断地去纠正它。所以大学的改革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反思的过程。具体来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