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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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史-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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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这就是说,甲胞族的男子只能娶乙胞族的女子,而不能娶本胞族的女子,
反过来讲也是一样,乙胞族的女子只能嫁给甲胞族的男子,而不能嫁给本胞
族的男子,这在人类学上叫“旅外婚制”。
按照澳洲黑人的习俗,破坏了这个“族外婚制”,要受到最严厉处罚,
一般是处死,或驱逐出部落。在原始社会条件下,逐出部落亦等于死刑,因
为部落成员失去部落就等于失去部落的保护,会被其他部落杀死。
关于胞族和“旅外婚制”的问题,不少的学者提到,苏联学者卡托列夫
等在其《澳大利亚和大洋洲人民》一书中指出:“胞族的主要意义是调节婚
① 托卡列夫、托尔斯托夫:《澳大利亚和大洋洲各族人民》,中文版,上册第196 页。

同①书页。

姻。”③英国民族学家宾塞和吉伦在19世纪末考查了澳大利亚黑人的婚姻制,
他们指出,他们看到了澳洲黑人部落的宿营地分成了两个半边,两个半边之
间是以天然的地形作为界线的,这界线或为小河,或为小山岗,或小丛林。
这显然是部落分成两个胞族的标志。
胞族有母系胞族和父系胞族之分。凡是以女系计算的,则为母系胞族,
凡以男系计算的,则称为父系胞族。有些部落的胞族为母系胞族,而另一些
部落为父系胞族。从地域上划分,如以埃尔湖为界把澳大利亚一分为二的话,
母系胞族在埃尔湖以南,即澳大利亚南部占优势,而父系胞族在澳大利亚北
部占优势。
每个胞族都有自己的名称,这些名称往往是动物的名字,如维多利亚西
部各部落胞族的名字为库米特和克罗基。库米特是“黑鹦鹉”;克罗基为“白
鹦鹉”。在埃尔湖地区及其以南直到沿海广大地区的各部落,称胞族为卡鲁
拉和马特里;在达令河流域的大部分部落,人们称胞族为穆克瓦拉和基利巴
拉。胞族是一对的,胞族的名称也是一对的。这也反映了:“族外婚制”的
情况。
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对胞族和部落谁在先的问题有争论,主要有两种看
法:
第一,“合并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先有了一对胞族,这对胞族然
后合并成为一个部落,使两个胞族联合成部落纽带是婚姻制度。力主“合并
论”的学者有马修、里维斯等。
第二,“分离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先有了部落,后来部落一分
为二,成为两个胞族,促使分离的因素是婚姻关系。
总之,学者们把胞族当作一个重要的问题加以深入研究。
氏族氏族是澳大利亚黑人社会的第三级组织,它是构成部落和胞族的基
本单位。从理论上讲,氏族是原始社会的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是由有血缘
关系的亲族组成的。首先在澳洲黑人部落里普遍存在着氏族。氏族是胞族的
分支,受胞族制约。凡胞族按母系计算的,其氏族也按母系计算;凡胞族按
父系计算的,其氏族也按父系计算。又如,胞族是族外婚制,其氏族也是族
外婚制。一般说来,若干个氏族构成胞族。例如,在阿拉巴纳部落里,基拉
拉瓦胞族分成了下列氏族:毡蛇、渡鸟、鹈鹕、黑鸭、蜥蜴和云。该部落的
另一个叫马图里耶的胞族拥有6个氏族,它们的名字是:野鸭、蝉、黑天鹅、
鸸鹋、狼犬和野吐授鸟。从氏族的这些名字里,我们可以看出,氏族也是图
腾集团。哈威特曾专门考查过图腾和氏族的关系,他写道:同一个图腾的人
们共同活动,共同吃住,共同生活,甚至互相借给女人,这显然也是氏族的
特征。从遥远来的人,见面第一句话就是“Minma muzdu?” (大意是:“你
的图腾是什么?”)
澳大利亚黑人社会的婚姻制度是群婚制(族外婚)和对偶婚制并举。有
些部落是族外婚的群婚制,但大部分部落是对偶婚制。许多人类学家和民族
学家都考查了澳洲黑人的婚姻制度的状况,指出了对偶婚制占统治地位的历
史事实,如在卡米拉罗依部落里,孔博婚姻级和穆利婚姻级是通婚的,孔博
的全体男子被认为是穆利全体女子的丈夫,但事实上,孔博的男子只能从穆
利的女子中娶一两个为妻,他同穆利的其余女子只有很少的机会发生性关

同①书,第197 页。

系,只能是在集会、节日、战后媾和等条件下,才有可能。这说明澳洲黑人
的对偶婚还保留了极其浓厚的群婚制残余。
三、澳洲黑人社会的“法制”
澳洲黑人社会里虽然没有法律、法院、军队、监狱这些阶级社会借以维
护秩序的东西,但他们也不是乌合之众,更不是处于无政府主义状态,而是
拥有极为严格的规则、习俗和法制,用这些东西把氏族、胞族和部落联结起
来,并且联结得十分牢固。从这个意义上讲,澳洲黑人的传统、习俗和规则
就是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更重要的是,几乎百分之百的社会成员自觉而严
格地执行这些“法律”和道德规范,不敢违犯。一旦违犯,其处罚之严肃程
度远远超过阶级社会对于法律之执行,因此,澳洲黑人社会井然有序,毫无
无政府主义。
部落领袖的作用在澳大利亚黑人社会中没有政府机构,没有政党及其他
政治性组织,但有领袖。领袖拥有极高的威信,起着重要作用。实际上领袖
是维护社会习俗、传统和规则的权威,是社会习俗和传统的坚定的保卫者。
一般说来,领袖在这方面的作用要比阶级社会里的国王和宰相、总统、总理
和首相的作用大得多。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在澳洲土人那里要靠两个因素
来维护:一是部落成员对习俗和传统规则的严格恪守;二就是领袖的严格执
行,两者缺一不可,尤其不能缺后者。
澳洲黑人的领袖是由首领和老人组成,首领往往也是年老者。
关于澳洲土人的领袖问题,哈威特收集了三十多个部落的材料,根据他
提供的材料可得出下列结论:第一,所有的部落都有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
则、禁忌和习俗、传统规则,为了严格维护这些事实上的法律,必须有领袖
的权威。第二,领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甲、必须是巫师,会在成丁礼仪式
做法术;乙、年长者,且又是老练的战士;丙、会讲几种语言(指各个部落
的语言)。第三,举行仪式或处理诉讼案件时要主持集会和会议。第四,要
领导和组织血亲复仇的对外战争和主持对外部落的和平交往。
人类学家们还举出了一个最有典型意义的领袖,他叫詹利纳·皮拉穆兰
纳,是狄耶里部落里的首领,他们评价他说不仅“是一个具有动人口才的人,
是一个勇敢无畏的战士,同时又是一个有威力的巫师”,而且他为人“素来
都很慎重、谦让、极为好客”①。还说他竭力防止战争,有时冒着生命危险去
调解敌对双方,以争取和平相处。
长老议事会据学者们考查,在澳大利亚的许多部落里,领袖的地位和作
用不是由一个人来担负的,而是一个集团,即由几个领袖组成的长老议事会,
或称长老会议,亦称“宿地议事会”(Camp Council)。长老议事会的参加
者都是一些年龄大的男子。这些领袖的威望和作用是不一样的。长老议事会
讨论的事务是多方面的,例如管理部落间的交往,调解部落内的纠纷和冲突,
管理经济方面的事务、迁徒,组织节日、舞蹈、成丁礼。。,等等。实际上,
长老会议是领袖的集体化。
部落习俗、传统和规则的维护无论是领袖或长老会议,其中心任务是维
护全部落的习俗、规则和传统。
据人类学家考查,在澳洲黑人社会中破坏习俗和规则的,可分两类:第
① 同上书,第243—244 页。

一种是因私人事务而破坏习俗和规则。这多是侵犯了别人的利益,即侵犯了
私人的利益,如口角、争执、打架、夫妻反目,等等;第二种是社会性犯罪,
即违犯了集体的利益和原则,如杀人、用法术使人“中魔”,违背族外婚禁
例,破坏神圣的仪式、信仰等。
显然两者相比,前者比后者轻,因此在处置上是不一样的,第二种处罚
要比第一种重得多。第一种处罚采取类似惩罚性的决斗方式。通常是由长老
或酋长对肇事者做出处置的决定。肇事者要受到受害者或受害者的亲人投矛
的惩罚。矛是一根根地连续向他投去,他有权设法躲避,对刺来的矛,也有
权用盾抵挡。矛能否刺中他,要看他的躲闪和用盾抵挡的本领了。这样的处
罚,一般只受点轻伤。
但是处罚的第二种,那就迥然不同了,一般采取“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报复原则,犯罪严重者要处以死刑。执行死刑有两种方式:一是私刑处死,
即由受害者及其亲人将罪犯亲自杀死;二是由长老议事会或酋长判以死刑。
执行这种判决是公开的,由几个年轻力壮的人用矛将罪犯刺死。
除上述两种方式来处死重犯人外,还有时采用驱逐出部落的方式,这种
方式常常用来处罚那些违犯婚姻禁例的人。驱逐的方式也属重罚之列。违背
婚姻规则的人,自知法网难逃,多逃弃本部落而走他乡,在原始社会条件下,
如上文所讲,等待他的也是死路一条。
关于澳州黑人维护本部落社会秩序问题,哈威特在库尔奈部落中进行了
考查,提供了大量材料证实澳洲黑人在维护其社会习俗和规则方面是严格
的,在执法方面是铁面无私的,绝无阶级社会中那种徇私舞弊之事,因而部
落成员严格恪守其部落的习俗和规则,其恪守程度比阶级社会中的人们遵守
法度要严谨得多。
四、部落间的关系
在澳大利亚土人社会中,部落间的关系是一个严肃而又重大的问题。部
落间的关系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澳大利亚黑人社会的安全问题。部落间的关
系是复杂的,关于复杂的情况,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不止一次地提到过,但
总起来说,这种关系表现为和平友好和战争两个方面。大量的材料说明和平
友好的关系是主要方面,武装冲突是暂时的、次要的方面。这就驳斥了一些
资产阶级学者关于澳洲黑人好斗的谬论。
部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第一,
共同利用自然财富,进行渔猎和采集食品。关于这种友好形式,人类学家列
举过许多具体而生动的例证。例如,在昆士兰东部的卡比和瓦卡两个部落的
领地内长有大量布亚树,布亚树长出的果实不仅硕大累累,且含有丰富营养
价值的淀粉,是食品中的姣姣者。每当布亚果收获季节,两个部落的居民便
从四面八方蜂涌而至以采集果实。部落的成员利用这样的机会联合举行各种
庆祝活动、宗教性仪式、舞蹈,以示友好。又如在澳大利亚的阿尔卑斯山区,
盛夏时有大批螟蛾藏身于岩石缝隙中。澳洲黑人很喜欢吃螟蛾,视为美食,
他们一般用浓烟将其熏死而食之。每到“收获”季节,居住在这里的恩加里
戈部落邀请邻近的部落来这里熏螟蛾,共享美味。多时,这里聚集各地的来
宾达500—700 人,共享美食的时候达三个月之久。在西澳大利亚产大量的含
羞草和槐树脂,每到收获季节,许多部落聚集到产地,众多的人群,经常举
行友好大会,庆祝丰收。

第二,相互参加社会性的庆祝活动和一些仪式。除上述庆祝丰收外,还
有最常见的是参加少年献身仪式的集会。举行这种集会,外来部落的来宾往
往很多,受到热情的接待,仪式也异常隆重。
所谓少年献身仪式,亦称“ 成人礼”,这是澳洲黑人把已长大成人的青
年男子列入成年人行列里的一种严格的手续,或者说通过这种仪式批准已成
人的青年男子进入成年男子行列中的一种手续,使他成为正式的猎人。在狩
猎业占重要地位的澳洲黑人社会中,狩猎者具备那些品质和技能,这是一个
重大的问题,必须通过一系列的考验和训练来确认他和培育他成为一个真正
的猎手,因此“成人礼”具有考验性和教育性。“成人礼”有下列程序:
要受考验的人,与妇女和儿童隔离,要和老人和男子接近;要他掌握狩
猎和使用武器的技能;用饮食禁忌和各种肉体上的考验来培养他的坚定、刻
苦、耐劳的品德,如打掉牙齿、拔头发、割包皮、破皮肤、薰烟,等等;培
养遵守纪律、服从年长者、恪守部落的习俗和道德;传授部落信仰和传说,
演习敬神仪式。
成人礼不是因某一两个青年单独进行的,而是因本部全体适龄青年集体
进行,它牵动着整个部落,因此往往邀请来宾很多,仪式尤为隆重。
第三,部落间相互通婚。
第四,部落间进行物物交换。
所有这些形式就构成了部落间友好、和平的关系。
部落间有时也发生冲突,以至武装冲突,即战争。战争的主因决不是某
些资产阶级学者所说的是人类好战的天性表现,而是原始社会的“血亲复仇”
规律的表现。根据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提供的资料,武装冲突大致可分为两
类:
第一,是因违犯习俗规定而发生的冲突,这主要发生在亲近的部落中,
如掠夺妇女,用巫术进行攻击,以致引起武装冲突。
第二种不是因违犯习俗规定而发生的冲突。这往往发生于两个距离甚
远、相互陌生的部落间。导致这种战争的因素也是因掠夺妇女和杀人,或怀
疑用巫术攻击。一般说来第一种多,第二种不常见。
澳洲黑人进行战争的方式大致有这样两种:
一是在晚上采取突然袭击方式,杀死仇敌,完成“血亲复仇”后即迅速
退走。二是在公开进行战斗时,把老人、妇女、儿童安置在林边,斗士手持
武器冲上去,发出可怕的喊声,每人找自己的仇敌厮杀,当敌方有两三个倒
下,长老们便宣布纠纷结束,停止战斗,恢复和平。
实际上,有些战争是敌对双方相互争吵而已。部落和部落间的战争比部
落内部胞族间的战争要少得多了,武装冲突多是在胞族间和氏族间发生。战
争期间调解是一项重要任务,且是危险的任务,调解的使节,往往派妇女去
充当,因为妇女很少有被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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