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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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正传-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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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0年代特定的中国环境中,沈从文的这种文学观,不能不使他置身于左、右两种文学势力的夹击之中,他对文学独立性的要求,在他与胡也频、丁玲办《红黑》时就已经有了的,只是由于他在文坛上的地位,尚不足以引起人们的严重注意。到1933年,随着他在文坛上地位的上升,并被视为北方作家的代表人物,沈从文便被卷入一系列的论争之中。1933年10月,沈从文在《大公报·文艺》上发表了《文学者的态度》一文,指陈文坛上的一种不良风气:一些从事文学者以“玩票”、“白相”的态度从事写作,其意却不在文学。一方面,他们对写作缺少严肃认真态度,一方面,对自己的作品又作文自吹或相互捧场,“力图出名”、“登龙有术”。这类人“在上海寄生于书店、报馆、官办杂志,在北平则寄生于大学、中学以及种种教育机关中。这类人虽附庸风雅,实际却只与平庸为缘”。由于这类人“实占作家中大多数”,败坏着文坛风气,以至想望中国产生伟大作品,实近于幻想。真正有志于文学事业的年轻人,应从这种态度中摆脱出来,在“厚重,诚实,带点儿顽固,而且带点儿呆气的性格上,作出纪念碑似的惊人成绩。”

  此文发表后,立即引起身居上海的杜衡的不满,并在《现代》上发表了《文人在上海》一文,联系沈从文曾一再提过的“京派”与“海派”之说①,为“海派”辩护。他援引鲁迅的话“仿佛记得鲁迅先生说过,连个人的极偶然的,而且往往不由自主的姓名和籍贯,也似乎可以构成罪状而被人所讥笑、嘲讽”作根据,认为北方作家“不问一切情由而用‘海派文人’这名词把所有居留上海的文人一笔抹杀”,有失公道。

  针对杜衡的指责,沈从文于1934年1月写了《论“海派”》一文,将“海派”定义为“‘名士才情’与‘商业竞卖’相结合”,并引申为“投机取巧”、“看风使舵”,如当时的曾今可等人。他举例说:如旧礼拜六一位某先生,到近来也谈哲学史,也说要左倾,这就是所谓海派。如邀集若干新斯文人,冒充风雅,名士相聚一堂,吟诗论文,或近谈文士女人,行为与扶乩猜谜者相差一间。从官方拿点钱,则吃吃喝喝,办什么文艺会,招纳子弟,哄骗读者,思想浅薄可笑,伎俩下流难言,也就是所谓海派。感情主文的左倾,勇如狮子,一看情形不对,即刻自首投降,且指认栽害友人,邀功牟利,也就是所谓海派。因渴慕出名,在作品之外去利用种种方法招摇;或与小刊物互通声气,自作有利于己的消息;或借用小报,去制造旁人谣言,传述摄取不实不信的消息,凡此种种,也就是所谓海派。

  文章还进一步明确将“茅盾、叶绍钧、鲁迅,以及大多数正在从事文学创作杂志编纂人(除吃官饭的作家在外)”,排除在“海派”之外。同时指出,“海派作家与海派作风,并不独独在于上海一隅”,在北方也同样存在。

  沈从文与杜衡的争论,很快引起了京、泸文坛的关注,并受到鲁迅的注意。2月3日,鲁迅在《申报·自由谈》上,以栾廷石署名,发表题为《“京派”与“海派”》的文章,一方面,指出杜衡对沈从文本意理解的不确:“京派”与“海派”

  “并不指作者的本籍而言,所指的乃是一群人所聚的地域”。——其实,沈从文也并非以居住地域作为划分标准,“海派”只是某种文坛风气的代名词;另一方面,鲁迅将原先的争论加以引申——

  北京是明清的帝都,上海乃各国之租界,帝都多官,租界多商,所以文人之在京者近官,没海者近商,近官者在使官得名,近商者在使商获利,而自己也赖以餬口。要而言之,不过“京派”是官的帮闲,“海派”则是商的帮忙而已。但从官得食者其情状隐,对外尚能傲然,从商得食者其情状显,到处难于掩饰,于是忘其所以者,遂据以有清浊之分。而官之鄙商,固亦中国旧习,就更使“海派”在“京派”的眼中跌落了。①一月,当《论“海派”》发表时,沈从文正在返乡途中。待他回到北平后,才知道“京派”与“海派”问题的争论已引起许多人注意,一个月之中已有许多文章在各种刊物上刊登。沈从文从朋友处和图书馆里,翻阅了这些文章,结果都使他失望。他起初期望通过这问题的讨论,“或是从积极方面来消灭这种与恶势力相呼应的海派风气”,或是“消极方面能制止这种海派风气与恶势力相结合”,不料事与愿违。2月17日,他写下《关于海派》一文,宣布自己放弃这种论争:使我极失望的,就是许多文章的写成,都差不多仿佛正当这些作家苦于无题目可写,因此从我所拈取的题目上有兴有感。就中或有装成看不明白本文的,故意说些趣话打诨,目的却只是捞点稿费的。或者虽然已看清了本文意思所在,却只挑眼儿摘一句两句话而有兴有感,文章既不过是有兴有感,说点趣话打诨,或者照流行习气作着所谓“只在那么幽默一下”的表示,对于这类文章,我无什么其它意见可说。②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论争中,鲁迅和沈从文各自对对方的态度:沈从文存心避嫌,将鲁迅等作家、编辑与“海派文人”明确加以区分;鲁迅则未始不含将沈从文归于“官的帮忙”的京派文人之意,这就隐伏下随后而来的论争的因子。其时,国民党正加紧对左翼文学运动的“文化围剿”。1934年2月19日,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奉中央党部之令,查禁了149种书籍。其中,大多是左翼作家的著译。2月28日,沈从文写了《禁书问题》,①对国民党当局“对于作家的迫害及文学书籍的检查与禁止”的行为提出批评。针对国民党当局所谓维护“社会秩序”、为“民族精神方面的健康”着想的种种借口,文章表示“难于索解”,要求当局作出“比‘迹近反动’的措辞更多一些的具体说明”,否则,难免使人将这事“与两千年前的焚书坑儒并为一谈”。因为这些作品被禁的作家“与目前这个为‘应付眼前事实丧失人心而存在的政府’当局,意见不可免会有龃龉抵触,也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他们在贫病交加的处境中,为民族“轻于物质寻觅而勇于真理追求”,指斥时弊,提出民族复兴的意见,“是民族中一种如何难得的品质”。而政府当局却“不断加以压迫与摧残,所用的手段,又是那么苛刻的手段”。

  就三四年来上海方面作家所遭遇的种种说来,在中外有识者印象中,所留下的恐怕只是使人对于这个民族残忍与愚昧的惊异,其它毫无所得。如目前这个处置,当局诸公中,竟无一人能指出它的错误,实在是极可惋惜的事情(我想特别提出的,是那些曾经从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的过来人,当前主持文化教育的当权派)。当局方面对于青年人左倾思想的发展,不追求它的原因,不把这个问题联系到“社会的黑暗与混乱”、“农村经济的衰落”及其它情形考虑,不对于他们精神方面发展加以注意,不为他们生存觅一出路,不好好的研究青年问题,就只避重就轻,把问题认为完全由于左翼文学宣传的结果,以为只需要把凡稍有影响的书籍焚尽,勒迫作家饿毙,就可以天下太平。这种打算实在是太幼稚,对国事言太近于“大题小做”,对文学言又像太近于“小题大作”了。

  文章一出,立即遭到国民党控制的刊物攻击。上海《社会新闻》6卷第27、28期连载的一篇文章说:我们从沈从文的口吻中,早知道沈从文的立场是什么立场了,沈从文既然是站在反革命的立场,那沈从文的主张,究竟是什么主张,又何待我们来下断语呢?显然,《社会新闻》对沈从文作出了站在共产党立场、提倡普罗文学主张的裁决。在当时,这是一款可以致人于死命的“罪状”。针对《社会新闻》的攻击,施蛰存在《文艺风景》创刊号上著文,为沈从文辩护。

  沈从文先生正如我一样地引焚书坑儒为喻,原意也不过希望政府方面要以史实为殷鉴,出之审慎。……他并非不了解政府的禁止左倾之不得已,然而他还希望政府能有比这更妥当,更有效的办法。

  施蛰存的辩词又引发了鲁迅的批评。7月5日,上海《新语林》半月刊发表了鲁迅以杜得机署名的文章《隔膜》。文章援引古代史实,说明历代统治者是不准人“越俎代谋”的。而进言者由于不明统治者心理,自以为“忠而获咎”,这就是“隔膜”。最后,鲁迅画龙点睛式地点明文章的现实针对性:施蛰存先生在《文艺风景》创刊号上,很为“忠而获咎”者鸣不平,就因为还不免有些“隔膜”的缘故。这是《颜氏家训》或《庄子》、《文选》里所没有的。①这“忠而获咎”者自然是指沈从文,里面仿佛晃动着“京派”是“官的帮闲”的影子。在《禁书问题》一文中,沈从文将国民党与政府加以区分,表示对国民党的政策“我不想说什么话”,只希望将被禁书籍提交一个“有远识的委员会重新加以审查,”虽然也不免带几份天真,“忠”则未必,“帮闲”之讥实属太过。施蛰存从朋友安危出发作出的辩护,在当时环境下,虽然是可以理解的,但从“忠而获咎”角度辩护,也难免对国民党抱有幻想之嫌。

  一年后,即1935年8月,沈从文发表《谈谈上海的刊物》,对上海出版的各种刊物进行了综合评述,对幽默小品的盛行提出了较多的批评,指出《论语》给读者以幽默,作者随事打趣,相去一间就是“恶趣”;《人间世》要人迷信“性灵”,尊重“袁中郎”,宣传小品“比任何东西还重要”,文章便慢慢转入“游戏”。沈从文问道:“20来岁的读者,活到目前这个国家里,哪里还能有这个潇洒情趣,哪里还宜于培养这种情趣?”其次,沈从文还批评了一些刊物为谋求销路,不惜“针对一个目的”,向“异己者”加以“无怜悯不节制的嘲讽与辱骂”的现象。

  说到这种争斗,使我们想起《太白》、《文学》、《论语》、《人间世》几年来的争斗成绩。这成绩就是凡骂人的被骂的一古脑儿变成丑角,等于木偶戏的相互揪打或以头互碰,除了读者养成一种“看热闹”的情趣以外,别无所有。把读者养成欢喜看戏不欢喜看书的习气,文坛消息的多少,成为刊物销路多少的原因。争斗的延长,无结果的延长,实在可说是中国读者的大不幸。我们是不是还有什么方法可以使这种“私骂”占篇幅少一些?一个时代的代表作,结起账来若只是这些精巧的对骂,这文坛,未免太可怜了。①这篇文章贯串了沈从文两个一贯的主张:其一,作家应有严肃的创作态度。一味提倡“性灵”,只能转入“游戏”,与时代要求不符;为幽默而幽默的结果,难免坠入“恶趣”。这是针对周作人、林语堂等人提倡幽默、闲适的小品文现象而发的;其二,作家应注重文学作品本身的创作。充斥刊物的相互嘲讽与“私骂”,不仅培养读者的不良习气,而且势必影响文学创作的实际成绩。沈从文的批评对象包括了左翼文学刊物,由于未点明具体所指——这“争斗”是为着何事,在谁与谁之间发生,便难免过于模糊,模糊则易引起误解;或者其实也不会误解,因为对文坛上的论争,沈从文从来都感到不满。因为他希望作家能将精力主要用于作品的创作。他以此律人,也以此自律。

  正因为此,沈从文的文章再次引起鲁迅的注意。9月12日,鲁迅写了《七论“文人相轻”——两伤》,对沈从文的文章提出批评:

  纵使名之曰“私骂”,但大约决不会件件都是一面等于二加二,一面等于一加三,在“私”之中,有的较近于“公”,“在骂”之中,有的较合于“理”的,居然来加评论的人,就该放弃了“看热闹的情趣”,加以分析,明白的说出你究竟以为那一面较“是”,那一面较“非”来。

  至于文人,则不但要以热烈的憎,向“异己”者进攻,还得以热烈的憎,向“死的说教者”抗战。在现在这“可怜”的时代,能杀才能生,能慢才能爱,能生与爱,才能文。①

  上述三次涉及沈从文和鲁迅的论争,争论的焦点都不在沈从文批评的对象本身该不该批评上。一些“海派”文人借文学以“登龙”,陷友人以邀功,造谣言以攻讦的恶行;国民党推行的禁书政策;文坛论争中往往出现的意气用事、相互间的辱骂与恐吓;周作人、林语堂等人对幽默、闲适小品文的提倡等等,鲁迅同样提出过激烈批评。他的《登龙术拾遗》、《中国文坛上的鬼魅》、《小品文的危机》、《辱骂与恐吓决不是战斗》等著名杂文就是明证。鲁迅和沈从文之间的分歧,显明地反映出左翼作家与民主主义作家在上述问题上,既有相互一致的方面,又有出发点与对问题的具体理解不同的一面。这种分歧与他们同国民党右翼文人的斗争交织在一起,形成30年代极其复杂的文坛局面。随后发生的关于“差不多”的论争,是这种京沪之争更为典型的事件。1936年10月,沈从文发表了《作家间需要一种新运动》,指陈文学创作中普遍存在的“差不多”现象及其产生的原因。

  近几年来,如果什么人还有勇气和耐心,肯把大多数新出版的文学书籍和流行杂志翻翻看,就必然会得到一个特别印象,觉得大多数青年作家的文章,都“差不多”。文章内容差不多,所表现的观念差不多。……凡事都缺少系统的中国,到这个非有独创性不能存在的文学作品上,恰恰见出一个一元现象,实在不可理解。这种现象说得蕴藉一点,是作者们都太关心“时代”,已走上了一条共通必由的大道。说得诚实一点,就是一般作者都不大长进,因为缺少独立识见,只知追求时髦,结果把自己完全失去了。①文章很快引起了文学界的普遍关注,1937年初,《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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