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已惘然(137)
“挺好的,上个月还打了次电话来,说夏天是旅游旺季,生意忙得走不开,”诗人自己也喝口咖啡,笑了笑,“做老板娘不容易啊。”
“老板娘?”鉴成手里的咖啡杯一抖,咖啡泼了一点到书上,棕褐色的液体滴溜溜往中页滚去。他立刻把杯子放在旁边的桌上,伸手去擦书。等赵诗人回身递过纸巾盒,他的手上已经满沾了一股焦香。
“她什么时候结婚的?”他嘴里也回荡着方才喝下去清咖的涩味。
“你不知道?”诗人有点惊讶,“就是去年底,嫁了个开餐馆的,还寄了张照片来。那男的看上去挺老实相,说是老家广东,在马来西亚长大,后来去的英国,听说待她也很好,”一面抓抓脑袋,“在那个,那个英国南面一个地方,靠海的,叫…对了,叫布莱顿,海港城市。”
鉴成从诗人的通信录上抄了允嘉的地址和电话。近两年音信全无,原来她是去了那里。
真正确认赵允嘉结婚的消息,他心里反而镇定下来,好像悬空已久的一块石头终于坠到了地,重重的一下,但起码知道份量。他拿起咖啡又喝一口,让焦苦的滋味又一次盈满喉头。
“那小家伙别的不行,就是脑子灵光,到哪里都能混,我给她起名字叫‘允嘉’,就是运气好的意思,真说对了,”诗人要给他添咖啡,他摇摇头,“听说他们现在生意做得很好,明年还打算开一家分店,”诗人笑着看看桌边写作业的小女孩,“将来说不定能指望她帮忙,等宁宁长大了也去英国读书呢。”
“我不去,”小女孩突然抬起头来蹶着嘴大声抗议,“爸爸,我说过了,什么地方也不去!我不去英国!” 一面使劲地把自动铅笔往草稿纸上戳。
诗人笑笑,“给她妈妈宠坏了。”
他们又东拉西扯了一些别的,临走,允嘉的爸爸坚持把孤本的“心恋”给他留作纪念,“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诗这个东西啊,随性而写,就是要给识货的人看”,然后一笔一划地写下“许鉴成先生指正”,再龙飞凤舞签上名,自己端详一番,感叹道,“许鉴成,鉴赏成功,好名字,好名字啊。”
许鉴成拿着那本诗集坐在公共汽车上,夜幕降临,晚风轻轻吹过来,路边的霓虹灯隔着法国梧桐流光溢彩,不错过任何一个叶隙。
手里的书是十多年前的,除去书页微微发黄,乍一看还像是全新的,甚至连诗人画的符也还跟十多年前一模一样。
那一瞬间,他的心突然脱离现实、回到很久的从前。他曾经有过很多机会,真的很多,握住其中任何一个,或许一切就会不一样了。那个时候,他没意识到那样的机会有多宝贵,任它慢慢流逝,直到某一天,用分秒来计算,最后彻底消失。
前几天见到了小王夫妇,他们省吃俭用几年,终于存满首期房贷,买了套二手房,面积很小,阳台也朝北,但是在地铁沿线、小王的银行和他太太公司正当中,上班两人各走一半路。小王看见他大叫“稀客稀客”,要太太拿可乐出来“你们在美国不是天天喝可乐吗”。他们果真生了个儿子。吃完饭小王送他到楼下,他太太从阳台上探出头来叫他带瓶酱油回去,一面笑着叫许鉴成走好。
如果当初做个不一样的决定,那或许也是他现在的生活形态。或许刚才他就是陪自我感觉良好的岳父聊天,双方从心底其实都有点瞧不起彼此;或许这个时候,他正在回城市另一头自己小小的家……或许比小王的家还小,有个女人在桔黄的灯光下等他,把拖鞋拿过来,半皱起眉头嗔他“干什么去了,现在才回来”。
这样的生活形态,不知道算好还是不好,但想上去,却和脚下的街道一样,有种难以言明的亲切……亲切到叫人心痛。
那天晚上,他坐在母校的操场上,一个人抽着温斯顿。美国烟贵,加上向晓欧管得紧,他索性把烟全戒了。这次回国前买了些送人,也买不起好的,送给向晓欧的哥一条,另一条拆开零发,到现在还剩一包多。
亮晶晶的北斗星仿佛是个巨大的别针,每颗星都是一粒璀灿的宝石。
“你说,天上那些星星如果都是钻石,一颗有没有三克拉?”他的耳边响起一个声音。
“肯定有。”他点点头。
当时她对着颗三克拉的星许了个愿,不知道是什么,也不知道实现了没有。
不知是很久没抽烟了还是烟不太好,他嘴里越来越苦,渐渐的,连苦味也没了,麻木起来。但他还是不停地抽,直到抽完最后一根,已是深夜,操场上空荡荡的,周围的蚊子都被熏昏了。
他伸出手指,让最后一个烟圈套在上面,看着它缓缓变形,拉长,恋恋不舍地萦绕一阵后终于融到空气,好像带着万般不舍。
当初望着她乘坐的飞机起飞,就该明白她不会飞回来。然而当一切坐实,心里又有说不出的惆怅。
他慢慢走下看台,对自己说:那是好事情,应当恭喜她。
回到美国后,他买了一张卡,写上几句祝贺的话,照赵诗人给的地址填好信封,临到寄出,却又犹豫起来。
去年底他在纽约的地铁窗玻璃上画脚印的时候,嘉嘉嫁人了,没有告诉他;他黯然地想,她会不会已经忘记他了。
他犹豫很久,到底没有寄出去,最后把抽屉里那两封被退回的信和这张贺卡一同放进了碎纸机。在机器“咯啦啦”的声音中,仿佛所有过去都被硬生生扯断了。
当时已惘然(138)
开学之后,许鉴成找到一份半职的实习工作,公司在哈莱姆,治安不太好,一周几天西装笔挺地在一排排人高马大的兄弟中穿梭,他心里的确有点怵,但那份工资却是一笔很实际的补助,有了它,起码经济上不那么捉襟见肘了。
那年年底,向晓欧怀孕了。发现时已经快两个月,随之而来是惊天动地的妊娠反应,即使在家里,几乎平均每五分钟就要跑到水池边干吐到眼泪汪汪,吃饭也全没胃口。
“都怪你。”她紧皱眉头望着许鉴成。他们原本说好过几年再要孩子,这一回完全是“意外”。
两星期后的一天,许鉴成下班回家,向晓欧躺在床上,脸色很差,房间里一股虎骨膏的味道。
他缩缩鼻子,走到床边坐下,“怎么了?”
“今天下午请了假没去上课,”她有气无力地说,“反正几次作业都没按时交,这门课算是完蛋了。我妈说她那个时候除了特别能吃,根本不吐,轮到我怎么就这样呢?”
“你贴这个干什么?”他看见她两手手腕上都贴着虎骨膏。
“看看能不能止吐,小时候晕车,剪两块一贴就好了,可现在一点用都没有。”她皱起眉头。
鉴成笑笑,“那是晕车,你这是怀孕,当然没用了。书上不是说过一段时间就会好的吗?”
向晓欧看看他,一声不吭。
那天,她问他,“你说,我们暂时先不要,行吗?”
向晓欧终于把话说明了。之前,两个人好几次讨论过有关的话题,都不太愉快:有了孩子当然请不起保姆,其它的费用也会激增,更要紧的是,再过大半年就要毕业,学业肯定会受影响,再说,总不见得大着肚子去找工作。说来说去,现在不是要孩子的好时机,最后总以“都怪你”不了了之。
“暂时先不要?”许鉴成沉默了一会,抬起头来,下意识地把向晓欧的问题重复一遍,又看看她的肚子。从这个角度看去,她的肚子很平坦,什么也看不出来。
她迟疑一下,随后马上点点头。话题一旦说开便具体起来:她已经打听好有位妇科医生愿意做这种手术,某个同学的太太就是去那里做的,恢复得很好;下学期实习有可能去一家很大的银行,这个机会很关键,经济已经开始下滑,得抓紧找工作;过几年,更能提供一个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
“有了孩子,天天围着他转,我就什么都干不成了。”她嘟着嘴,很沮丧的样子。
“你妈不是说愿意帮着带吗?要不先生下来,送回国去?”他问。
“我不要。那样的话,等小孩子长到好几岁都不认识我是谁,将来会不亲的。再说,小孩应该从小就在英语环境里成长。”她毫不犹豫地抗议。
“第一个孩子不要,很伤身体的。”
“要了更麻烦,”她有点不耐烦,“知道会伤身体你还…… ”她瞪他一眼。
“其实,等我有了工作,你也不一定… ”
她干脆地打断了他,“那我的书不是都统统白念了吗?我不要。”
就这样决定了,下星期去动手术。
那天晚上,躺在床上,晓欧的孕吐终于平静一点,一半脸埋在枕头里睡着了,枕头那一边放着一只玩具熊。
鉴成看着她,突然想:她会不会一开始就不打算要这个孩子,直到今天才说出来?
一个星期后,许鉴成陪向晓欧去做了手术。她回家的时候脸色白得像张纸,进门就往床上一躺,什么也不说。
那天晚上向晓欧还是异常安静,许鉴成问她话也只是摇摇头或者点点头,直到下半夜,她突然大叫起来。
鉴成醒来,立刻抱住她问是怎么回事,向晓欧一身的冷汗,好一回才定下神,“我…我刚才做梦了,梦见一个小孩…才一点点大,站在那儿狠狠地瞪着我,还朝我扔石头…他长得就像‘第六感’里面那个小男孩,脸圆圆的,眼睛大大的,有点倒三角,一脸苦相,可是看上去特别可爱…”她说着说着抽泣起来。
鉴成被说得汗毛也竖了起来,硬着头皮安慰她,“没事,没事的,那肯定不是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不是像你就是像我,怎么可能长那样…” 说着眼眶热了起来:他永远不会知道那个孩子长什么样,甚至不会知道是男是女。
向晓欧哭得越发大声,“我是不是很坏?”
“当然不是,”他抱着她,“是我们没有条件。”
她紧紧地抓着他的胳膊,“我爱你,” 过一会儿,又问他,“你爱不爱我?”
“爱。”他亲了亲她的额头,“睡吧。”
2001年9月,整个纽约金融区陷入史无前例的惊恐中时,许鉴成已经在一家投资公司上班,向晓欧也如愿进了那家银行。他们分别跟着撤退的人流走了几乎一天才回到家,从布鲁克林遥望曼哈顿漫天的尘嚣,两个人都说不出话来。
向晓欧突然转身抱住他,“等太平一点,我们就生个孩子。好不好?”
他抱着她点点头。
一天后,他收到一封电子邮件,来件人叫“贝克汉姆在布莱顿”,标题是“你好”,他以为是垃圾邮件,删掉之后,“布莱顿”那几个字却突然又在眼前跳了出来。他立刻去“垃圾站”把邮件找回来打开,邮件是用英文写的,很简单:
你是许鉴成吗?
你在纽约吗?
你好吗?
请速回电。
署名是“赵允嘉” ,后面有一个电话号码。
当时已惘然(139)
他久久盯着邮件末尾的那个名字,又把那几封信从上到下看了好几遍才回过神来……是她写来的。
一转眼,已经三年了。
他立刻照电话号码打过去,响过两下之后,有人拿了起来。
当允嘉的声音隔着电话线传过来,他的呼吸屏住了。
等他说“我是许鉴成”之后,电话那头静了片刻,随后,她“啊”了一声,“鉴成哥哥,真是你吗?”声音里透着欣喜。
“是我。”说这句话的瞬间,他心里不知怎的升起一种近乎委屈的感觉:终于又找到她了,或者说,她终于又找到他了。
允嘉在电话那边笑了起来,“真是你,太好了,太好了!你是在纽约吗?上回我爸告诉我你现在在纽约,昨天我还一直担心呢。你没事吧?”
“我没事,就是吓了一大跳,”他讲了讲纽约的情况,“我的公司离世贸隔几个街区,一发生情况就撤退了,像逃难一样。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的电子邮件地址?”
“是我侄子,噢,”她顿了一下,“他的侄子,我老公的侄子,现在也就是我的侄子,听我说有个亲戚在纽约,问叫什么名字,说他可以用因特网去查,后来真的找出一张简历,我一看,觉得应该是你,他就帮我发了个电子邮件过去,说很快就能收到,当时我还不相信,没想到真这么灵!”允嘉又笑起来,“那孩子真聪明,还不到十岁就把电脑玩得团团转。”
鉴成也跟着笑了,“他叫贝克汉姆?”
“那是他最崇拜的球星,这回还跟我讲好条件,要是真找到了,就给他买套新球衣。” 她的声音很爽朗。
他们聊起天来。允嘉嫁的那个男人大她八岁,只念到中学毕业,十六岁去新加坡打工,存了点钱之后到英国,在一家中餐馆待了八年,从切菜杀鱼的小工做起,靠手脚勤快、善于偷艺加上不嫖不赌一直当到二厨,后来老板因病退休,他就用自己的积蓄把店顶了下来,原先的大厨反过来为他打工。
“他中文说得挺好,就是不大会写,不过,做餐馆的,只要会写菜单就行了。” 她笑着说。
他们经营的是自助餐,主要靠薄利多销,“中国菜便宜,这里海鲜又多,游客都喜欢,生意还是蛮好做的。不过有时候碰到不讲道理的,自己暴饮暴食吃坏了肚子,回头反而怪我们的菜不干净,烦死人…”她突然停住,有点不好意思,“怎么都是我在讲呢?”
“挺好的。”
“该你讲了。”
鉴成也大致讲了他和向晓欧这几年的境况,说完之后,允嘉轻轻地叹了口气,“你们真厉害。”
“也就是混个饭碗。”
“那可是金饭碗啊,”她感叹着,“多少人羡慕呢。”
到这时,鉴成拨电话时那种忐忑的心情已经完全平复,和允嘉说着话,仿佛是分别许久的老朋友又联系上了,高高兴兴地互相问候。虽然自在了很多,却有另一种茫然。
对面的台钟指着晚上七点三刻,他这才意识到,在英国,已是夜里十二点三刻了,“现在很晚了吧?”
“还好。平时都一点多才回来,今天我不太舒服,没去。”
允嘉告诉他,她怀孕了,还不知道是男是女,“他天天拜佛,希望生个儿子,” 她“嘻嘻”地笑起来,“我说你以为人家那么好骗,以前从来不拜,临时抱佛脚,佛看见了也会把脚缩回去,气得他话都说不出来,又不敢对我发火。”
鉴成听着,喉头像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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