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解读『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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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解读『搜神记』-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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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只管看,美女不怕回头率高。就算你自制能力较差,伸出咸猪手揩个油什么的,只要没被抓住,也算不了什么大事。只不过,想拥有一位佳人,那可得有两下子。美女是稀缺资源,产量有限,一直供不应求。另外,人家漂亮一回,招人也得挑挑拣拣不是。一般来说,有五类人晋级的机会比较多:长得帅,有银子、有地位、有才华和大忽悠。如果是五合一,那就更不得了。

男人喜欢美女,所以才有美人计。妖怪们都知道这一点,接近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变成美女,投怀送抱,除了个别特殊情况的,对一般男人是一用一个准儿——特别是那些条件比较勉强的男人,找都找不着的艳遇,主动送上门来还能拒绝?

其实这样的游戏操作起来也很简单方便,反正都是幻术,挑美的变呗,喜欢谁咱就来谁:要胖的变杨贵妃,要瘦的变赵飞燕,要病怏怏的变林黛玉……身体各个零件随便调,不迷人才怪。

所以,美女出没,男人也要先掂量一下,没有金钢钻,别揽瓷器活儿。能娶上自然是好,娶不上也别走极端。世界上还有很多人,需要我们的关爱和呵护,卖肾给女朋友买手机的事,最好别干。

而且,一个美女不等于一个好女人,死气白赖地弄到手,也不一定是你的福气。

吴郡无锡县的上湖,有一条大堤。管理这条堤的,是一个叫丁初的小公务员。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到堤上巡视,看看有没有什么险情。这年春天,雨水很大,丁初怕出意外,经常到堤上走走,四处查看。这天傍晚,他检查完毕,正准备回家,突然听到一个甜美的声音叫他:“丁先生,等等我哦!”

丁初回头一看,嘻嘻,叫他的是一个美貌的女人,穿着青色的衣服,撑着一把青色的小雨伞,亭亭玉立,婀娜多姿。丁初停下来,收回舌头,仔细打量这个女人,心里犯了嘀咕:“我在这里干了这么长时间,还没遇到这样的事。这么大的雨,一个女人跑出来干什么?莫不是妖怪?还是别扯了。”

想到这里,他扭头就跑。这个女人还挺执著,在后面紧追不舍,边跑边喊:“等等人家嘛,你跑什么呀!”

丁初不但反应快,跑得也快,不一会儿就将那个女人远远地甩在了后面。等他再回头,发现美女不追了,大概碰到这么个田径健将,也很泄气。“不和你玩儿了!”美女“扑通”一声,跳进了湖里,衣服和伞都飘了起来——敢情人家是跳水队的。

“什么意思,投湖自尽?”丁初纳闷,仗着胆子返回去仔细查看,原来这个美女是一只青色的大水獭,衣服和伞是荷叶变的。后来一打听,许多年轻的小伙子都被她勾引过。

这真是一个悲催的妖怪,用四个字评价就是:胸大无脑。智商不是一般的低,自认为整的挺浪漫,可惜选错了时候。再者,还在人家的视线范围内,你那儿扑通一下扎水里,现了原形,傻子也看出是怎么回事儿了。

谈恋爱,那是需要智商的。在这方面,狐才是高手。想照葫芦画瓢,那是自取其辱。

不信?试试看。

晋朝的时候,有一个姓王的小伙子,家住吴郡。有一天,他外出归家,路过曲阿县。看看天色已晚,他就把船停在土坝上,准备天亮再走。正在这时,从土坝上走过来一个漂亮的姑娘,看上去有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相当火辣。王哥眼前一亮——我的春天来了!

“小妹妹,这么晚了要去哪啊?”

“我要回家咩。”

“哎呀,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一个人多危险哪。到船上休息一晚,明天再走吧!”

“好啊!”

美女十分大方,王哥狂喜,手把手地把她扶到船上……

一夜无梦。

天亮的时候,王哥看着身边的女孩儿,意犹未尽。他拿出一个金铃,系在女孩儿的胳膊上——留个纪念吧!

女孩儿走了,王哥也没闲着,他悄悄地跟在后面,想知道她究竟是谁家的闺女。到了一所房子前,女孩儿闪身不见。跟丢了!王哥赶紧叩门。开门的是一个老头儿,打着呵欠,看了看他,问:“你找谁啊?”

“我要找一位姑娘——她是您的女儿吗?”

“净扯犊子。别说姑娘,我家连个女人都没有。孩儿他娘死的早,家里就剩我和两个儿子,哪有什么姑娘,你找错地方了!”

“不能啊,明明看见她进来了……”王哥百思不得其解,这时,附近传来一阵清脆的铃声。他顺着声音,四处寻找,一直来到猪圈旁。猪圈里有一头母猪,在它的前腿上,系着那个金铃。母猪看见他,一个劲儿地抛媚眼儿。

恶,这下亏大了!

吃亏上当的何止他一人,荥阳县人张福,和他有过类似的遭遇。

这一天,张福同志乘船回家,到了晚上,行驶到荒郊野外。眼看前面没有人家,天又下起了雨,他只好把船停靠在岸边。半夜,河面上驶过来一条小船。张福仔细一看,啧啧,划船的是一个美丽的女驴友!女孩儿看到张福,哀求道:“天太黑了,我害怕老虎,不敢一个人走路,今夜能和你在一起吗?”

这事儿还用商量?

张福心中大喜,关心地问:“你叫什么啊妹纸?怎么一个人出来旅行?你看看,斗笠也没带,还在雨中行船,多遭罪,快来我船上避避雨换换衣服啥的!”

女孩儿答应一声,把两个船绑在一起,然后迈上张福的船,和他来到船仓里。两个人在一起打情骂俏,还真有点儿初恋的感觉。

到了深夜,风息雨停,一轮明月爬上天空,清澈的月光照进船仓,四周一片寂静。张福搂着女孩,躺在船上,望着天上的月亮,心情那个激动:“好美的月色啊,妹纸,你不想和我说点什么吗?”

“唉,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你……”张福刚要说话,一侧脸,突然呆住了——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女孩儿变成了一条大鳄鱼,大嘴大牙大尾巴,大脑袋仍然枕在他的胳膊上!

这次口味有点儿重了!

张福脑袋“嗡”的一下,一骨碌爬了起来。鳄鱼吓了一跳——这谈恋爱哪,发什么神经!等回过神来,它才发现自己现了原形。“亲哥,再见喽!”它扑通一声跳进了水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张福呆呆地望着水面,像是做了一场梦。再看那个小船,原来是一截枯木。

欺骗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知道事情的真相。

45、盗墓奇遇记

盗墓是一个古老的行业,说白了,就是偷死人的东西。这东西,当然得值钱,要不费半天劲掏出个鼹鼠来,又有什么意思?所以,那些身份显赫、年代久远的古墓是盗墓者的最爱。盗墓虽然是一个见不得光的工作,但专业性要求极高,不是一般的小偷小摸能够做得来的。活人的东西难偷,死人的东西更难偷。那些死鬼为了守住身后的产业,绞尽脑汁,设下重重机关,稍有不慎,古玩没弄出来,自己先成了陪葬品。干这活儿,得有知识有胆量有智慧。

刨去道德层面和法律上的认识,单从程序上说,盗墓和考古差不多,工作都是发现和挖掘,只不过最终目的不一样,一个为了自己发财,一个为了科学研究。从工作的难易程度来说,盗墓的难度系数更高。因为人家考古是光明正大的,今天不行明天再干,慢慢来,反正有时间。盗墓则不然,从头至尾都得避人耳目,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行动得越快越好。长年累月的高标准严要求,制造了一大批民间高手。

关于这方面的故事,实在太多了,南派三叔们早有精彩演绎,小生不再赘述。在这里,只讲讲《搜神记》上记载的几个因为盗墓而引发的小故事。

吴国孙休在位的时候,为了修筑城墙,士兵们挖开了许多坟墓。明着是拿棺材板儿当建材,暗地里不言自明,肯定是冲着宝物使劲。

这天,他们又挖开了一个大墓——好大一个墓。墓的主人不知是何许人也,不过从墓的规模上看,肯定不是一般的人。这简直是一个地下宫殿啊,亭台楼阁,桌椅门窗,应有尽有。四周铺设着巡逻专用大道,坚固宽敞,马车在上面跑都没问题。棺材两边立着几十个铜人,像是警卫部队。每个铜人身高五尺,头上带着大帽子,身上穿着红袍子,手里握着宝剑。铜人后面的石壁上,刻着一些字,有的是殿中将军,有的是侍郎、常侍,看来标注的是这些人的职位。

打开棺材,是墓的主人,花白的头发,服饰华贵,也不知道用了什么防腐技术,面貌清晰可辨,和活人差不多。棺材里的云母石,有一尺多厚,尸体下还铺着三十枚白玉壁衬垫。大家七手八脚地把尸体抬起来,靠在墓壁上。“啪哒”,从他的怀里掉下来一尺多长的一块玉,形状像冬瓜一样。再看他的双眼和鼻孔,塞满了枣子大小的黄金。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

在古代,人死了都喜欢带点儿好东西,多有多带,少有少带。能不能用上谁也不知道,盗墓者肯定是盯上了。

东汉末年,关中地区乱了套,老百姓苦不堪言。为了活命,大家各展一技之长,只求填饱肚子。混乱之中,有个人掘开了西汉宫女的坟墓,准备盗几件文物换俩钱儿花花。宫女的墓比较简单,盗墓贼挑了几件过得去的,转身就要走。

正在这时,听到有人说话:“等会儿,一块走。”

盗墓贼吓得腿一哆嗦,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回头一看:我的妈妈呀,说话的就是墓主人——那个宫女。宫女脸色苍白,骨瘦如柴,和僵尸比,倒是有几分姿色,不过看样子好像并没有恶意。

“有……有事啊?”

盗墓贼恨不能一下飞出去:“东西我不……不要了,回见啊!”

“别怕,俺不是鬼,而是人,只不过一直没办法出去。多亏你来了,俺才能重见天日。这宅女生活俺是过够了,也该出去转转了。东西你拿着,放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宫女娓娓道来,盗墓贼这才踏实下来。

两个人出了墓地,来到盗墓贼的家中,短短几天,宫女就倒过了时差,变得和正常人一样。

魏文帝的郭皇后听说了这件事,把她招到宫里,继续做宫女。每当问起西汉皇宫内发生的事情,她都能对答如流,了解得非常清楚,就算是历史学家,也绝对做不到。后来,郭皇后去世了,宫女悲伤过度,也跟着走了。一个普通的宫女,西汉时开始地下生活,历经整个东汉,最终死在魏国,光荣谢幕。

是什么神秘力量造就了她的传奇经历?实在让人猜不透。

在曹魏时期,也有一个盗墓贼碰到了类似的事。他刨开了一个女人的坟墓,刚撬开棺材,发现主人还活着。干这行的都有些胆色,他将这个女人扶起来,一男一女坐在棺材上,就着月亮地儿,你一言我一语唠上了。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啊?

这个女人估计在棺材里躺傻了,对曾经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一问三不知。盗墓贼看看坟边的树,大概有三十年的光景,只是不知道她是一直活在地下,还是最近才睡醒。

不管怎么说,这俩个盗墓贼还算是幸运的,有惊无险。做这买卖,其实相当不容易,你先得有本事找到好墓地,然后还得有办法打开墓。里面的情况更是光怪陆离,有很多事不可预料。

汉灵帝年间,有几个盗墓贼挖开了冯贵妃的墓。

冯贵妃是汉桓帝的老婆,因病去世,埋在地下已经七十多年了。不过尸体并没有腐烂,小模样还是那么漂亮,只是身体摸着冷冰冰的。几个盗墓贼哪见过这么靓丽的女子,全都看傻了。女人倒是睡过,可像这种极品女人哪能沾上边儿。这个机会,不能错过呀。

几个人不用商量,心里早就达成了共识,扒衣服的扒衣服,脱裤子的脱裤子,开始忙活儿。不过,在次序和方式问题上,几个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说不过的还动了刀子,死伤好几位,最后胜出者如愿以偿,享用了皇帝的老婆。

色胆包天,直至丧失人性,够变态的。没办法,干这个的鱼龙混杂,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让他们注意素质,那是赶鸭子上架。在财宝的诱惑下,许多人铤而走险,其中不乏那些有身份的人。

汉代有个广川王,也好这口儿,简直成了瘾。他觉得盗墓不光能发财,还很刺激。这天,他又带人把栾书的墓刨开了。栾书是春秋时晋国的重臣,家世显赫,广川王以为肯定能大捞一笔。没想到,进墓地里一看,傻眼了,里面的东西烂的烂,坏的坏,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大家正在发愣,一只白色的狐狸从里面蹿了出来,慌慌张张地夺路而逃。

“捉住它!”大家拿着武器,随后追赶,有个眼急手快的士兵一戟刺在了它的左脚上,可最后还是没有捉到它。

白忙一场。

要是白忙一场倒也好。

晚上,广川王做了一个梦,梦里,一个白胡子白眉毛的男人对他说:“你为什么要刺伤我的脚?!”说完,举起手杖照着广川王的左脚就砸。广川王惨叫一声,惊醒了。从此左脚开始疼痛,后来上面生了疮,直到他死的那天,疮也没治好。

是盗墓的报应还是打伤狐狸的报应?恐怕兼而有之。

盗墓这事儿,可大可小。汉献帝建安四年,一起普通的盗墓案,却引发了一段不寻常的故事,甚至惊动了皇帝。

这是二月里的一天,乍暖还寒,武陵郡充县一个叫李娥的老太太,走完了六十年的人生之路,安卧在城外一座圆顶屋中,与世长辞。

半个月过去了,家里人仍然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中,而他们的邻居蔡仲,这段时间更是寝食难安。为李娥的死吗?没错,这的确是他痛苦的根源,只不过,没有那么单纯。他是一个穷小子,每天琢磨发财的办法,可要学历没学历,要手艺没手艺,不太好混。

人比人得死啊,只是一墙之隔,你看人家李娥,家大业大,人丁兴旺,钱都一箱子一箱子的,想花光都困难。再看看我,哪怕有一方便袋也好啊。听说李娥一死,陪葬品就装了一棺材,都是金银珠宝,死了都比我有钱。

蔡仲心里极度不平衡。

“有了!”他眼前一亮,突然想到一个馊主意,“何不把李娥棺材里的东西拿出来用用?神不知鬼不觉地发笔小财,岂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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