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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决定民族的时候,曾经也考虑过犹太民族的存在,1952年选民族代表参加北京国庆观礼的时候,两个开封犹太人后裔人还代表犹太人参加了。1953年的时候,中央才有文件认为中国只有56个民族,不存在犹太民族,但要适当保护他们的风俗习惯。
20世纪90年代开始,开封犹太人开始提出移民要求,但以色列大使馆根据《回归法》没有批准过移民申请,除非他们重新皈依犹太教。皈依犹太教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你要皈依,犹太人会首先告诉你成为犹太人并不是很好玩的事情,如果你坚持皈依,他们还要花一年多时间观察你是否在身体力行犹太教的教义。
开封这个犹太后裔社团在世界上很有影响,他们经常接待国外到访的犹太人。以色列人也访问过开封,他们非常看重开封,因为这是以色列人和中国人历史交往的友好见证。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犹太研究中心主任潘光教授在哈佛大学的一次讲演中提到:在犹太民族大离散的历史上,像开封犹太社团这样在没有任何外界压力的情况下自然同化于客居地文化和社会之中的情况是不多见的。其本质性原因只有两条:一是开封犹太人始终与客居地中国的其他民族和宗教集团享有平等的权利;二是开封犹太社团在其存在的最后200年里处于和外界完全隔绝的状态。尽管从古至今有许多犹太人来华定居,但是中国的土地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原发性的反犹主义。究其原因,潘光分析说:其一,反犹主义源自根深蒂固的宗教偏见,这一点在基督教欧洲表现得最为明显。然而,总体来说,中国是一个深受儒教、佛教和道教影响的国家,基督教传统在中国没有根基,因此这种伴有宗教偏见的反犹狂热在中国没有思想基础。其二,从文化角度来看,中华文明和犹太文明有很多共通之处。比如,两种文明都相当重视家庭联系和教育的作用。虽然他们都吸收了很多不同的异域文化,但是其核心却一以贯之,从没改变过。在一块1489年建立的石碑上,开封的犹太人写下了这样的话:“其儒教与本教,虽大同小异,然其立心制行,亦不过敬天道,尊祖宗,重君臣,孝父母,和妻子,序尊卑,交朋友,而不外于五伦矣。”
17世纪后,清王朝逐渐走上闭关锁国之路,这就使开封犹太人在其存在的最后阶段处于与外界完全隔绝的状态。如开封的最后一位犹太拉比去世后,就无法再找到新的拉比;开封的犹太会堂被洪水冲垮后,后辈们竟不知如何修建新会堂。
由于与其他地方的犹太人没有联系,开封犹太人逐渐融入到中国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潮流之中,最终同化于中华民族大家庭之中也就是必然的了。
开封犹太社团的衰落是一个延续了许多个世纪的漫长过程。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做这样的理解:
(1)从开封石碑显示出的佛教文化的迹象来看,中国犹太人并不仅仅被“儒化”,更恰当的应是“中国化”。
(2)开封犹太人试图在中国意识和犹太意识之间进行协调。他们根据中国文化传统进行了犹太认同的重构,但在他们意识里仍把自己看作犹太人。
(3)开封犹太人的最终同化模式也许是唯一的、犹太人快乐地、创造性地与一个并不知道《圣经》或一神教文明的中华文明长期交往的范例。
犹太商业活动的起源(1) 犹太文化的早期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8世纪前后亚伯拉罕率领族人离开吾珥西迁南下进入迦南。虽然其后犹太人的先祖们曾一度离开迦南并在埃及生息约400年,但迦南对于犹太民族及其文化的成长无疑具有关键意义,迦南这块土地也被希伯来经典文献称为“上帝应许之地”和“流奶与蜜之地”。
当亚伯拉罕率领希伯来人进入迦南之际,迦南文化已经远远超过了希伯来文化,并建立了迦南国。国家的建立,促进了当地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使这里的一部分百姓变成了商人,他们往返于东面的两河流域与地中海沿岸之间贩运货物。还有一部分人,为过往的商队充当保镖。为了保障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迦南人在许多地方兴建了城市和城堡。这些城市和城堡成了对外贸易的中心。迦南人把他们剩余的农产品和手工制品投入贸易,换回自己所需要的物品。
迦南位于地中海东岸、阿拉伯半岛西部。这里面积狭小,但是从地理要素来看,却堪称地球的模型。与周围茫茫无际的沙漠和不毛之地相比,迦南地区的物产相对丰富,有些地区还特别适宜畜牧养殖等。可见,《圣经》将迦南称为“流奶与蜜之地”并非没有道理;从另一更深的象征层面上来理解,这一比喻又相当贴切地揭示了迦南这块土地所蕴涵和呈现的文化资源意义。一些著名的语种,如腓尼基语、希伯来语等都与迦南地区的上古语言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各种联系。
迦南位于巴比伦、埃及等大国之间,且处于东西方交往的要冲,历来是强者必争之地,战争、掠夺等频繁的历史交往使迦南地区早就成为西亚地区的经贸中心。在这里,有一条热闹的大道穿过沿海平原,那些来自幼法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畔国家的军队和商旅就从这条路进入尼罗河三角洲。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迦南在古代曾经是各民族进行商贸往来的“辐辏之所”,从《圣经》的记载可以看出,在旧约时代,迦南地区已经形成了较为发达的交通网络,纵贯西部海岸有一条国际性的商道沟通南北交通;在约旦河东还有一条被《圣经》称为“王道”的、纵贯南北的陆路,也是当时相当繁忙的国际商道。
迦南作为商贸活动的重要枢纽,对于迦南人以及犹太人的商品交换思想和商贸意识的产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根据史料记载,农业曾经是以色列的经济基础,那里的主要作物有大麦和小麦。当时巴勒斯坦盛产的油、无花果和椰枣深受所有地中海国家的欢迎。所以,人们很重视种植葡萄和果树。以色列国家的商业大都掌握在希腊人手里。正像约瑟福斯·弗拉维在谈到那个时代的犹太人时所说:“我们不是从事贸易的民族,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海岸线的国家,而且我们对经商也不感兴趣。”作为一个农业国,以色列以前根本不愿涉足世界贸易,但是迦南人频繁的贸易活动深刻影响了希伯来人,他们中有些人逐渐放弃了畜牧业与农业,介入了迦南人的贸易活动之中。据《圣经》记载,在旧约的约瑟时代,希伯来人的部落就已经进入了国际贸易的行列,参加了从基列贩运香料、乳香和没药的商队。此后,随着迦南社会的发展,犹太人的贸易也日益扩大,到所罗门时代,犹太贸易得到了很大发展,贸易伙伴遍及阿拉伯、印度和非洲等地。这是因为所罗门很懂得发展贸易的途径,他命令建立一支国家舰队并将以旬迦别扩建成船籍港。他的船队曾从这里出海,航行到那个充满神话的国家俄斐,从那里运来了黄金和象牙,檀香和宝石,猴子和孔雀。此外,希伯来水手还参加了当时的探险,他们曾航行到塔尔西斯(西班牙)。通过这些措施,所罗门终于使他的国家变成了四方贸易的主要运转地。
由此可见,与迦南人的历史交往,对犹太人商业特征的形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希伯来人定居迦南的过程,不单纯是一个游牧部落向定居农业的转化过程,而且也是希伯来人的商人基因同迦南地方商业特性相吻合的过程。
中世纪欧洲的犹太商人(2) 犹太民族在经历了迦南商贸活动的洗礼之后,其经商才能在中世纪的欧洲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中世纪欧洲,犹太人是与商业活动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几乎成了“商人”的代名词。在相当长时期内,经商是犹太人的主要职业。在这个时期,犹太人成为一个商业民族,成为贸易的行家,他们的商业成就远在其他民族之上,这是中世纪欧洲犹太人所遭遇的特殊历史命运及其民族自身特点相互作用的结果。他们的商业活动极大地推动了中世纪欧洲社会、经济的发展。
10世纪前后的欧洲已成为犹太人历史演变的主要场所,而且在以后的一千年里依然如此。15世纪末,犹太人被赶出整个欧洲。从有关中世纪欧洲新的犹太居住区的形成和建立的大量记载中我们可以知道,犹太人定居某个城市往往是由于某个世俗统治者或者主教的邀请。这类统治者或主教可能是希望通过犹太人的迁入来促进他们势力范围以内的贸易。
北欧的犹太人主要从事商业和手工业;巴比伦和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也逐渐脱离农业,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税收制度不合理,另一方面穆斯林毫不掩饰他们对农业劳动的鄙视,而且农民的声望日益下降。在欧洲还有阻碍犹太人务农的其他原因:其一,西哥特人的法律使全部犹太人丧失了他们的地产;其二,教会禁止犹太人和他们的帮工星期天在田间劳动。在安息日他们自然不工作,在一周内他们必须休息两天,这样往往造成农业大量减产。第三,犹太人总是害怕再被驱逐和丧失土地。此外,犹太教的各种规定使犹太人向往在封闭的居住区内过集体生活。所以,不难理解犹太人为什么离开其祖先的行业转入商业和手工业。然而怀有创业思想的犹太人,仍然对农业感兴趣。在基督教西班牙,犹太人在靠近中世纪城市领地并受其保护的地区经营果园和葡萄园,创办了一些与农业有关的工业。
在反犹主义盛行的时期,持续的迫害破坏了犹太人的社会和经济结构。犹太人不仅从手工业部门被排挤了出来,而且还失去了从事农业的机会,最后只剩下经商一条路。犹太人分散在世界各地,这是他们经商的最有利的先决条件。在以后的数世纪里,他们在商业上获得了公认的领导地位。但这并没有什么值得羡慕的,因为他们经常受到剥削和凌辱。
图3…1巴格达,伊拉克首都,犹太人聚集地之一。
在没有受到行会章程排挤之前,犹太人作为手工业者实际上可以在各行各业工作。一些经他们介绍到西方的手工业部门几乎都掌握在他们手中。
犹太人在外贸方面很快就成了行家,他们不久便作为商人超过了当地的非犹太人。当时西方非常需要东方的奢侈品。穆斯林虽有许多大旅行家,但他们不敢进入敌对的基督教国家,所以,欧、亚、非之间的贸易长期陷于瘫痪状态。在穆斯林世界和基督教世界之间缺少一批联系人,好延续叙利亚人在五六世纪时曾起过的那种作用。如今这个角色落到了犹太人身上,他们比当年的叙利亚人更为胜任,因为他们可以借助共同的语言——希伯来语,同世界各地的教友建立联系。希伯来语本来是他们的宗教用语,但是为了实际需要,它逐渐发展成为真正的民族语言。在9世纪,巴黎和巴格达或开罗之间的绝大部分商业事务已用希伯来语办理。此外,共同的信仰和风俗习惯,也使得西方犹太人与远东犹太人之间的往来相对容易。
在贸易领域,犹太人比非犹太人占优势的另一个因素,是犹太人的法律在所有原则问题上都是一致的。譬如,开罗的犹太法官们可以确信,他们的判决肯定会得到犹太当局的承认。再如,一切商约都是用统一的法律语言写成的,立约双方在每个有犹太居住区的较大的城市都可以找到他们的法律。最后,还有一个因素,那就是各国的犹太人彼此都团结得像兄弟一样。在各地犹太社团头人的保护下,外出的犹太商人感到十分安全。只要带着介绍信,他们就可以到各地经商,并能指望即使在最遥远的犹太居住区也会受到热情的欢迎和款待。如果他们的船只遇险或者他们不幸落入海盗的魔爪,附近犹太区的教友便会主动地帮助他们脱险或者把他们赎回来。
中世纪欧洲的犹太商人(3) 然而,随着意大利的各个城邦发展成为一个海军强国,犹太人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开始动摇。意大利人是天生的商人,他们的船队拥有强大的武装,能有效地防御土匪和海盗,而且必要时还可以用武力强迫当地人交换商品。欧洲北部的商人配备有重武器,他们结成汉萨同盟,因而在贸易中也有很大的实力。犹太人无力与意大利人汉萨同盟的商队竞争,因此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他们被广泛地从国际贸易的领导地位中排挤出来。
在中世纪,犹太人主要以债主著称而且因此声名狼藉——虽然这后一种说法不公正。当时伊斯兰教和中世纪教会的宗教法规都禁止信徒谋取利息,于是“非信徒”便趁虚而入。在罗马和拜占廷统治时期,法律允许低利率借贷,犹太人在借贷事业上还没有什么特殊的作用。随着伊斯兰教的发展,借贷全成了非信徒的事,这时才有相当一批犹太人选择了这种行业。但他们中大部分还是从事银行业或手工业,放债是次要的。
西方国家的教会日益严格地禁止基督教徒放债,于是基督教的欧洲便在这方面出现了一个真空,人们只好任犹太人去填补。在放债这个行业里,犹太人早已居于垄断地位。那些来自先进国家并多方拥有现金的犹太人可以公开放债,而教会则必须在某种借口下行事。此外,犹太人还受到地方统治者的保护,他们逐渐地成为国王或者皇帝不可缺少的人。
到13世纪前后,放债才成为法国犹太人以及后来德国犹太人的主要行业。但即使在这时,犹太人也绝不是唯一的债权人。像以前一样,基督教商人,特别是佛兰德人和伦巴底人在外国一直还是债主。但犹太人受到世俗权威的更多支持。这一方面是因为伦巴底人和教会银行家不愿多同世俗人打交道,认为他们太不可靠;另一方面还因为捐税和国家的其他收入是随着犹太人的财富而增加的。这样,就形成了犹太人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