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红楼梦 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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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红楼梦 中人"-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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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们看到在宝玉的婚恋问题上,已经不只是黛玉和宝钗的“双峰对峙”,还有湘云和妙玉的呼应,给宝玉造成四面埋伏,让黛玉听到三面楚歌。其实,这是作者故意设计的烟雾,使小说的矛盾冲突变得更为错综复杂。所以,无论是女性形象的塑造,还是婚恋故事的构思,史湘云和妙玉都为《红楼梦》这部小说增添了靓丽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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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元春——唯一的宫中女子
贾元春,是《红楼梦》中正面塑造的唯一的宫中女性形象。元春与读者,仅有省亲情节中的“一面之交”,然而却让读者难以忘怀。其原因就在于这一人物在省亲中所展示的深厚蕴涵。
  按书中所写,正月十五这天,元春“戌初起身”前来荣府,至“丑正三刻,请驾回銮”,整个省亲过程就在晚八点左右至凌晨两点左右这六个小时里。其间,首先是到园中,于“正殿”“升座受礼”;随后才“备省亲车驾出园,至贾母正室”;然后又由“宝玉导引”,入园“游幸”。元春所到之处,无不“香烟缭绕,花彩缤纷”,说不尽的富贵奢华。然而,最感人的场面,却是在贾母正室中的哽咽泣诉。因为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珠宝乾坤,玻璃世界”中的最真实的人性的悲哀。
  元春“一手搀贾母,一手扶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泣”。在这种状态下,贵为皇妃的贾元春“忍悲强笑”说出了为无数论著引述的一段诛心之言:“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里,“不禁又哽咽起来”。接着,“又隔帘含泪”对其父贾政说:“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元春的这两段话,把那一切豪华富贵的“太平气象”全部砸碎,表达出被压抑的人生诉求:骨肉团聚。脂评说,这是“追魂摄魄”之笔,“一字不可更改,一字不可增减,入情入神之至。”实为确论。尤为震撼人心的是,这痛苦的控诉,又只能是在“忍悲强笑”、“勉强堆笑”状态下的怯弱的流露,并立即以“皇恩浩荡”来加以掩饰。人生哀苦,或可概而为三:一则虽遇哀苦,而犹可争之,辩之;二则虽不可争之辨之,而犹可宣泄,长歌当哭,恸哭天地;而最苦者则是满腹哀怨却不可宣泄,哭的权利亦被剥夺,元春“忍悲强笑”即此之谓也。作为皇妃,她不仅失去了青春与生命,而且也失去了倾诉与控诉的自由和权利。时至“丑正三刻”,元春被迫“回銮”。书中写道:“贾妃虽不忍别,怎奈皇家规范,违错不得,只得忍心上舆去了。”“皇家规范,违错不得”这八个大字,正是元春大悲苦的根源。
  在这一情节发展过程中,深刻地写出了这一人物的表面上的极其尊贵与内心中的极度悲苦。这既是一个皇家妃子的悲剧,更是作为金陵十二钗之一的悲剧。如果说《红楼梦》为后世读者描写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庞大多彩的“女性世界”,那么,宫中女性,作为这个 “女性世界”的一个重要侧面,显然是不可或缺的,换句话说,有了皇妃元春,《红楼梦》的这个“女性世界”才是完整的。
  

“二木头”——贾迎春(一)
贾迎春,是贾府中的二小姐,或称二姑娘,是荣府大老爷贾赦与一位姨娘(小老婆)所生,因此是庶出,且生母早死。她是在第三回迎接林黛玉到贾府时与探春、惜春同时出场的。书中描写她“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可见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而且温柔、沉默,故“观之可亲”。就其身世而论,与探春基本相同,都是庶出;但其性格与心志,则与三姑娘探春大不同,并形成鲜明对比。她美丽善良,但是天性懦弱,更乏才情,对周围的一切,不闻不问,木然处之,人称“二木头”。所谓“二木头”,用小厮兴儿的话来解释就是“戳一针也不知嗳吆一声”。
  在《红楼梦》中,迎春出场的频率并不低,但基本上是“配角”。她的故事,主要集中在第七十三至七十七回,以及后四十回中误嫁中山狼、被折磨至死。
  第七十三回写贾母听说园中有人斗牌赌博,十分震怒,痛斥之后,责令对为首的几个人“每人四十大板,撵出,总不许再入。”这其中之一恰恰是迎春的乳母。乳母有此丑行,受此惩处,对迎春来说,是很丢人的事儿。因此,“黛玉、宝钗、探春等见迎春乳母如此,也是物伤其类的意思,遂都起身笑向贾母讨情”,而贾母则断然回绝:“你们不知。大约这些奶子们,一个个仗着奶过哥儿姐儿,原比别人有些体面,他们就生事,比别人更可恶,专管调唆主子护短偏向……你们别管,我自有道理。”
  乳母获罪,迎春自然“心中不自在”,而当邢夫人责备她“你也不说说他(指乳母)”时,迎春听了半晌回答说:“我说他两次,他不听也无法。况且他是妈妈,只有他说我的,没有我说他的。”可见迎春之懦弱。邢夫人离开后,迎春身边的丫鬟绣桔,一片好心,乘机向迎春提出了攒珠累金凤被盗的事。
  迎春心中明知乳母偷了累金凤,但就是想 “息事宁人”。绣桔实在忍无可忍,提出要到“二奶奶(指凤姐)房里将此事回了他”。
  紧接着,迎春乳母的儿媳出场,她见绣桔要去回凤姐,于是反攻为守:既承认了累金凤是她婆婆所偷,但又表示,现在可以赎回来,条件是姑娘必须到老太太那儿去求情,放出她婆婆。而迎春立刻拒绝说:
  “好嫂子,你趁早打了这个妄想,要等我去说情儿,等到明年也不中用的。方才连宝姐姐林妹妹大伙儿说情,老太太还不依,何况是我一个人,我自己愧还愧不来,反去讨臊去。”
  而聪明的绣桔,一针见血地指出:“赎金凤是一件事,说情是一件事,别绞在一起说。难道姑娘不去说情,你就不赎了不成?嫂子且取了金凤来再说。”聪明伶俐的丫鬟,更反衬出小姐的懦弱和糊涂。乳母的儿媳见迎春已无通融,而绣桔又揭了她要挟迎春的底,恼羞成怒,大放厥词,居然说迎春占了她们的便宜,花了他们的银子而且还把邢夫人牵扯进来。绣桔大怒,要与乳母之媳“算算账”。这时的迎春,又立刻制止说:
  “罢,罢,罢,你不能拿了金凤来,不要牵三扯四乱嚷。我也不要那金凤了,便是太太们问时,我说丢了,也妨碍不着你什么的,出去歇息歇息倒好。”
  绣桔听了这话,真是“又急又气”,“气”的是,小姐如此软弱不辨是非,任凭恶人为非作歹,“急”的是自己是小姐身边的丫鬟,累金凤被盗,是有责任的。但是作为丫鬟,亦只能泣诉而已。这时,迎春的大丫头病中的司棋,也勉强挣扎着过来帮绣桔责问乳母之儿媳。然而,就在这激烈争执的时刻,这位迎春小姐,居然“自拿了一本《太上感应篇》来看”!
  

“二木头”——贾迎春(二)
累金凤风波刚刚在平儿的主持下处理得当,接着又出现了“抄检大观园”的闹剧。
  对抄检大观园,是陆续在七处进行的,最后一处,就是迎春的住处。而恰恰是在这里,搜出了迎春的大丫头司棋的“罪证”,那个绣春囊正是司棋与其恋人表弟潘又安的私物。于是抄检告一段落。(见第七十四回)
  忙过了中秋节之后,王夫人始来处理抄检中的事情,首当其冲,自然是司棋被赶出去。司棋毕竟是迎春多年的丫鬟,今司棋被逐,迎春确有“不舍之意”、“难舍之情”,而司棋“也曾求了迎春,实指望迎春能死保赦下的”,而迎春,一则“语言迟慢,耳软心活,不能做主”,二则“事关风化,无可如何”,终于不发一言,眼看着司棋被带走了。司棋临别时哭道:“姑娘好狠心,哄了我这两日,如今怎么连一句话也没有?”说迎春“好狠心”,也许略显过分,但为别人之事,无论善恶,始终一言不发,确是事实!作为贾府的一位千金小姐,何以是这样的一种人生态度?也许除了天性懦弱之外,庶出的身世,处境的险恶,周围强者如林,也是促使她选择了这样的“人生态度”的原因吧。
  迎春的命运和处境是悲惨的。父亲贾赦,一味好色贪财,母亲邢夫人,性格怪癖;生母早亡。她的婚姻大事,也就由其父贾赦独断敲定,许给了所谓的“世交之孙”名孙绍祖者。而且“娶亲之日甚急,不过今年就要过门的。”(第七十九回)《红楼梦》第五回中迎春的判词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红楼梦·喜冤家]曲说:“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都预示了迎春婚后在孙绍祖的作践下,受尽折磨,时仅一载,即悲惨死去。八十回以后所写,亦大抵如此。随从迎春的奶娘回贾府请安时,“说起孙绍祖甚属不端,姑娘唯有背地里淌眼抹泪的,只要接了来家散诞两日。”接回家来以后,迎春“哭哭啼啼在王夫人房中诉委曲,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说得王夫人及众姊妹无不落泪。她心中想念着姐妹们,挂念着大观园紫菱洲昔日的住房……住了三五日,孙家已派人来接,“只得勉强忍情做辞了。”后来,在贾母生病,且“日重一日,延医调治不效”的情况下,迎春重病的消息传到了贾府,贾母闻说,悲伤不已。不多时,“外头的人已传进来说:‘二姑奶奶死。’”因为正值贾母病笃,贾家的人都不便离开,故迎春之后事,“竟容孙家草草完结。”(第一○九回)这个“温柔沉默,望之可亲”的美丽的小姐,就此走完了自己的短暂的一生。
  

“玫瑰花”——贾探春(一)
贾探春,是贾府的三小姐,或称三姑娘,是荣府二老爷贾政与姨娘赵氏所生,与迎春一样,也是庶出,但其性格,却与迎春有天壤之别。她有才干,有眼光,敢做敢为;她是一个关注家族命运,富有忧患意识的大观园中的女“政治家”。但是,她身为女子,且系庶出,又生逢贾府末世,故亦终究不能有所作为。正如第五回中探春之判词所云:“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探春是在第三回书中为迎接林黛玉到贾府与迎春、惜春同时出场的。一出场,作者就有意识地轻轻“点”了一笔,使她与迎、惜有所不同:当宝玉欲送“颦颦”二字为黛玉之表字时,“探春便问何出?”宝玉解说后,探春又笑道:“只恐又是你的杜撰。”虽然只是一两句话,但相比之下,迎、惜二人,却是始终无一言。细心的读者,会在这里已看出了探春与迎、惜之不同。探春出场时,书中描写她“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其中“顾盼神飞”四字,活画出她的聪敏、伶俐、大方的风采。
  探春在《红楼梦》中无疑是一个活跃人物,她个性突出,与众不同。元妃省亲时诸姐妹的题咏、林黛玉葬花之诗,都显示着大家的诗才。贾探春,这个有才干、有思想的三姑娘,正是根据这种情况第一个提出了建立诗社的创意(第三十七回),她给宝玉和众姐妹送上了帖子(犹如今日之开会通知或邀请函),邀集大家共议。在给宝玉的帖子中,还特别举出了东晋高僧慧远之莲社及谢安邀友集于东山的典故,以为结社之榜样。但值得注意的是帖中云:“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意思是谁说结诗社以展示才华,只能是男子的事,我这里却主张我们女子也应有此雅会。我们虽不能说探春是女权主义者,但她不让须眉的刚烈品格,却是显而易见的。对探春的创意,宝玉自然“喜得拍手”叫好,而且表示“早就该起个社的”。在探春的号召之下,众姐妹都热烈响应,聚会在秋爽。探春提出了诗社活动的时间,“一月之中,只可两三次才好。”又表示“我须得先作个东道主人”,并决定当日就开一社……总之,探春不仅是建立诗社的创意者,也是诗社活动的“决策”者。于是,大观园中第一个以女诗人为主体的海棠诗社诞生了,而且此后一发而不可收,海棠诗之后,有菊花诗、芦雪广即景诗、怀古诗、桃花诗……诗,成为《红楼梦》这部交响乐中最美好的旋律。而诗社的创建,正是探春才干的一次高雅的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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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贾探春(二)
《红楼梦》中写探春故事最动人的还是她的“理家”及其在“抄检大观园”中的表现。
  第五十五回一开始,就写凤姐“小月了”(流产),在家养病,“不能理事”。于是,受王夫人之托,探春偕李纨、宝钗共同理家,用下人们的话来说,则是“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探春理家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那些管家媳妇们对她的轻视甚至是故意的刁难,如吴新登的老婆就是一个代表。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该赏多少银子?按常规,吴新登老婆应该在报告此事的同时,还要说出惯例,以备主子裁决,但这次吴家老婆报告了赵国基已死之后,“垂手旁侍,再不言语”,意思很明白,看你三姑娘如何处置,更何况赵国基与贾探春又存在那种特殊的血缘关系,所以更是对探春考验。聪明的探春,当然意识到问题的敏感,立刻制止了李纨的赏银四十两的表态,责令吴家的说出以往的成例,而吴家的却回答说忘了,要现去查旧账。探春笑道:“你办事办老了的,还记不得,倒来难我们。你素日回你二奶奶也现查去?”……一通不软不硬、绵里藏针的妙语,把个吴家的说得“满面通红,忙转身出来”。这一回合,探春显然是强者,是赢家。查了旧账以后,探春按例决定赏银二十两。
  但这一决定立刻引来赵姨娘的大闹,赵姨娘说:“……如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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