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说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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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说爱我-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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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地抱着她,感同身受地陪她一起难过。肖成鹰就在刚和妻子办完离婚手续而从律师事物所走出来的时候,被迎面驶来的货车扎死了。而很不幸的,就在他被车撞的前一分钟,庄月在对面的街上亲眼目睹了这一切。

晚上正准备回宿舍的时候,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说是庄月吃了很多的安眠药,现在在医院洗胃。去了医院,看见她很憔悴地躺在

床上。

“你伤害了很多爱你的人,你的母亲,还有我,你很自私。”我静静地看着她,她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地流泪。

那天,我没有回宿舍,在医院里陪了庄月一整晚。

第二天上完班之后,我去找了肖萧,但是他的窗子是紧闭的,我敲了又敲,可根本没人理我,然后就见一封信从窗台上掉了下来。

小鱼:

昨晚你为什么没有来?我等了你一整晚,可是你还是没有来,也许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想回答我也已经不行了。

昨天,我的父亲出车祸死了(就在他与我的母亲办完离婚的时候,被迎面来的货车扎死了,就因为他爱上了一个比自己小20多岁的女孩,所以上天给他报应,让他知道抛妻弃子的下场)。母亲很难过,虽然我还不太能原谅她,但是,我决定回家了,因为我知道,如果没有我的话,她会不行的。

我想我会去做手术的,因为我希望下一次,不但能触摸你,还能真正地看见你。

等我……

看着肖萧留给我的信,我突然意识到,庄月的那个肖成鹰就是肖萧的父亲。他就这样走了,我们之间就这样断了联系。然而他的那个“等我……”又意味着要等多久呢?

我的视线变得模糊了,天上的雨淅淅历历地下着。

3年之后,我与商场的经理胡克结了婚,婚后,我辞去了在商场的工作,用胡克给我的钱,在肖萧以前住的那栋房子的附近开了家香熏店,店的名字,就叫“奥菲利亚的微笑”。2年后,我有了和胡克的第一个小宝宝,是一个漂亮的男孩,他总是笑,让我觉得自己开心好多。

我终于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上海人。而这期间,肖萧都没有再回来过。就象每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有许多的客,如果死死地抓住不放,只会让自己更难过……

“欢迎光临!”我抬头,看着眼前站着的高高大大的男孩,有些眼熟,也有些陌生。

和他一起进来的,还有一个长头发的,时髦而又漂亮的小姐。

“你真的决定离开了吗?”眼前的漂亮男孩问着正在看香熏的漂亮女孩。

“我想去别的地方走走,也许心情会好一点。”女孩抬头看着男孩。

“林子,如果你决定留下来,我会代袁昊照顾你的,毕竟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不希望他在下面不安心……”

“不用了,我已经决定了。我想去欧洲,去看看袁昊生前待过的地方,顺便再……”女孩没有再说话了,我的店突然安静了起来。

“请问,这家店的店名为什么叫‘奥菲利亚的微笑’啊?”男孩突然抬头望着我的眼睛

“哦,那是因为……”看着他,我突然又想到了那个男孩——肖萧。他看得见了,而且,他还有了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该是替他高兴才对,可就是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我又象从前一样,给他讲述了那个关于奥菲利亚的童话,而他,也和以前一样,没有再问下去。

“我以前也有一个朋友,她也对我说过关于奥菲利亚的故事,只是可惜,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他的表情有些自嘲。

“虽然知道这个故事的人不多,但也不少,希望你能找到她。”我微笑地看着他,也许他幸福,比什么都要重要。

他笑了笑,和那个漂亮的女生一起走到了店门口。

我想,我们终究不会再相识了吧!那个曾经喜欢听Stevie Wonder的歌的男孩,那个曾经喜欢骑自行车的女孩,都已经成了过去了。

我转身轻触着身后玻璃架子上的“奥菲利亚的微笑”,手一抖,它就这样掉了下来,我蹲在地上,看着瓶子里的液体慢慢流了出来。

再抬头时,发现男孩还没有走,他只是静静地看着蹲在地上的我。

“我们……以前是不见过面?哦,我是说,你以前有没有见过我?”他带着一种期许的眼光望着我,和那瓶摔碎的“奥菲利亚的微笑”,“我叫肖萧,你以前有见过我吗?”

我看着他的眼睛,突然沉默了,然而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我的老公与我的小孩,也许过去的,只有让它过去了。

“没有,从来没有。我们是第一次见面。”我坚定地看着他,沉默了好一会。

“哦……是吗?不好意思打搅了。”然后,就见他消失在了店门口,

我想,他这一次是真的从我的生命里走出去了吧!就象庄月说的一样:该过去的始终要过去,留不住的强求也没用,就当他是你人生中最美丽的一段邂逅,也许事后想想,正是不完美,造就了它的永久……。事实也证明了,她的话是对的,现在的她,已经从从前的阴影中走了出了,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导游。

只是可惜,奥菲利亚的故事,他始终不知道全部。

第五个影子叫孤独,第六个影子叫长夜,第七个影子叫永不,而最后的一个影子,人们叫它死神,“即使这样,你还是会收留我,对吗?”它这样问奥菲利亚……

奥菲利亚,最终逃脱不掉的,还是死亡,尽管她曾经开心过,但是就如她的微笑一样,是短暂而淡淡的。

就象人世间的很多东西,都不能保持永久一样,人免不了要死,在一起的两个人也不一定不分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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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零三年的旧作,在《少女》杂志上刊登过,现在更出来,作为番外篇,希望看过的朋友会喜欢。

2月26的第二更~
真爱言情系列:蓝水晶之恋
“传说在古老的欧洲,一贵族男子因深爱一平民女子,而遭到当时阶级歧视严重的家族的反对。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贵族男子竟自挖双目。后来,平民女子趁乱潜进了贵族男子被囚禁的房间,双双殉情了。而这颗象征着‘真爱永远’的蓝水晶,便是那贵族男子当时挖出的蓝色眼睛了。”

“既是眼睛,那该有两颗才对啊!怎么只有这一颗?”

“这就是这颗蓝水晶的独特魅力之所在了。如果你能找到另外一颗蓝水晶,那可能就是你真爱永远了。”

“不用了!我已经找到了不是吗?”说着,我轻轻地靠在袁昊的肩上,感觉幸福其实离我很近很近……

天灰蒙蒙的,午后的气压显得低沉而又死气。街上熙来攘往的人群竟也显得可笑莫名。

今天,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曾经在电视剧中看过千百遍的可笑情节,今天就发生在了我的身上。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感觉自己从未如此悲哀过。

我微笑着,强撑着自己参加完袁昊那个盛大的婚礼。他的前程,将因为这个婚礼而得到升华。我的痛苦,也将因为这个婚礼而更加深。

当夜幕暗垂时,我独自去了海边。想自杀吗?不!我很清楚自己不是爱他不够深,而是我没那份死的勇气。只是莫名的,想吹吹海风,想让自己更清醒一点。

当身后有脚步声响起的时候,我才惊觉夜晚的海边是单身女子最不该来的地方。可是说要跑,我所穿的三寸高跟鞋也确实不合作,以至于我在沙滩上奔跑的样子有点象在耍猴戏。

身后的朗笑声彻底将我的愤怒与悲戚升华到了极点,眼前一黑,整个人也似乎轻松了许多。

当再醒来的时候,我已经睡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

我的鞋!猛然从床上坐起,才发现晚礼服还在,鞋却已不知踪影。

你怎么不问你在哪里?看来你的鞋比你的命要重要许多。站在床边的男人微笑地看着我。

快把我的鞋还我!我怒瞪着他。天晓得,那双搭配晚礼服的鞋是我向室友朱莎莎借的。如果丢失了,以她爱财如命的性格还不宰了我?索幸晚礼服还在,洗干净还她就行了,可是那鞋……

他指了指那躺在地上断了鞋根的我的鞋。

啊……我尖叫着,发疯似的拣起地上的鞋砸向他,然后气愤地光脚冲出了酒店。外面的天已经大亮了,光脚在街上奔跑的我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回到宿舍,朱莎莎还是知道那双鞋的悲惨命运了,然而她更气的是,我就这样把本可以再修补的名牌皮鞋给弄丢了。于是,她当下发誓,一个月之内决不再理我,并要我买另一双名牌皮鞋赔给她。

6月17日,感觉自己从未如此悲惨过。因为与别人结婚的袁昊,因为要我赔鞋的朱莎莎,也因为那个无故害我晕倒又赔鞋的瘟神。

每当下了早课回到宿舍的时候,我总会不自觉地看向门边的置物架,就象蓝水晶依然在那一样。

蓝水晶,是我18岁生日时,袁昊作为成人礼而送给我的。6月16日,我又将它作为贺礼,送还给了他。不为别的,就为了图个清静。

四年了,我仍在他给我编制的童话中打转,仍然相信那属于蓝水晶的传说,仍然相信真爱永远。

可当辗转几次仍未看见置物架上的蓝色光芒之后,心也跟着平静了许多。也许该忘记的,始终要忘记。

建筑课,是我大一时为了和袁昊有更多的沟通语言而特别选修的。同系的同学都纳闷我一法律系系花学建筑干嘛?只有几个要好的朋友才知道,因为袁昊当时是建筑系三年级的高才生,他对建筑的热爱和见解都是十分深的。

上次很抱歉。才下课便有人在教室门口截住了我。

有事?我抬头望向来人,却意外的望进两潭深似海的明目,只差一步,陷进去似乎就再无法超生似的。这是一个漂亮的男孩,我不得不承认。但承认过后,似乎又有那么一点熟悉。

你的鞋,我是说。

恍惚间,我好象又想起了他是谁。就是他害我晕倒又赔鞋。于是,潜意识里,对他便没有什么好感了。

你不记得我了吗?他又问。

记得,怎么不记得,你不就是那个害我晕倒,又把我的鞋弄坏的瘟神吗?我这么说。

非要这么说我吗?其实比起袁昊,我也不差啊!我也是读建筑的,而且,对建筑的热情也不会比他少……。

还没等他说完,我抱起书转身就跑了。现在的我是脆弱的,最不想听到的就是别人说有关于袁昊的事;最不想得到的,就是来自别人同情的眼神。

喂!我叫廖杰!他在我的身后大声喊叫着,这又让我想起了与袁昊的初识,他也是这样自我介绍的。然而现在,喊叫的人不是他,我的心情也有所不同了。

Hi!林子,那帅哥你认识哦?介绍给我如何?十多天不曾与我说过话的朱莎莎突然冒了出来,让我受疮的心完全得不到平静。不过这样也好,人忙碌一点,总是比较容易忘记。

你不是发誓一个月之内都不再理我吗?我绕开了她,径自朝宿舍的方向走。

哎呀!人家想你了么!朱莎莎也尾随而至。

是吗?只可惜那人我也不认识。

骗人!你肯定认识。别那么小气么,介绍给我啊!朱莎莎一碰一跳的缠着我,样子好不兴奋。

那如果我把他介绍给你,是不是就不用赔鞋了?我转头认真地看着她。

不行。她突然也正经了起来。

我就知道。一点也不可爱。我假装生气。

哎呀,大不了我给你打个9折咯!朱莎莎又死缠着我不放了。

我笑了笑,没再说话。其实有时候,朱莎莎也挺可爱的,只是各人的表现方式不同罢了。

7月6日,突然发现:原来失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8月的时候,整个上海热得要命。走在街上好不容易得点凉风也是别人呼出来的气。这样闷热的天让我的心情也跟着烦躁起来。

早上才一起床便接到从欧洲渡完蜜月的袁昊的电话,说约我在“迷醉Anger”见。那是以前和他两个人常去的PUB,但现在再坐在这里,竟觉得尴尬万分。

袁昊把一个盒子推倒了我的面前,说既是送给我的东西,就不打算收回。

我静静地看了他好久,他依然俊朗如前,只是眉宇间少了些许灵气,看似很憔悴的样子。在抛弃我之后仍如此风光的他是我所憎恨的,但当我看到他眉宇间的那分憔悴时,我知道他过得并不快乐,我心里痛快,但也不快乐。

是蓝水晶?我没有打开盒子,只是静静的发问。

袁昊点了点头。又说:林子,我希望你快乐。你留着它,等待你的“真爱永远”吧!

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我又突然甩开了。

谢谢!我不带任何感情地拿了盒子就想走,突然又觉得不够。当看到迎面走来的廖杰时,我冲上去挽住了他,转身对袁昊说:他是我现在的男朋友。我相信他就是我的真爱永远了,而那课蓝水晶我也不需要了,还是你自己留着吧!我深深地看着廖杰,一字一句说得好不动人。

再转头时,看见袁昊落荒而逃的背影,我心里有说不出的痛快。但痛快过后,现实依然要面对。

我又重重坐回了原来的位置。用手遮住眼睛,让泪水顺着脸庞一滴滴滑落。这是袁昊结婚二个多月以来,我第一次哭。而廖杰就坐在我的对面,安静地为我递纸巾。

第一次发现,没有争吵的时候,我们之间也很和谐。

林子,你骗人。你还说你们不认识,他都约你吃饭了。不知道从那个时代开始,朱莎莎练就了一身来无影去无踪的本事,总能杀你个出其不意。

转头看了眼坐在我旁边那被朱莎莎吓得差点喷饭的廖杰,真是替他可怜,饭没喷出来,到是先把脸呛得红通通的。

哪有约?我和他都不熟,是他自己跑过来的。这里是食堂,难道要我赶他不成?说着,我爬了两口盘中的牛肉饭。

好,那就信你一次。朱莎莎绕开了我,跑到廖杰的另一边,低头看着正呛饭的廖杰。

Hi!帅哥。我叫朱莎莎。朱莎莎的朱,朱莎莎的莎……。

听见朱莎莎的自我介绍我就觉得好笑,可没想到隔壁桌的更好笑。

哪里杀猪?隔壁桌的男孩猛然从书堆中抬头,直望向朱莎莎,搞得她好不尴尬,好不愤怒。

小四眼看你的书,我是碍着你啥了?你吵什么吵?朱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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