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早年与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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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早年与晚年-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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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主流与精神方向95

    神,在思想上已有新的收获,远超出当时一般进步知识分子的水平。

    1950年,从周世钊手中收到这本书时,毛泽东说了这样一段话:“这本书的道理也不那么正确,它不是纯粹的唯物论,而是心物二元论。

    只因那时我们学的都是唯心论一派的学说,一但接触一点唯物论的东西,就觉得很新颖,很有道理,越读越觉得有趣味,它使我对于批判读过的书,分析所接触的问题,得到了启发和帮助。“

    毛泽东读这本书是在1917年下半年到1918年上半年。

    这时他还不曾接触马克思主义,所以他的有些批语“也不那么正确”。值得人们重视的是,除开批语的内容外,还可以从中来了解他的读书方法。人们从这些批注中得到第一个强烈的印象就是:不是被动地接受书中的观点,而是一面读一面想。遇到他以为能够同意的观点,就表示接受,有时还加以发挥或大做文章;遇到他不能同意的观点,就提出自己的意见来。

    《伦理学原理》上的全部批语无不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统观全书1200字的批语,毛泽东当时的哲学思想还是心物二元论的。不过,这跟他早年受孔孟儒家影响的唯心主义为主导的哲学思想相比较,已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也同康德和泡尔生的二元论思想是有区别的。这本书的作者泡尔生是德国资产阶级伦理学家和教育家,是一个康德主义者。他的二元论的哲学观点贯穿于全书,用伦理学说调和动机论与效果论,调和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在批判康德的主观唯心主义的伦理学特别是动机论时,书中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唯物主义见解,特别是比较重视经验和实践,重视伦理学对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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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品性的作用。

    在“害与恶”

    、“行为效果”

    、“意志自由”等问题上,也具有一些辩证法因素。毛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充满了独立的、批判的精神的。反映这种精神的1200多字的批语,在思想观点上有两个最为突出的方面:一是强调个性解放,个人精神至上,以个人为根本,从“无我论”到“惟我论”

    ,对封建传统彻底反叛,这是同陈独秀的观点基本相似的;但同时他跟当时一般先进分子相异的是,又将这种绝对地位的个人纳入具体的现实之中,重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认为自我意识同物质世界有着不可分离的联系。二是突出的辩证法思想,特别是认识到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将辩证法看作是改造现存制度的武器,以及特别重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这一方面,也使我们很自然地想起马克思在没有转变成唯物主义者以前,也曾经在唯心主义的形式下运用辩证法进行战斗。

    关于个人的意义,这大概是一个曾经长期在青年毛泽东头脑中萦绕的问题。批语中有这样一些极端的说法:所谓团体、社会、国家乃至整个世界,均由个人组成。因此,“个人有无上之价值,百般之价值依个人而存。使无个人(或个体)

    则无宇宙。

    故谓个人之价值大于宇宙之价值可也。“

    又说,“吾人一生之活动,服从自我之活动而已。

    宇宙间各物之活动,各物服从自我之活动而已。吾从前因主无我论,以为只有宇宙而无我,今知其不然,盖我即宇宙也。若除去我,即无宇宙;各我集合,而成宇宙。而各我又以我而存,苟无我,何有各我哉?是故宇宙间可尊者惟我也,可畏者惟我也,可服从者惟我也。“我以外,如有可尊、可畏、可服从者,”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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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而推之。“

    “人类之目的在实现自我而已。实现自我者,即充分发达吾人身体及精神之能力至于最高之谓”。

    他特别如此高睨大谈:“服从神,何不服从己,己即神也,己以外尚有所谓神乎?”反对鬼神迷信,驳斥所谓“灵学”

    ,是当时新文化运动的战斗任务之一。这种观点,对破除鬼神迷信,有一定积极作用。宗教迷信对人的精神的毒害,毛泽东自己少年时曾有过亲身体会。周恩来在《学习毛泽东》这篇著名报告中提到,“毛主席常说,他也是从农村中生长出来的孩子,开始也还是迷信的,甚至某些思想是落后的。他最反对晋察冀有一个读本,描写毛主席在十岁的时候就反对迷信,说他从小就不信神。他说:恰恰相反,他在小时候也是相信神的,而且信的很厉害。当他妈妈生病的时候,他去求神拜佛,你看这样还不够迷信吗?

    那个读本写毛主席的故事,把他反过来,说他从小就不迷信,打破迷信,生而知之,毛主席说:这是不合事实的。而且,一般的说,在那样的封建社会,不管农民家庭出身也好,劳动工人家庭出身也好,一下打破迷信是不可能的。“

    1959年毛泽东回到韶山走入他的故居时,曾对着堂屋正中靠墙摆过神龛的地方风趣地说:“这是我初一、十五工作的地方。”

    毛泽东这时不只是接受了贝克莱的唯心论思想,也接受了人本主义思想。原书中说:“斯时即利己主义之人,亦知离群索居之不堪矣。”

    批语就此发挥说:“离群索居诚哉不堪,然社会为个人而设,非个人为社会而设也。”原书中说:“且一切杀身成仁之事,亦皆含有保存小己之义,即所以保存其观念中之小己者也。”毛认为“此语甚精”

    ,并写了一段很长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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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的批语,反映了他当时的一种主导思想:“观此语始知泡氏亦以个人主义为基础,此个人主义乃为精神的,可谓之精神之个人主义。

    个人有无上之价值,百般之价值依个人而存,使无个人(或个体)则无宇宙,故谓个人之价值大于宇宙之价值可也。故凡有压抑个人、违背个性者,罪莫大焉。故吾国之三纲在所必去,而教会、资本家、君主、国家四者,同为天下之恶魔也。或曰个人依团体而存,与团体之因个人而存其事相等,盖互相依存不可偏重也。是不然。事固先有个人而后有团体,个人离团体固不能独存,然团体无意思,其有意思仍系集合个人之意思也。

    社会乃集许多个人而成,国家乃集许多社会而成。当其散则多,及其成则一。故个人、社会、国家皆个人也。宇宙亦一个人也。故谓世无团体,只有个人,亦无不可。“这段批语,自是对《新青年》个性解放主张的极端响应。中国的传统观念就是忽视个人价值,所谓三纲,也就是确定人身依附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欧洲文艺复兴时代出现的反封建、反宗教束缚的人文主义思想,比起中国的封建主义伦理道德来是先进的。毛泽东在强调个人的极大价值的时候,提出”吾国之三纲在所必去“

    ,表示他在五四运动前夕,已经感觉到在意识形态方面彻底反封建的必要性。

    关于个人之无上价值,在“义务及良心”一章的批语中,有更为极端的说法。

    原书中论到道德律出于神之命令之非,以及所谓良心即“道德生涯在客观世界适合自然之性,而反射于各人之意识中者”

    ,于此批语说:“服从神何不服从己,己即神也,己以外尚有所谓神乎?

    吾研究良心之起原而知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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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已得于己矣,即当举其所得于己者而服从之。吾人一生之活动服从自我之活动而已,宇宙间各物之活动,各物服从自我之活动而已,吾从前固主无我论,以为只有宇宙而无我。

    今知其不然。

    盖我即宇宙也。

    除去各我,即无宇宙,各我集合即成宇宙,而各我又以我而存,苟无我何有各我哉。

    是故,宇宙间可尊者惟我也,可畏者惟我也,可服从者惟我也。“

    在第四章“害及恶”的长篇批语中,还有这样一段:“吾只对于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负责,非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吾概不负责焉。既往吾不知,未来吾不知,以与吾个人之现实无关也。或谓人在历史中负有继往开来之责者,吾不信也。吾惟发展吾之一身,使吾内而思维,外而行事,皆达正鹄。吾死之后,置吾之身于历史之中,使后人见之,皆知吾确然有以自完。后人因吾之完满如此,亦自加吾以芳名,然而非吾之所喜悦,以其属之后来,非吾躬与之现实也。”这一段话,是不是可以看作毛泽东对人生态度的宣言,甚至看作他一生作为的预言呢?

    很显然,从一方面说,这种绝对重视个人精神、争取个性解放的呼声,是为了反对几千年来封建主义所加于人的精神的束缚和毒害,是为了唤起人的自我觉醒。这是五四时期许多进步的知识分子共有的现象,在当时具有巨大的积极意义。

    例如鲁迅即曾受过德国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尼采的影响,借用尼采“超人主义”的某些提法来充实他的反封建的个性解放思想。另一方面,由于这时批语的作者还没有接触马克思主义,还不懂得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道理,还缺乏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还不完全懂得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相互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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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理解一个人同旧思想的彻底决裂,只有在实际革命斗争过程中才能逐步实现,因而将整个社会、世界的基础看作是由个人组成的,从而自然推演出这样的认识:欲“言天下国家之大计”

    ,必须先唤起所有个人的自觉,要人人都有自知之明和了然救国之道,然后天下之事方有可为。

    这种看法,1917年的长信中是这样说的:“今之纷纷,毋亦诸人本身本领之不足,无术以救天下之难,徒以肤末之见治其偏而不足者,猥曰吾有以治天下之全邪。此无他,无内省之明,无外观之识而已矣。”

    由于过高估计思想、观念的作用,将哲学与世界的关系作了这样的理解,自然就容易把人的活动理解为主要是精神的活动。批语中说,“予谓人类只有精神之生活,无物质之生活。试观精神时有变化,物质则万年无变化也”。我们知道,马克思在没有成为历史唯物主义者以前,在他深刻分析哲学与世界的关系时,也曾过高地估计了思想对历史发展的影响,也曾把人的活动基本上理解为精神的活动。

    这些批语的观念当然都是唯心主义的。批语的作者熟悉历史和古籍,对于先秦诸子的学说特别是孔孟儒家思想及其后代宋明理学,是有研究和有自己的见解的。不过,这时他还没有完全摆脱儒家“万物皆备于我”

    的唯心观念的影响。

    孟子是一个大唯心主义者,其修养方面强调“存其心,养其性”

    ,而“心”则是“天之所予我者”。所谓“养吾浩然之气”的“气”

    ,即一种精神或心理状态。“至大至刚”的“气”之所以获得,则由于“理直气壮”。人如果自觉到自己行为的正义性,就能做到理直气壮,奋勇向前。当然,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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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是有阶级性的,孔孟都是站在当时统治阶级的立场来看待义理的。但是作为一种意志的概念,所谓“浩然之气”

    ,以及“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所谓“大丈夫”气质,自有其积极的含义,因此,历来为中国人民,也为批语的作者所借用,作为同压迫和困难作斗争时的一种高尚品德。由此可见,毛泽东当时彻底反对孔孟封建伦理的思想,虽然同《新青年》完全一致,但是他并没有采取形式主义的态度,并不拒绝从四书、五经等古籍中吸取某些有用的东西,而是一贯主张古为今用的。

    当时广大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新青年》的影响下,所接受的个性解放思想,多是追求个人的自由、个人的幸福,而且多妄自尊大,傲视一切,看不起群众,脱离社会政治现实。青年毛泽东却与此根本相反,如上所引批语,他虽然如此极端强调个人的作用,却完全排除了一切狭隘的个人利欲,而是为达到这样的目的,“即充分发达自己身体及精神之能力”至于“最高之谓”。联系到新民学会成立时的“五不”之戒,决非消极的防戒修身,他所追求的“最高”——自我最高理想,是同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紧密相联的,是追求宇宙真理,探寻救国大计,是实现理想高于一切。同时,更重要的是,他具有充分的现实精神,对周围世界从来采取最积极的态度,强调实质的利他,强调实践为重,“实践至善”。

    关于道德问题,毛很赞成书中这样的说法:“然则道德与义务之所以重要,岂非以其于小己及全社会具足之生活所不可缺者乎?”批曰:“此义极精,可谓伦理学一大发明。”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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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说:“何者为利,何者为害,诚待经验而后知。

    而何者为善,何者为恶,则于未经验之前,固已知之。“泡尔生这是说,利害属于现实的范畴,是客观的,而善恶属于道德的范畴,是先验的,分明显出唯心论的色彩。批语道:”殊未必然。“为什么呢?

    “善恶生于利害,利害生于快苦,快苦生于生死,生死生于成毁,成毁生于吸拒,吸拒生于小大,小大生于有无,有无生于心理。”

    “善恶生于利害”

    ,就是认为道德并不是什么先验的东西,它的根源在于客观的物质世界之中。这表明这时的毛泽东已经比泡尔生有更多的唯物论思想。

    原书说:“道德何以必随时代而不同,既已随时代而不同,而又何以仍无失其为道德,此则虽圣哲犹难言之。”批语道:“此并不难言”

    ,“道德因社会而异,因人而异。”

    原书在一处地方引述了叔本华的两个意见,一个是“自然之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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