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歌染尼·烈血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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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歌染尼·烈血炎龙-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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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全没留意他的神情,新刀舍不得入鞘,一路拿着架势,比划来比划去地走远了。
  水里映出老婆通红的圆脸,他抬头,见她在身旁蹲下,搁下一摞锡的、铜的脏旧碗盘,又把他擦洗好的那些收拾起来,顶在头上,临走时冲他一笑。她做姑娘时,脸就这么红。
  羊群在对岸吃草,不算多,四百头羊,每年三口人裁了衣料,余钱还够添换马具,买一大袋子盐。若是明年春天羔子下得多,兴许能给儿子说门亲事。
  他在心里盘算着,埋头使劲刷了会锅。
  身后的草地上有脚步声,哑巴停了手,眯眼看着水面上倒映出他背后的两条人影。
  日头正当午,河水粼粼闪耀波光,哑巴的眼睛以前被风沙吹坏过,落下了病根,一根睫毛也长不出来,上下眼睑老是湿乎乎的,迎着太阳和大风就淌眼泪,看不清。他只好又回过头去看。
  人他是认得的,只是多年没见,高了,肩膀宽阔了,还带了个形貌丑陋的跟班。
  那人摆了摆手,跟班牵了马走开。他在苏鸣身边蹲下,端详了好一会,开口说话,说的是东陆语言:“怎么你还活着?”
  哑巴嘿嘿笑了,听来如同北风窜过空洞的岩窟。
  方濯缨也笑了。当然,人们现在又叫他夺罕了。“我记得你死了的。在居兹绿洲西边的沙漠里。”他说。
  哑巴忽然开口说话,不比耳语更响亮,是从喉咙里一字一字磨出来的枯槁声音:“杂,种,命,硬。”
  “你从绿洲出发的时候,就发现我们跟着你了,是吧?”
  哑巴还是摇头,食指轻敲自己的脑门,叩叩两响。
  他的旧日部下也笑了。“原来如此,难怪人人都说苏将军脑子好用。你压根儿没发觉我们,你只是断定我们一定会在那段路上动手。”
  苏将军。哪一辈子的事了?哑巴伸手到水里洗了洗,在袍襟上擦干。他的手从小就难看,指节粗大,弯弯曲曲的,只是有劲。在自己亲生父亲的宅院做了十四年奴仆,又当了十七年的兵,位至大将,统辖过羽林军,最终授了兵部尚书。再往后的十一年里,他又什么也不是了,连名字也没有,只是个哑巴。
  天享四年初春,皇帝的圣意下达,遣他出使殇州夸父族领地,苏鸣知道这就是要他的命了。平叛复国之后,五名功勋彪炳的大将逐一死去,郭知行的算学运筹,阿摩蓝的用兵谋略,鞠七七的机栝毒理,方鉴明的骁勇善战,顾大成的敏锐诡秘,全都无补于事,他倒是没料到自己是活到最后的一个。鞠七七死后,苏鸣便撤换了身边下人仆佣,料理贴身杂务的都是严选出来的亲兵。即便如此,恐怕他的大半举动仍在旁人掌握之中。只是,那个“旁人”会是谁呢?帝旭终日醉生梦死,迹近癫狂,苏鸣不信他能有如此周密冷静的手腕。他疑心过是方鉴明,可方鉴明死得比顾大成还早,其后苏鸣身边那无形的巨掌也并未放松。
  离开天启时,苏鸣经过相熟的商行层层转托,自殇州分批订购玫瑰金一百五十锭,轻暖的雪凫鸟绒毡两百匹,火山蔷薇晶石八十五匣,见光即燃的磷硝一百桶,货款几乎耗尽他全副家当,却值得。
  大漠荒瀚,无论是行商或出使,必然取两处邻近绿洲间最短的路线,以图安全。依苏鸣指定的时间,数支商队从殇州分批出发东进,前往瀚州南部首府霜还城,所走的正是苏鸣出使的那一条路线,只是方向恰恰相反,将在半途先后与使节的队伍相遇。
  夺罕静静说道:“那些商队可让我伤透了脑筋,追踪的人手几乎派不过来,只怕哪一次车马交会的时候,苏将军悄没声息混进往东走的商队里,又掉头回霜还去了,剩下我们在半道上傻等。幸好那天‘蝎钩’没有发难。”
  苏鸣浑身震动。
  他采购的大宗珍奇货物运抵霜还后,依约收货的不是他自己,却是一家当铺的掌柜。掌柜是个笑容可掬的西陆人,左手齐腕而断,左腿也不甚灵便,若无人指引,谁也不会相信他曾是个刺客。鞠七七孕中在家休养,苏鸣去探她,见府邸侧门台阶旁坐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儿,用散沫花膏给鞠七七的贴身侍女染指甲。女孩似是察觉了他的注目,嫣然一笑,黝黑的脸上衬出两排雪白贝齿,是个西陆人。数日后,鞠七七分娩时难产而死。现在想来,那也该是个刺客。那些西陆人没有名字,没有来历,他们每一个都叫蝎钩。
  蝎钩接活计自有规矩,收账的与行事的多半不是同一人。若要他们去刺杀,自始至终雇主都不会知道行事之人的容貌如何;若要他们护送,也只有在最危急的一刻,蝎钩才会揭去伪装,现身人前。苏鸣倾尽身家,以那些珍奇的货物为酬,订下一名技艺最为超绝的蝎钩,保护他由霜还到殇州的来回路途安全。最终陷入绝境的时候,他还在等着,黄沙风吹得铺天蔽地,沙子像潮水般翻着花儿朝上涌,要淹没口鼻。他从流沙窝里往外爬,一日两夜里,一刻也不敢停下,还是被吞了进去。沙子磨哑了他的嗓子,磨坏了眼睑,可蝎钩始终没有来。
  “蝎钩……来过?”苏鸣听着自己的声音艰涩,如两片锈铁在轧轧刮擦。
  “你那位蝎钩在霜还城内混进了出使殇州的队伍,一路恪尽职守,未曾稍离。”夺罕看着他,眼神里有几分怜悯。
  苏鸣觉得自己身上每一道筋都是绷直的,像开满的弓弦,拳头不由自主地攥死了。“……那为什么……”
  “蝎钩有五不动。衔命行凶,卖的是自家性命,因此一毫铜铢也不可少收,赊不动,欠不动。不可扭转国运,因此遇王侯不动。不可悖逆神旨,因此遇修行人不动。不可夺人衣食,所以见同业共事则不动。除此之外,无所不能。这五条若有违背,罚没酬金,斩一手一脚。”
  姓方的小子在微笑。
  苏鸣最恨他这种笑法,与方鉴明如出一辙,只差嘴角边那道疤。
  “你犯了第五条。”夺罕说。
  “我没雇别的杀手。”哑巴的嗓音越发嘶哑。
  “我雇了。我给您请了两个最便宜的年轻天罗,你从天启出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是您的人了。在常人看来,他俩不过是人群中难以辨别的沧海一粟,在蝎钩的眼里,却比夜里的闪电还醒目。天罗先到,只要他们还活着,蝎钩就不能动手。”
  那杂种还在笑……苏鸣恨不得把那笑从他脸上撕下来。
  “你那蝎钩是个非同凡响的刺客。天罗掩护你退走之后,他仍潜伏在旁,直到确认那两名天罗先后战死,他才闯进刮着黄沙风的荒漠去找你。那根本不是活人该去的地方。我们三十一个人跟着追进去,最后活着出来的就八个。这八个人退回到都穆阑绿洲,在那儿又等了一整天,风暴才停歇了。那个蝎钩死在里面,没能出来,我们死了的二十三个人也找不着一具尸身。整片沙漠的地面都给旋风犁了一遍,模样全变了,头天还是好端端的一棵钻天杨,第二天剩下沙丘顶上的一点树尖儿了。”夺罕语气平淡。
  是啊……多大的一场黄沙风啊。白天昏黄,夜里漆黑,沙砾像倒飞的急雨直往鼻孔里钻,很快不能呼吸,他张嘴喘气,嘴里立刻糊满了砂。大漠深处沙流沸腾,干枯的转蓬草与棘柳丛被连根拔起抛出,蹦跳着经过身边,脚下的流沙窝子却又仿佛一张巨大的嘴,贪婪地把人往里吸。遍地沙丘如海浪般翻滚,顺风浩荡前行,碾过头顶,让他在窒息中失去知觉。
  风暴平息之后,把他刨出来的是一只瘦鬣狗。他醒来时正面对着一张犬齿参差的大嘴,忙于舔净他的头脸,准备下嘴享用,腥臭馋涎顺着眼角淌进了头发里。他猛然张嘴咬住鬣狗的喉咙,任那畜生在他脸上拼命扒拉。鬣狗饿了多久,他也饿了多久,哥俩一样饥肠辘辘,虚弱无力,热血带着野兽毛发间的沙子灌进肠胃,苏鸣渐渐有了点劲,牙关合得更紧。过了一会,鬣狗不动弹了,血腥却又招来了它的三只同类,若不是老霍修及时出现,打死一只轰走两只,他就死定了。
  老霍修把他当个哑巴领回了家,让他放羊。苏鸣讨厌那些愚蠢的脏毛团,但初春的夜冷得刺骨,连羊粪都被雪水泡潮了,生不起火,他只能躲进羊群中间,和它们一起发抖取暖。霍修的圆脸蛋女儿有时来给他送酒送盐,老头若觉得女儿在外头停留太久,隔天便会骑着一匹嶙峋的瘦马找到苏鸣,用鞭子给他一顿好打。霍修不识字,却有种天然的狡黠,知道这个捡回来的哑巴害怕见生人,也不愿离开这片贫瘠偏僻的草场,他愿意怎么作威作福都行。老东西又那么吝啬,他家的狗跑起来能看见骨头在皮毛下运动,他家的女儿衣袖短得快到手肘,他自己喝的酒酸得像醋。
  那年冬天,他们和另几家牧民合伙找了一处小小的冬场,苏鸣每天早晨领着马出去,让它们把雪层破开,吃头一道草,再领着羊群出去,让这些不会破雪的蠢货吃第二道草。雪深到膝盖以后,霍修才给了他一匹脾气暴躁的老种马。有一天苏鸣带着羊群离家十好几里地,遇见霍修从外头打冬麂回来。老头醉醺醺招手叫他,他不明所以地跟去,被领到一个还没结冻的小水泡子边。霍修示意他往里看,然后一脚踹在他屁股上,让他跌进水泡子里,看着他扑腾,哈哈大笑。
  那水不深,却冻极了,像一把快得不可思议的刀,片去了他周身所有的皮肤,火辣辣地疼。霍修不是想杀他,只是拿哑巴逗着玩。他甚至不敢这样对待他的牧犬,那些总也吃不饱的动物会撕掉他两腿间的那块老肉。
  苏鸣打着抖爬上岸,原本就破了洞的羊皮袍子烂糟糟贴在身上,霍修还在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苏鸣把他拽下马背,抓着后脖领按进冰冷的水里。老头开始还挣扎,拍出老高的水花,后来渐渐也不动弹了。
  苏鸣卸下马背上的垫毯,裹在自己湿淋淋的身上,然后放开霍修的马和狗。马认得路,飞快地跑了,那些狗冲他吠了几声,却没扑过来,转而绕着老头的尸体转圈,仿佛想把他舔醒。苏鸣后来才发现它们是在啃霍修的瘦脖子,费了不少劲头,用鞭子和靴子把它们轰开。狗们吃了苦头,哀怨地夹着尾巴逃开,消失在雪里。
  苏鸣就在原地生了一小堆火,把自己连衣服带人烤着,坐等他的老朋友到来。那些琥珀般明亮的眼睛直到夜里才出现,它们胆怯地在火光所及的范围外徘徊,低低号叫。
  苏鸣起身,把老头的尸体丢了出去,砸在雪地里,鬣狗们轰然逃散,片刻又聚集回来。牧犬在霍修身上撕开的伤口散发出甜美的诱惑,无需招呼,鬣狗们开始欢快地享用半结冻的肉食,湿润的舔食声和争夺厮打声不绝于耳。它们把霍修吃掉了大半,还想把剩余的部分拖走,这时苏鸣抓起火堆里燃烧的柴朝它们猛戳,对峙片刻之后,它们悻悻地退走。苏鸣飞快把残破的尸体在马鞍后捆好,举着火把连夜赶回去。
  狗和马早已先于他们到家,带回了无言的坏消息,但邻居没人愿意在下雪的夜里出门去寻找一个凶多吉少、又小气又暴躁的老鳏夫,只有霍格那圆脸蛋的女儿独自在家哭泣。见到尸体之后,女孩哭得更厉害了。天亮前,他们在营帐后面挖了一个雪洞,埋葬了几乎不能连缀的尸体。鬣狗的牙印谁都认识,而他只是个老实巴交任人欺侮的哑巴,没有人会怀疑。
  他揽住女孩的肩膀把她拖回营帐,以免她在雪地里跪着冻死,然后倒了一碗老头的酸酒,在火塘上煮沸,强迫她喝下去,好止住她的哭号,自己也喝了两口。
  女孩缩在床上,仍然不住低声啜泣,苏鸣被烦透了,干脆钻进她的被窝。说来奇怪,在他功成名就的那些年头里,最低贱的营妓也好,姿容高贵的羽族舞姬也好,全都给过他愉快的记忆,他连她们的脸也记不得了。但他仍清晰记得埋葬霍修的那个晚上,老婆周身火一样的滚烫热度。那记忆至今仍像烙痕残留在皮肤上,让他觉得自己还活着。她结实、圆润,嘴里有清凉的青草气息和酒酸味,出奇地害羞。那晚之后,又过了大半个月,她才第一次在他面前露出微笑。次年八月,他俩的儿子出生了。
  日子仿佛也就这么过了,一年两年,八年十年。年少得志的将军苏鸣在世上消失了,只要露出一丝峥嵘头角,几天内就会有大批人马追杀而至,而哑巴却能安稳地活着,看儿子挤羊奶,捡蘑菇。
  天享七年,他曾冒险混过黄泉关,到霜还寻找当年那家当铺,却一无所获。若不是肿胀畏光的眼睛时时提醒他,他也许就会忘记自己究竟是谁,也会忘记黄沙风那一天的情景。
  “他还活着。”漫长沉默之后,苏鸣突兀地说。
  “谁?蝎钩?”
  明知故问。苏鸣伸出手指,在自己唇边画出一道上扬的弧。“方鉴明。”
  那回伏击他的人都用黑布遮着脸,用手势与呼哨传令,连一个字也不开口说。但他当然认得这小杂种……是他亲手传授了这杂种使刀的一招一式。夺罕还在笑。
  “方鉴明死了,你忘了?是你告诉我的。你叫人把我从羽林军校场上找来,你说……”
  苏鸣不耐烦地挥手打断,他讨厌想起当年:“对,那时候他已经下葬一年,早该烂成一摊泥了。可我认识他十多年了,我的眼睛不会骗我,他还活着。他的刀就压在我的喉咙上,他的呼吸是热的,他的眼睛是活人的眼睛。他为什么要装死?”
  “你又为什么把藜蒺子到塞进郭知行的鞍垫下头,为什么收买死囚诬告阿摩蓝呢?”夺罕又微笑了。
  苏鸣张了张嘴。
  天享二年,帝旭身边的秉笔官向他漏了口风,说近来军粮大量流入民间,检肃尚书郭知行正在暗中点查羽林军库,已核实数十名守备士卒参与监守自盗,待存粮合计数字出来,怕是还要弹劾苏鸣治军不力。苏鸣心里有数,私贩军粮虽不是他主使,最终他也难逃其咎,何况这两年他手里握着举拔羽林军官的权力,颇受了些好处,身家经不起那些检肃吏们锱铢必较的盘查。他并未私下向郭知行说项,他太清楚老郭是个什么样的人。八年之乱中,郭知行曾被围困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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