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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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出生-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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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呢!”

“今晚是路过这儿。刚好给你带的礼物放在了车上,就想让你先睹为快。”

我把包装精美的水晶项链递给她:“但愿你喜欢!”

“谢谢艾思琳。”她甚至没有打开包装看一眼就把水晶项链放进了手袋里。这可不是她的风格啊!与她相识的这些天来,她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知道“感恩”。

“你今晚好像很不开心?”我往前挪了一步,满怀同情地看着她忧郁的眼睛问。

“是的。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在我关切目光的注视下,陆雪立刻承认自己心情的确不佳。

“是工作上的事吗?”她曾告诉我她对报纸校对很不适应,那些枯燥的人名和新闻术语常常搞得她头晕眼花。对上夜班这种颠倒黑白的工作更是恶心透了。

“不。还有更糟糕的事。”

“能告诉我吗?”我靠近她,将左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轻轻抚慰着,“和你丈夫吵架了?”

陆雪没有回答。感受着我纤纤素手的体温和芬芳的兰蔻香水的气味,她似乎要哭出来了,眼泪是那么不争气地在她的眼眶里打转。在一个还算不上知心朋友且比她年轻的女人面前流泪让她很窘。于是,她极力地躲避着我的目光,脑袋几乎垂到了胸前。

“如果你不急于回家的话。我带你去个地方,咱们好好聊聊,行吗?”我又说。

她连想也没想,便点了点头。

广华大街位于城市东部,是白云市二十世纪末崛起的一条最具规模的新兴商业街。比之市中心,这里不仅街道宽阔、霓虹闪烁、写字楼林立,而且商场、超市、快餐店、咖啡屋等不少是舶来品,沃尔玛、星巴克、巴黎春天、佳世客、肯德鸡、必胜客等外国商家星罗棋布地汇集合在这条大街上。

我把车子停在一家名叫“船”的咖啡屋门口。

“这家店环境很优雅,通宵营业,后半夜客人比较少,我们想呆多久就呆多久,而且聊天时还不会受到干扰。”我边为陆雪打开车门边说。

“谢谢你想得这么周到!”她由衷地说。

推开店门,除一个留着披肩长发、十八九岁模样的男吉他手忘情地站在吧台外边弹边唱外,咖啡厅里再无他人。

我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请陆雪先坐下,自己则朝吧台里正在摆弄咖啡机的服务生招了招手。

“你要哪种咖啡?”我问陆雪。

她抢着说:“今晚我请客!艾思琳,我欠你的太多了。”

“不就是一杯咖啡吗,这我还请得起。你就别客气了!”

“我喝哪种都行!”

“蓝山的可以吗?”

“蓝山?这太破费了!”

“没关系,我第一次请你喝咖啡,总不能喝那种泔水一样的劣等品吧!”

陆雪没有再坚持,但能看出来她很过意不去。

咖啡送上来后,我又点了杏仁曲奇饼、果酱小面包和放着多种干果的拼盘。

“艾思琳,今晚还是由我来付账吧!”陆雪越发感到难为情了。

我佯装不快地把茶点推到她面前:“陆雪,你干吗这么见外呀!如果这能让你心情好起来,我会很欣慰的。”

“谢谢艾思琳!”

“瞧你又来了。”我不无嗔怪地说。

忙完这些,我们开始专心致志地喝咖啡。但我能想象出陆雪的心里肯定是一片纷乱。很显然,她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不想成为人们的谈资,这样的心态使她既害怕与人交往却又渴望真诚的友谊,因此,她一直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应该对我敞开心扉。其实,她和我相识还不到两个月。一方面她认为对我了解太少,没有理由这么快就把我视为知己;另一方面我非凡的吸引力又让她欲罢不能。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深深打动了她的心。我的善解人意、周到体贴,更让她感激涕零,而我开朗活泼的个性更同她的寡言少语形成了互补。这一切都强化了她想对我倾吐心中积压已久的艾怨、隐秘和疑虑的欲望。

于是,一时还拿不定主意的陆雪用手里的杯子作掩护,开始偷偷地窥视我——前方镶在棱柱上的玻璃镜恰到好处地画出我的影像。此时的我似乎正沉浸在某种深沉的回忆中,又像是陶醉于吉他手的演奏。我柳眉紧蹙双目凝神,脑袋稍稍倾向右侧,脸上露出一种让陆雪觉得匪夷所思的神情。因为,那既不是痴迷,又不是愉悦,更不是畅想。那样的表情对陆雪来说是陌生的,难以用语言形容的。但这无法界定的表情却让她对我有了新的评价:即艾思琳决非浅薄女孩,尽管年纪轻轻,但她肯定有着不凡的人生经历,有过大喜大悲的爱情波折。否则,自己对她的感觉便无以匹配。

这使偷眼端详着我的陆雪有了一种灵犀相通的感触:“艾思琳!”她冲动地轻唤了我一声。

“唔!”我从遥远的往事中回过神来,如梦方醒地望着她。

“有一件事我想告诉你。”

我端起咖啡杯,抿了一小口。而后仍用柔和的鼓励的目光望着她。

“我丈夫失踪了。他失踪快三年了。”

“你在开玩笑?”我一脸的懵懂,“这当然不是真的。”

“是真的。三年前的一天,我丈夫吴建来白云市度假,深夜,他从鲜花舞厅驾车离去,从此没了音信……”

“这……怎么可能?报上常刊登未成年人失踪的消息,一个大男人也能失踪,太难以置信了!”我把脸朝向棱柱,我看见自己黑黑的眼睛里闪着惊恐万状的光。

“可它发生了。”

“我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你可能忘记了。当时,白云市晚报发过消息。我还在上面刊登过悬赏五万的寻人启事。”

“我的确不记得从报上读过这样的消息。对了,三年前的那段时间,我应该正在外地实习。”

“这样的事情,除了失踪者的亲人,一般读者会很快丢到脑后的。”陆雪替我排解说。

“至今仍没有消息吗?”稍顷,我问。

“没有。”

“警方怎么说?”

“他们找不到任何线索。只是怀疑他有可能去了国外。因为他有逃往国外的种种便利条件。”

“那你觉得有这种可能吗?”

“我觉得可能性很小。”

“你认为他有可能去哪儿?”

“暂时我还不能确定……”

“也许我不该问你。可我还是想知道,你们的感情好吗?”

“我们……很相爱。”她迟疑了一下,但还是大言不惭地说出了这句世界上最廉价的话。

听她这样说,我不由抬起头,不等她的目光与我对接,我便将游移的目光落在咖啡杯上:“你觉得他还会回到你身边吗?”

“这……我没有把握。”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

“我想……我只是很不甘心。我要找到他,我越来越相信我能够找到他。”

“你能找到他?这想法太奇怪了。”

陆雪停顿了一下,还是说了下去:“这是因为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

我抬眼看着她,等待着下文。

“怎么说呢?有时,我怀疑吴建就生活在这座城市,暗地里他一直在跟踪我。”

我将我那漂亮的嘴巴顿时张成了“O”型:“天哪,这太离谱了!”

我夸张的表情给了陆雪讲下去的勇气。这使她感到我们心灵的相通简直达到了双簧演员一般的默契。我仿佛用钥匙打开了她的心理防线之门锁,让她不再瞻前顾后、藏头掖尾。

“艾思琳,你还记得前些日子我们在白杨树上发现的那个黑脚印吗?我敢保证那是我丈夫的。第二天下午,我一个人又去了那座院子,是带着我丈夫留下的耐克运动鞋去的。我请一个过路的小伙子帮忙,攀上树干,把两个鞋印做了比对,结果一般大小,一模一样。还有一点很重要,树干上鞋印的后跟模糊不清,我丈夫吴建也有一双后跟磨得没了印痕的耐克鞋。通常,他把它放在汽车的后备箱里,只有雨雪天才穿。”

“这不可能!”我断然否认。

“可不是他又会是谁呢?想想吧,艾思琳,凌晨两点出现在那种地方的人,除了想进行抢劫或是强奸,还会有什么别的企图?可此人既没有拦住我也没有追上来……他只能是吴建!由于无法对人言说的原因,一直藏在白云市某处的吴建从报上看到我的名字,但又不知道我的现状,于是,一贯处事谨慎小心的他便跟踪起我来……还有,吴建是在南方山区长大的,山区的孩子翻过两米高墙踩着树干行走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陆雪讲完这些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们两人都静静地坐在那儿沉默不语。

这当儿,吉他手的弹奏已停止,人也不知去向。有一对情侣走进来,径直去了咖啡厅东区的角落。恋人们的窃窃私语丝毫没有破坏这静谧的氛围。

许久,像是魔法被驱除了,我俩几乎是同时抬手用小勺搅动杯中已变凉的咖啡,脸上也同时露出释然的神情。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你认为你丈夫吴建像一个巨大的谜团一样制造了失踪事件。”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说。

陆雪点点头:“我很担心我的想法变为可能。因为,倘若我的感觉是真的,也就是说吴建还活着,那么,我曾经深爱的人便成了一个可怕的危险人物。他必定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情才选择了逃避、失踪。”

“这样的推测是不是太主观了?你丈夫为什么要去做违法的事情,又怎么可能去做违法的事情?作为妻子你应该是了解他的?”不知不觉间我以反诘的方式为吴建作着辩解。

“艾思琳,跟你说实话,虽然我很爱我的丈夫,可我觉得自己并不真正了解他,我一直为很多事情困惑着。”

“可你爱他。你不是无知小少女,陆雪,你是一个思想成熟的女性。因此,你决不会无缘无故去爱一个人,更不会去爱一个罪犯。由你及他,我想你丈夫应该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一个值得你付出爱的男人。”

陆雪专注地听着,后来她说:“艾思琳,你这样分析让我感动。其实,我也很想把锅饼胡同那可怕的一幕当成幻觉,只是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因为,我无法解释耐克鞋的事。”

“这的确有点蹊跷!”我说,“不过,鞋印磨损程度相同的概率绝不会像指纹那样为零。所以,这其中有多种可能。”

“谁知道呢?”她轻轻叹了一口气。

看得出来,她已把我视为知己。但为了稳妥起见,末了,她还是说了下面这番话:“艾思琳,有一句话我考虑再三,还是觉得应该说出来,请你别怪我:我希望你能为我保守秘密,千万不要把我俩的谈话告诉任何人。我不想再惹麻烦,你知道警方……”她欲言又止。

“我理解。”我坦诚地望着她,“如果你是我的倾诉对象,我也会叮嘱一番的。请你相信我,今晚你讲的一切,都将永远成为我俩之间的共同秘密。”

陆雪一下子激动起来。她朝着咖啡桌的另一端伸过手来:“谢谢艾思琳。我很高兴找到了一个你这样的好朋友。”

我亦将自己的手搭在了她的手背上:“我也是。”

第二天下午,我很意外地接听了一个陆雪的电话。电话里的她简直是大喜过望了。

“艾思琳,刚才我和保姆又去了那座院子。”她的语调听上去神清气爽。

“哦。”我应着。

“这件事蹊跷得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卖起了关子,“当我去找树干上耐克鞋留下的印痕时,你猜我看到了什么?那上面的脚印不是一个,也不是两个,而是多个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脚印重叠着,就像马蜂窝一样密密麻麻。”

“这么说常有人爬上去玩?”

“可不是嘛!保姆说她曾看到一个孩子的父亲踩着梯子从外墙攀上杨树,取下挂在上面的风筝。”

“这就是反向思维的结果。”我用了一个哲学术语。

电话那边的陆雪在笑。我也在笑,我笑她高兴得太早了。

第十四章 魂归地狱的尤物

这个初夏的暴风雨之夜,让人心情郁闷而又忧伤。风在林子的上空怒吼,一泻千里的河水张牙舞爪地奔腾着,发出阵阵轰鸣。雨点像爆竹般打得窗玻璃砰啪作响。仿佛世界末日到来一样,别墅犹似被一只巨大的怪兽包围了,随时都有被吞噬的危险。

电视机箱下边的组合音响开着,一个女孩反复唱着同一句歌词: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她自艾自恋的婉转低回充斥着房间的每个角落。

我躺在宽大的床上,像猫一样蜷缩着双腿,两眼死死地盯着漆黑的窗外,全身仿佛得了寒热病一样瑟瑟发抖。

如此猛烈的暴风雨,对我真的不是好兆头,可我必须行动,必须击退那个女人,否则,让她一意孤行得步进尺,遭受灭顶之灾的就是我。可是……

——你好像很害怕,艾思琳?不,还有无助和绝望。不要这样,求你不要这样,你要坚强!因为你是超人,你是最棒的,你是无敌的。我喜欢看见你骄傲地举着滴血的匕首那勇敢无畏的模样。你不能气馁,艾思琳,更不能心软,对你来说,没有血腥,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因为只有杀戮能证明你活着的意义,证明你的尊严和无畏、聪明和才智……可今晚的你像个松包软蛋,瞧你哆哆嗦嗦那副懦夫的样子真让我恶心,你这简直就是自毁形象!快行动起来吧,艾思琳,拿起屠刀,像超人一样去战斗……

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呐喊着,就像士兵听见了征战的号角,我倏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一声霹雳在别墅的上空炸响。我不由打了个寒噤。但为了不让自己改变主意,我还是飞快地跳下床,走向墙壁的一扇暗门。

每一次出征之前,我都要求得外婆的鼓励和祝福。自从走下秀梅岭的那一天起,外婆就成了我复仇的同盟军。虽然外婆再也无法开口,虽然外婆一贯崇尚仁慈和爱甚至告诫我不能杀死一只蚂蚁,可为了安抚我孤苦无助的心灵,我还是把她变成了复仇女神!否则,单枪独马的我又该去向谁求援呢?

我熟练地用手掌左右推了几下,暗门便开了,一股潮湿的气味扑面而来。半截蜡烛忽忽悠悠地照着这间不足八平米的暗室。里面所有一切都是原始的模样,与别墅里其它装修豪华的房间相比,它就像一个洞穴一样简陋、深遂、阴冷:凹凸的水泥墙壁,高低不平的泥泞地面,一张木桌,一只矮木凳。桌上放着食物,几个苹果和几块干得裂口的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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